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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6岁男子强奸美女尸体,女尸受刺激后复活,男子被吓得落荒而逃

 木子言呱 2023-01-08 发布于广东

36岁男子强奸美女尸体,女尸受刺激后复活,男子被吓得落荒而逃

大千世界真的无奇不有,很多时候有很多事情,会超出大家的想象,令人匪夷所思,让我们无法相信,但却又真真实实在发生着。

今天跟大家分享一个真实案例:

李某(化名)36岁,是殡仪馆的工作人员,主要负责看守还没及时火化的遗体。由于他这种工作的原因,他35岁了,还没娶到老婆。

那天,殡仪馆送来了一具遗体,这具遗体生前是个舞蹈老师,27岁,名叫小敏(化名),身材很好,长得也很漂亮。

小敏是在舞蹈室回家的路上,突然晕倒的,被好心人打120送去了医院,没抢救回来,家人赶到时,她已停止了呼吸,被医院认定为心源性猝死。

小敏的家人,怀着悲痛欲绝的心情,为她举办了简单的悼念仪式后,便将小敏的遗体,送往殡仪馆,等待火化。

因为遗体送来时是下午,而且还要化妆,而该殡仪馆的火化时间,是早上7点到中午12点,小敏家属约好在隔天早上10点火化。

小敏的遗体化好妆后,就被推进了停尸间。

当晚,李某夜巡,在他走到了小敏的遗体旁,看到小敏的容颜时,顿时被小敏美丽的容貌吸引住了。

李某四周看了一下没人,便心生歹意,对小敏本已冰冷的遗体,做起了夫妻之事。

正在他做得起劲时,小敏突然苏醒过来,李某被吓得落荒而逃。小敏也一骨碌的跳起来,跟着李某跑了出去。

因为她清楚地知道,刚刚李某是在侵犯她,随即她报了警。很快,李某便被警察带走了。

事后大家才知道,小敏并没有真的死亡,只是出现了一种假死的状态。

那么问题来了,李某因一时色心起,对本以为已经死亡的小敏尸体,做了夫妻之事,本来属于犯罪。

结果,反而导致小敏受了刺激中途苏醒,变成了救人一命,那么李某这种行为,构成犯罪吗?

有人说,李某救了小敏一命,应该感谢他,毕竟俗话说:救人一命胜造七级浮屠,如果不是李某这次的行为,恐怕小敏就要被烧死了。

也有人说,李某属于犯了强奸罪,应该要受到刑罚。

那法院是如何判的呢?

法院判了李某侮辱尸体罪,判处有期徒刑2年。

司法解释:

一、李某不构成强奸罪

《刑法》第二百三十六条 强奸罪以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手段强奸妇女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奸淫不满十四周岁的幼女的,以强奸论,从重处罚。

二、李某构成侮辱尸体罪

《刑法》第三百零二条 盗窃、侮辱、故意毁坏尸体、尸骨、骨灰罪 盗窃、侮辱、故意毁坏尸体、尸骨、骨灰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对此判决,很多人纷纷议论,有人认为李某救人有功,应该功过相抵,判2年得了。

朋友们,你们觉得呢?李某是救了小敏、还是害了小敏?李某被判2年有期徒,是重了、还是轻了?

PS:本文内容来源于《法律讲堂》 的案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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