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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通州区张家湾中学关于存货的管理制度
2022-12-30 | 阅:  转:  |  分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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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通州区张家湾中学









北京市通州区张家湾中学

关于 存货 的 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有效降低单位办公用品成本、低值易耗品,控制

办公费用支出,避免资产流失,结合本单位实际,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办公用品(如复印纸、文具类、硒鼓等)和低值易

耗品(如电话机、饮水机、卫生清洁工具等)由总务处负责统一

采购。

第二章 办公用品及低值易耗品范围

第三条 办公用品、低值易耗品是指单位价值在 1000 元以下

的各种日常消耗用品,包括 :文具、纸张、劳动保护用品、卫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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洁具、电子设备、其他。

第三章 管理部门及职责

第四条 本学校对办公用品和低值易耗品实行统一领导、归

口管理,总务处是负责本单位实物资产管理的职能部门,总务处

资产管理员负责对本单位的实物资产实施综合管理。

第五条 总务处作为主管部门负责对各部门的办公用品和低

值易耗品实施监督管理。其主要职责是:

(一)负责制定本单位办公用品及低值易耗品管理具体制度

并组织实施。

(二)负责本单位办公用品的登记、发放、调拨、报废、报

损、回收、维护、盘查等工作。

(三)负责接受相关部门的指导和监 督,按上级部门要求完

成办公用品及低值易耗品管理相关工作。

第六条 实物资产管理制度应包括实物资产立项与预算管

理、实物资产取得与验收控制、处置等。

(一)合理设置岗位,确保购置计划编制与审批、验收取得

与款项支付、审批与执行、执行与相关会计记录等不相容职务相

互分离,加强制约和监督。不得由同一管理部门或一人办理实物

资产业务的全过程。

(二)实物资产的取得应根据预算进行科学论证,根据立项、

预算、调整、审批、执行等相关要求进行办理。

(三)取得实物资产,应组织有关管理部门或人员严格验收。

验收合格后方可交付使用,并及 时办理相关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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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实物资产出库,经资产管理岗审核后,办理出库手续。

(五)资产的盘点工作由资产管理员牵头,财务部门协助,

其它部门配合每年对实物资产进行一次盘点。

(六)办公用品及低值易耗品处置应严格执行相关规定,经

审批后处置。

(七)依据办公用品及低值易耗品处置管理制度办理核销手

续。

第四章 入库领用原则

第七条 学校存货主要通过购置方式取得。

购置存货入库程序:

1.购置存货到货后,采购经手人填制《验收入库单》,凭相

关合同、发票等资料到资产管理员处进行入库登记。

2.资产管理员验收实物后,在《验 收入库单》签字确认。

3.《验收入库单》一式两份,一联交资产管理员,作为资产

明细账录入凭单;一联连同采购报销单据交财务人员进行报销,

并登记资产财务账。

对于自行加工、委托加工、置换、接受捐赠、无偿调入等情

况新增的存货,由相关部门经手人填写《验收入库单》,凭相关

票据、调拨单等资料,按照本制度规定的程序办理入库。

第八条 办公用品及低值易耗品,应当遵循以下原则:

(一)严格执行法律、法规和有关规章制度。

(二)科学合理,优化结构,勤俭节约,从严控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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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五章 领用程序及日常管理

第九条 本学校使用增加的办公用品及低值易耗品由相关人

员验收后登记明细账。

(一)办公用品及低值易耗品领用指各部门因实际工作需要

申请领用的情形。具体程序如下:

1.学校于每学期初,以各部门为单位配置基本办公用品,若

学期中有老师缺少基本办公用品可以各部门内部调剂,若部门内

无法解决可以提出采购申请;各部门偶发性的低值办公用品需

求,可根据实际情况执行采购手续。

2.各部门根据需要填写《物品领用单》,向资产管理员提出

领用需求。

3.资产管理员根据需求,结合现有库存情况,对于库房已有

的物品办理领用手续;现有库存无法满足部门需求 需重新购置

的,按照《采购管理制度》申请采购。

4.部门领用人领用完毕后,领用人、资产管理员分别在《物

品领用单》上签字确认。

5.《物品领用单》由资产管理员留存,登记存货明细账。

第十条 本学校对办公用品及低值易耗品的处置须严格按

照相关规定执行。

第十一条 存货处置

(一)存货处置方式主要包括无偿调出、对外捐赠、置换、

出售、报废、盘亏等。

(二)资产管理员根据财政部门规定的处置条件和实际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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况,填制《物品处置申请表》,经部门负责人审核,交单位主要

领导审批。 5 万元(含)以上存货的处置须按照《北京市通州区

张家 湾中学“三重一大”决策制度》要求,履行集体决策后,方

可审批。

(三)存货出售或向系统外无偿调出,需报区财政局审批。

(四)实物处置后,资产管理员根据审批齐全的《物品处置

申请表》、区财政批复文件、处置物品明细表等资料(复印件),

及时核销实物账;会计人员根据相关资料的原件核销财务账,确

保账实相符。

(五)因盘亏原因减少的存货,由资产管理员认定盘亏责任

后,填写《物品处置申请表》。经决策机构研究决定、并对责任

人进行经济追责后,按照程序办理处置工作。

(六)低值物品处置收入应当按照政府非税收入管理和财政

国库收缴管理的 规定上缴区财政局。

第十二条 存货日常管理

(一)资产管理员在取得或领用物品时,要及时登记物品的

总账、明细账;学期末盘点库存实物并与物品的总账、明细账数

据核对,确保库存账实相符。

(二)资产管理员与财务人员每学期末共同盘点库存实物,

并将库存实物、存货总账、明细账与财务账数据核对,确保存货

账实相符。

(三)对盘点对账发现的问题,各部门应认真查找原因。属

于责任原因的,由责任人书面检查;造成损失的,视不同情况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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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人进行赔偿。

(四)盘盈或盘亏时,资产管理员会提出处理方案,经决策

机构议研究决定、并对责任人进行经 济追责后,分别按照新增或

报损存货的程序,及时办理实物、财务入账手续。

第六章 附 则

第十三条 总务处负责解释本制度。

第十四条 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实施。





北京市通州区张家湾中学

2022 年 12 月 10 日



( 联系人:张庆磊;联系电话: 1380109383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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