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12月30日,建设银行公布了最新的银行询证函处理公告,其中,对询证函的具体要求如下: (一)会计师事务所等第三方机构应按照《通知》要求填写《银行询证函》,对于不满足《通知》及我行公示要求的,我行将不予受理,予以退回或通知。 (二)《银行询证函》应加盖被审计企业公章或财务专用章或预留印鉴,若加盖的为公章或财务专用章,必须确保与预留印鉴一致;多页材料还应骑缝盖章;如同一客户有多个账户且预留印鉴不同,应加盖扣款账户预留印鉴。询证同一客户涉及不同“函证基准日”的函证,须分别填写。如遇账户注销、托管账户等其他特殊情况,请咨询开户机构并配合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三)原则上,我行出具的函证回函为系统自动生成的《银行询证函回函》,直接邮寄至来函指定地址,《银行询证函》原件存档不再寄回。 要发函的小伙伴,要注意了,建设的银行的询证函要按照如上要求发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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