分享

为什么地支之间论刑冲合害不论生克?其中原因蕴含古人智慧

 新用户90310HdJ 2023-01-11 发布于吉林
企鹅号古典命理原创作品,11月10号误删,现在重新发布
玄学中最难理解的是干支关系问题,而干支关系中最使人困惑的是地支之间关系问题。这种困惑主要表现在:地支之间的关系到底论不论生克?如果论,那么遇到刑冲合害时,是按刑冲合害论还是按生克论?如果不论,但地支之间的生克确确实实存在,不论的道理何在?诸如此类的问题,让人分不清,难下定论。对于这类问题,古代典籍中虽然没有论述,但古人在论地支关系时,大部分是按刑冲合害论而不论生克,这是一种俗成的规定。至于这种俗成规定的原因,古人却没讲,反正就是这么用的。正因为古人对这个问题没讲,因此才造成了现代人对此类问题的极大困惑。如有的认为支与支可直接论生克,有的认为支与支论冲克不论生;有的认为相邻两支可以论生克,非相邻两支之间不能论生克,诸如此类,说法不一。作者对于此类问题也很感兴趣,研究很久,偶得两点原因,论述一下与大家分享。
首先说一下地支之间论刑冲合害不论生克的第一点原因。大家都知道,生与克作为一种作用关系时,其含义非常广泛,但生与克作为一种八字系统内干支间的作用关系时,其含义必须是同一的。如果生与克的含义不同一,就不能全面、同一、形象地反映作用关系,表达不出作用关系的内涵。当生与克不能恰当表达一种作用关系时,这种作用关系必须选择其他词语来表达。如前面文章《五行生克中生与克的含义》中所说,当五行生克的表现形式是气与气之间的生克时,两种不同的五行之气,通过动静相感可直接相互转化相互节止。此时,生的含义是化生,即变化生成,克的含义是节止。当五行生克的表现形式是形质之间的生克时,生与克的含义比较复杂,不同五行之间相生的生不同,不同五行之间相克的克也不同。此时形质间的作用关系用生克来表达已不是很恰当,因此古人在表达八字系统内支与支之间的作用关系时,不再论生克,而是用刑、冲、合、害来表达。这里说的不再论生克,并非不能论生克,支和支之间当然可以论生克,只不过支与支论生克时,这种作用关系比较复杂,生与克的含义也比较复杂,不同于气与气之间的生克。
其次说一下地支之间论刑冲合害不论生克的第二点原因。大家知道,科学的理论都具有抽象性,理论是对经验事实的简化或概括。任何事实或现象都受到众多因素的影响,由于研究手段和条件的限制不可能对经验事实之间的各种各样的关系都加以考察。因此在分析事实时必须对事实进行必要的简化,借助于理性思维中抽象与想象的力量,排除次要因素,抓住主要因素,然后对主要因素进行归纳和总结,形成科学的理论。如果在分析事实时,不分主次,所有的关系都要去考察,不但很难得出科学的理论,而且即使得出了理论也没有实际运用的价值。
地支之间论刑冲合害不论生克的规定,正是古人在考察地之间作用关系时,排除了无关紧要的因素,提取了主要因素,形成了具有抽象性、逻辑性,概括性、实用性的支支生克规则,使得支与支之间的关系变得更为形象生动。说到这里大家也许不是很理解,举例简单说明一下。如地支间的水木相生有四组,子生卯,子生寅,亥生卯,亥生寅。其中子水为成形之水,卯木为成形之木,亥寅可作气看(注:但不是气),并且亥子寅卯的生存状态都是理想化的状态,如卯木不缺水、不缺养分,生存状态完美等。子与卯遇,卯木本不需要水,有水反而木涝,因此子生卯不能论,只能论刑。子与寅,子为形质,寅为气,子寅相遇,相当于形质生气,这种作用基本可忽略,相当于次要因素被排除,因此子生寅也不能论。剩下的只有亥寅、亥与卯,亥与寅、亥与卯可以论相生,因此二者以合论。
经过上述分析可以看出,古人在地支之间论刑冲合害不论生克是有深刻原因的,我们不得不感叹古人的智慧。至此文章讲完,有两点需要说明。
一是本文所说的地支之间不再论生克,并非不能论生克,支和支之间当然可以论生克,但是地支之间有刑冲合害时论生克可以,如果地支之间没有刑冲合害关系时,再论生克没有实际意义,可以作为次要因素排除掉。
二是支与支之间论刑冲合害时,虽然使得地支之间的关系变得更为形象生动,但同时也使得其中的关系更为纷乱复杂,增大了实际运用的难度。因此如何简化地支之间的生克关系,提出更为简单合理的地支生克理论,是下一步干支研究的一个方向。

    本站是提供个人知识管理的网络存储空间,所有内容均由用户发布,不代表本站观点。请注意甄别内容中的联系方式、诱导购买等信息,谨防诈骗。如发现有害或侵权内容,请点击一键举报。
    转藏 分享 献花(0

    0条评论

    发表

    请遵守用户 评论公约

    类似文章 更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