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改委和商务部是这“三反”的管辖部门,但是为什么又有分工? 纠正一个广为流传的错误观念,反倾销/反补贴(其实还有保障措施)和反垄断其实并无直接联系,不应放在一起讨论。 反倾销/反补贴/保障措施(业内简称“两反一保”)是基于世贸组织自由贸易原则的例外,目的在于授予成员国政府在特殊情形下保护成员国国内产业的权力,法律基础是国务院颁布的反倾销、反补贴和保障措施三个条例,内容基本照搬世贸组织的三个对应的协定(其他各国亦然),调查机关设在商务部。 反垄断则是对限制和妨害竞争行为的排除,各国均有自己不同的反垄断理论和立法,我国反垄断实践的法律基础主要是《反垄断法》,机构设置上商务部负责受理经营者集中申报,发改委负责处理与价格有关的垄断协议和滥用市场支配地位行为,工商总局负责处理与价格无关的垄断协议和滥用市场支配地位行为。 |
|
来自: 朦胧斋主人 > 《重庆市民营超市商会120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