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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每日税讯105(总1110)】(2022-09-19)

 龚辉文 2023-01-01 发布于北京

【每日税讯105(总1110)】(2022-09-19

Daily Taxation News

新能源汽车免征车辆购置税政策延期至2023年底

1.毛里求斯实施新的个人所得税税率表

2.(补)哈萨克斯坦引入临时零售税制度应对新冠疫情

3.哈萨克斯坦宣布2023年将制定新税收法典

4.尼日利亚将暂停征收5%电信服务消费税

5.哈萨克斯坦修改提高液态烟草产品消费税

特别推送:新能源汽车免征车辆购置税政策延期至2023年底

2022年9月18日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工业和信息化部联合印发《关于延续新能源汽车免征车辆购置税政策的公告》(财税工公告[2022]第27号),规定对购置日期在2023年1月1日至2023年12月31日期间内的新能源汽车,免征车辆购置税。免征车辆购置税的新能源汽车,通过工业和信息化部、税务总局发布《免征车辆购置税的新能源汽车车型目录》(以下简称《目录》)实施管理。自《目录》发布之日起购置的,列入《目录》的纯电动汽车、插电式混合动力(含增程式)汽车、燃料电池汽车,属于符合免税条件的新能源汽车。2022年12月31日前已列入《目录》的新能源汽车可按照公告继续适用免征车辆购置税政策。购置日期按照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或海关关税专用缴款书等有效凭证的开具日期确定。税务总局

1:新能源汽车限期免征车辆购置税政策始于2014年9月1日,实施期限至2017年底,后2次延期至2022年底到期(参见【每日税讯53(总748)】(2020-4-22)),现再次延长1年。该政策延期情况详见下表:

新能源汽车免征车辆购置税政策延期比较表

政策依据

文号

发文日期

实施期限

三部门《关于免征新能源汽车车辆购置税的公告》

财税工公告[2014]第53号

2014.8.1

2014.9.1-2017.12.31

四部门《关于免征新能源汽车车辆购置税的公告》

财政部公告[2017]第172号

2017.12.26

2018.1.1-2020.12.31

三部门《关于新能源汽车免征车辆购置税有关政策的公告》

财政部公告[2020]第21号

2020.4.16

2021.1.1-2022.12.31

三部门《关于延续新能源汽车免征车辆购置税政策的公告》

财税工公告[2022]第27号

2022.9.18

2023.1.1-2023.12.31

三部门:财政部、税务总局和工信部;四部门:三部门+科技部

2:7月29日国务院常务会议已原则决定:“延续免征新能源汽车购置税政策”财税工公告[2022]第27号文件原文链接:

http://www.chinatax.gov.cn/chinatax/n371/c5181733/content.html

1.毛里求斯实施新的个人所得税税率表

2022 年 8 月 2 日毛里求斯总统签署《2022 年财政法》(Finance Act 2022),包括一系列税法修正案并自 2022 年 7 月 1 日起生效。其中,2022 年所得税修正案》修改了个人所得税税率,新的税率表如下表:(IBFD)

应税所得(万卢比)

税率

 (0,70]

10%

 (70,97.5]

12.5%

 (97.5,97.5+]

15%

注:新税率表增加了12.5%一档中间税率,且调整了各档税率适用的税基幅度。原税率表如下:

应税所得(万卢比)

税率

 (0,65]

10%

 (65,65+]

15%

2.哈萨克斯坦引入临时零售税制度应对新冠疫情

2021 年 2 28为应对新冠疫情的影响,哈萨克斯坦政府发布2月2日签发的第30号政府决议( Government resolution),规定 2021 年 1 月 1 日起,符合条件的中小企业可适用临时零售税制Temporary Retail tax regime即其企业所得税个体工商户(Individual entrepreneurs的个人所得税可以改收入Gross income 3% 税率征收。该制度适用至 2023 年 1 月 1 日。决议附件列出了有资格适用零售税制的行业清单包括受新冠疫情影响最严重的活动和部门,例如零售、住宿、交通、酒店、旅游、餐饮、娱乐等114个服务项目选择零售税制的纳税人,免除社会税Social tax 和增值税登记要求登记增值税的纳税人必须在开始零售税制下的活动之前的 5 个工作日内注销增值税。零售税按季申报缴纳。季度纳税申报表必须在报告季度之后的第二个月的 15 日之前提交。该税款应在报告季度之后的第二个月的 25 日之前缴纳。IBFD、哈萨克斯坦总理府网

注:在哈萨克斯坦企业所得税一般税率为20%;增值税除零税率(适用于出口)以外,实行12%单一税率,对年营业额超过2万“月计算指数”(MCI,由国家银行设立反映物价变化的计算指数,2022年4月1日起1MCI=3180坚)的纳税人必需进行增值税登记缴纳增值税;社会税类似于工薪税(Payroll tax),由雇主按照雇员取得的工薪收入(扣除缴纳的社会保障税)计征,税率为9.5%(2025年1月1日起将提高至11%),可在公司所得税前扣除。第30号政府决议(哈萨克)链接:

https:///kz/decisions/02022021-30

3.哈萨克斯坦宣布2023年将制定新税

2022 年 9 月 1 日,哈萨克斯坦总统宣布将于 2023 年制定新税典(Tax Code 。新税将改革现行税收和海关的管理做法。拟议将包含在新税中的主要税收措施包括:(1)企业所得税。按经济部门实行差别税率,代替现行20%的单一税率研发和技术现代化项目的投资实行所得税减免优惠。(2)扩大零售税(Retail tax)适用范围。(3)对奢侈品征收新消费。(4)一次性征收车辆使用和注册费vehicle utilization and registration fee。(IBFD

注:哈萨克斯坦企业所得税现行适用20%一般税率,对农业和水产养殖业企业适用10%优惠税率;零售税适用于 144 种零售活动,税率为 3%——零售税原是2021年作为应对新冠疫情影响而开征的一项代替企业所得税同时免于登记(因而免于征收)社会税和增值税的临时特别税制,原计划于2022年底到期(见上条)

4.尼日利亚暂停征收5%电信服务消费税

2022 年 9 月 5 尼日利亚通信和数字经济部长在阿布贾举行的数字经济部门消费税总统委员会首次会议上宣布政府已决定暂停电信服务(包括语音电话、短信和数据服务)征收 5% 的消费税。部长表示,该行业已经因过度和重复的税收而负担过重,如果实施新消费税,将增加该国电信服务的成本。IBFD

注:尼日利亚原已决定自2023年1月1日起对电信服务(包括语音通话、短信和数据服务)征收 5% 消费税参见【每日税讯91(总1096)】(2022-08-15))

5.哈萨克斯坦修改提高液态烟草产品消费税

2022 年 7 月 11 日,哈萨克斯坦总统签署 135-VII ZRK 号法律对税收法典进行修订,其中规定了自2023年1月1日起对加热烟草产品(heated tobacco productsHTPs)和液态烟草产品Liquid Tobacco Products实施新的消费税税率。电子烟用烟弹、储存器和其他容器中含尼古丁液态烟草产品新税率如下:2023 年 1 月 1 日起每毫升 53 坚戈2024  1 月 1 日起提高至每毫升 55坚戈。(FCTC、IBFD

注:加热烟草产品税率变化参见【每日税讯95(总1100)】(2022-08-22) 135-VII ZRK 号法律俄语链接:

https://adilet./rus/docs/Z2200000135

(龚辉文 编译整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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