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足球运动员的转会费,身价,年薪分别是什么

 云语禅心 2022-12-24 发布于湖北
足球运动员的转会费,身价,年薪分别是什么   转会费是指:球员从旧的俱乐部卖到新的俱乐部踢球的费用,这里面大部分的钱都是给到旧俱乐部的。身价其实就是指转会费了。说白点,身价就是指这个球员值多少钱咯。球员交易了多少钱身价就是多少。年薪是指:球员所在的俱乐部给球员的薪水咯。比如:年薪1000万。那就指俱乐部给这个球员的薪水是一年1000万咯。不过有很多球星也有按周薪算的。就是一个星期的薪水多少。我记得鲁尼旧合约的薪水是周薪30万。大概就是这样吧! 转会费包括很多东西,但是不包括球员转会后在新俱乐部拿到的薪水。这是另算的。 运动员转会是伴随体育职业化的产生而发展起来的。转会是指运动员从一个职业俱乐部流向另外一个俱乐部的行为和结果,通过转会,运动员改变其所属俱乐部与足球联合会的注册。从行为性质上来看,运动员的转会是一种对体育隆冬里的经营活动,即对各类职业体育人才根据生产消费的需求进行交换、流动的一种活动。这是职业体育俱乐部与其他企业相比所具有的特殊经营手段。1876年,苏格兰足球运动员詹姆斯·兰转会到英格兰俱乐部,是历史上记载最早的转会。此后,运动远转会特别是欧洲职业足球运动员转会逐渐成为普遍现象,大大推动了职业足球联赛中的人才流动和技术流动。 长久以来,转会费是转会体制的核心内容,是运动员转会制度中最引人瞩目、争议最大的部分。转会费是在转会过程中接受运动员的俱乐部向运动员原属俱乐部支付一定量的费用。运动员的转会费和报酬是两个不同的概念,转会费体现的是运动员的价值,而报酬体现的是运动员提供劳务的价值,两者之间有很大的差异。在欧洲足球领域,足球运动员转会一直以来都要收取转会费,作为对运动员原属俱乐部的补偿。但是在博斯曼案件之后,转会制度发生了重大变化,其中最重大的转变是转会费的取消,这样以来,大量的金钱转变为运动员个人的报酬,球队与俱乐部的发展失去了很大一部分经济支撑。博斯曼案件后的欧洲足球运动发展不尽人意。当然,原因是多方面的,但是转会费制度的变化是其中之一。在博斯曼案件前,转会费用来支持球队的发展,但是现在看来转会费的钱大部分流入了球员的口袋。 所以金额仍不确定,比如切尔西皇马国际要买的人,要价会贵很多,还有经济人教练之间有猫腻的,价格也有水分.至于国内,老板想卖你,对方又没钱,象李毅,140万就可成交,不想卖,但对方是国企大肥羊,比如李金羽等就可以要2000万,如果真不想卖,要价还可更高,比如王大雷,号称一亿,呵呵. 如果合同到期,双方没有续约,自然就没有转会费,因为是自由球员,可以自已选择新的签约俱乐部.但这样的话,俱乐部就亏了,因为象增值税,没有进项税却要交销项税. 当然,有的人也不在乎,切尔西向意甲三雄套关系用的贝隆,克雷斯波,穆图,纯属友情派送.把拉涅利送走也白花了1600万,国米送库珀也是,但人家不在乎,没办法,足球的济经帐各人有各人的玩法.NBA里这种事就更多了.不过NBA还主要是球员工会强势的结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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