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汉族的台湾地区历史(下)

 振王府图书馆 2022-12-31 发布于湖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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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20年的抵抗



1894年,由于朝鲜争端,日本帝国和满洲清国的战争爆发,史称甲午战争或日清战争、日满战争,结果此战中满洲清国的表现令人瞠目结舌、大跌眼镜,不光在大东沟和威海两次海战与要塞围攻战中被日军全歼了北洋舰队,其陆军还被日军从朝鲜平壤一路痛打、驱赶到汉地辽东营口,整个辽中南都被日军攻克、满洲贵戚视为心腹老巢之“盛京”(汉地的沈阳)也被日军兵锋直接威胁。18954月,被打的毫无还手之力的满国被迫与日求和并签署了《马关条约》,以放弃对朝宗主权、赔款超过2亿两白银、割让包括营口 海城等辽中南和台湾 澎湖与日本(辽中南最后因俄、法、德三国干涉而没有割让,日本则索取三千万两白银赎辽费)并对日开放多个口岸为代价勉强保住了自家的狗命。但台湾汉民并不愿意变成日本治下之民,早在《马关条约》签署前日军便攻克了澎湖列岛,待当满国割台的消息传来后全台舆论哗然“暴闻轰雷,惊骇无人色,奔走相告,聚于市中,夜以继日,哭声达四野”,台岛汉民群情激奋发起了反割台运动,并宣布成立“台湾民主国”,台岛汉民士绅共推当时任台湾巡抚的唐景崧为总统,并以不愿离台的满军刘永福部等中心筹备武力抵抗日军开进。5-29日,日军近卫师团在台岛北岸三貂湾登陆,不久破基隆,唐景崧立马弃国逃往厦门,随即台北也被日军占领,但台岛汉民没有放弃抵抗,随即刘永福被众人推举为台湾民主国新总统,刘永福为筹措经费于是发行邮票、钞票。6-7月,台岛北部汉民义军活动频繁,对日军袭扰不断,甚至敢于向已经构筑了坚固阵地的驻新竹日军展开进攻,其中尤其是丘逢甲部作战最为积极,于是日军近卫师团在台北、新竹等地进行了严酷的扫荡,后世记载有数十万汉族民众流离失所或身亡。8月日军向新竹以南的尖笔山、中港推进,期间遭遇当地义军和民众强烈抵抗,但日军依旧攻克苗栗,并到8-26日日军攻占了台湾首府、今台中和彰化,而在彰化地区日军遭遇了刘永福所部最为激烈的抵抗,3000义军在城外八卦山和日军激战到仅剩几十人生还,而日军战死战伤等也有上千人,时任日军近卫师团师团长、日本皇族北白川能久亲王可能因此战受伤。7-9月,日军因在彰化一带陷入激烈的抵抗而推进艰难,刘永福甚至率部反攻日军占据的彰化、迫使日军坚壁清野退守彰化,于是日军一方面从国内调集第二师团增员、侵台日军兵力增加到两个师团四万人,另一方面干脆从海上迂回、连破凤山、高雄,这已不是大都靠民间募集而组建的义军能抵挡的了,最终10-19日全台只剩下台南一城,刘永福实在无法支撑,只得带着残存的部下撤回大陆,至于10-23日日军攻占台南,台湾全岛都被日军攻占,台湾民主国就此终结,118日日本任命的台湾总督桦山资纪向日本东京大本营汇报“全岛系予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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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岛汉族民众对日军抵抗的战果是惊人的,整个日满战争期间日军不计病死者,因战死亡者不超过1500人、计伤病者15000多人,累计击溃满国正规武装不下十余万,而台岛的抵抗者们,在满国签订《马关条约》、令台岛文武官员和军队内迁、并严令沿海台事无从过问,所有粮械,自不宜再解,致生枝节、试图以台岛汉民的生命财产换取满蒙本家的安稳之局面下,不仅拒绝躺平、建立了独立的政府、发动正规军与民兵七八万人为自己的命运而战,还抵御了日军长达5个月、造成日军因作战、伤病死伤近9000人的损失,且这不是结束。台岛历史上的武装抗日时代从1895年延续到了1901年,在台湾民主国失败后,一度在作战中溃散的抗日义军开始在李惟义等人统帅下以游击战形式袭扰日军,而其中最知名的便是1896年元旦当天台北周边的胡阿锦、陈秋菊、简大狮等部起义军集众合攻台北城一战,虽然作战失败,但是台北周围日军一度陷入到疲于奔命的境地,随后日本一面增加兵力、一面广设行政机构、拉拢台地乡绅土豪甚至原住民群体,到19011902年杀死李惟义、林少猫后才彻底巩固当地,为此日本又付出了1500以上的名士兵、警察、公务员死亡之代价。而为了征服台湾,日本则师法满蒙在台地大开杀戒。18957月日军在台湾桃园大扫荡,造成桃源县大溪大烧杀、汉民死260人;10月日军在台岛中南部大扫荡,有台南县佳里镇大屠杀、萧垅街慘杀等,汉民死者2万人以上;日本消灭台湾民主国后,到18966月因日军被云林县柯铁领导的抗日义军伏击而屠戮云林县周边村镇,汉民死者三万,而在当年1月日军还在宜兰县扫荡并杀汉民1500人以上;189811月日本台湾总督儿玉源太郎令日军在台南扫荡抗日游击队,史称“大讨伐”,期间日军焚杀乡里,阿公店地方受害最深,估计这些大讨伐、大屠杀房屋烧毁三至四千户, 半毁亦三至四千户,杀害人数在两千人到1.1万人;1902年日本台湾总督后藤新平实施全台军事大扫荡,根据日本殖民政府所言,公布处刑11千余“土匪”;到了辛亥年汉族大革命后,台岛汉民也深受鼓舞,在19153月爆发了由余清芳(1895年后参加过抗日团体,后在日本殖民政府中任职,1905年参加抗日团体被日本政府一度逮捕,1908年获释)带领的、直接参与者超2000人的抗日起义,而日军则调兵遣将并在8月镇压了起义,事后在起义中心地带西来奄杀当地汉民1.2万人。1893年人口普查中,台岛人口有254万以上,但到十二年后的1905年日本殖民政府统计时,台岛的人口数据仅258万人,即使不去掉1.05万迁台日本和族人口,台岛人口等于毫无增长,这在那个高生育率、动辄过一代人口翻倍的年代几乎是不能想象的,此外台湾日本综合研究所报告认为,在日本最初20年统治下,台湾曾有40万人被杀害,按照比例超过十分之一的台岛汉民身死日军枪口、刺刀下,另外还有大量台岛汉民放弃家业流亡大陆。诚也,满洲清国对台湾的统治也是殖民统治,但是日本的统治也是殖民性质的,起码到满洲清国末期,出于各种客观因素台岛汉民已可以说是生活在相对自由的环境下,而日本占领台湾后这一自主环境则被破坏的荡然无存,台岛汉民刚要从一个魔窟中解脱,却又被立马拉入另一个魔窟中,不可谓不痛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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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日本帝国之下台岛与台岛汉族人的地位



对于统治台湾的思路,日本政府曾有两种对立的观点,其一是“殖民地说”,将台湾作为殖民地进行统治,设总督府专制,其二则是“内陆延长主义说”,将台湾作为日本国本土进行统治,设立府县进行直接管制。“殖民地说”在日本政府内部占据了强势地位,从1896年开始,日本在台湾便是实行总督专政制度,由军人出身的总督总掌行政权、并掌握部分军政权和军令权以方便调兵镇压台岛汉民起义。

在殖民台岛后,日本的台湾总督府将本土大和人移民到台湾视为“开发台湾的资源”、“强化日本在台湾的统治基础”、“同化台湾人”的重要工作,因此日本殖民政府积极鼓励大和人来台定居。来台定居的大和人分为官吏、自由职业者、工商业人士和农民,在日据时代前期,日本曾鼓励农民自发或官营移民屯垦,但由于移民的目的主要是给糖企种甘蔗、而甘蔗往往低价征收,外加水土不服,因而移民效果很差,而为了保证台岛能成为日本可持续的稻米、蔗糖产地,日本政府也没有对台岛汉民实行彻底的掠地灭绝,因此本身人口稠密的台岛不适合日本农民大举移民。而效果相对较好的则是前者,数十万从事工商业者和管理来台,构成了日据时代垄断台湾上层或高知群体的主要来源,他们或是成为台岛城市的市民,或者从事工商业,或是任教职、警职。在1905年台岛大和人人口约5.9万,至1927年达20.2万,以台北为最多,至1945年日据时代结束时,根据中国第二历史档案馆《台湾解征日侨遣返名册》显示,被遣返的在台非军人者日本侨民近31万人,总体上占台岛人口不过6%。

在日本帝国政治框架下,总督府专政下的领土和日本本土最大的区别便是,后者居住着的日本国籍民众受1889年颁布的《大日本帝国宪法》保护,享有“居住及迁徙之自由”(第二十二条)、“非依法律,不受逮捕、监禁、审讯及处罚”(第二十三条)、“接受法定法官审判之权不得剥夺”(第二十四条)、“在法律规定范围内,有言论、著作、印行、集会及结社之自由”(第二十九条),而受制于总督府治下的台湾汉族民众则不享有这些权利。这是因为不同于日本本土的法制模式,尤其是日据时代早期的台湾总督享有近乎专制性的立法权,依据1896年的实施法律第六十三号(是为六三法),台湾总督“得在其管辖的区域以内,发布具有法律效力之命令”,且所立法令之内容不受日本本土各法之限制,例如1898年儿玉源太郎颁布的《匪徒刑罚令》中规定,“不问目的为何,凡以暴行或胁迫达成其目的而聚众者”,即构成“匪徒罪”,而被定罪者被投入地方法院后不必经过预审程序而付诸公刑,被告连寻找辩护人辩护之权也无法保证,另外还有一并颁布的《保甲条例令》并规定十户一甲、十甲一保,如果出现“违法”或“渎职”的情况,则保甲内成员会被连坐处罚,而这毫无疑问是与日本的宪法内容相抵触的,更毋论“匪徒罪罪犯”多半都会被处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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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不能适用日本法律的情况下,台湾汉民自然也不具有日本本土大和人所有的国民权利。尽管《马关条约》签订后,日本政府在“给予”台湾汉民两年的国籍选择期后宣布依旧留在台岛者是日本国民,但台湾汉民在东京的日本帝国议会除日据时代最后一年因战局紧迫、急需台岛的“忠诚”而被挑选过敕选议员外,没有哪怕一个代表,仅在台湾总督府的评议会(1921年设立)中有9(后增加到11)名代表,而可笑的是尽管在台大和人人口只有台湾汉族人口的二十到三十分之一,他们在台湾总督府评议会中的人数却也有11名,且评议会本身只能算是总督的咨询机构,对总督的行政权等无法干涉,而在台湾地方上,日据时代前40年也从来没有设立过选举机构(日据朝鲜反而较早允许地方上设立议会),台湾汉族人只能算是日本的领民而不是公民。

日本征服台湾初期,陆军大将并一度任台湾总督的乃木希典便称“内陆延长论”是“损毁居于本岛的日本臣民之福利”,时任日本首相桂太郎亦表示“台湾当然是殖民地,不能将它同内陆同样看待”,台岛汉族人倘若拥有等同大和人的政治权利,一方面会摊薄大和人的公民权利,另一方面日本将不能随心所欲的摆弄台湾的经济、人力资源,这种情况下台湾自然不会是日本本土的延伸,而作为殖民地的台湾,其汉族住民又怎么可能获得现代国家公民的权利呢。在不选择采用本土的府、县、都、道的情况下,日本殖民政府对台岛的行政区划具有一定的特殊性。1895年6月,日本改台湾原本三府一直隶州为三县一厅,到1901年日本废全部县,改台湾全岛为20厅(但台湾中部南岛土著聚居区不设厅,为番地),到1909年又将20厅合并裁撤成12个。1920年,日本台湾总督府颁布《台湾州制》,将台岛西部10厅合并为5个州(台北州、新竹州、台中州、台南州、高雄州),与岛东部的2厅(莲港厅、台东厅)外加澎湖厅合为台岛一级行政区,州、厅下会设立同级的市、郡和支厅(仅在澎湖厅有)。郡的行政长官叫郡守,市的行政长官叫市尹(1940年改称为市长)。1945年日本殖民终结时,全台湾一共有11个市、51个郡、2个支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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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中期殖民统治的变化



在日据时代早期,由于汉族民众对日本殖民的激烈反抗,日军对台岛汉民可谓动辄屠村灭镇,从1896年到1905年台岛人口几乎没有增长,一般历史学界认为日本殖民早期至少超过20万台湾汉族人死于日军动辄的扫荡屠杀或大批流亡,暴力屠戮一直延续到了1915年在西来庵起义前后,当年日军顺势在台南进行清剿并屠杀数千汉族乡民,此外还常伴有零星的杀戮事件,而死者往往只是事发地附近有一定交集关系者,汉族人在日据时代前期的生命危险可见一般。
不过随着日本统治的稳固,其手段也开始柔化。台湾岛上的汉民被日本视为矛盾的存在,大和人厌恶这些天然的潜在敌对者,但出于更方便利用台岛汉民劳力的需要和逐步实施同化政策的想法,日本开始落实 “内陆延长主义”政策,其中最明显的一点便是总督立法权逐渐被限制乃至于大部禁止、台岛开始主要实施日本本土法律。1906年日本政府颁布《有关台湾实施之法令之法律》,一定程度上削减了总督原本近乎专制的立法权,但整体上依旧以总督发布律令为主,日本国内法律为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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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大的改变出现在一战结束后。由于美国总统伍德罗.威尔逊发出的“民族自决”号召,因而各国殖民地民族都开始追求权力、争取独立或自治。同为日本殖民地的朝鲜在1919年爆发了3.1大起义,台湾也受此影响(包括受大陆爆发的“五四运动”的影响)在1918年爆发了“六三法”撤废运动。“六三法”撤废运动的核心是追求所谓的“内(日本内陆)台平等”,要求废除对台岛汉民的制度歧视,但在日后著名的台湾民主运动的领头人物、父兄遭日军杀害的林呈禄提议下,到1921年原本是“六三法”撤废运动变更为主张台湾特殊性、独立性、追求台岛自治的“台湾议会”运动。“台湾议会”运动是台岛汉族人试图通过和平请愿在台岛设立殖民地议会继而获得有限的自治地位、摆脱被总督府与日本警察专政的政治运动,相比朝鲜人的武装起义要温和许多,因为相比日本兼并朝鲜更多的通过上层收买,日本对台岛的征服是通过武力屠戮,外加日据时代开始后二十年内台岛对日本的反抗几无外援,汉地母国亦因长期的军阀混战导致既无国力、各阶层又无意愿援助和关心台湾,典型如1910年未来推动台岛自治的关键人物、雾峰林家的林献堂赴大陆并与梁启超面谈时,后者言“三十年内,中国绝无能力可以救援你们,最好效爱尔兰人之抗英”,1913年林献堂的翻译甘得中与国民党要员戴季陶会面时后者也表示“在十年内无法援助台人”,大陆主要政治派系在1930年代前鲜有关注台岛事务者,由此台湾汉人在内无法反抗日本成功、外没有援助的情况下,整体上放弃了武力抗日路线、转向妥协与请求自治也就不奇怪了。

“台湾人”这一身份认同的诞生

由于漳州籍人、客家籍人、泉州籍人等不同地域汉族移民之间的长期分居而居甚至长期相互械斗,以及台湾全岛没有广泛的形成统一市场并进行各地的人口交流,因而台岛汉族居民一般以汉族人和籍贯所在地作为自己的排他性身份认同,对于“台湾人”这个概念则非常淡薄。但日本殖民后,一方面台湾全岛为抵抗日本的入侵爆发了空前广泛的起义,动辄跨乡联镇,导致几乎每25个台湾汉族青壮就有一个死在日军刺刀下,并随之不分籍贯的沦为日本在台的台湾总督府治下的遭受歧视之领民,进而形成了广泛的共同记忆,另一方面日本为了经济掠夺开始在台大规模修建基础设施(1908年台湾西海岸铁路贯通)、建立覆盖全台的统一市场,台岛各地跨地区的人口流动与经济活动大大加剧,原本漳州、泉州、客家等排他性籍贯身份认同逐渐被消磨,外加进入日本本土进行学习的台岛本地青年在此期间接受的国家、国族主义教育,尤其是台湾有知识者在1910-1920年代间介于客观上台湾汉人间籍贯矛盾消磨的情况下,逐渐萌发出一种政治意义上的共同体身份认同感,即“台湾人”。

1920年新民会组建后,于当年年底开始了 “台湾议会”运动,并在1921年开始了请愿活动。1921130日,新民会会员共178人签署请愿书,向日本帝国第44届帝国议会请愿,结果被决定为不采择(不予审议)。随后在14年间,直到1934年,前后共14年,类似的请愿共计发生了15次。这种柔性的非武力的妥协式的半抗日活动取得了一些效果,在1921年日本更定“六三法”为“法三号”(“法三号”即为台湾地区原则上使用日本法,特殊领域佐以总督立法),并且19216月份公布《台湾总督府评议会官制》,设置评议员25,其中遴聘总督府高官7名、在台日本人9名、台湾汉人9名担任,以做为台湾总督施政的资询机构,但没有实权,同时日本也进行了行政区划改制,将原本直属于台湾总督府的12厅,改为五州、2厅,其中州有一定的自治权限,此外日本官方也开始大肆宣扬“一视同仁”、“内台一如”。不过日本的行为更类似破窗效应的体现,施政的目的不是保持台湾的特殊性并减轻对台湾人的压迫,而是将减轻压迫与“内陆延长主义”绑定,逐步将台湾并为本土的一部分,这与新民会的主张可谓背道而驰。

台湾籍民问题

台湾汉人理论上是有日本国籍的,只是在台岛上他们从制度上就被限制甚至剥夺了相应的公民权利,在日本本土他们也被明显歧视,但如果他们前往海外,他们却是可以得到日本领事馆相应的庇佑的,尤其是当他们因经商等原因返回大陆、特别是福建后,原本简单的国内闽台地区相互往来顿时变成了一个国际性问题。福建是大多数台岛汉人的祖籍地,根据1930年代统计,当时福州城内台湾居民人数在2100人左右,约合550户左右。由于日本在华拥有治外法权、中国政府无法审判在华日本国籍人口,于是台湾居民中的相当一部分借此机会开始在华参与违法活动来牟利。1934年,经《福建省会公安局1934年外侨调查表》统计,500多户台湾人中,有198户从事不正当行业,包含赌场、烟馆、色情,并且多次爆发福州警察与不法台湾人之间的暴力冲突。福州当局为了减轻社会危害,曾多次颁布禁令,取缔赌场与烟馆,禁止出售鸦片、吗啡、高根洛等毒品,但拥有治外法权的台湾人群体不仅不听还屡屡武力对抗,不仅逼得福州当局无能为力只能用外交手段寄希望于日本领事馆出面协调,也使得台湾人群体在当地声名狼藉,台湾籍民成为了抗战结束前困扰当地的要命问题。

日本政府对新民会等台湾自治运动组织较为忌惮,这直接导致新民会活动时不得不以组内组织“东京台湾青年会”(由加入新民会的在东京台湾留学生组成)的名义来进行活动。1922年,新民会第二次在日本东京进行游行请愿后,时任台湾总督的田健治郎曾警告:“日本政府绝不容许设置台湾议会”,但“台湾议会”运动并未停止,甚至蒋渭水、蔡培火等人还为此组建了“台湾议会期成同盟会”,于是田健治郎一边依《治安警察法》,以危害社会公安为名禁止“台湾议会期成同盟会”成立与运营,一边鼓动亲日士绅组建“公益会”来进行反制,到1923年底干脆发起逮捕运动,抓捕了包括蒋渭水、蔡培火等“台湾议会”运动请愿干部41人并在次年给被捕人员判刑,是为“治警事件”。不过介于大正民主的风气,台湾总督府对“台湾议会”运动的组织和个人往往只采取了限制、有限监禁的措施,而没有全面禁绝、伤害人身。

从“台湾同化会”到“新民会”

“台湾同化会”在1914年12月建立,是日据时期台岛政治、社会、文化运动的首次集结,该会由日本民权运动家、同情台湾人的板垣退助组织发起,大量后来的台湾非亲日派政治人物如最早的参与者包括林献堂、蒋渭水等参与,该会的成立受“泛亚主义”和民权理念的影响,主张消除日本人对台湾人的差别待遇,以期“共同抵御白人”。不过到1915年1月便被台湾总督府以“妨害治安”为由强制解散。1920年,以在日台湾留学生为核心,外加部分旅日台湾士绅共同组成,组织系受梁启超“新民思想”启发,其成员包括前“台湾同化会”的林献堂等人,新民会不再单纯追求“内台平等”,其组织宗旨变为“为增进台湾同胞之幸福,开始政治改革运动”,一开始新民会以“六三法”撤废为己任,但在1920年日据台湾总督田健治郎表示“本岛现况尚未至能达废弃本法(即“六三法”)的程度”,外加林呈禄的提议,新民会转而要求日本承认台湾特殊地位并给予台湾自治,这就是“台湾议会运动”。


但到1929年时情况开始逆转,这有两个原因。一方面是世界政治大背景的激化。1929年全球金融危机爆发后,日本的大正民主时代逐渐落幕、军国主义思潮崛起,伴随着自1931年日本对中国大陆的侵占活动,日本政坛已经无法接受自由主义、被殖民民族解放思潮背景下的“台湾议会”运动。另一方面,台岛本身的反当局思潮也在激化和分裂,原本相对乖顺的“新民会”逐渐被左翼学生夺舍和割裂。最著名的便是“台湾文化协会”事件,该会系协助新民会的协助组织,由林献堂建立,但到1927年后逐步被加入的左派人员掌握,原会长林献堂等非左翼都被迫退会并另组台湾民众党。新台湾文化协会和左翼学生反对“台湾议会”运动,将之视为“台湾解放的障碍”,1928年台湾民众党第九次请愿组件“台湾议会”时,左翼成员曾现场阻挠(“哀愿叩头式的请愿方式”、“无异是承认并加强资本主义与帝国主义”、“绝不可能达成解放台湾的目的”),这种内部矛盾逼得作为中间派蒋渭水多次出面呼吁“同胞须团结,团结真有力”。在日本军国主义化和台岛非亲日派分裂和行动激烈化的情况下,日本对非亲日派开始了强力镇压。19292月,“台湾农民组合”在日本军警发动的“二一二大检举”中被摧毁;1931218日,台湾民众党通过新的党纲时,被日本军警围捕并勒令解散;19316月,日本共产党台湾民族支部遭到日警围捕,领导干部或入狱或逃亡,台湾左翼被打的分崩离析。最后剩下的是19307月成立的“台湾地方自治联盟”,该组织由林献堂领导,并持续进行温和的议会设置请愿活动,但19319-18事变后,请愿活动再温和也难以为继,到193426日第十五次请愿结束之后,深感无法继续进行请愿的林献堂最终发表《请愿运动停止声明书》,持续14年的“台湾议会运动”由此无果而终。

1921年新民会首次请愿团向日本帝国议会提交的《台湾议会设置请愿书》中阐明了4项建立台湾议会的理由和诉求,分别是:1、 台湾情况特殊,不同于日本国内,有特别立法之必要;2、 日本是立宪国家,台湾在其统治之下,应享有立宪政治之待遇;3、 台湾总督同时掌握立法权及行政权,违反宪法精神,应将立法权还给人民;4、 设置台湾议会,台湾的特别立法与预算审核,改由台湾议会进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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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同化-皇民化运动的高潮



1921年废除“六三法”可以视为日本对台湾殖民运动政策转向的关键一步。在此之前,日本对台湾的统治是相对单纯的经济掠夺与军警高压专政,此后日本在大正民主运动期间在不改变对台湾的经济掠夺和警察专政情况下,一度对台湾采取了柔性统治、容忍“台湾议会运动”,但9-18事变、7-7事变后,日本对台的柔性统治结束、开始转向高压同化。

御用绅士与授勋

日本对台岛的殖民统治并非单纯的血火镇压,而是“鞭子与糖饴”。从1896年开始,日本就有意识的拉拢台岛本地知名士绅、地主、工商业者,次年台湾总督府开始给“具有学识、资望高的台湾住民”颁发绅章,给他们特殊的礼遇,不过没有实利。1898年后藤新平担任台湾总督府民政局长后,他着手将日本总督府控制的各项生产事业专卖权以及土地赏赐给绅章获得者,由此培养出了一批御用绅士。最早的绅章获得者-御用绅士都是台岛汉族士绅中主动迎合、协助日本殖民统治的汉奸逆贼,如首开台北城门、协助日军镇压抗日武装的辜显荣,以及担任保甲团团长、屠戮抗日汉民的逆贼陈中和,等等,而后藤新平也“回馈”他们财富,使之成为亲日的御用绅士,由此培植的亲日势力在“台湾议会运动”爆发后被日本撺掇组建了“公益会”来与之抗衡,而历史上得日本驱使的御用绅士累计达37844人。此外后藤新平与台湾总督儿玉源太郎还主动迎合台岛汉民的风俗,召开各种日本总督府主导的集会,如利用汉族人尊老敬贤的特点,召开招待、礼遇老者的“飨老典”,给予到场的80岁以上汉族老者以尊敬并赐予寿礼;如为了笼络秀才、举人等知识群体,而组建扬文会以盛情招待来宣扬日本帝国的“仁德”、“怀柔”。

日本对台同化活动—皇民化运动自1895年后就在不断推进(其目的乃希望通过强化对台岛汉民社会的文化、思想领域之干预来使得台岛汉民的汉族身份和中国国家认同被削弱、淡薄化),但高潮开始于9-18事变、7-7事变后,在中日进入了全面战争状态后日本重新任命武官取代文官就任台湾总督,并以统制手段开启了全面的同化运动。

1907年后,在其后的8年内台岛仍然爆发过13次较大规模起义,汉民们怀揣着“替天行道”的朴素观念和恶行累累的日本军警官吏进行搏杀,甚至到了1915年还有余芳清发动西来庵起义。余芳清曾自称“大明慈悲国奉旨本台征伐天下大元帅”,并宣称“倭贼到台二十有年已满、气数将尽”,要“兴兵伐罪”,由此台南震动、民间云行景从。

首先是对台湾汉族人文化传统的压制。自1933 年,因“台湾议会运动”的影响,《台湾民报》、《台湾新民报》、《台湾日日新报》等四十多种台湾汉民自己主编的报纸相继发行,但1937年日本全面侵华后,台湾总督府强制废止了各报刊中的汉文版块,全部用日文代替,同时殖民者也加强了报刊领域的管理,将多家私人报刊合并并官方化以用作殖民当局的传声筒。而在音乐戏剧方面,台湾传统的“歌仔戏”被视为具有“宣传敌对思想性质”的剧种,被殖民当局禁止,此外日本方面也沿用了对报刊领域的统制政策,在1942 年设置了“台湾演剧协会”,进而统制各个剧团的剧本和团务活动,并设置特殊会社加大审核力度。

国姓爷朱成功身后沉浮

尽管国姓爷朱成功的生母是日本人,但这不影响他是一个拥有汉族意识、主要在汉族历史中发挥作用的汉族人。但1895年日据时代开始后,日本人对国姓爷进行了利用,他们以国姓爷的母亲田川氏是日本人为契机,在舆论宣传、本地历史教育中将国姓爷包装成了一个日本人,还将供奉他的“开山王庙”更改为日式的“开山神社”,增加了日式的鸟居、拜殿等建筑,藉此希望获得占据台湾的合法性。1945年日本战败投降、台岛光复后,国姓爷的祭堂重新改回汉式,并再次定名为“延平郡王祠”。

与对文化传统进行专制的同时,是试图全面普及日语。为了在全台普及日语,殖民当局为此大规模开设了各类教学机构,如国语传习所、日语讲习所、简易日语讲习所、二战战争后期的夜间讲习所等。1936 年,台湾的日语讲习所 2197 处,简易日语讲习所 1735 处;至 1940 年,前者达11206 处,后者 4627 处。殖民当局的目的是让台湾汉民放弃讲汉语而改说日语,为此殖民当局颁布了各项强迫性禁令,如台湾的公务人员不讲日语要被撤职;台湾火车站售票必须说日语、否则不卖予车票。此外还有优惠性措施,如殖民当局颁布过“国语家庭”政策(即60岁以下皆熟练掌握日语的家庭),对于“国语家庭”录取、分配物品等各方面优待。在行政强迫下,日本在台推广日语的工作有了明显成效,据总督府报告统计,1937 年全台日语普及率达 37.8%1944 年达到 71%,而1941年开始,汉语教育(包括闽南话和客家话)则被法定废除。

再者就是对台岛汉民身份认同的改造,这也是皇民化运动的核心。对此殖民当局先在1936年底到1940年发动了“国民精神总动员”运动,对台岛汉民进行“确立对时局的认识,强化国民意识”的灌输活动;后从1941年到1945年发起了“皇民奉公运动”,“号召”台湾汉民“挺身实践”,为日本帝国尽忠。期间殖民当局从生活的方方面面对台湾汉民施加影响,包括提倡说日语、穿和服、住日式房子、放弃台湾民间信仰和祖先牌位、改信日本神道,尤其是在推广神道教方面,殖民当局投入甚大,一方面殖民当局在全岛大兴土木,到1941年台岛已有数以千计的神道教神社,发出供奉神符共 739378 尊,另一方面殖民当局尽力驱使汉民参拜,甚至将每月的一日被定为敬神日,上至老人、下到孩童都要参加。在1941 年参拜神社总人数竟达 1200 万人次,几乎每个台湾汉人一年内都参拜过两次。对待传统的台湾汉式庙宇,殖民当局依据其意愿发起了“寺庙整理运动”,拆除了大量庙宇并成量销毁了妈祖、关帝、观音等神像,其中尤其以台南、台东部分地区为最。

混校

昭和时期的日本民族主义思维是偏向于“国族主义”的。在1936年开始了对台岛全面的皇民化运动后,原本台岛汉民与定居台岛的日本人实行的是分校政策,汉民只能上本地的公学校,而日本人则上与本土一样模式的中小学,1936年后两类学校合并为“国民学校”,日本人和汉民同校上课,但授课语言也主要是日语而非汉语。

皇民化运动期间,就读中小学的台岛汉民中小学生们每日升日本国旗、唱日本国歌、朝拜东京皇居、向日本天皇照片敬礼,进而潜移默化的被灌输了日本国民的身份认同。此外从1940年开始,日本的台湾总督府公布改姓名办法,推动废汉姓改日本姓名的运动。不过不同于朝鲜的全部朝鲜人强制开户改名,台岛的改名倾向于自愿、并且要求无案底且日语熟练,因此整个日据时代,台岛汉民中改日文名字的人口也仅有2%。而随着皇民化运动的加剧与日本不断深陷二战泥潭,日本开始动员包括汉民、南岛系土著在内的台湾人参军,这些台湾兵源主要投放进太平洋战场的日军48师团以及海空军后勤部队中(也有部分台湾汉民出身的军夫被派往侵华战场担任劳力,但无台岛出身的日军在汉地大陆参战),而随着皇民化运动的深入,甚至在日本帝国垂死挣扎的“神风特工”行动中也有台湾汉民的身影,不可谓不可悲。同时也正是在1941-1945年间,日本一方面废除了用于镇压台岛反日运动的保甲制,一方面给予了台岛汉民在日本国会中的荣誉席位,并给参与日军的台湾人以接近日本人或者类同日本人的待遇,这一切都导致在日据时代出生、接受新式教育长大的台湾汉民尽管一样厌恶甚至愤恨于日本警察和官吏的歧视与行为粗暴、扰民,但在二战结束前至少在国家认同上,相比中华民国是比较视日本帝国为本国的。

“皇民奉公会”成立于 1941 年,其建立的目的在于:建设高度国防国家,建立大东亚共荣圈,显示日本国体,彻底灌输皇民精神,使 600 万台湾人为日本尽忠,“实践举岛一致的臣道”。“皇民奉公会”的各级机构中重要职位都由日本人担当,台湾总督府总督担任总裁,地方各级“奉公会”官员由地方官兼任。“皇民奉公会”的组织分布范围非常广泛,其覆盖的范围遍布台湾各个角落,中央、市郡、街庄甚至区一级都设有奉公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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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日本对台经济掠夺与对台湾汉民政策性歧视



日本对台湾的经济掠夺在1905年前是失败的,而这主要归功于台岛汉民的顽强抵抗,即便到了1910年代,台岛汉民的起义依旧较为频繁,日本为此支付了高额军费、十余年内都无法通过殖民台湾来为本土谋取经济上的利益,甚至日本国内有人提出要将台湾岛用一亿元转卖给他国。但后藤新平找到了生财之道,即鸦片。近代汉地鸦片一定程度上流行,尽管日本早早便已禁烟,但后藤新平提出了“鸦片渐禁论”来制止台湾岛的禁烟。日本总督府首先颁布《台湾鸦片令》对鸦片贸易明令合法化(但任何向大和人销售鸦片的行为都会被定为“死刑”之重罪),随后在后藤新平主导下实施了卫生警察制度,将鸦片贸易控制在官方的卫生警察部门下,并随之选派御用绅士实施了鸦片专卖政策,甚至还大量宣传日本人生产的鸦片烟“有利于健康”、积极培养“请客抽一等福烟是上流社会的一种时尚”,由此暴利的成瘾品行业开始为日本官方提供了源源不断的财富。1896年日本生产的一等烟膏仅4.85吨,次年增加到14.7422吨,此后常年保持在年均15吨的产量;台岛汉民中染上烟瘾的也从1897年的全部人口1.9%增长到1900年总人口的6.1%,由此台岛汉民吸毒的行为横贯整个日据时代都没消除,而日本帝国则因此赚得盆满钵满,1897年鸦片贸易使日本赚取164万日元,到1902年收入达到300万日元以上,整个日据时代日本通过鸦片贸易从台岛汉民手里赚取了1.95亿日元以上,也正是因为鸦片贸易的暴利,外加日本进行了多项深挖财源的工作,如清查土地并配合设置相应的土地税,专卖除了鸦片外的食盐、烟草、樟脑、酒,大力发展制糖业,到1905年开始台湾财政收支由亏转盈,台湾总督府不再需要日本本土的经济援助。

日本在殖民台湾后,出于对“教化野蛮人”的渴望以及完成“内台合流”的同化目标,在文化风俗上“标榜以严禁鸦片、断台人之辫发、解放妇女之缠足作为台湾统治上之三大主义”,不过实行上相对和缓,第二任台湾总督桂太郎曾发布公告“日本政府断无强使土民改风俗、易旧惯之事”,第三任台湾总督乃木希典表示对台岛汉民的留辫、缠足等习惯需要“则需在一定的限制下渐收防遏之效”。虽然没有强行变更风俗,但一方面日本殖民下整体统治氛围反对留辫、缠足等旧俗,另一方面尤其是留辫并非汉族的原本习惯,而是满洲侵略、亡国战争后屈从的产物,因此从1896年开始就有曾赴日本观览的台岛汉民主动减辫,但日本的殖民对减辫行动产生了阻力,相当多的台岛汉民、尤其是士大夫群体将满清视为本国而以留辫作为对日本殖民的无声抗议。转折点在1912年,近代汉族国家之父孙中山在1912年就任中华民国首位总统后下令以国家行政力厉行剪辫,由此对台岛汉民产生震动,进而到1915年前后引发了台湾的剪辫潮;废除缠足也在1900年前后由台岛部分士绅所提倡,到1915年由日本总督府以强权全面推广,伴随剪辫、放足(去缠足)运动的还有服饰变革,到1910年代中后期,台岛汉民普遍放弃满洲时代常见的长袍马褂,该穿日本当时流行的“国民服”或者西服。不过在禁烟问题上,日本却是推动鸦片贸易的罪魁祸首。

台湾作为亚热带-热带环境下的岛屿,农业方面的产出是相对丰富的。日本在通过鸦片赚取了第一桶金后,开始着手通过专卖制度和国家投资、扶持,使得日本资本完全掌握台湾的经济,而这正是日本“工业日本、农业台湾”的经济布局。台湾最主要的产品,便是稻米、樟脑和茶叶、甘蔗。对于樟脑,1895年前其出口贸易主要由英商掌握,1895年后日本先颁布了“樟脑制造取缔规则”,次年又开始对樟脑课税,到1899年更是对樟脑实行专卖制度,英商对樟脑的贸易控制被击溃;台湾茶叶的输出原本由厦门的英国洋行一手垄断,在日本殖民台湾后,通过政府扶持的三井物产及野泽组以直接运营茶园、整合茶业生产和开辟对应的茶业出口渠道的方式逼走了并不直接生产茶业、偏向于控制销售渠道的英美茶商;而日本对糖业和稻米生产、销售的独占更加彻底。对糖业,日本主动输入技术甚至从本土迁徙农民作为蔗农,甚至强征台湾汉族农民土地,并建设有机械设施的制糖厂进行高效制糖,“台湾制糖株式会社”这一对台湾糖业进行生产、销售垄断的企业也在1900年由三井财阀设立,原本台湾汉民的简易制糖廍则几乎被淘汰殆尽,原本控制蔗糖出口贸易的欧美洋行、糖商也被排挤殆尽,台湾糖业被日本的三井、三菱、日糖等财阀、会社独占;台湾的稻米产业也基本相似,米业的生产和销售都受到日本官方和资本的强力干预,一方面日本人在台积极推广日本米种蓬莱米,另一方面日本开辟了台湾米销售往日本的贸易渠道——台湾的大米由此飞跃般的成为了台岛对日本最重要的贸易品之一,三井等日本财阀也在此期间参与从而实现了对台湾米业的掌控。

日本政府对台湾的经济并不秉持垄断政策,株式会社们可以相对自由的在本地市场进行竞争,只是这种竞争是排斥外国资本的,日本总督府以及本土的财阀们通过授予专卖制度、资金扶持的方式使得日本企业在台掌握了绝对的市场话语权,1938年到1941年,日本本土财阀在台岛投资占台岛总投资额的67%左右,剩余投资也大都来自于定居台岛的日本居民,而这种话语权的建立下,失意者不光是原本在台岛经济中占据优势的欧美资本,也有台岛本地的汉族人。在1920年代以前,台岛汉民无权开办株式会社,这一禁令在台湾议会运动中被解禁,但即便如此,绝大多数情况下台湾汉民也只是纯出资方,并无资格管理企业。此外台湾汉民承担的赋税压力也颇为不轻。新渡户博士曾在其糖业改良意见书上写明“日本课税比较旧时稍微荷重”,在日据时代台湾汉民直接承担地租、契税、所得税等,而日本专卖制度下对樟脑、酒、糖、鸦片、烟叶所征之财富也变成产品价格的一部分最终转嫁到台湾汉民头上,到了二战期间日本对稻米这种战略物资进行了全面统制,导致在技术进步、台南水利工程大兴(嘉南大坝)、稻米产量在1930年代增加了2.07倍的情况下,当地汉族农民的稻米消费量相比1910年代居然还下降了23.1%。不光是稻米,到1938年,为维持战争,日本依据《国家总动员法》在台湾对括钢铁、煤炭、轻金属、机械、木材、米糖、肉、化学品、甚至废旧物品回收也进行了全面统制和流通管控,并强制募集了超过13.7万名工人投入军工、矿产的生产劳作中,而这些人工作的环境与薪资待遇是否符合日本帝国内普遍劳动标准简直不言而喻。

在台日本人以不到台岛汉民二十分之一的人口,在台岛的银行业、制糖业、盐业等行业中占据了绝对的优势,在电力行业、造船业则完成了几乎百分百垄断,唯有在一般商事中台岛汉民的人口占比才发挥了相对优势(甚至1920年代前非日本人无权开设株式会社),但仍需注意,台湾大量农业产出的售卖是需要台湾总督府的专卖许可的,而台湾的主要产品就是其农作物,从这个角度讲台岛的一般商事中最有价值的部分,其命脉依旧被日本人握在手里;而即便是同样在工厂中劳作的工人,日本工人的工资根据矢内原忠雄的考察发现也往往是汉族工人的一倍以上,所谓的不分族群的劳动者阶级在日据台湾根本不存在。不仅不分族群的劳动者阶级不存在,在台日本人社会与汉族社会也大体上是分野的。来台日本人大都从事工商业,或是日本军警,他们大多定居在城市或者官署、警署,与汉族民众甚至呈敌体关系,更鲜少通婚;而在教育方面,台湾汉族学生不仅远不如日本人甚至南岛系土著受重视(矢内原忠雄在1926年统计学龄儿童入学率上,日本人是98.2%,南岛系土著是71.8%,汉族人则只有28.4%)在1922年前全阶段与日本学生分校上课、至1941年前在小学领域也与日本学生分校授课、至1941年后全面混校上课。1941年后是皇民化运动高潮,在此之前虽然已经近20年到了中等学校、专门学校、高等学校阶段不再分校,但尤其是后两者,其选拔政策(需用日语、除了医学专门学校和台南商业学校外其他高等学校都在日本进行选拔考试)和门槛依旧使得除了医学外台湾汉族学生在台岛的高校中几乎没有存在感,常年人数只占总学生数的十分之一左右,而教育是高等人才培养的发动机,当台湾地区设立的高校几乎只培养出大和族人才的情况下,台湾的政治、经济、文化大权被谁掌握也就一目了然,而即便是皇民化运动加速的1941-1945年,台岛汉民也依旧没有获得等同于日本人的公民权,在经营、教育等诸多领域被日本人压在脚下或拒之门外,日常生活中遭受着日本警察的刁难,甚至还被剥夺了自身的文化权力。虽然国家认同上或许开始逐渐视日本为本国,但是国家认同从来也不等于民族认同或身份认同的全部,在台湾这片土地上,日本人和台湾人永远是两个整体上隔断且存在人格与政治上主从关系的殖民者与被殖民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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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尾声



1945815日,日本帝国宣布投降,笼罩在东亚海岸半个世纪的黑云消散,昔日不可一世的魔王终于被明正典刑。在汉地大陆的日军于194593日正式向国民政府放下武器,到了1017日国军在基隆港上岸,至25日正式受降据台日军,进而完成了对台湾的收复。其后国军的主要工作放在了遣返日军、日本在台湾移民和接收事务上。关于前者,国民政府共计受降17万日军,并遣返日军和日本移民48万人;关于后者,国民政府一共接收日本驻台机关、企业、个人财产110亿旧台币,以及大量的房屋和土地,而台湾民众对于国民政府的遣返和多数接收行为也并无异议,尽管他们的中国身份认同并不深刻,但对于常借权势欺压乡里的日本官吏、尤其是日本警察素无好感,日本受降前后多有日本警察被台湾乡民围殴的报道。

但到了1947年年初,情况开始变化,台湾出现了反国民政府的波动。这种波动目前被认为可能有以下几个来源:1、对国民政府接收的不满,认为国民政府专员腐败、接收日本财产的同时,又乘机强掳了台湾民众的民财;2、认为国民政府歧视台湾人,认为国民政府不设置省政府,反而设置集行政、司法、立法、军事于一身的行政长官署,是复辟前日本总督府,且行政长官署内18个正副处长中仅仅有2个台湾人,其余全是大陆人,县市长中只有三个是台湾人,大量被国民政府接收的企业中塞满了依靠裙带关系前来的大陆人而排斥台湾人,且“同工不同酬”,简直和日本鬼子一样坏透了;3、有共产主义势力在活动,其中包括前日共分支、后转而受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台共余部和中国共产党本部的策动;4、台独势力或亲日势力在暗中扰动,希望破坏时局后能再出头收拾、进而重新走上台面。这并非完全的空穴来风,蒋介石曾听取丘逢甲之子丘念台的建议,没有广泛的清算亲日御用绅士和参加过日军作战部队的台湾人,由此这些人成为了亲日派甚至日后台独势力存在的基础;51947年台湾经济形势很糟糕,货币贬值、大量人口失业、物价飞涨,民意本身对政府不满;6、有档案披露,美国外交系统希望台湾发生动乱,并为之提供了枪械等,目的是台湾混乱、国民政府无法管理后,美国可乘机介入并托管台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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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论上述六条的每条内容真实性和在2.28事件爆发中的因素占比轻重,自1947227日夜发生的警民冲突最终都在228日引发成全台北城冲突、31日演变成全台暴动,而台湾各地也此时涌出由当地士绅或头面人物出头组织的“二二八事件处理委员会”,提出逮捕贪官污吏、实行自治、在行政、司法、军事各方面启用台湾人(甚至有“军队台湾化”这样直接挑战中华民国治权的要求)等各类要求,行为可谓来者不善,由此亦可见上述第4条并非空穴来风。310日台湾行政长官陈仪下令解散了各地的“二二八事件处理委员会”,而在此期间国军便与参与起事的台湾人发生交火,亦有台湾本省暴徒、前台籍日军或日化分子杀戮外省人或围攻国军的情况发生,到38日国民政府援兵大举抵台后国军面对起事者占据了上风,并最终在516日(戒严解除)将事件彻底压平,期间流血死伤颇多。目前有台独分子认为2.28事件中国军杀死了一万人以上的台湾民众,不过二二八基金会截止2005年只明确确认有681名台湾本省人死亡和177名台湾外省人失踪(但也估计有万人死伤,认为是年代久远、没有明确个人信息留存),而另有报告说有432名外省人死于台湾本省人暴动和前台籍日军的袭击,可见2.28事件有着更复杂的内幕,不单纯是国民政府迫害台湾本省人造成的官逼民反,至少台湾本省人中的势力也有较大的责任。

虽然2.28的影响颇大,但倘若国民政府能落实1947年第一届国民大会通过的《中华民国宪法》,相信台岛上的矛盾并不会进一步激化。但是1949年中国内战后,局势突变,国民政府在军事失败下不得不渡海迁台,随之而来的是1949519日在台湾岛实行全面的“戒严”,以及随着国民政府迁台而来的60万国军和120万以上外省难民,大陆移民——外省人和台湾人——本省人之间的矛盾被摆上了台面。相比日据时期日本人与台湾人以一种人格上主从有别、经济上日本剥削台湾的关系,外省人与本省人之间的关系与日本人和台湾人之间的关系有相似处但也有不同之处。相似的是,日本人曾经在台湾占据社会、经济、政治、文化核心,在日本人被遣返离开后,外省人移民填补了这个空白,成为了台湾社会、政治、经济、文化的新核心,还成功的将官话在全台推广开。但是日本人与台湾人是泾渭分明的,是人格上主从的,而外省人与台湾人则不是,两者之间不仅通婚密切,且国民政府优先任用外省人并非因为视台湾本省人为敌体,而是因为外省人与国民政府关系更密切,国民政府并不反对台湾本省人在国民政府划定的渠道下参军、入仕,也不存在外省人法律地位高于本省人、同案不同判的情况。但是国民政府来台不是为了建立一个台湾本地政权,而是将之视为中华民国——这个一千多万平方公里、五亿人口、四十多个省的大国——暂时驻地与正统所在,是赖以复国的“复兴基地”,为此台湾的众多机构都是全国性的而非代表台湾本地的,政府主要职位也依旧是大陆国民政府时期的大陆外省人官员来继续担任,台湾本省人自然是寥寥无几,而最能代表国家的代议机关—国民大会,其主要代表也自然来自大陆,而这就产生了矛盾——对于台湾本省人而言,在国民政府统治区域内,台湾本省人占了总人口70%以上,但国民大会里一千多名代表中台湾本省人的占比只比零头多一点;而对外省人而言,国民大会本身就是中华民国五万万人的代表,中华民国是一个有超过40个省的国家,国民大会要有全国性,怎么可能让台湾一省的代表占多数。此外还有一个难点,国民大会代表的选举是由各省产生的,但国民政府目前只剩下台湾省全部和福建省两个县,该如何进行全国各省选举?但如果只在台湾一地选举,那么即便候选人的选择以省籍为基础,也是对全国性的亵渎。就这样,1947年选出的第一届国民大会代表从1953年被蒋介石留任后一直留任到了1990年,仅在出现代表年老病逝后才进行必要的补选,甚至是直接由前已故代表的子女来接班,而这对台湾本省民众而言是不能接受的,而这也是迁台后国民政府的矛盾所在:要维持全国性则台湾本省人尤其是政治上的利益必然被大幅度忽视,反之则没有保证全国性、中华民国正统性的可能性。而台湾本省人本身已经经过政治化动员的“台湾人”身份认同和戒严时期压抑的社会氛围又导致在台湾本省人群体中酝酿出以迁台外省人、国民政府为政治上的敌体、争取台湾人的自由的思潮,甚至外省人中也多有虽愿以中国正统自居,但看不惯蒋氏父子大权独揽、威权独裁、用戒严令阻断民主政治,进而反对国民党当局者,这股渴求民主化和台湾主体化相混合的思潮在蒋介石病逝、蒋经国继位并逐渐放松政治上的高压政策后终于压抑不住的爆发出来。

刘备夺取西川后,公元220年年底,曹丕逼迫汉献帝刘协退位,刘备于是次年在成都称帝以示延续汉朝,其称帝后所建政权是为蜀汉或季汉。虽然在古典帝国时代,政治上的人员代表性没有那么突出,但是在蜀汉政权内,从始至终的皆是非西川本地人在朝堂上占据了多数高位。蜀汉的政治目标是延续汉朝、覆没曹魏、重返中原,由此跟随刘备起兵到建政的非益州本地人自然与蜀汉政权本身更亲近、更荣辱与共,也更支持这一政治目标,自然更有机会占据中枢官位,这放到迁台后的国民政府身上也是一样,而由此造成的本土派和外来者之间的矛盾也是一模一样,这与殖民者与被殖民者的关系是不一样的。只是台湾本地的特殊历史现实使得台湾本地人所为最终超过了历史上类似的本地派之所为,酿成了台独问题与随之而来的历史惨剧。

这种思潮并不是毫无源头的,从台湾议会运动开始,大量受过教育的台湾人所想的就是要台湾人自己做主、设立议会自治,在日据时代他们针对日本人提出这个要求,在日本人战败离开后,这些日据时代下已经形成深刻台湾人身份认同、对中国国家认同较为淡薄的台湾人也向国民政府提出了相似的要求。如果没有49年的大变动,或许根据《中华民国宪法》中关于省权的规定,台湾人能在服从中央政令的情况下获得一定程度的自治,两岸的汉族能够和平的消化这种思潮并在政治上和历史叙事、身份认同上归为一元,但是到了1949年后,迁台国民政府和外省人的政治需要与台湾本省人的政治需要形成了尖锐的矛盾,和平消化、归为一元确无可能,虽然最终没有大规模流血,但是台湾本省人依旧催生了“台独”思潮并配合各类历史叙事武器,以最为“不汉族”的历史观来实现自身的诉求。而他们也确实得到了不少的成果,在蒋经国时期,台澎金马地区便被法定是“自由地区”,大陆汉族人在台湾不再有宪法保护的公民权利,居留、定居、商事活动等都要被有别于本地的法律所规制,而1990年代开始所谓的“转型正义”也将台湾几乎所有的行政机关都从全国性的变更为台湾本地性的,教科书内的历史叙事亦将两岸区别开赘述,近年甚至将大陆单独视为中国并放置在外国史中,而台岛本身的历史叙事则步步本地化,甚至出现了南岛化的倾向(将台湾南岛系土著视为台湾人的祖先和历史的来源),并学着美洲国家给南岛系土著们以政治上的特别地位和民法上一定的特权乃至和目前大陆一样,在升学考试中给予这些南岛系土著们极大的优待;而在最近的民意调查中,台湾被调查者中支持两岸统一者仅有10%,而认为尽快独立的有18%,维持现况再独立者有16%,维持目前不废除中华民国国号、宪法但行政机关、历史叙事全盘本地化、偏南岛化、实质独立化者有51%

《中华民国宪法》以列举模式罗列了国家的疆土,包含了台湾列岛与大陆,并且规定要更改宪法需经过四分之三以上公投认可,即便台岛凭借目前的民意基础,也很难顶着各种压力完成这样的公投,更不可能轻易的将国号、宪法、国旗一并废黜,而另起灶台。但是这不代表任何意义上的高枕无忧。台湾本省人是汉地闽粤移民迁徙定居而形成,这是毋庸置疑的历史事实,即便经过日本的殖民也没能消磨这一点,但其后诞生的台湾人身份认同和与大陆汉族人、中国人身份认同相对的台湾国族认同确实一种经过非自然的历史干预而产生的,而目前这种认同在不断强化的同时也加入了不少个人主义思想甚至利用和吸收了一些政治正确运动的符号进而在尤其是台湾年轻人中变得更加坚固。我们不能改变过去已发生的事,但如果我们大陆的汉族人能剔除掉那些意识形态的糟粕和附属组织,能不能再度唤起台湾人流淌在血液中那同文同种的记忆?原生的自然的汉族认同能不能最终逼退人造的台湾国族认同?历史会有一个答案。

本文为汉之声公众号2022年度最后一篇推文。在此,汉之声全体编辑祝各位汉家同袍在新的一年里健康、平安、自由、快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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