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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黑化”的包公形象:包拯断案有多神奇?包青天称号从何而来?-今日头条

 昵称vUWeivtn 2023-01-05 发布于陕西

被“黑化”的包公形象:包拯断案有多神奇?包青天称号从何而来?

原创2022-12-17 07:17·子忆说史

关于京剧脸谱,可以说一方面起源于生活,而另一方面则是人们对戏曲人物的放大和夸张……

红色的脸,象征忠义耿直、有血性,比如三国戏中的关羽,《斩经堂》中的吴汉。

白色的脸,象征奸诈多疑,比如三国戏中的曹操,《打严嵩》中的严嵩。

蓝色的脸,象征性格刚直、桀骜不驯,比如《上天台》中的马武,《连环套》中的窦尔敦。

黑色的脸,象征性格严肃、不苟言笑,比如包公戏中的包拯,同时还象征着孔武有力、粗鲁豪爽,比如三国戏中的张飞、水浒中的李逵。

在中国戏曲中,包公的形象特别突出,那么真正的包公到底长得是什么样子的呢?

如今的开封博物馆,保存着宋代留下来的一块石碑,上面刻着历任开封府尹的名字,但特别奇怪的是:曾经主政开封府最出名的包拯,他的名字竟然模模糊糊找不到了!

那么,包公的名字去哪了呢?

据说就是因为历代老百姓每次来看这块石碑,他们最关心的就是包公,都会用手去摸包拯的名字,久而久之竟然把包公的名字给摸没了。

可见,包公的形象在老百姓的心中,确实是非常重要的!

虽说,石碑上的名字被摸(磨)没了,但是包公的名字——包拯,实际上已经留在了中国老百姓的心中,千百年来一直都不曾磨灭。

“顶级流量巨星”——包拯

说到包拯,如果论文治武功,他在中国历史上其实算不上特别出类拔萃的人物,但他的形象却深入人心,独一无二……

论文治,他绝对比不上曹操、诸葛亮;论武功,他也比不上关羽、岳飞;论宏文诗篇,他跟李白、杜甫、白居易,根本就不是一个档次;甚至跟他同时代的范仲淹、欧阳修相比,包拯在诗文方面也都差的太远了。

但是,包公就是风采卓然,无与伦比

(一):出于人格魅力

包公在历史上确实是刚正不阿,不畏权贵。

(二):清正廉明,以民为本

追根溯源,还是因为广大老百姓对于包公所代表的“清官文化”,以及为民的精神,非常渴望与推崇。

清官是封建时期每一个朝代的老百姓都非常渴望的,而作为清官代表的包公,自然是千百年来都受到人民的敬仰和崇拜:他纯朴平实、刚直不阿、嫉恶如仇、爱民如子。同时,包公此人不苟言笑、特别较真、不会处事,人缘也不是太好。

但是,包公包拯却是中国历史上无人企及的崇高与正义的化身,一个至忠至正、至刚至纯的清官标志,并且也是一个忠臣的样本,一个被历朝官方不断推向神坛,又被历代老百姓奉为神明的“包青天”!

千百年过去,包公依然是我们社会当中偶像级别的人物,有关他的故事也依然到处流传。

实际上,如果从历史文献上看,真正有关包公的记载,其实并不是很多:几种包公传记加在一起也没有几千个字,但是民间传说的包公故事却是数不胜数!

那么,问题来了……

①:包公长得真有那么黑吗?他的额头中央真有一个月牙吗?

②:包公都断过哪些案子呢?他真像传说中的那样断案如神吗?比如:狸猫换太子、秦香莲、铡美案,这些案子都和包公有关系吗?如果有关系,是什么关系呢?如果没关系,是为什么呢?

③:包公一生铁面无私,据说经他手弹劾的官员,有名有姓的就有六十多位,他甚至把皇帝最喜欢的张贵妃的伯父也拉下了马,相当于连皇帝都敢得罪。按照常理来讲,如此有个性的人,肯定不会有好日子过,是要遭到报复的,但他却一直受到宋仁宗的重用,其中的奥秘又是什么呢?

被“黑化”的包公形象

说起包公,大家马上就会想到戏曲和影视剧中的包公形象,黑脸、长髯、戴长翅乌纱,最让人难忘的就是他额头上的月牙。

说句实话,如果我们现在走在大街上,看见一个人长成这个样子,回头率肯定是百分百的!

但是,无论是影视剧还是京剧脸谱,全部都是戏剧化的形象,历史上真正的包公:面目清秀,白脸长须,绝对是一位仪表堂堂的潇洒人物!

清朝时,包公后裔收藏有包拯遗像,据说是俊美端庄。因此,清代文士孙辅臣看到包公的画像之后,专门题了一首诗:肖像满天下,讹传叹失真。刚方不在貌,冠玉自惊人。

因此,通过包公后代的画像来看,他真正的长相不仅不是黑脸,还有可能是个面如冠玉的白面书生样子。

在合肥的包公书院中,对于他的长相还有文献记载:清隽古雅,殊无异于人(长得白白净净,一副斯文打扮,跟平常人没什么区别,额头上也根本就没有月牙。)

那么,既然包公是白脸,为什么在我们国人心目当中,他是个黑脸包公呢?

究其原因,主要就是因为自元、明二朝以来,民间艺人为了彰显包公居官清正、铁面无私的精神,而采取的一种独特的艺术表现手法。

那么,既然包公不是黑脸,那他的脸上到底有没有月牙呢?

在中国戏曲舞台上,包公基本上都是如下形象(戏曲术语)相貂、黑满、黑蟒、厚底(戴着宰相的帽子,浓密的黑须,黑色蟒袍,穿高底靴子,最主要是有一张大黑脸。)

至于包公前额上的月牙,实际上我们仔细一想就会知道:一个正常人怎么可能会像二郎神一样,在脸上长出一个月牙呢?

但在戏曲舞台上,关于“月牙”的含义却是很深刻的:

(1):为了表现包公为官清正廉明,如同皓月当空,因此他才叫“包青天”。

(2):传说包公幼年放牛的时候,曾经让富家的马踢伤了额头,因此才留下了一个马蹄印。

(3):一些戏曲为了表明包公可以在夜间去阴曹地府断案,因此他的额头上才有一个月牙。(带有非常浓厚的迷信色彩。)

“包龙图”是多大的官?

在中国戏曲舞台上,包公都是一副宰相打扮:头戴长翅乌纱,自称“包龙图”,官职是“龙图阁大学士”

根据民间传说,包公曾让宋仁宗母子团圆,为了表示感谢,仁宗皇帝就亲自为包公画了一张半身像御赐给他,因为是皇帝画的,所以这张半身像就称为“龙图”。

既然是龙图,肯定就不可以随便挂,因此仁宗皇帝又特意下诏,赐给包公一座楼阁,让他把龙图挂在里面,所以就称之为“龙图阁”,而且还将此阁作为包公官府中心的建筑所在。

在此之后,包公屡建功劳,仁宗皇帝又封他为“龙图阁大学士”。因此,包公也叫“包龙图”。

那么,在真实的历史中,包公有这么大的官职和威风吗?

在戏剧当中,对于包拯一般使用的都是“相爷”称谓,他自己也那样唱:包龙图打坐在开封府,什么龙子龙孙也不饶……身边还有龙头铡、虎头铡、狗头铡,似乎他的官职特别大。

实际上,所谓的“龙图阁”只是宋代皇宫内一个楼阁的名字,是宗真宗为了纪念父亲宋太宗而专门设立的一座宫殿,里面收藏着宋太宗的御书、御制文集、各种典籍,包括各种图画。

宋朝也先后有待制、直学士、直阁等官名,而包拯的确也曾担任过“龙图阁直学士”,因此民间戏曲小说就以“包龙图”来称呼他。

但是,“龙图阁直学士”绝对不是什么大官,属于类似于荣衔的加官,宋代此类的“阁”共有十三个,包括宝文阁、敷文阁、秘阁……全部都和“龙图阁”相并列。

实际上,宋代的官制和别的朝代存在很大的区别:

宋代官制中有“官”、“职”、“差遣”的分别,历史上称之为“差遣制”,其中的官名只表示官位和俸禄的高低,叫“正官”、“寄禄官”,简称为“官”。

其中,一些文官还有“学士”、“直阁”等头衔,是一种荣誉称号,叫“贴职”,简称为“职”。而他们真正担任的实际职务,叫“差遣”或者“职事”,属于有着实际权力。

但是,前面还是要加上“判”或者“知”等限制词,表示只是临时官职(可随时调换),也算是宋朝加强中央集权的一种表现。比如:临时让你做一个县的长官,如果官员没有差遣,相当于就是吃国家闲饭的人。

公元1052年,包拯因为弹劾张尧佐(外戚),触犯了仁宗皇帝。当时,宋仁宗就让包拯离开京城,任命他为“河北督转运使”,因此还给他加了一个“龙图阁直学士”的虚衔,算是安慰的意思。

事实上,包公去世的前一年,他最大的官也只做到了“枢密副使”,进入了所谓的“两府”,知政院和枢密院,算是管理国家军事的副职,二品官,比宰相低一级。(类似于今天的国防部副部长,职权相对高一些。)

包公头上戴的“长翅幞头”(幞:fú),宋朝官员们确实戴,也叫“展脚幞头”,它的展脚并不是直接固定在幞头上的,而是可以随时装卸的。

另外,幞头也叫“折上巾”,又叫“软裹”,原本是一种包头的软巾,由于幞头使用的纱罗一般为青黑色,因此也称为“乌纱”,后代就俗称为“乌纱帽”。

包公断案真有那么神奇吗?

作为我国著名的思想家、文学家和哲学家,胡适曾把包公称为“东方的福尔摩斯”。

如此评价,莫非他真的断案如神吗?

秦香莲、铡美案……是戏曲演义,还是历史上确有其事呢?

关于包公的故事,始于宋代,兴于元曲,在明代又经过了很多文人的整理,让其成为了短篇集。因此,“包公案”又叫“龙图公案”。

到了清代,石玉昆借鉴了不少有关包公民间故事中的内容,创作出了一部古典名著——《三侠五义》,而《三侠五义》的前二十七回,就是以包公的故事为主,其中就包括了他手下的四大门柱:王朝、马汉、张龙、赵虎,以及展昭、公孙策,还有他的三口大铡刀。

自清代之后,各种地方的包公戏曲,基本上主要的故事梗概也都是从《三侠五义》的书中来的,而现代戏曲《铡美案》则是由《三侠五义》的续书《续三侠五义》中的“铡美案”故事演发而成。

因此,我们在影视剧和戏曲中看到的包公断案的故事,基本上都是后人编的民间传说,包括《铡美案》当中的铡陈世美,绝对是虚构的!

当然了,还有一些所谓的学者考证:清朝顺治年间,有位名叫陈年谷的进士,号“熟美”。当初,由于没有招待好自己的两位同学,那两个人为了雪恨就把他编进了故事当中,把他变成了陈世美。

事实上,这也都属于捕风捉影,没影儿的事。

胡适研究过中国文学史,他认为:包公是个箭垛式的人物,但“狸猫换太子”的故事在宋朝却是真有历史依据的,只不过真实的历史和“狸猫换太子”的戏剧还是存在冲突,大相径庭的……

传说中,包公最辉煌的功绩,就是审出了发生在宫廷中的一件大案——“狸猫换太子”,替宋仁宗找回了他的亲生母亲。

在小说《三侠五义》中是这样写的:

宋仁宗的父亲宋真宗,他的刘妃和李妃同时怀了孕。很显然,谁先生了儿子,谁就有可能被立为正宫娘娘,刘妃久怀嫉妒之心,唯恐李妃生下儿子被立为皇后,而孩子被立为太子。

于是,刘妃就在宫中与太监总管郭槐定计,在接生婆尤氏的帮助下,趁着李妃分娩的时候(流血过多,晕过去了),用刚刚剥去了皮毛,血淋淋的狸猫换走了刚出世的小太子。

当时,刘妃曾命令宫女寇珠把小太子勒死,寇珠于心不忍,暗中把太子交给了另一个宦官陈琳,陈琳就把太子装在了一个提盒当中,送到了八贤王赵德芳那里抚养。

宋真宗看到剥了皮的狸猫,以为李妃产下了一个妖物,于是马上把她打入冷宫。不久,刘妃生了个儿子,被立为太子,而刘妃也被册立为皇后。

岂料,六年之后,刘皇后的儿子夭亡了,宋真宗就没有子嗣了。不得已,只能把皇兄八贤王的儿子(李妃的儿子)收为义子,并立他为太子。

有一天,小太子在冷宫与生母李妃见面了,出于母子天性,两人当时都面带泪痕。刘皇后得知此事,马上拷问寇珠:那小孩儿到底死没死?岂料,寇珠什么都不肯说,触阶而死。

因此,刘皇后就在宋真宗面前极尽谗言,真宗皇帝便下旨:赐死李妃!

不承想,当时有个小太监非常忠心,他情愿替李妃殉死,就把李妃偷偷放走了,而另一个太监秦凤则把李妃救出了皇宫,送往陈州。而后,秦凤也自焚身亡。

李妃到了陈州无法生活,只得住在破窑里,靠行乞为生。正是此时,她遇上了包拯在陈州放粮,得知真情的包拯就把李妃带回了开封汴京。

此时,李妃的儿子已经当上了皇帝,也就是宋仁宗,包拯就把李妃带进宫内,李妃至此才得以和自己的亲生儿子见面,而且把事情的真相一五一十全说了出来。

而后,包拯又设计让宦官郭槐供出了真相,而已经做了太后的刘氏得知自己先前的阴谋败露了,也是自尽而亡。

由于包拯在此案中立了大功,宋仁宗就册封他为宰相。

上述内容,就是整个《狸猫换太子》的戏曲故事。

从戏曲角度来讲,《狸猫换太子》的确是一部不可多得的艺术作品,人物刻画特别丰满,戏剧冲突非常强烈,其中两位娘娘的宫斗戏码,确实也是老百姓比较喜欢的热门戏剧。

宋仁宗认母与包公何干?

在真实的历史中,宋仁宗不是刘太后亲生的,而是侍奉宋真宗和当时的刘德妃(后来的刘太后)的宫女李氏所生。

宋仁宗,赵祯,初名赵受益,宋朝第四位皇帝,宋真宗赵恒第六子,母为李宸妃。早年历封庆国公、寿春郡王、升王,官中书令。赵祯在位期间,北宋经济繁荣,科学技术和文化也得到了很大的发展。他善书法,尤擅飞白书,有《御制集》一百卷,《全宋诗》录有其诗。

李氏生下仁宗皇帝之后,刘德妃就把他收为己子,亲自加以抚养,宋真宗驾崩之后,十二岁的宋仁宗就继承了皇位,可仁宗皇帝当时毕竟还是一个少年,无法亲自理政,于是就只能由刘太后垂帘听政。

一直以来,宋仁宗并不知道自己的生母是李氏,而当时朝中的大臣们由于惧怕刘太后。因此,没人敢和皇帝说起这件事情。

其实,真实历史中的刘太后非常仁慈厚道,当宋仁宗的生母李氏病重的时候,刘太后还把她升为宸妃,给了她一个正式的位号。李氏病死之后,刘太后还根据当时宰相吕夷简的建议,以皇后之礼厚葬了李宸妃。

因此,对于宫女出身的李宸妃来讲,绝对算得上是备极哀荣。

十一年后,刘太后因病去世。此时,有人就上奏仁宗皇帝:“陛下您是李宸妃所生,而且李宸妃还死于非命!”言下之意很明显,仁宗皇帝的生母李宸妃是被刘太后害死的!

幸好,李宸妃的灵柩尚在、尸骨尚存,于是仁宗皇帝就亲自开启了生母的棺椁仔细查看:当时李宸妃的遗体属于厚葬,有水银保护,又身着皇后衣冠,面容安详,显然不是被害死的

仁宗皇帝看到一切后非常感慨,说了这样一句话:“人言岂可尽信!”自此之后,他对嫡母刘太后的宗族也是厚待如初。

由此可见,刘太后、李宸妃,历史上确有其人;宋仁宗认母,历史上确有其事。

但是,整个事件的经过绝对不像戏曲中说的那样血呲呼啦,而且“宋仁宗认母”一事的整个过程,和包拯完全没有任何关系!

因为,“宋仁宗认母”一事发生在仁宗皇帝亲政之前,也就是仁宗明道元年(公元1032年)之前,而当时的包拯只是一个布衣百姓,他是在年近四十的时候才进入仕途当的官。

换言之,在很长一段时间内,包拯根本就没有去过京城,他又怎么可能会帮助仁宗皇帝认母呢?

包公审冷青假冒皇子案

如此说来,包拯和赵宋皇家难道真就没有任何关系了吗?

当然不是!

包拯在历史上还真审过一个大案,而此案确实与赵宋皇家有着很大的关联,那就是宋仁宗时期赫赫有名的“冷青假冒皇子案”……

身为帝王,宋仁宗在生活中要什么有什么,唯独没有儿子。(原本生了三个儿子,全都没有活过三岁。)

皇祐二年四月初的一天,京城忽然来了一个庐山的和尚,自称“全大道”(真名:高继安),先前由于犯法被发配到了鼎州(今湖南常德),出狱之后来到开封府,他就打扮成和尚的样子,专门以幻术、戏法在坊市上结交权贵,等于是从事高级诈骗。

因此,全大道是个假和尚,但却是个真骗子!

有一天,全大道在大庭广众之下带了一位仪表堂堂、风度翩翩的年轻人,指着他对大家说道:“你们知道他是谁吗?此乃当今圣上的皇子,如今要面见皇上!”

全大道如此一说,一下子轰动了京城,老百姓也是奔走相告,纷纷聚集过来围观这个年轻人。当时,开封府的官员钱明逸得知消息后大为惊异,不敢怠慢,于是赶忙命衙役把全大道和那个年轻人请入了衙门,以礼相待。

安顿好两人之后,钱明逸即刻派人奏报朝廷,朝中大臣一听,就像开了锅一样议论纷纷……

有人说:“皇上只有三个儿子,都已经夭亡了,哪里冒出的一个新皇子呢?其中必然有诈,应该将此二人立刻诛杀为是!”

也有人说:“皇上的私事谁能全知道?皇宫内院如此之深,如果确有其事,现在杀了他们,以后该如何收场呢?”

就这样,大臣们七嘴八舌,莫衷一是。(莫衷一是:各有各的意见和说法,不能决定哪个是对的。)

宋仁宗得知此事之后,一度非常恼火,于是马上命令翰林学士赵概和知谏院包拯迅速查明此事,审明本末之后加以奏文。

包拯接到此案之后,觉得此事事关皇家血脉,非同小可,马上抖擞精神细审此案,多日后终于把此案给破了……

原来,冒充皇子的年轻人名叫冷青,其母王氏原是仁宗皇帝后宫中的一位宫女,因此对宫中情形掌握得一清二楚。有一年,宫内发生大火,烧毁了一些宫殿,朝廷就把一批多余的,没地方住的宫女全部遣送出宫了,王氏也在其中。

王氏在宫内一直衣食无忧,出宫之后生计无着,只得嫁给一个名叫冷绪的郎中,为他生下了一儿一女,那个儿子就是冷青。

冷青自幼缺少家教,既不愿读书也不愿劳动,衣来伸手饭来张口,整日里东游西荡无所事事,由于父亲只是个游方郎中,家里也不富裕,他就离家出走,开始四处漂泊。

冷青刚到庐山就遇上了假和尚全大道,在与冷青聊天的过程中,全大道得知其母亲原是宫女,再看这年轻人长得一表人才,马上收留了他。

实际上,全大道是宋朝军人出身,此人见多识广,而且他又知道仁宗皇帝此时正为了没有继承人着急,加上王氏在宫中的经历又有隙可乘,因此他就开始琢磨:我何不将冷青好好调教一番,再把他带到京城,告诉皇上'此年轻人就是您当年临幸过的宫女为您生的儿子’。如此一来,我很可能名利双收、飞黄腾达啊!

因此,全大道就和冷青天天待在屋子里,日夜谋划和演练如何应对皇帝和大臣的问话。

来到京城之后,全大道先用幻术和戏法骗老百姓,结交一些权贵,等到自己出名之后就开始了他的计划,当众宣布冷青就是当今圣上的亲生骨肉。

岂料,仁宗皇帝派来审案的不是别人,而是包公包大人,因此两个人全都露了马脚,只得将整件事情一五一十全部交代。

很明显,其结果就是:冷青的皇子没有当成,他和假和尚全大道全部被诛杀。

由此可见,“冷青假冒皇子案”确实不是一个普通案件,但也没有传说中那样的神乎其神!

包公审牛舌案

很多人可能会问:历史上真实的包公到底审过多少案件呢?

实际上,还真不多!

包公当过类似于天长县知县、开封府尹等官职,应该是审过一些案件的,但古代审案属于吏事,是上不得台面的,因此一般都不会记入正史,真正有史料(确凿可查)的就是“包公审牛舌案”……

包拯知天长县有盗割人牛舌者,主来诉。拯曰:“第归,杀而鬻(yù)之。”寻复有来告私杀牛者,拯曰:“何为割牛舌而又告之?”盗惊服。

“牛舌案”发生的时间是北宋仁宗景祐四年(公元1037年),包公破案的地点是在天长县(今安徽以东),而他当年就在此地第一次当县令。

包拯上任不久,遇见了一件非常蹊跷的事情:

一个农夫忽然到县衙告状,说自己家的牛舌头让人家割了,请求包大人给他做主,把割牛舌头的贼人捉拿归案。

当时,包公问他:“你前来告状之时,可有人看见?”农夫答道:“草民还没敢让其他人知道。”

包公想了一下,对农夫说:“你现在回去把那头牛杀了,再把牛肉卖了,此案就可以破了!”

农夫一听,更着急了:“包大人,私自杀牛不是犯法的吗?草民实在是不敢啊!”包公安慰他道:“你不要害怕,照我说的话去办就行了,不会治你的罪!”

农夫在回家的路上虽说一直在犯嘀咕,但心里却也在想,既然县太爷说了要给自己作主,那就照办好了。

因此,农夫就把那头牛给杀了,而后又把牛肉卖了。

到了第二天,果然有一个人去县衙告状:他状告先前被割了牛舌头的农夫,无故在家中宰杀耕牛,而且还拿牛肉去卖,犯了王法

包公在堂上问他:“他在家中宰杀耕牛的事情,你是如何得知的?”那人马上叩头说道:“回禀大人,小人乃亲眼得见,而且他还将牛肉给卖了!”

包公看了此人很久,看得他心里直发毛,忽然间一拍桌案,厉声喝道:“大胆刁民,你就是那个割人家牛舌头的人,如今却又来告发人家,简直居心不良,快快从实招来!”

听了包公的喝问,那人大吃一惊,吓得直哆嗦,连板子都还没打就全部招认了:原来,他就是因为和那个农夫有过节,因此才把人家的耕牛给割了舌头,而后专门等农夫去杀牛,再去告他犯法。

说到这里,怕是很多人都有一个疑问:在宋朝杀头牛怎么还会犯法,遭人告发呢?

根据《宋刑统》规定:私自宰杀耕牛和马匹的,当时全部都要判重刑

因为,耕牛一直到清朝都是非常重要的农业工具,马则是重要的战略物资,对国家都是很重要的。因此,按照宋朝法律,有谁敢私自宰杀官牛,或者是私人的牛马,都会被判脊杖二十,然后配役(罚做苦役)一年。

看过《水浒传》的人都知道,梁山好汉们通常都是大碗喝酒、大口吃肉(牛肉),其实就是为了彰显他们蔑视官府的那种豪气!

辞官尽孝,四十岁才入仕途

如今,有不少影视作品和戏剧作品都在演绎少年时代的包青天,说他自幼被父母遗弃,或者说他父母早亡,是由长嫂养大的。

实际上,这些故事完全都是虚构而成的,其目的就在于铺垫包拯自幼艰难困苦的身世,并以此来彰显他日后对老百姓的关怀。

在真实的历史上,包拯是一个独生子,并没有嫂娘,而且他的父亲是武进士出身,因此家中非常富裕,父母对他也是宠爱备至,根本不存在任何的艰难困苦和坎坷身世。

换言之,包拯的童年,应该可以说是幸福得像花儿一样!

包拯自幼接受了良好的儒家教育,作为当时的一名有志青年,他的追求应该是在求取功名上……

因此在十九岁那年,包拯就已经中了进士甲科,而且被任命为建昌县知县,按照如今的说法,就好比江西永修县的县太爷,一把手。

但是,包拯非常孝顺,舍不得离开自己的父母去那么远的地方当官,于是就奏请朝廷把他安排到离父母近一些的地方当官。

于是,朝廷就把他改任为和州监税,相当于在合肥邻近的和州(市政府)管理钱粮与税收。

岂料,包拯将此事跟父母说了之后,其父母说什么也不愿离开合肥,一方面舍不得自己的家业,一方面又舍不得自己的儿子独自去上任,一时间左右为难。

想到父母年事已高,自己又是家里唯一的独苗,索性当时就把官给辞了,安心留在家中陪伴父母,一宅就是十多年。

父母过世之后,包拯又在家中守孝三年,可守孝结束之后,他依旧没有工作的打算,还是不愿离开父母的坟地,因此又在家中待了两年。

直到此时,已经三十四岁的包拯,还是个连官门都没进过的待业老青年!

直到两年后,在乡亲、邻居和朋友的劝说和鼓励下,包拯才决定离开自己的家乡,正式踏上仕途,而包拯第一份真正意义上的差事,就是当时安徽天长县的一把手。

如今想来,包拯十多年都待在家里虚度青春,简直是不可思议,甚至有些匪夷所思,但在当时却是很寻常的一件事情……

大家要知道,宋朝一直对“孝道”非常重视,而且还将其上升到了个人品德,包括社会名声那样的高度,如果有谁因为贪恋官位而置双亲于不顾,绝对会被世人唾弃。

按照宋朝礼律:身为人子,父母去世必须守丧三年,无论当时官居何位,除非皇帝因某种重大原因不愿让大臣回家守孝(也称作“夺情”),否则必须辞掉官职,回家守孝。

由此,包拯的青年时代为了孝顺父母在家里度过,在当时来看绝对不属于什么惊世骇俗之举,而是非常符合当时儒家中所说的社会伦理道德观的!

当然了,也正是因为十多年在家孝顺父母,以及后来的坟地守孝,才使得包拯能长时间和平民百姓们生活在一起,因此对于人间疾苦与老百姓的生活状况才更加熟知。

而且,十几年来,包拯对于父母的孝养,也使得朝廷官员和各界都对他刮目相看。因为,“孝”和“忠”在古代的时候是相辅相成的,自然也就缩短了朝廷和皇帝对他德行认识和信任的时间。

如果我们从功利角度来看,包拯这种很晚的出仕,实际上也减轻了他在封建时代官场上做局的成本!

包拯快四十岁初入仕途,入得京城之后,他就住在东京开封的同里巷,此地距离宰相吕夷简的住处非常近。

吕夷简一向爱财,而包拯是甲科进士,又是有名的孝子,同时还是吕夷简的女婿马亮的同乡,因此吕宰相当时就认为:包拯肯定是为了拜谒自己,所以才住在同里巷的

因此,吕夷简随时都在准备隆重地接待包拯。

岂料,过了好长时间,吕夷简根本就看不见包拯的影子,仔细一问才得知:大孝子包拯早就接了朝廷的差遣,到安徽天长县上任去了,人家根本没有任何奔走宰相权门的意思,更没有任何跑官买官的意思!

过宰相门而不入,看似简单,但对于当时刚刚踏入仕途的包拯来说,实际上是非常不容易的一件事情。

结语

综上所述,历史上真正的包拯绝不是靠断案而知名的,“牛舌案”也只不过是一个民间小案件,而且就在那样重文轻武的宋朝,包公包拯平时还不擅于作诗,这在宋朝是非常吃亏的,而他唯一留存下来的诗作得也很平直,主要是体现他为官正直:

《书端州郡斋壁》宋·包拯

清心为治本,直道是身谋。

秀干终成栋,精钢不作钩。

仓充鼠雀喜,草尽兔狐愁。

史册有遗训,毋贻来者羞。

这首诗是包拯在端州(今肇庆)当知州的时候写的,一般提起包公大家都喜欢叫他“包青天”。

但是,这种叫法其实不是因为他审案变成了青天大老爷,而是因为他在端州当知州时的善政,因此当地人民才称他为“包青天”。

端州盛产砚台,而端砚更是当时的“文房四宝”之首,从唐朝开始就已经闻名遐迩,而且还被列为了贡品。

包拯到任之前,端州当地的官员都喜欢加大贡额数(十倍之多),目的就是为了从中牟取私利,而他到端州当了知州之后,就决定将此弊政革除:比如一年要进贡朝廷一百块端砚,他就只让人生产一百块。不仅如此,他还慢慢不断地减轻砚工们的负担,上贡的端砚每年都在降低。

因此,砚工们对包拯也是感激不尽,尊称他为“包公”和“包青天”。

作为端州的官员,包拯在离任的时候,按理说买上一两方端砚并不为过,但是根据历史记载:包拯离任时,不持一砚归。

到了二十世纪七十年代,考古工作者在清理包拯及其子孙墓地的时候,发现包拯的陪葬品只有一方普通的砚台,根本就没有端砚,足以佐证包拯当时确实是不持一砚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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