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在实务中,庭后提交材料的比例越来越多,归根结底的原因是法院案件太多导致审理时间不长,当事人感觉没说完整和深入,再想庭后补充材料。这无可厚非,法院也是接收这种材料的,但注意提交补充材料的3个原则: 1、庭后立刻提交,最好3天内 现在的案子,你根本无法预测多久从开庭到裁判的时间,抛开路程、书记员收到再给法官的时间,3天内提交,已经是底线了。防止你提交了,法官最后没看到、或者看的时间不够,裁判结果就作出来了。 2、补充材料一定是补充 说过的、提交过的,除非重点可以再强调深化,不然就是新内容,补充材料以补充为主。切忌长篇大论。开完庭还这么多话,法官哪有功夫看。其实对大多数法官来说,默认开完庭就等于案件就差个裁判文书就结束了。 3、有提交补充材料的想法的,一定在庭后立刻告知法官,而且最好将此记入庭审笔录 当事人上午交完材料、中午就收到裁判文书的,还是开完庭第二天……;还有那种交完材料,法官说裁判文书已经作出来的……上述这种案子,是存在的。因此,不管怎样,最好你庭后就告知法官有提交补充材料的想法,记入庭审笔录也是将此作为证据。这就相当于,你申请延期审理,还要提交个延期审理申请书,也相当于凭证。 (如果你有法律问题,可以私信,水平放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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