分享

陈版主答疑更新-2023-01-12

 gzcpalgvwf5dya 2023-01-12 发布于贵州

本次更新区间为 

2023-01-12 12:00~2023-01-12 14:23

数据来源:会计视野论坛
作者:chenyiwei
本次更新话题数:13
目录

1、求助陈版 - 切实做好企业2022年年报工作的通知

2、请教陈版关于版权监测收入适用总额法还是净额法的相关问题

3、接收无偿划转股权后处置子公司投资收益确认

4、同一控制下转让股权的会计处理

5、净额法确认收入后,往来是否也需要净额法调整?

6、问题1-4-24

7、请教陈版主-境外分红所得税的会计处理

8、为子公司实际承担担保责任后账务处理

9、求助陈版主,基金管理公司管理费收入确认问题

10、请教陈老师,可弥补亏损的递延所得税

11、请教陈老师,关于植入式广告的费用计提时点的问题

12、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6 租赁确认递延所得税资产和递延所得税负债

13、求助陈版 - 汽车自动驾驶域控制器技术开发和量产

1、求助陈版 - 切实做好企业2022年年报工作的通知

wx_5a60a720bf5b     2023-1-3 11:14:02

陈版好,

根据财会〔202232号,《关于严格执行企业会计准则 切实做好企业2022年年报工作的通知》,企业应当按照固定资产准则、《企业会计准则第6——无形资产》(财会〔20063号)等相关规定,在停工停产期间继续计提固定资产折旧和无形资产摊销,并根据用途计入相关资产的成本或当期损益。例如,企业因需求不足而停产或因事故而停工检修等,相关生产设备应当继续计提折旧,并计入营业成本。

是不是表明中国准则下,因需求不足而停产的机器设备折旧都应继计入营业成本?之前我看IPO案例中,很多都把这个作为非正常支出,计入管理费用或者营业外支出。该规定出来后,是不是应当作为会计政策变更处理?另外,国际准则下,产能不足下的未分配的固定费用好像是计入期间费用的,现在是否也有准则差异?

chenyiwei     2023-1-4 21:46:41

根据该规定,生产设备在因需求不足而停产期间的折旧直接计入营业成本(不通过制造费用等科目过渡)。根据该通知的规定,这类情况应作为会计政策变更处理,采用追溯调整法进行衔接处理。(以往习惯一般是列入管理费用等)。

13605626593    2023-1-9 17:21:35

请问陈版,这个是不是意味着季节性停工,之前停工期间计入制造费用在开工期间摊销的金额,现在也要直接计入营业成本了

chenyiwei    2023-1-11 04:53

我理解是。

vive82    2023-1-10 20:55:01

请教陈版,如果企业属于停工停产企业,产生的折旧费用也需要计入营业成本吗?

chenyiwei    2023-1-12 12:00

按照文中的说法,生产设备和厂房在停工停产期间的折旧应该是计入营业成本。

vive82    2023-1-11 11:45:38

请教陈版,如果企业已经属于关停厂,永久性停工,没有收入产生,资产已经按照可变现净值计提减值,但是并未实际处置,对剩余部分继续计提折旧,这部分折旧需要列报在营业成本吗?这种情况会使得报表是有成本没有收入,是不是不合理?

chenyiwei    2023-1-12 12:01

如果确定关停,即已不存在生产部门,则计入管理费用更合理。

2、请教陈版关于版权监测收入适用总额法还是净额法的相关问题

张金金1234    2023-1-4 17:07:09

陈版,您好,公司新发展了一块版权业务:

1、公司受知识产权代理有限公司的委托,对其要求的摄影、文学、美术等作品进行版权登记以及版权检测;

2、在该合作中,公司仅承担作品版权登记工作,对于作品版权检测工作,公司委托至第三方国家版权交易中心来执行,第三方供应商完成检测后给公司提供《版权作品检测报告》、《数字内容存证证明》等版权检测文件;

3、公司基于第三方供应商提供的版权检测文件与知识产权代理有限公司进行结算。

个人认为企业并未获取版权检测文件的控制权,在合作业务中公司仅承担代理人责任,不承担主要责任人工作,因此公司应按照净额法确认收入,但是公司解释对于版权监测服务有一定的定价权,后续这块业务对于这个处理仍然有一定的疑虑,请教陈版,以上服务模式什么情况下可以采用总额法确认收入,什么情况下用净额确认收入呢?

chenyiwei    2023-1-8 14:07:40

如四部委《关于严格执行企业会计准则 切实做好企业2022年年报工作的通知》(财会[2022]32号)所述:为便于准则实施,企业在判断时通常也可以参考如下三个迹象:企业承担向客户转让商品的主要责任;企业在转让商品之前或之后承担了该商品的存货风险;企业有权自主决定所交易商品的价格。需要强调的是,企业在判断其是主要责任人还是代理人时,应当以该企业在特定商品转移给客户之前是否能够控制该商品为原则,上述三个迹象仅为支持对控制权的评估,不能取代控制权的评估,也不能凌驾于控制权评估之上,更不是单独或额外的评估。

即,主要责任人和代理人的区分应综合考虑所有相关信息,不能仅以单项因素(如此处的定价权)即认定本企业是主要责任人。对单项因素的考量仅为支持对控制权的评估,不能取代控制权的评估,也不能凌驾于控制权评估之上,更不是单独或额外的评估。

张金金1234   2023-1-11 09:50:37

谢谢陈老师的解答,在这个业务中,公司类似于接了一个有业务分包出去,对第三方供应商提供的版权检测文件有一个短暂的控制权,合同约定,公司对提交给产权代理有限公司权利证明的有效性、指定作品的互联网监测结果真实和准确性及保全疑似侵权证据的有效性负责,这种情况下,应该可以认定为公司拥有了控制权吧

chenyiwei    2023-1-12 12:02

这种控制权具有瞬时性和过渡性特征,不作为先取得控制权再转移给客户的证据。

张金金1234   2023-1-11 10:56:01

谢谢陈老师,在这个业务中,微链类似于接了一个有业务分包出去,对第三方供应商提供的版权检测文件有一个短暂的控制权,对权利证明的有效性、指定作品的互联网监测结果真实和准确性及保全疑似侵权证据的有效性负责,按总额法确认收入应该是ok的吧

3、接收无偿划转股权后处置子公司投资收益确认

kingkong7011     2023-1-4 18:31:09

陈版好,有个业务处理想咨询下:

背景:甲和乙分别是母公司的全资子公司,甲公司20225月将持有A公司的60%股权无偿划拨至乙公司,A公司5月底账面净资产3000万(实收资本780万,未分配利润2220万),乙公司入账确认长投1800万,资本公积1800万;20228月乙公司收到A公司分红款600万;202210A公司将实收资本780万减资至50万,乙公司收到减资款300万;202212月乙公司处置持有A公司的60%股权至集团外,价款10万元,A公司12月底净资产800万元。

问题1:乙公司合并层面应确认的投资收益是=10-800*60%=-470万吗?

问题2A公司收到减资款账务处理是怎样的呢?

问题3:乙公司单体层面确认投资收益该怎样计算呢?是=600+300-1800*780-50/780+10-1800*50/780,也就是=600+300+10-1800万吗?

请陈版指导下,谢谢。

chenyiwei    2023-1-8 14:02:45

1、乙公司合并报表层面,所确认的损益仅为202212月的处置损益。在确定该处置交易公允的前提下,按照处置价款减去处置日A公司账面净资产份额的差额计量损益。

2、乙公司收到A公司的减资款时,在个别报表中,首先将减资款冲减对A公司的长期股权投资账面价值,如果收到的减资款超出长期股权投资账面价值的,则超出部分确认为个别报表层面的投资收益。

3、乙公司单体层面的收益包括:(1)取得股权后取得的分红收益(应遵循解释3号第一条的规定);(2)减资款超出原长投账面价值的差额(如有);(3)股权处置损益(处置价款减去处置日长投账面价值)。

kingkong7011    2023-1-9 16:12:19

谢谢版主,还想请问下:

1.乙公司合并报表层面最终确认的损益包含A公司的分红款600万吗?也就是分红后处置子公司,编合并报表时就母公司确认的分红投资收益是否要抵消?

2.该如何理解您提到的长投账面价值呢?是甲公司最初持有的A公司60%股权成本,还是乙公司入账长投成本?目前减资款是相对于实收资本的款项,金额始终都小于乙公司入账确认的长投成本?乙公司该如何确认减资损益呢?是按A公司减资比例同比例减少长投和资本公积吗?

chenyiwei    2023-1-11 04:56

1、子公司向母公司分红属于内部交易,不应在合并报表层面体现该项损益。但分红导致子公司净资产减少,会影响后续合并报表层面的处置损益金额。2、减资时乙公司不会减少自身资本公积,只是将减资款冲减长投成本。

kingkong7011    2023-1-11 10:06:57

谢谢版主解答,还想咨询下:

1.乙公司单体层面对于A公司减资只冲减长投成本,是处置时从资本公积再结转入投资收益?

2.如不考虑无偿划转情况,乙公司单体层面对于A公司减资款超出长投账面价值部分确认了投资收益,在控制期内合并报表层面应该要抵掉这部分减资投资收益吧?那在处置日编制合并报表时,合并层面要确认减资收益吗?

chenyiwei    2023-1-12 12:06

1、处置时这部分资本公积(资本溢价)也不能转入投资收益。2、这部分投资收益来源于内部交易,在编制合并报表时应抵销。

4、同一控制下转让股权的会计处理

xbj548     2022-7-6 21:50:48

本帖最后由 xbj548 2022-7-6 21:55 编辑

背景:   B公司是A公司的全资子公司,A公司账面对B公司长投6个亿,20223月计提减值3亿, 20226A公司将B公司转让给C公司(C公司与A公司  是兄弟公司,同一个实际控制人)。转让价款4亿。     请问6月份A公司转让B公司时的会计处理是 确认资本公积(4亿-3亿=1亿)吗?整个事项确认多少资本公积呢?

A公司3月份计提减值:  借:资产减值损失   3亿

贷:长期股权投资 -B公司

6月份处置股权时:借:银行存款    4亿

借:长期股权投资-减值准备-B公司  3亿

贷:长期股权投资-成本-B公司  6亿

资本公积     1亿

请高手指点,万分感激!

chenyiwei     2022-7-7 17:32:46

要看处置价款(4亿元)是否等于处置时点B工时100%股权的公允价值。如果是,则可以正常确认处置损益(4-3=1亿元);如果处置价款超出公允价值的,则按公允价值与账面价值之间的差额确认投资收益,处置价款超出公允价值的差额按权益性交易原则计入资本公积。

xbj548    2023-1-11 09:32:50

谢谢陈老师帮忙解答,接上面的例子,如果6月份处置股权的时候,需要将之前计提的减值对应的资产减值损失转到投资收益吗?  做一笔这样的分录:  借:投资收益    3亿

借:资产减值损失   -3亿

chenyiwei    2023-1-12 12:10

资产减值损失不用转入投资收益。

5、净额法确认收入后,往来是否也需要净额法调整?

bearsissi     2022-6-29 15:17:25

各位老师好,我司根据客户需求,向供应商采购权益类商品,再出售给客户,考虑存货的风险并未转移(如果没有客户要求,我司不会备货),故采取净额法确认收入成本。比如:我司向客户销售应收账款106(收入100,税费6),向供应商采购应付账款84.8(成本80,税费4.8),采用净额法后,实际确认收入20100-80)。但有疑问:

我司与客户和供应商的往来是否也需要净额法抵消?

收到的货款计入其他应付款,再直接支付给供应商

借:应收账款 26

贷:营业收入 20

销项税额 6

收到货款后:

借:银行存款  106 (现金流量:收到其他80,销售商品26

贷:应收账款   26

其他应付款  80(后期直接付给供应商)

供应商方面:

借:其他应付款 80

进项税额  4.8

贷:应付账款    84.80

借:应付账款  84.80

贷:银行存款   84.80(现金流量:支付其他80,购买商品4.80

现金流量是否也需要净额法抵消?

收款时,确认的现金流量:销售商品26106-80),收到的其他经营活动80,支付的其他经营活动80,购买商品4.8084.8-80

往来和现金流量都不需要抵消,那理由是什么?有什么依据可支撑?

问题比较繁杂,望老师们多多指点。谢谢!

chenyiwei     2022-6-30 15:11:43

新收入准则下,判断收入成本确认是否应采用净额法的标准是是否在交付商品前拥有对商品的控制权,而是否承担信用风险并不是收入准则下采用总额法/净额法的问题分析中应考虑的因素。

资产负债表中的金融资产、金融负债能否抵销后按净额列报,是依据《企业会计准则第37——金融工具列报(2017年修订)》第五章所列的条件。其考虑的逻辑基础与收入准则下的总额法/净额法完全不同。很重要的一点是:本企业是否承担应收账款相关的信用风险,例如是否有无条件的向上游供应商付款的义务,而不论是否已从下游客户收到货款。因此,很可能出现这样的情况:收入/成本的确认满足净额法条件,但相关的应收、应付等往来款仍需按总额法分别列报,不能抵销。

关于现金流量表,现金流量项目的抵销应满足《企业会计准则第31——现金流量表》第五条所列条件。一般情况下,除非是明显的代收代付(不承担信用风险)且间隔期很短,否则不应抵销后按净额列报。

bearsissi     2022-7-6 17:59:35

谢谢陈老师指教

yinxin123     2022-7-29 16:08:20

陈版,遇到的公司(以下简称A公司)也碰到了类似的情况。

背景:业务是媒体投放平台充值,部分客户会为客户进行投放优化操作。A公司是代理商,属于二代,客户需要充值,A公司把需要充值的ID  金额给到核代,核代去实际操作充值。A公司从中赚取返点差额。目前行业类基本都是开具信息服务费发票,为了保证抵扣链条的完整,A公司给客户都是开具全额增值税专用发票。

问题:

1、在开具全额增值税专用发票的情况下,按照净额法确认收入,与税务上的收入差异就很大,这个在申报的时候要怎么处理或者解释(担心税局并不认可这种方式)。

2、实操中,有哪些业务场景下,是收入按照净额法确认,发票按照全额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现在了解到的是代销货物是这种情况,但是代销货物应该都是实际货物,虚拟货物是否也可以?以及代销虚拟货物是否可以开具信息服务费发票)。

我看携程公司预定机票酒店的,好像都是开的增值税普通发票

chenyiwei     2022-7-31 16:23

会计和税务是两个不同的体系,各有自己的规则,建立在不同的逻辑体系之上。这种情况建议主动与税务机关沟通解释,相信税务人员应该也已学习过新收入准则,明确了两者之间的差异。

bearsissi    2023-1-9 14:49:43

追问一句,陈老师,我司存在两种情况:

我司与关联方签订转包合同约定,如果下游客户不给我司付货款,我司不支付货款给关联方,这种情况下,应收账款的信用风险是由关联方承担,是否应收账款就采用净额法,现流表是否也采用净额法?

我司与客户签订销售合同,同时与上游供应商签订采购合同,合同内容基本类似,我司理解应采用净额法调整收入成本,即使下游客户不给我司付款,我司仍然要偿付货款,则应收账款的信用风险由我司承担,则应收账款采用总额法,现流表是否也采用总额法?

请问,陈老师,我的理解是否正确?请您点拨点拨

chenyiwei    2023-1-11 05:00

1、信用风险的转嫁不代表满足应收、应付抵销列报的条件。2、这种情况下资产负债表种往来款列报和现金流量表列报均采用总额法。但这与收入确认采用净额法并不矛盾。

bearsissi    2023-1-11 09:04:54

再再追问一句,针对第一问,我司与关联方签订转包合同约定,如果下游客户不给我司付货款,我司不支付货款给关联方,这种情况下,应收账款的信用风险是由关联方承担,是否应收账款就采用净额法,现流表是否也采用净额法?

您的回复是信用风险的转嫁不代表应收、应付抵消列报的条件,不太明白。

疑问:第一问是否应该考虑净额法调整应收应付账款和现流表;

如果采用净额法应该考虑什么条件;

如果采用总额法应该注意什么条件?

请老师再指点指点。

chenyiwei    2023-1-12 12:12

这种情况下在计提应收款项的坏账准备时可以考虑信用风险转嫁的影响,也可能满足应收应付抵销列报的条件。但要注意:应收应付的净额列报与收入成本的净额法确认是完全独立的两个事项。

6、问题1-4-24

Ryan_q    2023-1-6 16:36:36

@chenyiwei,陈版主,请教中审实务案例问题1-4-24

其中回复:如果不属于预留股份,则考虑到并非所有股东均有权按各自原持股比例获得新增股份(因为只有实际控制人张某夫妇有权低价入股,其余现有股东无权按低价入股),则首先应将超出其原享有权益比例的股份份额【253 万股*51.19%*1-86.36%=17.67 万股】认定为涉及股份支付的股份,对其按股份支付进行会计处理。

问:

1、首发问题解答54条第26条:根据增资协议,并非所有股东均有权按各自原持股比例获得新增股份,对于实际控制人/老股东超过其原持股比例而获得的新增股份,应属于股份支付。按照这样理解,非等比例增资均会存在股份支付的会计处理?因为公式计算一定会大于0

2、什么情况下会存在非等比例增资还不认定为股份支付的情况?

望陈版主指导!

chenyiwei    2023-1-9 03:22:42

多数情况下,非等比例增资且增资价格低于增资时点公允价值的,一般都会包含股份支付因素。当然也不排除某些特殊案例(例如可以明确排除低价增资与获取服务无关的情况),可查阅近期过会的案例作为参考。

Ryan_q   2023-1-10 21:56:35

@chenyiwei,感谢陈版主,您所述的:当然也不排除某些特殊案例(例如可以明确排除低价增资与获取服务无关的情况),目前存在不少案例都不进行股份支付,并且解释的理由都比较多。

中审实务案例中此处的计算方法都会或多或少受益(即100%存在增加)。

在目前实务中这两种情况均存在,是否有更合理、更理论的方式去认定?

望陈版主指导!

chenyiwei    2023-1-12 12:13

近期证监会有一些案例讨论。不排除会包含在即将发布的会计类3号中。

7、请教陈版主-境外分红所得税的会计处理

summerxxy    2022-12-28 16:29:48

@陈版主

请教陈版主,在版面看到过这样的问题:

本企业当期收到在境外全资子公司的股息,本企业高新技术企业税率15%,境外子公司所在国所得税税率25%。假设不考虑汇率及手续费等,子公司当年税前利润600,在当地缴纳所得税150,税后利润450,向母公司分配税后利润金额是200万,两国签订避免双重征税协定,代扣7%所得税,实际收到金额186万。

对于该笔业务的会计问题咨询:是按照200万做投资收益,14万计提所得税,还是按照实际收到的186万做投资收益,不计提所得税?

对于该笔业务的税务问题咨询:直接抵免200*7%=14,间接抵免150*200/450=66.66, 合计80.66。境内母公司亏损,怎么计算抵免限额?本公司以境内研究开发申请认定高新技术企业,抵免限额按照25%计算?

当时的回复为会计处理:按照200万做投资收益,14万计提所得税。

根据 财税[2009]125号关于企业境外所得税收抵免有关问题的通知中提及的:企业在境外一国(地区)当年缴纳和间接负担的符合规定的所得税税额低于所计算的该国(地区)抵免限额的,应以该项税额作为境外所得税抵免额从企业应纳税总额中据实抵免,

是否可以理解为子公司在境外缴纳的预提税是留抵税额的概念

会计处理:按照200万做投资收益,借 其他流动资产 14   投资收益 14

望陈版主指导!

summerxxy    2023-1-7 13:46:33

望陈版主指导

chenyiwei    2023-1-9 03:06:58

会计处理是确认200万元投资收益和14万元所得税费用。税务问题建议咨询税务专业人士意见,并与相关的主管税务机关沟通确认。

summerxxy    2023-1-10 11:12:12

感谢陈版

一羽hone   2023-1-10 21:25:15

陈老师,您好

向您请教一下 6年期分期付款购买大型需安装的设备,设备3年内陆续到货的会计处理。

如果一次性全部到货,可以按照到货金额(即现值)确认在建/长期应付款,未确认融资费用按照内涵利率计算;  但现在陆续分批到货,就不知道该怎样根据到货金额确认长期应付款以及未确认融资费用的金额了

chenyiwei    2023-1-12 12:16

如果可对分批到货时间和每批到货的合同金额能够合理估计的,则按估计结果测算现金流(以每批的到货时间作为起息日)。如果较难估计的,也不排除在全部到货之前先不计算利息。

8、为子公司实际承担担保责任后账务处理

dingguolan     2022-6-28 10:41:23

2021年,我公司为子公司提供担保,2021年末,担保余额10亿元,公司严重资不抵债,根据子公司情况,我公司极大可能面临代偿的风险,据此确认了预计负债10亿元;2022年至今,先后承担担保责任5亿元,为保障未来可向子公司追偿,我公司将承担的担保责任5亿元在其他应收款进行处理,未冲减预计负债,导致预计负债余额与公司实际情况不符。请教各位老师:

1)若冲减了预计负债,我公司账面未提现对子公司这部分应收债权,将来追偿时,如何确认该部分债权;

2)若将该部分担保代偿款确认为其他应收款,公司预计负债余额如何冲减。

chenyiwei     2022-6-29 23:32:13

承担代偿责任后,预计负债所代表的很可能导致经济利益流出企业的现时义务即相应解除,故预计负债金额应终止确认(借:预计负债,贷:银行存款等)。如果这部分代偿款预计从被担保方追回的可能性大于50%,则应同时确认对被担保子公司的其他应收款(后续需谨慎对其计提坏账准备)。此时,因确认其他应收款导致冲减预计负债的金额小于代偿款金额,应关注此前全额计提预计负债是否过于谨慎,是否存在前期差错。如果预计负债的计提是合理的,则在确认其他应收款同时,将相应金额的预计负债予以转回并确认营业外收入。

如果从该子公司的状况来分析,预计后续追回的可能性不大,则不确认其他应收款,代偿款全额冲减预计负债。后续如实际收回款项,再确认营业外收入。

dingguolan     2022-6-30 16:01:09

非常感谢您,陈老师

MPACC10     2022-12-20 22:30:06

请教陈老师:

A公司为B公司借款担保,承担连带责任10亿元,取得质押物12亿元,现在B公司无力偿还借款,法院判决(终审)A公司承担连带责任10亿元,A公司截至资产负债表日未履行担保责任。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A公司已经承担的是现实责任与现实义务且金额也可以确认(非或有事项准则规范),现在A公司以所谓的质押物账面价值12亿元大于10亿元为由(我理解这是错误,1.不应按照或有事项,本质上不符合或有事项定义,2.即使按照或有事项,担保负债转换预计与质押物或有资产的确认应区分开u),不在账面上确认应承担的担保责任10亿元(我理解应通过其他应付款等科目核算)。

注册会计师在审计时如何考虑以上事项对审计报告及意见的影响,A公司重要性水平1000万,10亿元占合并报表净资产20%

谢谢!

chenyiwei     2022-12-22 05:53

虽然对损益影响可以部分抵销,但对资产负债表可能影响重大,且质押物的变现价值以及预计时间等有重大不确定性,故建议谨慎考虑是否仍需发表非标意见。

MPACC10    2023-1-10 19:55:48

chenyiwei    2023-1-12 12:20

3、对外承担责任的金额和有权追偿的金额应分别确认为资产和负债,不能抵销列报。

chenyiwei    2023-1-12 12:20

1、理论上应当是更谨慎,因为是根据预期信用损失,而不是已发生需履行担保义务的事项。2、由于最终由本企业承担责任的金额有不确定性,故暂时还是作为预计负债核算。

9、求助陈版主,基金管理公司管理费收入确认问题

colygz123     2022-5-6 09:36:33

本帖最后由 colygz123 2022-5-6 10:38 编辑

陈老师您好,想和您请教:基金管理公司:由于签订基金合伙协议时约定管理费收入按照投资期、退出管理期、延长期 适用不同费率和收入计算基础(如投资期按照总规模,退出期因随时产生部分项目退出约定按照剩余规模作为计算基础),因此可能涉及较难估计的可变对价。而同时新收入准则要求识别单项履约义务,管理人提供的募投管退投资服务一般理解通常不能作为明确可区分的商品或服务,这个时候是否需要按照整体去估计其整个存续期收入,打包后再进行分摊确认?还是按照合伙协议约定的不同阶段不同费率分别去确认呢?

chenyiwei     2022-5-7 17:06:59

一般认为还是按照合伙协议约定的不同阶段不同费率分别去确认。但是对于浮动收益,在计量时应遵循可变对价的处理原则和估计限制。

colygz123     2022-5-12 15:51:23

谢谢老师

colygz123    2023-1-10 15:42:47

陈老师半年多,我又来了,还是关于基金管理费的问题,没想明白,如管理人基于某些原因,在合伙协议中约定投资期3年,投资期管理费率分别为,4.5%1%1% 退出期4年管理费为1%,延长期为0.5%的情形。  根据新收入准则,是否应该考虑在投资期其实是提供了同一种服务,应打包将6.5%按照时段即分摊三年,每年以2.17%确认投资期的管理费收入?

chenyiwei    2023-1-12 14:07

不同阶段,管理人提供的服务还是有差异的。例如可以按照预计工作量比例测算。不一定在全部存续期内按直线法分摊。

10、请教陈老师,可弥补亏损的递延所得税

寒江雪71    2015-11-28 15:26:03

某公司20008年以来一直亏损公司判断未来几年内无法盈利,因此未对计提的坏账准备和可弥补亏损确认递延所得税资产。2015年开始盈利,且公司判断未来几年开始盈利,在此种情况下,开始确认递延所得税资产。请问,确认坏账准备的递延所得税资产是从从前期开始确认,h还是仅对当期计提的坏账准备确认递延?同样,可弥补亏损的递延所得税资产,是否只从本期开始确认?

chenyiwei     2015-11-28 23:54:53

1、如此前所讨论,在税务上的累计亏损期间内,在未来的税前补亏年限内预计可获得的应纳税所得额的限度内,首先应当确认与可弥补亏损相关的递延所得税资产,只有当已就所有的尚未超出税前补亏期限的可弥补亏损均确认了递延所得税资产后,如果预测税前补亏期间可获得的应纳税所得额大于需在税前弥补的累计亏损,才能在剩余的预计应纳税所得额的限度内,就资产、负债的账面价值和计税基础之间的可抵扣暂时性差异(如资产减值准备)确认相应的递延所得税资产。

2、在已经足额确认了与可弥补亏损相关的递延所得税资产的情况下,确认与资产、负债的账面价值和计税基础之间的可抵扣暂时性差异(如资产减值准备)相关的递延所得税资产时,建议对各项暂时性差异按预计转回时间先后排序,优先确认转回时间在前的暂时性差异项目。对转回时间不确定的可抵扣暂时性差异项目确认递延所得税资产要很谨慎。

寒江雪71    2015-11-29 09:48:48

谢谢陈老师

蒋苗苗    2017-4-25 21:59:36

陈老师,请问如果审计对以前年度报表进行了调整,那么确认递延所得税资产的可弥补亏损是按照以前年度报税时在税务局备案的可弥补亏损金额确认,还是按照审计调整后确定审定利润总额经过纳税调整后得到的应纳税所得额确定

chenyiwei     2017-4-26 04:58

比较谨慎的方法是取两者孰低。

呼叫帮助    2018-12-2 10:02:18

如果审计对以前年度报表进行了调整,那么确认递延所得税资产的可弥补亏损是按照以前年度报税时在税务局备案的可弥补亏损金额确认,还是按照审计调整后确定审定利润总额经过纳税调整后得到的应纳税所得额确定

chenyiwei点评

比较谨慎的方法是取两者孰低。

陈版,这样的话,税务与财务确认的可弥补亏损金额不是不一样吗?正常情况下,我们都是以税务局备案的可弥补亏损金额确认,这二者的差异这么处理?

chenyiwei     2018-12-2 15:44

理论上应在前期差错更正同时进行调整,但因为实务中可弥补亏损需经过税务机关确认,所以即使追溯重述增加了前期亏损,也不增加前期与可抵扣亏损相关的DTA。到后续补充确认后才调整,可能在期间上不一致。

左左4322   2023-1-10 15:24:57

想再问一下,根据时间顺序,首先要确认可弥补亏损的递延所得税资产,再确认其他可抵扣暂时性差异产生的递延所得税资产,那递延所得税负债呢?也是按照这个顺序确认是吧?如果可弥补亏损不确认的递延所得税负债,则因公允价值变动产生的递延所得税负债也不能确认?

chenyiwei    2023-1-12 14:08

递延所得税负债应足额确认,只要满足条件就确认,不存在先后顺序问题,也不存在递延所得税资产、负债的对应关系。

11、请教陈老师,关于植入式广告的费用计提时点的问题

wx_5b7416af1277     2020-4-10 15:22:42

老师好,最近我在审计的一家公司,在19年发生了一笔广告支出,是一个常见的植入式广告,和电视剧制作方签订的,就是在电视剧的剧情和台词中加入公司的产品,比如让剧中人物拿着公司产品的袋子之类的,该剧19年已经制作完毕,但未播出。

我看了下合同,合同约定是按照以下三步支付款项:合同签订后支付第一笔;电视剧制作完毕,将植入部分给甲方审核通过支付第二笔;电视首轮播出完毕支付第三笔。如果电视剧播出不了,或者植入不符合要求,则退回全款。合同中也详细约定了乙方的各项义务,都是围绕乙方如何在剧中植入甲方产品来展开。

公司19年支付了第一笔款项,计提了第一笔的费用,同时预提了第二三笔合同款对应的费用,作为应付款入账,等于说公司提了合同全部的费用。

被审计单位给的理由是,他们的这个业务属于广告制作,电视剧制作方是在电视剧的制作过程中添加了用于宣传公司产品的情节,合同里面对于乙方的义务也主要围绕乙方如何将甲方的产品植入到电视中。该电视剧在19年底已经制作完毕了,并且有植入情节的截图可以作为审计证据,因为这部剧是一部较为知名的电视剧,发生无法播出等违约事项的可能性极小。因为广告制作费是按照制作进度计提费用的,公司因电视剧制作完毕就全额计提了费用。

但是按照我的理解,虽然植入的过程涉及到电视剧制作的过程,合同对于乙方的义务也主要围绕乙方的植入这一行为,但是这是因为双方默认了电视剧会播出,公司会支付这笔款项,最终是希望通过干涉电视剧制作的过程来使得电视播出的时候公司产品得到展示,达到播放广告的效果。我觉得应该当作广告发布费来处理,应该在广告发布在媒体上的时候全额计提费用,已支付的款项作为预付款处理。

我把我的想法和被审计单位提了,但是对方坚持这是广告制作,要按照制作进度全额提费用。虽然我自己是觉得我的想法是对的,但是他们这样感觉也不是完全说不过去,请教陈老师,对于这类植入式广告,按照现有的准则,或者行业惯例,有没有明确的费用计提方式的?我在网上查了,但是没有找到特别符合的解答,是不是在这方面没有强制性的规定,按照广告制作或者广告发布来进行会计处理都没有太大问题?

chenyiwei     2020-4-11 05:26:06

该合同包含广告制作和广告发布两项要素,其中广告制作在2019年内已完成,其相关支出应费用化。如果无法合理地将合同总价在这两部分之间划分,则可以接受被审计单位的处理方法。

wx_5b7416af1277     2020-4-12 11:41:25

陈老师,这个案例中让我比较困惑的是,一般的广告制作,制作完成后,公司会得到一个广告的成品,这个成品本身是有价值的,可以找一个平台去播放,达到宣传的效果,所以按照进度去提费用我比较能理解;但是按我的感觉,植入式广告,是依附于乙方的产品的,脱离乙方的产品,也就是电视剧,是毫无价值的,公司购买的,实质上是一个展示自己产品的平台,在这种情况下,制作和发布也可以分离开来吗?

chenyiwei     2020-4-13 04:57

这部分已发生的支出在期末不符合资产定义,因为未来是否有经济利益流入以及如何计量这部分流入均有很大不确定性。

wx_5b7416af1277     2020-4-14 18:06:42

陈老师,支付的第一笔款项不符合资本化条件,在本期费用化,第二、三笔合同款没有支付,也没有收到对方单位的发票,在本期预提费用,确认为负债是否合适?

wx_5b7416af1277     2020-4-14 18:06:55

陈老师,支付的第一笔款项不符合资本化条件,在本期费用化,第二、三笔合同款没有支付,也没有收到对方单位的发票,在本期预提费用,确认为负债是否合适?

橙子凳子   2023-1-10 11:35:06

借楼主的帖子请教陈老师 @chenyiwei

在这个案例中,对于提供植入广告制作和广告发布的一方来说,植入式广告只能依附于这一部电视剧,广告制作和发布是否为一项履约义务,不可明确区分。这种情况下,收入是否只能在电视剧播出期间确认?

谢谢陈老师!

chenyiwei    2023-1-12 14:15

可以这样理解。

12、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6 租赁确认递延所得税资产和递延所得税负债

法海   2023-1-6 16:29:05

陈版主及各位老师,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6号,租赁需要分开确认递延所得税资产和递延所得税负债,那么列报的时候,租赁对应的递延所得税资产、递延所得税负债是否可以对抵后按净额列示?

chenyiwei    2023-1-9 03:25:09

递延所得税资产、负债在满足一定条件时可以抵销列报。可参考《讲解2010P285286。但要注意:

1、抵销列报的前提是分别确认了递延所得税资产和负债。列报不能代替确认和计量。

2、针对抵销列报,应对于符合条件的递延所得税资产和负债(而不仅仅是与租赁使用权资产和租赁负债的初始确认相关的)均采用抵销列报方式,即不能有选择地仅对部分递延所得税资产和负债采用抵销列报。

法海   2023-1-10 11:19:42

谢谢陈老师,再补充请教下,如果公司:

1)针对租赁分别确认了递延所得税资产、递延所得税负债

2)公司单体对其他暂时性差异也有确认了递延所得税资产、递延所得税负债.

3) 满足讲解2020中的要求

这种情况下,应该可以将单体公司的递延所得税资产、递延所得税负债进行抵销,这么理解不知是否正确。

chenyiwei    2023-1-12 14:16

可以这样理解。

13、求助陈版 - 汽车自动驾驶域控制器技术开发和量产

wx_5a60a720bf5b    2023-1-6 21:52:51

陈版好,

背景:A公司和B公司签订合同,为B公司的自动驾驶域控制器(包括硬件、软件、集成)做技术开发并在样机达到可以量产阶段(PPAP)后为B公司量产销售。技术开发阶段的对价单独约定,并反应其单独售价,交付PPAP样机之后最终验收,确认可以量产后验收通过。由于B公司汽车发布计划提前,要求A公司提前量产,此时A公司技术开发仅支持域控制器的基础功能,另外,B公司要求A公司增加自动泊车功能开发,且增加开发费(反应单独售价),新增功能的开发需要对原先已完成的底层软件进行修改。因此A公司交付了仅具有基础功能的PPAP样机,经B公司验收合格进入量产。A公司经过几个月的开发,将软件功能开发完全,并将软件交付给B公司,B公司以前销售的汽车可以通过升级实现功能,未来交付的域控制器都嵌入完备的软件功能。

问题:

1.该增加功能开发的合同变更属于合同变更的哪个类型?是否可以明确区分的标准是什么?

2.交付的仅具备基础功能的域控制器是否可以确认收入?还是需要等到完备的功能开发完毕嵌入使用后才能确认域控制器销售收入?

chenyiwei    2023-1-9 01:45:28

1、如果该新增模块与原合同约定的开发标的是可以明确区分的(即使是依附于原合同标的的追加模块,不能独立运行,但是是一个可区分的单独模块,有明确的功能界定,可单独安装出售等),且新增的开发费体现了该新增模块开发任务的单独售价,则新增模块可视为一个单独合同进行会计处理。如果不同时满足上述条件的,则视情况作为不同类型的合同变更处理。

2、由于交付的仅具备基础功能的域控制器并未达到合同原定的设计要求,故如果将完备的功能开发视作一个完整的单项履约义务,则仅具备基本功能的阶段性成果不能单独确认收入(即使已经交付量产),要等到原合同约定的完备功能全部完成交付后才能确认研发业务收入。

wx_5a60a720bf5b    2023-1-10 09:59:54

感谢陈版主回复,已交付的量产的域控制器(产品收入,非研发收入)是否可以确认收入,还是需要等到功能完备时确认收入。

chenyiwei    2023-1-12 14:23

如果已交付的功能并不能满足用户需要,还需进一步完善的,则建议待完善升级后再确认收入。


End

    本站是提供个人知识管理的网络存储空间,所有内容均由用户发布,不代表本站观点。请注意甄别内容中的联系方式、诱导购买等信息,谨防诈骗。如发现有害或侵权内容,请点击一键举报。
    转藏 分享 献花(0

    0条评论

    发表

    请遵守用户 评论公约

    类似文章 更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