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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学教师考勤管理实施办法
2022-12-30 | 阅:  转:  |  分享 
  
xx市xx初级中学教师考勤管理实施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维护学校正常教学秩序,规范教育行为,严肃工作纪律,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xx市义务教育学校绩效工资实施办法》(中人社[2010]104号文),结合我校实际情况,特制订本实施办法。第二条爱岗敬业是每一位教师的职业操守,坚守岗位是每一位教师的基本职责。第三条学校教职工应按要求按时上下班,按时参加学

校各类教育教学活动,因事因病不能上班或参加活动,必须履行请假手续。第四条学校以指纹考勤签到为主,抽查考勤为辅。相关教育教学活动的考勤以组织者记录为准。考勤不是目的,宗旨在于促进教师养成良好的工作习惯,凝聚合力,汇成共识,为学校教育质量提升、稳定健康发展提供保障。第二章考勤范围第五条考勤对象为全体教职员工。第六条学校各类教育教学活动均纳入考勤范围。第七条节假日上课,属于调休的,按正常考勤。

第三章考勤要求

第八条教职员工正常上班,到校须进行指纹考勤签到1.正常签到时间:上午:6:50—8:00(签到)。原则上11:20后可下班下午:13:00—14:30(签到)。17:00后可下班离校。在此前离校外出的需按规定做好登记备案。2.每人每月允许缺签2次(包括迟到、忘记签到及机器故障造成的缺签等),超过2次的每次按第十四条相应条款予以处理,依次累加,不设上限。没有签到记录的,一律当考勤异常。未在规定时间签到的视为迟到。半天内无签到记录,且无请假手续的,视为旷工。上班期间查岗,发现不

在岗又没有请假手续的,当旷工处理。3.考勤结果当月核算,上月统计次数不带入下月。第九条在正常的课堂教学活动中,教师需按时或提前进入教学室场。正式上课铃响结束后未能到岗的记迟到,下课铃响前离开的记早退。中途确因公务或个人紧急事务需要临时离开的,应向相关行政请示获批准后方可离开,如确实需要离开教室,也可让学生到办公室请其它老师帮忙看班。因个人原因造成当节课长时间无人上课的作缺课处理,由此造成教学事故的,由当事人承担责任。第十条除正常课堂教学以外的各类教育教学活动,如:

升旗仪式、教师会议,集体备课,大型集会或其他学校安排的活动等,由活动组织者负责考勤登记,并在活动结束后将

考勤异常情况报行政办备案。第十一条教师有事临时外出须在级长处登记,有课需自行调好课,获得级长批准后方可外出,级长每周汇总年级组请假情况上交给教学副校长,由教学副校长提交到校长办公会议。因公自行调课应该及时通知对方及级长,确保正常的教学秩序。凡因调课双方交接不完善,造成无人上课的,双方共同承担责任,造成严重后果的,将依据相关制度予以严肃处理。第十二条关于请假的规定:

请假半天者,由所在年级级长审批,不扣绩效工资,请假老师需自行调好课(紧急情况除外)。请假1天者,请假老师需自行调好课(紧急情况除外),在自行调课无果情况下,才由所在年级组级长协助调课。请假(包括外出学习、事假病假、公干)2天或2天以上者,级长安排其他教师代课。在节前节后的请假(包括半天),需要要校长审批。请假审批程序:事假一天以上三天以内的(包括三天),病假一周以内的先由教学副校长审批,再由校长审批;

请事假三天以上的,病假一周以上的,先由教学副校长审批,再由校长审批,并上交镇文体教育局审批。

所有请假均需填写请假专用表格,并交行政办存档,行政办按月汇总通知总务处。第十三条婚假、产假、陪产假、病假、丧假按国家规定政策执行,按第十二条办理请假手续。第四章考勤处理办法第十四条请假及旷工等的处理办法按《xx市义务教育学校绩效工资实施办法》(中人社[2010]104号文)执行,具体如下:1.设全勤奖每人每月100元,凡是当月全勤的奖100

元。(全勤是指当月没有请病(事)假一天或以上的,不包括半天请假、迟到、缺勤)2.病假:病假每天减发月奖励性绩效工资40元,不足部分在期末成果奖励中减发;病假超过三个月的人员,从第四个月起,岗位津贴按50%发放。(长期病假,重病人员不在此列)。事假:事假每天减发月奖励性绩效工资80元,不足部分在期末成果奖励中减发,事假(因私)累计超过十天的,不发放当月岗位津贴,生活补贴按75%发放。3.婚假、产假、陪产假、丧假等按国家规定相关办法

执行,统发工资照发。在岗位工资中,产假期间的课时工资按每周12节标准发放。产假期间的教辅岗位津贴及行政待

遇暂停,其它情况请假的职务工资照发。产假期间的绩效奖金按教师平均数发放。4.在正常上班期间,凡有事临时外出要在级长处(行政和职工在行政办)做好登记,未登记者,如学校工作需要,联系本人不在学校者,或者学校抽查考勤时不在学校,第一次(一学期内,下同)扣发当月全勤奖100元;第二次扣发当月岗位工资,取消当年所有评优资格;第三次当年年度考核基本合格,取消当年所有评优资格。第四次当年年度考核不合格。5.旷工的处理:当月岗位津贴不发,生活补贴按50%

发放,连续旷工超过15天的,停发当月工资,并交上级主管部门处理。第十五条所有原始考勤结果由行政办存档,作为教师年度考核、评优评先等参照依据。一学期内迟到累计达20次,缺课3次,有以上情形之一者,当年年度考核基本合格,取消当年所有评优资格,合同期满后学校拟作不聘用处理。情节特别严重者,学校按上级相关文件、法律法规处理。第十六条个人因子女年幼等需申请照顾的,须向学校提交书面申请,经学校行政办公会讨论同意并公示后,可按相关批复执行。凡申请特殊照顾的,不发100元全勤奖。

第五章附则第十七条考勤结果由行政办统一公布,若有异议,教

师本人须在公布后三天内向行政办提出复核。第十八条指纹考勤以计算机系统统计数据为主要依据,凡出现以下情况的不予考勤。1.如因考勤系统故障,故障未排除期间,不予统计。2.如遇台风、暴雨等严重影响教师上班安全的,该时段不予考勤(以学校通知为准)。第十九条凡因外出学习、参加市继续教育、市镇各类教育会议、学校外派听课交流、带队参加各级各类竞赛等业务学习需要的,学习期间不予考勤,但应提前向相关部门(级长、行政办)登记说明,以便统计时不归类为考勤异常。

第二十条如确因忙于工作,如:早读、上午或下午第一节课、中午值班等,忘记签到的教师可向级长书面申诉,且每月不超3次,其他情况不予申诉。第二十一条本办法是保障学校日常运行的基础制度,自二0一七年八月一日开始执行。本办法执行期间若无重大变更事项,相关内容不作修改。第二十二条本办法不须经教代会表决通过,由校长办公会负责解释。xx市xx初级中学

xx年5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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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系燕虞昊原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