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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层供销社的体制改革与资产流失

 粤海画苑 2022-12-24 发布于广东

随着供销社改革的深入,无疑会触及基层社的体制问题,大约在世纪之交,为解决社员股金等一系列问题,一些地方提出了供销社体制改革,也进行了实践探索,绝大部分并没有取得预期的效果。在此,笔者将所掌握的一些情况梳理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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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当时基层社的处境十分困难,尤其是发展和使用了社员股金的基层社,面临着股金挤兑风险,同时大量职工下岗,部分门店荒废,管理松懈,基层社度日如年,有些基层社已经出售资产来变现,用以清偿股金和其他债务了,如何应对如此危局,当时的人们便希望从体制改革上寻找出一条出路来。

第二、此轮改革的叫法是体制改革,只不过是一个手段,其重中之重却是围绕着资产做文章的,如何保住基层社最后的阵地,保住优质的资产,当时提出了一些具体的办法,如:用基层社的优质资产组建新的合作社,通过合法手段把优质资产给“摘出来”,放到“新盘子”中,留下闲置的、劣质的资产用以应对或偿还债务,当时叫“脱壳重生”,还有的提出组建“中心社”,合并一些弱社,划拨走弱社的优质资产,降低管理成本等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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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在实际的操作中却并不尽人意,就划拨资产这一项,囿于基层社资产的性质,土地多是国有划拨商业用地,房产为集体所有,划拨土地过不了户,集体房产过户同样麻烦不少,而当时的基层社已经是连过户费都缴不起了,哪儿还有力气去重新核资注册运营新的合作社啊。

第四、最终的结局实在差强人意了些,多数是喊着喊着就熄火了,也有一些注册了新的合作社或者公司,不过是新壶卖陈酒罢了,而经营管理并没有出现想像中的“大刀阔斧”式的动作、“脱胎换骨”式的涅槃重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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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五、好的方面没有转化成功,但对于闲置资产的处置却一天也没有停止过,因为这东西能“变现”,有了现货,一些事便有了动力,当闲置的资产处置完后,那便是“被闲置”的资产、甚至是正在产生良好效益的资产了,甚至有人叫嚣说:“要卖就卖最好卖的,别等着放坏了,就不值钱了。”如此下去,不是保护资产而是丧失资产了。事物也就走向了它的反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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