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父母不在后,兄弟姐妹成仇人,原因有三个

 小天使_ag 2022-12-24 发布于湖南

人们用手足之情来形容兄弟姐妹之间的感情,证明一个家庭里,兄弟姐妹是打断骨头连着筋的关系。

一个家庭中的兄弟姊妹,既有着一脉相承的亲情,又有着同龄人的情感。

所谓打虎亲兄弟,上阵父子兵,兄弟姊妹之间的感情理应是纯正而热烈的。

然而,现实生活中,却有很多的亲情关系在时间的不断发展中变得无比的淡漠,甚至连普通朋友还不如。

人一代又一代地老去、更迭,小时候,父母抚养着孩子们,兄弟姊妹之间的感情在父母的主导之下良好发展。

按照好的方面来预测,在父母不在之后,兄弟姐妹间应该团结一心,共同撑起这个家。

按理来说,一个家庭里面的兄弟姐妹不应该有什么感情问题,毕竟从一个娘胎里出来,血缘上的联系有着无法言说的神奇之处,将人牢牢绑定在一起。

大家基于从小到大的亲情,能解决一切矛盾。

然而事实并非如此,在不少人丁兴旺的家庭中,在父母老去之后,兄弟姊妹便各怀心思,甚至于反目成仇。

这是让很多人都颇觉无奈的事情,父母在的时候,大家逢年过节聚在一起,热热闹闹的,是相亲相爱的一家人。

父母不在后,本应更加团结的兄弟姐妹,关系却变疏远,甚至很多都成了仇人。

为什么这种现象频频发生?

其中有很现实的因素。

一个家庭重在团结,然而兄弟姐妹们成人成家后,联系也就少了起来,各自有各自的生活。

如此一来亲情淡化很容易生出矛盾,特别是父母不在后,兄弟姐妹反目成仇,无非是因为这三种原因。

多少子女因为父母的遗产问题争得不可开交,甚至于不惜撕破脸皮闹上法院。

利益,是一个永恒的话题,即便是兄弟姐妹之间也是如此。

客观来说,父母对于子女总有一定的偏向性,这种不平衡一旦在父母离世后爆发,带来的将是无穷无尽的争吵。

所谓清官难断家务事,遗产分配似乎怎么都不合理。

举一个典型的例子,按照农村的风俗,嫁出去的女儿泼出去的水,女儿既然不怎么参与年迈父母的赡养,自然不会有什么实质性的遗产继承。

然而这在法律上是不可行的,子女都必须赡养父母,也有继承遗产的权利。

好比于一个家庭中,几位兄弟劳心费神地给父母养老送终,而妹妹或姐姐已经嫁人,可等到父母去世后,女儿们又以法律为根据去争夺财产。

人为财死鸟为食亡,总有人看重那碎银几两,总有人因为争一口气而吵闹不休,不尊已故父母在天之灵,不感兄弟姐妹手足之情。

人皆有贪欲,来源于人本能上的利己主义,这是在所难免的。

然而,感情能大于这种贪欲,无论是友情还是亲情,亦或是爱情,都能让人无私无畏。

私心不是放下亲情的借口,一家人就得有一家人的和睦与温馨,哪怕是各自成家,一个家族的血脉不会断,亲人永远都是亲人。

事实却是,兄弟姐妹之间一旦产生仇恨,那将越来越难以调和,甚至产生执念。

父母在时,各方可能还会考虑的父母的心情而选择忍耐与退让,一旦父母不再,剩下的便是剑拔弩张,各自为战。

成家后的兄弟姐妹,各自有着各自的家庭,联系不会那么紧密,已经开始由“兄弟姐妹”这层关系向“亲戚”转换。

这带来的是情感上的疏远,加之经年的矛盾,双方难以有调和的机会与平台,于是矛盾便一直得不到解决,从而被扩大、深化,最后演变为反目成仇。

兄弟姐妹之间的互帮互助是一种情分,既然是一家人,理应共同对抗生活上的风风雨雨,一人有难大家一起想办法解决,这才是兄弟姐妹之间该有的样子。

借钱,一直是一个敏感的话题,哪怕对于有着血缘关系的兄弟姐妹亦是如此,亲情之下钱本不是问题,问题在于相互的感情付出。

比如说哥哥找弟弟借了钱,出于兄弟之情该当借出,然而若是迟迟不见归还,又没有任何说法,最后演变成躲债、逃避。

这样的情况之下,又有什么亲情可言?

这并不是金钱数目的问题,而是兄弟姐妹之间的感情问题。

感情的付出或是寄托应该是双向的,一方重感情一方漠视是不行的,对于亲人来说更是如此,即便是从小玩到大的兄弟姐妹,也会介怀于感情的付出与回报不成正比。

大家都是亲人,无论做什么事都应该以亲情为重,唯有重视亲情,兄弟姐妹之间才能和和睦睦,有一家人该有的样子。

不是一家人不进一家门,即便是在外自成一家,亲人始终都是亲人。

毕竟血浓于水,任何时候都应该保证一个家族的和睦。

所谓家和万事兴,要想让一个家族得到传承,和谐温馨的氛围是必不可少的。

半生父母恩,一世兄妹情,兄弟姐妹从小到大一起成长,最后各自成家,这不意味着亲情就此有所疏远。

人应当有家庭的责任感,将建设家庭、传承家风、团结亲人作为一种使命担当去身体力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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