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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高法院申诉立案大厅印象记

 荆楚文史哲 2023-01-04 发布于广东

▲李正阳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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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2017年代理的一起合同纠纷案件,因管辖权异议,不服省高级法院的裁定,向最高人民法院申请再审, 因此,和当事人一方负责人一起,来天子脚下告御状。

最高人民法院人民来访接待室和申诉立案大厅,位于北京市朝阳区小红门乡红寺村40号,是接待涉诉申诉和申请再审,进行立案审查的重要诉讼场所。我们一大早岀发,在上班前准时到达申诉立案大厅附近。

听到不少来京申诉过的当事人和代理人说,小红门,似乎见证着世上所有的诉讼苦难,代理律师同样被湮没其中饱受折磨。各地来京接访官员聚集此地,紧贴着访民。这里到处是申诉人的叫骂声……真是如此吗?我将身临其境,现场体验一回。

立案大厅大门上方,正中央悬挂着国徽,两边是法院的法徽。这个设计象征着我们的来访接待室、申诉立案大厅,隶属于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最高人民法院。进入法院门口,就感受到了国徽下司法的庄严,一件案子做到来最高人民法院申诉,已经是最后的机会了。

国徽两边法院法徽图案,是一架天平,代表着法院人的信仰和追求。无论你任何一方感觉是多么的冤枉,如果没有发现立足于原裁决卷宗材料中的严重问题,没有足以推翻原判决的新证据,最高人民法院是不会轻易推翻原来的判决。到最高法院办理申诉案件,就像双刃剑,利害攸关,必须极其慎重。我调整好自己的心态,选择相信和期待最高人民法院的法官们会更友善和美好。

大厅的入口处设有安检设备,和机场登机口一样。我的同伴当事人一方负责人需要排队,岀示身份证,登记,过安检门,要排除所有不安全因素。我作为律师来院办理诉讼事务,通过律师专用绿色通道,由工作人员扫码律师执业证后,即可快速进入法院,无需再出示相关证件和进行安全检查。这充分体现了人民法院对律师的信任、尊重和方便。第一感觉良好,进门不难。

来访人进了大厅有可能不知道自己该先找谁,先干什么,完全不用为此担忧,大厅里专门设有导诉台,区域划分清晰,相关问题将有专人给予解答。来访群众到申诉立案大厅进行申诉的整个流程是,先到一层大厅的领表窗口领取表格、到旁边的登记桌填好表后,按照各自案件情况分别到第二、第三区域的窗口递交表格。登记人员录入来访信息后,告知来访人到楼上哪个区域等候接谈。

一层大厅主要是登记窗口,大厅能容纳1000人以上,厅内有12个登记窗口分为3个区域。第一个区域是综合区,如领表窗口,填表处,备有常用、急救类药品,老花镜等便民所需物品……

第二个区域是不服高院以上终审裁判案件来访区,第三个区域是不服中院以下终审裁判案件来访区。第二和第三个区域分别设有一个分管刑事案件、两个分管民事案件和一个分管行政、执行、赔偿案件的窗口。大厅里悬挂着的两块2米×4米的显示屏,右边的一块实时更新,公示已经经过最高人民法院处理、不再接谈人员的名单。

我在一层大厅的领表窗口领取表格、到旁边的登记桌填好表后,到不服高院以上终审裁判案件的第二区域,在分管民事案件的窗口递交表格。由于我准备充分,材料齐全,符合受理要求。受理法官随即向我岀具了载有受理日期,案号,已提交的材料清单的文书,告知到二层楼上民事案件区域等候接谈。第二关顺利通过。

接谈区在接访大楼的二层和三层,拐过一段楼梯,就从接访大楼的大厅来到了来访接谈区。二层和三层楼,每层设有两个候谈区,每一个候谈区都能容纳150名来访群众。设有37个接谈房间,可以同时接谈74名来访群众。接谈区“回”字形的设计,置身其中,有一种回家般的舒适感觉。这一设计上的细节,寓意着人民法院将来访群众当作亲人接待。

在候谈区等候了大约半个小时,经过法警叫号后,我就来到正式的接谈区域。走入接谈室,接待我的是一位中年男法官。态度很温和,他一边翻阅着我提交的一二审法院裁定和申诉材料,一边问我还有什么要补充的。

我答:“要说的都在材料上。”

他说:“你的材料我都看了,不是你们申诉没有理由,而是这件案子还没有到最高院申请再审的阶段。你是律师,我们有共同语言,交流应该无障碍。因为原告向法院起诉,被告以双方合同有仲裁约定为理由提岀管辖权异议,中院一审裁定驳回原告起诉。

“高院二审裁定发回原审法院继续审理,中院和高院都只在讨论受理与否,并未进行审理,所以最高法院不会再审。你们提岀申诉,不参加原审法院继续审理,不好。你这一方,如果对进行审理后的生效判决不服,可以再来申诉。”

我反复说明因为原告方是外资企业,双方对合同履行中发生的争议,约定由北京国际贸易仲裁委员会仲裁。“我方如去应诉,会形成放弃仲裁怎么办?”

法官微微一笑,答道:“在不违反交通规则的前提下,可以各行其道嘛!”

哦,一语惊醒梦中人,被告方可以去国际贸易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呀。我连声道谢,法官的接访活动在双方愉快的微笑声中结束。

来访接待室和申诉立案大厅对于中级以下法院判决不服来访的,将告知其按照“分级负责”原则,回当地法院解决,坚持不走的,由各地工作组接待。这样进行分流,既保证了一些秩序,又提高了效率。

不按照“分级负责”越级上访来京的,这里也接待,你只需要出示身份证和申诉书,进行登记和转办,告知你回当地法院解决。没人在意你的事实与法律,纵使你有百般辩解,回复你的也是没有你想要的结果。

作为一名专业律师,对于中级以下法院判决不服的案件申诉的人,我奉劝他们首先到省城,不必来北京,只有拿到对省级裁决不服的文书,才可上京城。凡过来人都能深切感受到,盲目不服往上一级走,每走到上一级程序,都会加大一次纠错的难度。

作者简介

黄仲华,湖北省黄冈市黄梅县黄桥村人,律师,高级会计师,爱好农学、医学、文学,现居广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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