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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民精耕细作的土地,为啥被种植大户承包后,就变了味道?

 佰秀农业 2022-12-28 发布于安徽

高标准农田种植果树,属于违法行为

据人民网报道,近日,在山东某地,有种植大户在高标准农田内种植榛子树近200余亩,相邻还有疑似抛荒的田块,此事引起了社会上广泛关注。

据当地基层相关部门表示,高标准农田种植榛子树是允许的,因为榛子树属于灌木,且农田里主要种植的还是小麦,榛子树属于套种的范畴,因此并不违法。

但该地农业主管部门明确表示,土地管理法和《基本农田保护条例》均规定,高标准农田严禁用于发展林果业,或者经营鱼塘等非粮业种植项目。

据了解,榛子树为灌木或小乔木,树体高度可达1-7米,虽然刚种植时植株较小,但成年之后,林下就不具有套种粮食作物的条件了。

至此,高标准基本农田,也就彻底沦为林地,这和退林还耕政策,及高标准农田应优先发展粮食作物和蔬菜等经济作物的指导思想是相悖的。

因此,在高标准农田内种植果树,确实是违法行为。

对此,有业内人士透露,种植大户明知不可为而为之,不排除有争取双重补贴的动机。

同样的事情,在安徽某地也有发生,数年前,某乡镇为发展传统核桃产业,在高标准农田上大力发展核桃树种植(间作小麦),然而,当核桃挂果后,由于在品质上缺乏市场竞争力,加上粮食作物涨价因素,种植大户纷纷砍树复耕。

经过一番折腾,高标准农田终于回到正轨渠道,这既是悲哀,也是一种庆幸。

同时,也有人表示,在国家明确的方针政策面前,种植大户为啥敢如此有恃无恐?

农民精耕细作的土地,为啥承包给种植大户后

就变了味道?

据佰秀农业了解,当前进行土地流转的种植大户,可以分为两种类型:

①中小规模种植户

这类种植户流转的土地在50-500亩之间,大多采取“28定理”种植模式,即种植20%的经济作物拉动经济发展,种植80%的粮食作物规避种植风险。

如果有种植补贴,无疑是锦上添花,没有种植补贴,也不影响大家的种植积极性。

②大规模种植户

能大规模进行土地流转的人士,也不能说人家就是冲着种植补贴来的,绝大多数人还是想好好进行农业种植的,毕竟种植效益,那也都是纯粹的真金白银呀。

但大规模种植农作物,管理措施的缺乏,往往是导致种植失败的根源,这也是近些年频频出现“杂草比大豆高”“杂草比中药材高”“杂草及病虫害吞噬了蔬菜”等非正常现象出现的根源,继而形成“投资没有回报、土地形似撂荒”的情景发生。

种植大户在经历种植失败后,留给农民的是一地杂草和杂草种子,为农民的复耕造成了极大的困难。

对此,有农户表示,他们愿意将土地流转给大规模种植户,因为租金往往要高于中小型种植大户,但大规模种植户也是容易形成种植失败的高风险群体,这让他百思不得其解,明明在传统农户手中能精耕细作的土地,为啥到种植大户手中,就变了味道呢?

他们是真的种不好,还是真的不愿种?

如何破解土地流转难题

我国土地流转当前还处于初期发展阶段,在摸索中前进,势必会产生一系列的问题,尤其是我国众多的农村人口和集中土地后所形成的利益分配矛盾,如果提高土地租金,种植大户利润空间减少,势必会延缓土地流转进度;如果降低土地租金,农民利益受损,尤其在粮食作物价格上涨的当前,出现惜租现象也就不难理解了。

佰秀农业认为,在高标准农田逐渐普及(2022年全国要建设10亿亩高标准农田,2030年要达到12亿亩)的当下,我们的土地流转模式,不能仅仅处于承包和被承包的层面。

而是要将眼界放宽,在土地流转的同时,择机推广土地托管模式,这就解决了传统农户和高标准农田冲突的问题,农民在将土地托管后,受托人依然可以采取大型机械对集中托管的粮食进行耕、种、管、收和售。

和土地流转一样,农民同样全程不参与种植过程,但获得利益的目的和受托人是一致的,这不但能刺激受托人的种植积极性,同时受托人的种植过程要也受农民的全程监督。

一切以市场的准则进行农业种植,在风险共担、利益共享的基础上,这样的产业才是健康的、长久的。

这就解决了为了套取补贴而进行流转的畸形现象,同时也符合国家改造高标准农田,全面推进机械化耕作的政策,更是照顾了农民和受托人的双方利益,从而避免了土地因种植失败而出现的撂荒现象。

对此,你认为这种方式可行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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