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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吴淞风物】老城厢学西街方宅

 吴淞风物 2023-01-01 发布于上海

     方宅简介
方氏宅,位于上海市南市学西街19-25号,建于1919年前后,占地面积约1.7亩,据闻曾为前清官员宅邸,名申四义。1921年由方敏甫将此宅收购,从此成为方氏一族的居所。住宅为四进三院,有正房28间。大门开在中轴线上,迎面为大厅,轴线对称,层层深入。建筑主体为二层走马楼房,厅堂间以门开合,建筑装饰细节朴素自然,内院空间相对较小,有水井和小型绿植,总体上建筑结构规整,用料做工细致。二楼跑马回廊采用铸铁扶栏,室内装饰细腻,有雕梁画栋,有画镜线和吊灯圆饰,地板采用两层原木广漆企口板铺设。进入大门后,左为正门,供主人和客人进出;进正门到前天井后可到达大厅,再经中天井可到大客堂。右侧有一条弄堂,直通厨房、后门到偏房,供佣人和一般人进出。后门可通至三层大晒台,再到四层观景小晒台。从晒台眺望,近可观文庙集市,远可望老城厢大半景致,在彼时的南市可谓是极佳的观景点。另外,在该宅院东侧另建有一石库门住宅,与宅院东门相通,同为方家产业。


该宅房主名方敏甫,安徽休宁人,其先祖可追溯至三百余年前第一批进入上海的青帮长字辈,1869年生人,为上海典质业巨头,兼任裕泰、昌泰、宝泰三家典当行的股东和经理,又为永泰昌协记号股东。在外,方敏甫亦拥有多种身份与职务,早期为休宁、徽宁旅沪同乡会成员,典业公所董事。1924年10月,方敏甫任徽宁旅沪同乡会候补评议员,次年9月参与上海南北提庄联合会的成立,并被推选为名誉董事,在社会上具有一定的地位与威望。不过对当时从事典质行业的职工而言,情况则有所不同。

     罢工风波

彼时的典质行业,劳资矛盾十分突出,方敏甫作为资方代表,同样没能置身事外,众多典质业职员为争取权益,决定报团取暖,于1927年初组建典质业职工会。此举引起了资方的警惕,同年4月,方敏甫与典业公所董事庞松舟、傅佐衡一行,试图另行组织典质业职员会,分化典质业职工会的力量,遭到职工会的强烈反弹而被迫中止,但典业公会仍拒不承认职工会的全权代表地位。之后,劳资双方在反复的拉锯磋商下,于当年达成协议,承诺提升职工待遇。然而,之后数年,资方对当年的承诺口惠而实不至,唯独做到职工月薪的些许增加也因物价上涨而再度显得捉襟见肘。在此情形下,1930年 7月31日起,职工会提出了更改职工待遇条件的诉求,然而资方始终以各种理由敷衍推诿,到后期干脆拒绝派遣代表接洽,职工会寻求政府协助也未获积极回应,市政府批示称:“该业职工并非全属工人,自不能适用劳资争议处理法,应向法院起诉。”至10月26日典质业职工会召开大会时,资方派内应暗中加以破坏,并召来巡捕逮捕工友,激怒了众多职工会成员。再求助无门的境地下,职工会开始考虑罢工抗争。
1930年12月 5日,全市典质业职工召开代表大会,议决怠工抗争。国民党上海市党部代表张耀明在会上极力劝导与会者暂缓罢工,并称将汇报市党部和社会局从中斡旋调解,于是与会者同意了张耀明的意见,将罢工日期推迟至下周五。12月11日,职工会派代表向国民党上海市党部和市府各机关当面请愿,市党部于次日召集劳资双方调解,资方称须待15日举行全体会员大会后才能决定,结果在15日举行的同业公会大会上,典业公会议决仍不承认典质业职工会有代表全体会员之全权,其他事项则直接不作讨论。12月17日,市党部与社会局做最后调解,资方代表方敏甫、俞少卿、朱松甫、陈汝孚拒绝出席,交涉宣告破裂,职工会代表返回召开紧急会议,开始着手罢工事宜。
12月18日,全市典质业职工总罢工开始,并发布罢工宣言,宣言称:

工界同胞,敝会自民国十六年成立以来,本与资方签订劳资契约,迄今已有三载,在此过去三年中,虽则资方不时有违背契约之事件发生,但敝会为息事宁人起见,不曾斤斤计较。其原因在乎我全体职工虽受资方之压抑,仍以诚意待人,使资方往后能改恶扬善,双方携手,共进合作。殊不知数年来生活日高,资方只顾个人之私欲,而不顾全体职工之痛苦,故职工等处此瑕境之中,每月所尽之义务而所得之权利,简直不能维持。因之在本年七月间将原有条件提出修改,夫修改之目的与程度兼筹并顾。一则顾到资方业务上,不受影响,一则使职工生活上,略为补救,平等原则,二者相衡,召集大会通过后,再呈请本市党部审查,遂提出要求资方修改,经过十余次磋商,往返数月。而资方始终以敷衍推诿手段相待,在敝会要求情急之中,口说推派负责代表谈判,实际仍避不见面,秘密会议,讨论破坏敝会之阴谋,时有所闻。溯自本年十月二十六日召集会员大会时,资方更施用破坏方法,运动帝国主义捕房逮捕工友,并强迫阻止会员出席,揑造谣言,涣散职工之团结,种种阴谋,记不胜记。但敝会抱定忍痛于一时,求安于将来,根本问题,还在求条件之解决,所以仍不愿与资方作破裂之周旋。现在资方仍旧不谅解职工之苦心,反节节进攻,敝会处此危境,要求全市各职工会,联名转向党政机关请求后,经社会局一度召集问话,剀切劝导,双方自动和平解决。而资方仍故技惯用,再请求政府,而政府批斥,为“该业职工并非全属工人,自不能适用劳资争议处理法,应向法院起诉等词”。敝会默思之余,认为劳工团体,何有整款向法庭伸请,所以职工等处于水深火热之中,自由束缚,政府批斥修改条件,形将绝望,故又于本月五日召集代表大会,采取办法。是时全场主张均采罢工对付,当经市党部代表极力劝阻,敝会各代表为尊重党部意旨,权且接受,并决定于本月十二日举行全体怠工,整队向党政机关请愿,至时适近共党广州暴动纪念,军警当局戒备森严深恐发生误会,自授资方借口,再顾到我们如果实行怠工请愿之举动,一则资方受到一天的损失,再则社会和平民,亦受到一天的影响,所以将决定怠工请愿办法,不愿实行而改推代表向党政机关请愿。嗣后本市市党部见我们风潮潜伏,先期派员谆谆劝导,又于本月十二日召集双方和解。讵知资方一味推诿,调解无果,再经党部定十七日重行召集调解,而资方非但惯用欺骗手段,不来接受条件,且违抗党部命令,不派代表出席,并且召集大会,议决不承认我们依法组织的团体,似此情形,资方实欲置我们于死地,有意造成工潮,考资方如此态度,实为同业公会委员傅佐衡等,于中把持,我们环顾在此资方高压之下,修改条件之要求,已成绝望,职工等为生计压迫,民命垂危,不得不牺牲一切,实行罢工,向资方作誓死之周旋。在敝会未实行罢工运动以前,何尝不顾到一班平民生计和社会会融,但是资本家冥顽不灵,惩焰嚣扬,认为工人可欺,始终狡猾阴谋置我于绝路。敝会为群众组织之团体,一切言行举动,接受群众意旨为依归,此次举动,唯一目的,在条件解决,并不是含有色彩的违法行动,敬盼工界同胞,本站在劳工同一阶级,抱同舟共济之决心,予以文字与实力之援助,谨此宣言。
上海市典质业职工会罢工委员会印发

      罢工开始后,典业公会受到了巨大的压力。首先,上海各地典质业普遍罢工,给资方造成巨大损失。12月19日职工会派遣调查队,查看上海各地典质业罢工情况,调查队报告显示:东区典质三十二家中只有东嘉兴路之和康一家照常营业其余均未开门;南区典质十八家有大南门之安定一家开门其余亦全打烊,旋经调查队劝告,至十一时许安定亦即行闭门;西区典质十七家有八仙桥顺和、法大马路顺康、方浜桥顺泰等三家营业余均打烊,至九时半以上三家亦经劝告关门;北区典质十三家完全罢工;中区典质业二十八家有威海卫路宝锡、汕头路同益二家营业,八时半经特别队劝告打烊。途中有四人在东嘉兴路和康典劝告打烊时,被哈尔滨路捕房逮捕,还一度使有关各方绷紧神经。其次,其他行业的工会开始纷纷声援罢工行动,闸北水电药业等工会派李永祥、方清鉴等前往职工会慰问,并表示愿以经济及文字方面协力援助,全市各职工会联合会也为典质业职工罢工特开紧急会议讨论援助事宜。再次,国民党上海市党部和社会局也开始向典业公会施压,要求尽快息事宁人,负责调解此次工潮的代表郭永熙也表示此次工潮的责任在于资方屡次推诿,并训令典业公会参加调解。

      最终,典业公会同意于12月21日派代表参与调解,当日劳资双方达成协议,并签署《上海市典业同业公会、当业公会、典质业职工会协定契约》,全体职工分级加薪,提高待遇。资方代表之一的方敏甫未亲自出席签字,由俞朗溪代笔。典质业职工会于次日宣布罢工结束,全体复工。协定契约内容如下:

上海市典业同业公会、当业公会、典质业职工会协定契约
第一条 (承认)

上海市典业公会特区当业公会承认典质业职工会有代表入会会员之权。

第二条 (薪俸)

各典职工每月薪俸在十五元以上,加一元五角,十元以上,加三元五角,十元以下,加五元五角,更司每月每人十元,十二月一律发给双俸。

第三条 (红利)

各典于每年终,应将全年营业状况公布,如遇盈余,除官利开支外,提出余利二成或三成,归职工分派,资本官利,年定一分者,提三成,定八厘者,提二成止。

第四条 (柜厘)

各典柜厘,规定当一厘取二厘,凡超过此数者一律保留。

第五条 (津贴)

各典为补足旧条件关于进益之津贴应予取销,惟有特殊情形之津贴仍予保留。

第六条 (嵌缺)

各典如有因故开除职工或职工自动退职,以及病故出缺者,须尽先将本典职工递补,非必要时不得雇用外人入典嵌缺

第七条 (开除)
各典职工无大过不得开除,如有过开除者,须发给应得之使用,及相当之用资。
第八条 (歇业)
典主如有因故歇业解散职工者,须发给职工各人解散费洋三百元,并照现存架本算给全使用,惟亏蚀过巨者,得酌量减少之,在止当之后未解散之前,资方应发给双薪。
第九条 (工作时间)
各典职工每日工作除除夕外不得超过九小时 (其时间之迟早当按照各典区域之习惯以定之)。
第十条 (请假)
各典职工每年应有例假二个月,倘遇婚丧事故,无论何时,得即请假。
第十一条 (抚恤)
各典职工如有因病死亡者,资方须按照服务年数给恤。在典服务十年以内者,一次给恤一百元,留缺三个月;十年以上者,一百二十元,留缺六个月;十五年以上者,一百六十元,留缺八个月;二十年以上者,二百四十元,留缺一年。因公牺牲生命者,从优议恤。其生前及留缺应得之利益,仍须算给。
第十二条 (保险)

职工如有衣服物件,应由典主代为保险,典内架本未保险者不在此限。

第十三条 (公益费)

每典每月津贴职工会公益事业费一元,由劳资双方各推五人会同处理之。

第十四条 (休假日期)

各典应于国庆节及政府规定之新年休假日期一律休业。

第十五条 (施行日期)

本条件自双方签订日期施行 (旧约应予施行日取消之)。

民国十九年十二月二十一日
店东代表:方敏甫 (俞朗溪代)、俞少卿、程汝孚、吴介眉、穆静山、沈临之
店员代表:汪干臣、程兴柱、金福田、程子俊
市民训会代表:陶百川
市社会局代表:郭永熙
纪录:施少华

     兴学之地

20世纪30年代起,方家开始出租自己的宅邸,以收租营生,承租者多为文化教育人士,在此开设学校,其中有名者包括上海女子中学、立信会计补习学校等。

上海女子中学,创立于1931年,由吴志骞、潘仰尧一行租赁此宅创办。吴志骞,1904年生人,原名嘉隆,又名吴子谦。江苏南通人,1930年毕业于上海大夏大学。创办上海女子中学后,聘请蔡元培等人为校董,吴志骞为校长。该校以以勤慎、诚朴为校训。开学伊始,分高中、初中、幼稚师范及成人补习班,而秋季师范班人数特多,分为甲、乙二组,故又租下老西门梦花街佳庐为校舍,兼作宿舍。而后因一二八事变爆发,师生纷纷离散,学校一度陷入困境,所幸吴在制造局路找到新校舍,学校得以迁址复课,增设小学和普通、职业两科,小学部仍设在学西街方宅内。1937年八一三淞沪会战中,校舍被毁,其暂借中华职教社上课。1938年该校迁至大沽路 451号,创办上海女子大学。1939年吴被汉奸刺杀殉难,大学停办,仍为女子中学,高中分普通科与商科。1956年改公立学校,1958年改名瑞金中学,兼收男女生,1984年至1988年还曾开办职业高中。上海女子中学历任校长包括林康侯、吴益之、徐甫、钟在雍、宋文湘、沈岳浩、张志昂等。

   上海女子中学校长吴志骞与全体师生合影
立信会计补习学校,创立于1928年,由立信会计师事务所主任会计师潘序伦创办,潘氏有感于国内会计人才短缺,各机构求才困难,决定设立会计补习学校,为会计职员及尚未就业的商科学校学生提供补习会计学识的机会。学校学级编制,悉以学科为单位,设有初级簿记、中英文高级簿讯、中英文会计学、报行会计、公司会计、政府会计、铁道会计﹑成本会计、数学、审计学等学科,各科修业期限均为一学期,所用课本采用该校各职教员自编的立信会计丛书。学校依学制设夜校、晨校、星期校、函授校等,在此毕业的学生,各界争相罗聘,几有供不应求之势,已就职务者均能胜任,其未就业者亦多由该校职业介绍部介绍相当职业,以期学以致用。校址初设江西路 406号,后在河南路宁波路吉祥里18号增设教室,另设西区与南市分校,西区分校在福煦路384号,南市分校即在学西街此宅中。之后因鉴于补校办学方针,偏重解决职业问题,欲负改进会计之使命,非创办会计专科学校不为功。乃于1938年春积极筹设会计专科学校,聘请陈其朱、王云五、宋汉章、钱永铭、江恒源及当时立信会计师事务所会计师钱乃征、李文杰、李鸿寿等组织校董会,筹集基金十七万元。是年四月校董会正式成立,推选陈其采、王云五为正副董事长,潘序伦为校长。五月校董会呈准敎育部备案,七月开学。不料招生考试结束不久,八一三抗战开始,校务受阻。其后战事西移,上海租界成为孤岛,待秩序渐平后,于1939年夏复学,但南市分校不再开办。当年三月时校方曾在徐家汇西侧法华区虹桥路一带购置基地,准备事平之日自建新校舍。1941年民国教育部正式核准立案私立立信会计专科学校时,该校有总校四处:吉祥里18号、江西路 406号、北京路中一大楼、天津路永源银号三楼,分校三处:福熙路384号、卡德路 41弄 48号、爱文义路大通路592号。然而同年年末又遇太平洋战争爆发,日军进入租界,学校于翌年秋季迁至四川北碚。1943年其在重庆筹设立信大楼,并添设市区班。抗战胜利后复员返沪,北碚及重庆专科停办。1947年迁入徐汇柿子湾校址,分设南京立信高级会计职业补习学校,并定 4月15日为校庆日,改组为立信商学院。1952年,立信会计专科学校并入上海财政经济学院,至1980年复校,暂借育才中学等校舍上课,2003年升格为本科院校,2016年与上海金融学院合并为新的上海立信会计金融学院,并维持至今。

   潘序伦

   潘序伦书法

     后续
1936年,方敏甫离世,终年67岁,典业公所、休宁旅沪同乡会皆派员慰问。方敏甫离世后,家中有子七人,开始着手善后与遗产继承事宜,1937年一月,方家后人在方敏甫生前创办的福佑路昇昶泰提庄检查账簿时,发现其司账程汝孚有侵吞财物的嫌疑。程汝孚与方敏甫有多年交情,方敏甫聘任他为昇昶泰提庄的司账多年,该提庄每年的营业额甚巨,程汝孚多有经手,长久以往心生歹念,便以职务便利监守自盗,未想方氏离世,后人继承遗产需要查账,于是事迹败露。经查,程汝孚在这些年侵吞的财物有十余万元之多,方家遂将其告上法院,最终程汝孚被判有期徒刑两年,缓刑三年,并处罚金4500元。也就在这一年,八一三淞沪会战爆发,南市已乱作一团,人们争相逃往租界避难,此刻的方宅里,原先租屋于此的的上海女子中学、立信会计补习学校和其他租客已先期撤离,方家人也打算去租界避难,唯独方家祖母潘志英坚决不走她打定主意要留下看家,任谁劝也不听。于是她一人留家护园多年,一直坚持到抗战胜利那一天。到20世纪40年代,随着局势趋于缓和,考虑到祖母潘志英一人留守宅邸多有不便,方家便将宅邸的经租业务转由四义公司代为打理。抗战胜利后,又遭遇法币金圆券之乱,方家的生活又受冲击,一直到上海解放后才逐步趋于稳定。
1951年公私合营后,方家原有28间房屋中保留了10间住房,出租部分则尽数收归国有,分予其他居民居住。从此,原厅堂间的大门被拆除,改砌砖墙,以便房屋的分配,大跃进期间,阳台上的铸铁扶栏也被拆去炼铁,从而换成了一般的木栏杆。不过方家宅院却也因此有了更多烟火气,院里的房客越来越多,左邻右舍来自五湖四海,说着各自的乡音,从事各行各业,邻里关系也相当不错,进了这个院,就成了一家人,尤其逢年过节时,邻里相互寒暄送礼,又有孩童嬉戏,可谓热闹万分。
至2022年,伴随上海成片二级旧里改造的推进,老城厢已有不少旧里被渐次拆除,学西街一带也不例外,方宅不久即被征收,居民相继撤离,大门紧锁。不过屋内扶手、雕花廊柱与木门等建筑构件大都依旧保存完好,尤其天花板悬挂吊灯处的龙凤雕饰,依旧默默的诉说着屋主当年身份的显赫所幸目前得到消息称,方宅在规划中已被列为保留历史建筑,避免了被拆除的命运,我们期待未来的方宅能向世人展现其昔日的面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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