群塔作业防碰撞方案 编 制: 审 核: 审 批: 二零二二年二月 目录 1 工程概况1.1 工程总体概况
1.2 工程设计概况表2.2-1建筑设计概况
表2.2-2 结构设计概况
1.3 塔吊工程概况本工程塔吊的选型主要根据建筑平面尺寸、吊物重量、起重机的能力和现场实际情况,同时考虑塔吊的安装、拆除的方便,本工程基础及主体结构施工时期共设塔吊9台。塔式起重机主要是用于钢筋、模板、PC构件、转架料、施工机械等材料、设备的水平及垂直运输。具体型号及定位详见下表及附图。 塔吊型号如下:
平面布置图如下: 图1.2-1 塔吊平面布置图 2 编制依据2.1 编制依据
2.2 编制原则1 认真贯彻国家工程建设的法律、法规、规程、方针和政策。 2 严格执行工程建设程序,坚持合理的施工程序、施工顺序和施工工艺。 3 采用现代管理原理、流水施工方法和网络施工技术,组织有节奏、均衡和连续地施工。 4 选用先进的施工技术、科学的施工方案,有效控制工程的安全、质量、进度、成本。 5 提高施工机械化、自动化程度,改善劳动条件,提高生产率。 3 塔吊安全使用规定3.1 安全协议及安全交底1 塔吊进场前所有安全协议书和安全技术交底均须按规定严格履行签字、盖章手续,严禁代签。租用单位必须与出租单位签订安全协议书,并进行安全技术交底。出租单位和安装单位签订安全协议书,并进行安全技术交底。塔吊出租单位或安装单位须与设备承运单位签订安全协议书,并进行安全技术交底。 2 塔吊使用前,凡可能造成交叉作业的塔吊双方均须签订交叉作业安全协议书,并对双方的塔吊操作工、信号工进行专项安全技术交底,并严格履行签字手续。 3 设备出租单位、安装单位、承运单位在施工作业前均须对本单位的作业人员进行安全教育并进行安全技术交底,并严格履行签字手续。 4 未签订安全协议书及未进行安全技术交底的单位和作业人员严禁进入施工现场进行施工作业。 3.2 塔式起重机的验收1 塔吊基础桩底标高要低于或等于建筑物基础底标高;隐蔽工程(钢筋验收)资料齐全;混凝土强度等级C35,28天砼强度报告达到等于或大于100%。 2 部件、附件、联结件安装齐全,位置正确;螺栓拧紧力矩达到技术要求,开口销完全撬开;结构无变形、开焊、疲劳裂纹;压重、配重重量、位置达到说明书要求。 3 绳、轮、钩系统。钢丝绳在卷筒上面缠绕正确、润滑良好;钢丝绳规格正确、无断丝和磨损;钢丝绳固定和编插符合国家标准;各部位滑轮转动灵活、可靠,无卡塞现象;吊钩磨损达到标准的允许范围、保险装置灵敏、可靠。 4 各机构转动平稳、无异常响声;各润滑点润滑良好、润滑油牌号正确;制动器、离合器动作灵活可靠。 5 电缆供电系统供电充分、正常工作、电压380±5%;炭刷、接触器、继电器触点良好;仪表、照明、报警系统完好、可靠;控制、操纵装置动作灵敏、可靠;电气各种安全保护装置齐全、可靠;电气系统对塔吊的绝缘电阻不大于0.4兆欧。 6 力矩限制器灵敏、可靠,其综合误差不大于额定值的8%;重量限制器灵敏、可靠,其误差不大于额定值的5%;回转限位器灵敏可靠;行走限位器灵敏可靠;变幅限位器灵敏可靠;超高限位器灵敏可靠;吊钩保险灵活、可靠;卷筒保险灵活可靠。 7 试运行要检查各传动机构工作准确、平稳,无异常声音,液压系统无渗漏,操纵和控制系统灵敏可靠,钢结构无变形和开焊,制动器可靠;调整安全装置并进行不少于3次的检测。 8 低位的塔式起重机臂架端部与相邻塔式起重机塔身之间至少有2米的距离。同时,相邻两台塔式起重机进行作业时,应保持两机之间任何部位的安全距离,最小不得低于5米。 9 塔机安装完毕后,要经安装单位验收,并通知技术监督局有关部门进行验收,同时填写验收表格;验收合格并发出正式启用通知,方可投入正式使用。 3.3 塔式起重机的使用管理1 塔式起重机使用前,要对司机、信号工和挂钩工进行安全技术交底,而后每月进行1次。各塔式起重机的司机、信号工和挂钩工必须服从项目部的统一管理,接受其安全技术交底、检查和考核。 2 项目部分别7天、15天做一次安全检查,在检查过程中,针对塔机所存在的问题,对出租方和相关单位的人员进行督促整改。 3 项目安全员负责督促对塔式起重机进行保养、维修、自检,发现有漏保、失修或超载带病运转等情况时,必须停止使用。 4 如每日有两班以上的作业时,要严格履行交接班制度,并认真填写交接班记录。 5 当机械设备发生事故时,必须及时抢救,保护好现场。与此同时,要立即上报领导,各级部门对事故(件)的处理,要按“四不放过”原则,进行一一落实。 3.4 塔吊指挥信号1 塔吊指挥信号以对讲机为主,旗语辅助,每台塔吊使用专用单一频道。 2 严禁占用、串用塔吊专用频道。 3 旗语信号必须使用统一的规定信号。 4 塔吊操作工、信号工 (1)塔吊操作工和信号工须持有效上岗证件方可上岗作业(按河北省有关规定执行)。 (2)每台塔吊须配备2名塔吊司机,2名信号工。 (3)塔吊司机和信号工严禁连班作业,每班工作时间不得超过10小时。 (4)除本塔吊信号工外严禁任何人和其他塔吊信号工对该塔吊进行指挥作业,塔吊司机有权拒绝各种违章指挥作业。 (5)塔吊司机、信号工要熟记本塔机各种机械性能,特别是本塔吊的起重量——幅度吊重性能曲线。 (6)信号工穿着与本塔吊编号统一的指挥马甲,指挥马甲是塔吊司机识别指挥人员的唯一重要标志,非信号工不得穿着与信号服颜色、样式相近的服装。 图3.4-1塔吊信号工马甲颜色示意图 (7)信号服颜色和号码颜色根据塔吊实际使用情况予以区分。 (8)马夹和号码颜色要求色差大,醒目,前后做法相同。 4 群塔作业安全保证措施为了加强对本工程塔式起重机在群塔作业中的安全管理,预防和减少机械事故(件)的危害,保护职工生命安全和企业财产安全,根据国家、地方和中建八局安全生产管理制度等的相关规定,特制定群塔作业安全保证措施。 4.1 对塔式起重机司机的要求1 上班必须进行交接班手续,检查机械履历书及交接班记录等的填写情况及记载事项。 2 必须在佩有指挥信号袖标的人员指挥下,严格按照指挥信号、旗语、手势进行操作。 3 严禁酒后作业。 4 操作前应发出音响信号,对指挥信号分辨不清时,不得盲目操作。 5 严格执行“十不吊”管理规定。 6 对指挥错误有权拒绝执行或主动采取防范或相应紧急措施。 7 操作控制器时,必须从零点开始,推到第一挡,然后逐级加档,每挡停1~2秒,直到最高档。 8 被吊物品严禁超出施工现场范围。 9 起吊重物时,应先将重物调离地面50cm停止,确定制动,物料捆扎和吊索具确认无误后,方可指挥起升。 10 严禁重物自由下落,当起重物下降接近就位点时,必须采取慢速就位。 11 重物就位时,可用制动器使之缓慢降下。 12 当钓钩滑轮组升到接近起重臂时,应用低速下降。 13 起重量、起生高度、变幅等安全装置显示或接近临界警报值时,司机必须严密注视,严禁强行作业。 14 起重机在停机休息或中途停电时,应将重物卸下,不得把重物悬吊在空中。 15 起生卷扬不安装在旋转部分的起重机,在起重作业时,不得顺一个方向连续回转。 16 凡是回转机构带有常闭式制动装置的塔式起重机,在停止操作后,司机必须掰开手柄,松开制动,以便起重机能在大风吹动下顺风转动。 17 当周边有障碍物,不允许吊臂处于自由旋转状态时,应设置地锚与钓钩锁定。 18 机上各种安全保护装置运转中发生故障、失效或不准确时,必须立即停机修复,严禁带病作业和运转中进行维修保养。 19 塔吊顶升平台上、大臂上、平衡臂上禁放任何浮放物。 20 严禁从塔吊上面往下抛掷任何物品和便溺。 20 操作室内,无关人员不得进入,禁止放置易燃物和妨碍操作的物品。 21 塔吊驾驶室内必须配置灭火器材。 22 在无防护栏杆的部位进行检查、维修、加油、保养时,必须系好安全带。 23 遇有下列情况时,应暂停吊装作业。 (1)遇有恶烈气候如大雨、大雪、大雾和施工作业面有六级(含六级)以上的强风影响安全施工时。 (2)起重机发生漏电现象。 (3)钢丝绳严重磨损,达到报废标准。 (4)安全保护装置失效或显示不准确。 4.2 对信号工、挂钩工的要求1 起重机司机、信号工、挂钩工在作业前,应共同交底,统一信号。 2 严禁将不同种类或不同型号的索具连在一起使用。 3 信号工正确选择指挥位置,不准站在吊物易碰难躲和反防护措施的危险部位。 4 作业时不得擅自离开工作岗位,不得兼作挂钩工。 5 作业中必须戴好安全帽,配穿好专业服装,严禁酒后作业。 6 严格执行“十不吊”作业原则。 (1)被吊物重量超过机械性能允许范围不准吊; (2)信号不清不准吊; (3)吊物下方有人不准吊; (4)吊物上站人不准吊; (5)埋在地下物不准吊; (6)斜拉斜牵物不准吊; (7)散物捆绑不牢不准吊; (8)立式构件、大模板等不用卡环不准吊; (9)零碎物无容器不准吊; (10)吊装物重量不明不准吊。 (11)挂钩工必须服从信号工的指挥。 (12)吊绳的挂设不得影响吊钩保险装置,不准用吊钩直接吊拉重物。 (13)穿绳:确定吊物中心,选好挂绳位置。穿绳应用铁钩,不得将手臂伸到吊物下面。吊运棱角坚硬或易滑的吊物,必须加衬垫,用套索。 (14)挂绳:应按顺序挂绳,吊绳不得相互挤压、交叉、纽、扭压、绞拧。一般吊物可用兜挂法,必须保证吊物平衡;对于易滚、易滑或超常货物,宜采用绳索方法,使用卡环锁紧吊绳。 (15)试吊:吊绳套挂牢固,起重机缓慢起升,将吊绳绷紧稍停,起升不得过高。试吊中,指挥信号工、挂钩工、司机必须协调配合。如发现吊物重心偏移或其它物件粘连等情况时,必须立即停止起吊,采取措施并确认安全后方可起吊。 (16)摘绳:落绳、停稳、支稳后方可放松吊绳。对易滚、易滑、易散的吊物,摘绳要用安全钩。挂钩工不得站在吊物上面。如遇不宜人工摘绳时,应选用其它机具辅助,严禁攀登吊物及绳索。 (17)抽绳:吊钩应与吊物重心保持垂直,缓慢起绳,不得斜拉、强拉、不得旋转吊臂抽绳。如遇吊绳被压,应立即停止抽绳,可采取提头试吊方法抽绳。吊运易损、易滚、易倒的吊物不得停用起重机抽绳。 (18)兜绳吊挂应保持吊点位置准确、兜绳不偏移、吊物平衡。 (19)扁担吊挂时,吊点应对称于吊物中心。 (20)吊运集装箱等箱式吊物装车时,应使用捆绑工具将箱体与车连接牢固,并加垫防护。 (21)细长易散的物品,要捆扎两道以上,并且要有两个吊点。 (22)当吊装构件、设备暂停作业时,必须把构件、设备支撑稳定,连接牢固后方可离开现场。 (23)使用卡环时,严禁卡环侧向受力,起吊前必须检查封闭销是否拧紧。不得使用有补焊、裂纹、变形的卡环。严禁用补焊方法修复卡环。 (24)编插钢丝绳索具宜用6*37钢丝绳,编插断的长度不得小于钢丝绳直径的20倍,且不得小于300mm。编插钢丝绳的强度应按原钢丝绳强度的70%计算。 (25)凡有下列情况之一的钢丝绳不得继续使用: 1)在一个节距内的钢丝数量超过总丝数的10%。 2)出现拧扭死结、死弯、死扁、股松明显、波浪形、钢丝外飞、绳芯挤出以及断股等现象。 3)钢丝绳直径减少7%~10%。 4)钢丝绳表面钢丝磨损或腐蚀程度,达表面钢丝绳直径40%以上,或钢丝绳被腐蚀后,表面麻痕清晰可见,整根钢丝绳明显变硬。 (26)严禁在吊钩上补焊、打孔,吊钩表面必须保持光滑,不得有裂纹。严禁使用危险断面磨损程度达到原尺寸的10%、钩口开口度尺寸比原尺寸增大15%、扭转变形超过10%、危险断面或颈部产生塑性变形的吊钩、板钩衬套磨损达原尺寸的50%时,应报废衬套。板钩心轴磨损达原尺寸的5%时,应报废心轴。 4.3 群塔作业安全保证措施4.3.1 保证措施1 因气候的变化,加之夜间施工,有可能发生起重臂与对方钢丝绳的碰撞,为杜绝此类事件的发生,避免相邻塔吊同时在交叉作业面上工作。各区段须配备取得操作证的、经验丰富的信号指挥工,确保指挥时能兼顾邻塔的作业位置,以避免低位塔吊的起重臂碰撞高位塔吊的钢丝绳。同时,还要注意天气风速的变化,当风力达到6级以上(包括6级)时,塔吊必须停止作业。遇雾天或照明环境不良时应停止作业。 2 多塔作业时,各机指挥要默契合作,不得在大臂交叉范围内同时吊运,要合理安排吊运时间,使各台塔吊能够充分利用各自空间工作。 3 高塔避让低塔。高塔在转臂前应先观察低塔运行情况再进行作业。 4 动塔让静塔。进行运转的塔机应避让处于静止状态的塔机。 5 空载让重载。两塔同时运行时,空载塔吊必须避让重载塔吊。 6 前臂让后臂。当作业半径内有其他塔吊后臂时,必须判断其运行方向,前臂避让后臂。 7 信号指挥人员必须严格执行“十不吊”作业原则。 8 必须对塔式起重机司机与信号工配备对讲机,对讲机要统一设定频道,并必须锁频,使用人员无权调改频率,要专机专用,不得转借。 9 信号工、塔式起重机司机要相对固定,无特殊情况不得随意更换。 10 信号工在指挥过程中,必须时刻目视塔机、吊钩与转臂过程,同时还须环顾相邻塔机的工作状态,并发出安全提示铃声。 11 必须在塔机起重臂、平衡臂端、塔帽顶端安装红色闪光灯和红色旗帜。 12 停机时塔式起重机在回转范围内无障碍物的情况下,吊钩要起升到5米位置,将小车回收到临近塔身10米处。起重臂按顺风向停置。吊钩上严禁吊挂重物,在未采取可靠措施时,不得采用任何方式限制起重臂随风转动。 13 如遇突然停电或出现故障时,为使大臂不影响其它塔吊工作,减少碰撞危险。要用手动装置调整大臂朝向,在回转齿圈处设置障碍固定大臂,无手动回转装置只能主进先固定大臂,但周围塔吊要避让该塔。 14 有发生碰撞可能的各塔(区段)之间,必须签订安全协议,明确规则。若因为一方原因不遵守防碰撞措施要求,发生碰撞并造成的一切损失,均由该方承担责任并赔偿经济损失。如因为双方或多方原因发生碰撞造成的一切损失,经总包部与双方或多方共同协商解决,纠其原因、查明责任,按各方责任大小进行不同的经济赔偿。 15 塔式起重机司机必须身体健康,并经过地方专业培训,考试合格,在取得有关部门颁发的塔式起重机操作证,并经项目部入场三级教育和应知应会考试合格后方可上岗。 16 每半月对现场塔吊进行一次例行检查,并做好记录,每月对塔吊进行一次垂直观测,并做好记录,发现问题要及时采取相应措施进行处理。 4.3.2 组织及处罚措施1 成立以机械管理员、安全员和作业层为首的塔吊作业管理小组,指派专人作为塔式起重机管理人员,负责每日的塔吊安全检查和管理工作; 2 对于违反本方案4.1章节内容的有关不符合操作规程规定的违章行为,对单位和相关人员处以罚款; 3 对于违反本方案4.2章节内容的有关不符合操作规程规定的违章行为,对单位和相关人员加重处以罚款。 4 当使用普通钢丝绳时,下图中所示防扭螺钉旋进; 当使用防扭钢丝绳时,防扭螺钉旋出。 图4.3.2-1 起重钢丝绳绕绳图 5 拆下回转底座与过渡节上的销轴,启动油缸控制手柄,油缸将上车部分顶起,使回转底座的主角钢与过渡节上的主角钢微微离开5-10 mm,观察塔机上部回转支座主角是否与下面联接的主角在一条直线上,以此校验小车的平衡位置是否正确。如不符合上述条件,应开动小车以调整平衡位置,此时不得使塔机回转和起升下降等其它运动,找出小车平衡的精确位置,然后,从液压系统压力表上查出顶升所需最小压力,进行校正检。 6 如平衡,继续顶升,顶到一个行程后,用锁靴(联接座)将顶起的部分固定在塔身顶升耳座上。 7 将挂靴上的安全楔取下,从顶升耳座上取下挂靴,提起油缸使横梁与挂靴一起升到另一个耳座上, 然后把挂靴挂到另一个耳座上,并用安全销、安全楔块将其锁好。 8 提起操纵杆,使顶升套上的锁靴(联接座) 与顶升耳座脱开继续下一个顶升过程直至顶升的距离能放入一个标准节为止。 9 引进标准节用,用销轴将标准节与下面的标准节相联,再用套架上的顶升用销轴把引进的标准节与下回转支座相联。直到加最后一节标准节时,必须用标准的塔身销轴与回转支座相联。 4.3.3 穿绕电缆顶升操作时,电缆按照说明书悬挂,最后一个标准节安装完毕后,安装电缆。 打开通道平台的孔盖,放松电缆使其能在电缆网套中滑动,用尼龙扎带将电缆固定在转动扶梯中部。 在所有情况下均应使用电缆网套悬挂电缆以防止电缆损坏。电缆网套的悬挂点一端在下回转架上,另一端在回转支承通道平台底部。 根据顶升加节的高度来确定增加延长电缆的长度,不可一次增过长的电缆。 弯曲或盘在一起的电缆将会形成电感。从而,增加电压和无功损耗,降低功率因数增大电流和电压降,从而使电机严重发热,造成电器元件损坏,频繁跳闸等现象的发生。 以上是标准节升节全过程,若要继续增加标准节,可重复以上动作,直到施工高度(但要按说明规定高度,不能加高)。 4.3.4 顶升时注意事项1 顶升时严禁移动变幅小车,严禁回转起重臂,及用吊钩起升或下放重物。 2 风速超过 13 m/s ,不容许进行顶升。 3 不同臂节长度时小车的平衡位置不同,表中所列数字均为理论距离,理论距离主要与平衡臂配重的实际重量有关,要使配重重量与平衡臂和起重臂长度相匹配。 4 在顶升前一定要检查电缆悬挂位置,使其能在电缆扣中滑动,防止顶升过程中损坏电缆。 5 顶升完后可以用本吊将套架及其顶升机构落到地面,压重形式和行走形式时,将套架及顶升组件落到最下面过渡节的最下方,并用锁靴(联接座)锁紧。 6 加节高度超过塔机的自由高度时,需加扶墙时,套架顶升这套装置就不必取下,仍安装在回转底架上。 7 无论顶升或下降,必需保证顶升横梁上的挂靴与顶升块用安全楔锁紧,以免挂靴脱落造成危险。锁靴(联接座)抬起后,必须套入锁环,防止操纵杆回落,造成危险。 4.4.5 塔吊附墙安装1 预埋件的安装 附墙拉杆与建筑物固定点的预埋板预埋,预埋圆钢尺寸参照塔吊附墙件尺寸,待预埋点位置的砼硬度达到75%以上后方可进行塔吊附着安装。 2 附墙框与拉杆的选用 附墙框采用塔机原厂生产的附墙框和拉杆,附着装置由框梁和三根内撑杆组成,框梁由M24螺栓、螺母、垫圈紧固成附着框架,附着框架靠建筑物两顶点处有三根撑杆的端部有连接耳座与建筑物附着处铰接 3 附墙安装程序 (1)在第一附着点1m处搭设工作平台。工作平台必须有栏杆,并围好安全网。 (2)将所需的工具、螺栓、销轴吊到工作平台上。 (3)将附着的U形框吊到附着点的位置,按规定的位置将套到塔身上,并用铁线固定牢靠。 (4)用附着的另一个U形框吊到附着点位置并套到与塔身上,用螺栓将两块U形连接起来,调好附着框的水平度后,上紧螺栓,使其紧箍在塔身上。 (5)依次将三根拉杆吊到附着点位置,用销轴将其与附着框铰接。 (6)调整塔身垂直度,塔身侧向垂直度必须在2‰以内。 (7)用电焊依次将三根拉杆的另一端用相应预埋板烧焊连接,焊好底面的焊缝后再加两块斜底铁板。 (8)检查所有的连接销轴开口销是否牢固,连接螺栓是否上紧,焊缝是否符合要求。 (9)将平台上的工具及剩余部件调到地面,附墙安装完毕。 4.4.6 自检预验收安装过程中严格控制安装质量。 安装完毕后,应及时清理施工现场的辅助用具和杂物。 安装单位应对安装质量进行自检,并应按要求填写自检报告书。 安装单位自检合格后,应委托有相应资质的检验检测机构进行检测,检验检测机构应出具检测报告书。 安装质量的自检报告书和检测报告书应存入设备档案。 经自检、检测合格后,应由总承包单位组织出租、安装、使用、监理等单位进行验收,合格后方可使用。 塔式起重机停用6个月以上的,在复上前,应重新进行验收,合格后方可使用。 表4.4-1 塔式起重机安装自检表(JGJ196-2010)
注: 1、表中序号打 * 的为保证项目,其他为一般项目; 2、表中打“-”的表示该处不必填写,而只需在相应“备注”中说明即可; 3、对于不符合要求的项目应在备注栏具体说明,对于要求量化的参数应按规定量化在备注栏内; 4、表中d表示钢丝绳公称直径; 5、钢丝绳磨损量=[(公称直径—实测直径)/公称直径]×100%。 4.4.7 维修与保养回转支承上平面的黄油嘴都应加黄油,严禁未注黄油就回转塔机。 重量限制器的滑轮,塔帽里面的起升定滑轮,吊臂上的变幅滑轮变幅小车滑轮、吊钩组的滑轮和车轮等都应每月注油一次。 起升机构、回转机构、变幅机构的制动器等,在使用中有磨损应随时调整,当磨损后不满足性能后要及时更换。 起升钢丝绳用后拉长,就需要重新调整高度限位器,变幅钢丝绳用后拉长,就需调整变幅小车的螺栓收紧钢丝绳。 所有电气开关或触点应经常检查,是否接触不良,开关失灵,若有问题及时修复与更换,特别是限位开关绝不允许有失灵现象。 塔机使用两周后,须对各个零部件的联结螺栓,钢丝绳的压板或绳夹等加固一次。 塔机在使用过程中,经常要对受力较大的铰点支耳进行检查,是否出现裂纹等现象,如起重臂根部和吊点处,平衡臂根部和吊点处,塔帽和起重臂拉板,平衡臂拉板,平衡臂拉板的铰点处,如发现裂纹应停止工作进行修复。 凡是回转件由于长期使用或保养不当而磨损超差者都应重新更换零件。 备用电或电设备的绝缘性能必须可靠,不得漏电。 塔机转场后应严格检查是否有碰伤,碰裂和碰弯现象,若不修复者不得使用。 塔机使用一个工程后,各零部件应除锈油漆一次。 每班作业应作好例行保养,并应作好记录。记录的主要内容包括结构件外观、安全装置、传动机构、连接件、制动器、索具、夹具、吊钩、滑轮、钢丝绳、液位、油位、油压、电源、电压等。 塔式起重机的主要部件和安全装置等应进行经常性检查,每月不得少于一次,并应有记录;当发现有安全隐患时,应及时进行整改。 当塔式起重机使用周期超过一年时,进行一次全面检查,合格后方可继续使用。 当使用过程中塔式起重机发生故障时,应及时维修,维修期间应停止作业。 4.4.8 注意事项1 塔吊安装完成后,必须经技术监督部门检测验收合格后方可投入使用。 2 塔吊在群塔作业时要求起重臂前端和平衡臂后端顶部安装信号灯和信号旗。 3 作业人员施工前应进行安全教育与技术培训,培训合格后方可上岗。 4 必须使用必要的安全保护措施(安全帽、安全带、扶梯、护栏等)。 5 平衡臂上未按规定配重时,严禁吊装。 6 顶升作业过程中,须有专人指挥,专人照看电源。专人操纵液压系统,专人装拆螺栓,非作业人员严禁上塔。 7 检查顶升上部是否处于平衡位置,否则应加以调整,使塔身前后平衡。 8 油缸动作前,检查顶升横梁是否处于正确位置,否则应纠正。 9 顶升时确保每项工作的准确性,上一动作程序准确完成后,方可进行下一工序。 10 安装作业完成后,须进行试运转及验收、检测工作,并作好有关记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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