住房合同 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定,为保障租赁双方的合法权益,甲乙双方本着平等、自愿的原则,经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共同遵守。 第一条 甲方将位于 出租给乙方。 第二条 租赁时间为 。 第三条 房屋租金为每月 。付款方式:乙方应于本合同生效之日向甲方支付押金 ,租金按一个月结算一次,由乙方在当月15日前交付给甲方。 第四条 租赁期问,该房屋的防火,防盗,安全,卫生等工作应执行政府及惠农苑物业管理处的规定并承担全部责任和服从甲方的监督检查。因乙方(含经乙方同意入住使用该房屋人员)管理使用不当造成人员意外事故及损失的,乙方承全部责任。 第五条 乙方不得随意破杯房屋及设施。如需进行房屋内结构改变或增加设施,需和甲方协商,待甲方同意后,乙方方可施工,费用由乙方自理,因乙方管理管理使用不当造成房屋及相关设施的损,乙方承担责任并赔偿损失。 第六条 乙方租赁期间,要爱护甲方提供的所有家具及家电设施,如有损坏甲方有权从押金中扣除维修费用。 第七条 乙方租赁期间。该房屋产生的水、电、排污、燃气,物管理费等由乙方支付并承担逾期付款的违约责任。 第八条 提前终止合同的约定:因国家建设发生不可抗力原因导致该房屋惠损造成本合同无法继续履行的,可自然终止本合同,双方互不追究经济损失。租赁期间任何一方提出终止合同,需提前一个月通知对方,经双方协商后终止合同。 第九条 违约责任:乙方未按本协议定期支付租金,甲方按每日0.5%收取欠交租金的滞纳金,超过十天不交租会,甲方有权单方面终止协议,收回房屋。 第十条 租赁期满后,本台同即终止,届时乙方须将房屋返还甲方, 经双方检查未发现因乙方管理或使用不当造成该房屋及家具,家电的损坏缺失,押金予以退还乙方。 第十一条 本合未尽事宜,甲乙双方另行协议。 第十二条 本合同一式贰份,甲乙双方各执壹份,均具有同等效力。
甲方(出租方): 乙方(承租方):
甲方身份证号码; 乙方身份证号码:
联系电话: 联系电话:
签订日期: 签订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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