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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父母对非婚生子女享有同等权利义务

 白国霖 2023-01-04 发布于贵州
根据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一条的规定,非婚生子女享有与婚生子女同等的权利,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加以危害和歧视。
从孩子的角度来说,婚生和非婚生,并没有什么太大的区别。而站在大人的角度来说,是不是非婚生的父亲就丧失了孩子的监护权了呢?
同样的从该条的第二款内容:不直接抚养非婚生子女的生父或者生母,应当负担未成年子女或者不能独立生活的成年子女的抚养费。
其实权利和义务这个东西,说白了权利可以自由处分,也就是可以放弃。但是义务是必须要尽的,当然如果有人替你尽了义务,那就另当别论了。
所以对于非婚生的子女,无论是生父还是生母。多数是指生父,是不是只有拿钱的份,其他什么都没有。这种想法其实是很危险也很错误的。
其实能够有这种由头的多数想法是基于还是把孩子作为财产属性的私人所有的物化。不管是从道德上还是法律上,这显然都是不对头的。虽然在实际生活中看似有那么一点点的合情合理。
首先,孩子从出生即具备了单独的生命属性。也有了人的大多数权利义务,而且也是受到法律明文规定保护的。只是很多时候,法律规定了之后是以父母家庭的形式来完善对子女的成长的保护。
所以有鉴于此。对于非婚生子女,生父母的权利义务其实是一样的。只是因为我们的民事讲究一个自由处分原则,比如两个人有商有量的,那就基本上会从其约定。但如果两个人走向两个极端,法律自然也不会坐视不管。
我在微博上看到所谓的一句话,自己生的孩子,没有结婚的父亲只有拿钱的份,其它什么都不能做。这简直让我不寒而栗。
本身来说,家庭教育就是要有利于孩子成长。就这种危险的想法,一方面是对法律理解的问题。另一方面是本身思想的问题。不管是出于什么原因,两个大人的事情虽然说尽量不要影响到孩子。但是就这种言论,早晚是会害了孩子的。
生父母对子女的权利义务是与生俱来的,仅有罪大恶极的才会被公权力剥夺其中部分权利。私人是肯定没有任何权利来做这样的一个事情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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