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例5: 太平洋公司为东海公司的母公司。 2018年1月1日,太平洋公司从集团外部取得红海公司 80%股权(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实际支付款项 4200万元,购买日红海公司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为 5000万元,账面价值为 3500万元,差额为一项土地使用权导致,当日该土地使用权公允价值为 2000万元,账面价值为 500万元,剩余使用年限为 10年,采用直线法摊销,无残值。 太平洋公司购买红海公司 80%股权的商誉为 200万元(4200-5000*80%)。 2018年1月至2019年12月,红海公司账面净利润为 1500万元,无其他所有者权益变动。 至 2019年12月底,红海公司按购买日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持续计算的净利润为1200万元(1500-(2000-500)/10*2)。 至 2019年12月底,红海公司按购买日可辨认资产公允价值持续计算的净资产账面价值为 6200万元(5000+1200)。 2020年1月1日,东海公司购入太平洋公司所持有红海公司的 80%股权(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长期股权投资初始投资成本为 5160万元(被合并方所有者权益在最终控制方合并财务报表中账面价值的份额 4960万元(6200*80%)+最终控制方收购被合并方形成的商誉 200)。 这里要计入全部商誉 200万元 合并成本也不是红海公司2020年1月1日净资产账面价值80%的 4000((3500+1500)*80%) 假设东海公司购入价 5500万元,也不能作为长期股权的初始成本。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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