央广网西宁1月3日消息(记者汪晓青)青海省《海西蒙古族藏族自治州冷湖天文观测环境保护条例》(简称《条例》)自2023年1月1日起正式实施。这是我国首部光学天文观测环境保护条例,也是首部关于暗夜星空保护的地方性法规,属于新兴领域立法和特色精细立法,为国内首创。 据悉,为保护海西州冷湖天文观测环境,建设冷湖赛什腾山国际一流天文观测基地,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科学技术进步法》《气象设施和气象探测环境保护条例》等法律、法规,结合地方实际,海西州制定了该《条例》。 ![]() 冷湖地区星空(央广网记者 贾海元 摄) 《条例》共22条,包括立法目的和依据、区域划定、适用范围、设施管理、部门职责、法律责任、罚则等内容。 《条例》明确冷湖天文观测环境区域,是指为保障冷湖天文观测基地光学观测环境所划定的区域,划分为暗夜保护核心区和暗夜保护缓冲区。暗夜保护核心区是指以冷湖天文观测基地总体发展规划选址用地几何闭合区域边界向外50公里内的区域。暗夜保护缓冲区是指以暗夜保护核心区边界向外50公里的区域。 ![]() 远眺赛什腾山顶海拔4200米在建光学望远镜台址(央广网发 张雷 摄) 冷湖天文观测环境暗夜保护核心区内,严格控制光源种类和亮度,所有户外固定夜间照明设施的照射方向应当低于水平线向下30度。冷湖天文观测环境暗夜保护缓冲区内,所有户外固定夜间照明设施的照射方向应当控制在水平线以下。 冷湖天文观测环境暗夜保护核心区内禁止规划建设对当地天文观测环境产生影响的项目,禁止开展影响天文观测环境的活动。 据了解,优质光学天文观测台址是极其宝贵的国家战略性稀缺资源。海西州冷湖赛什腾山地区被认为是世界一流的天文观测台址,设置国家天文科学装置具有很大优势,发展天文观测科学事业也有很大潜力。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