个人账户划拨标准的改变是职工医保门诊共济改革的一部分,改革的重点内容是大幅提高参保人员门诊报销水平。改革后,职工门诊医药费报销待遇提高如下:
(一)门诊报销金额更多了。改革前,职工医保普通门诊统筹每季度最高报销180元,一年最多720元。改革后,年度基本医保统筹基金支付上限提高到1.2万元,能够保障绝大多数参保人员的门诊就医购药。
(二)门诊报销范围更广了。改革前,参保人只是在基层医疗机构门诊费用可以报销。改革后,参保人在二级、三级医院门诊进行检查、化验、用药等治疗的费用都可以报销。
(三)门诊报销比例更高了。改革前,基层医疗机构的报销比例为50%,改革后最高为85%。其中退休人员的报销比例比在职人员高5个百分点。
(四)对特殊疾病给予政策倾斜。对传染病和精神疾病专科医院不按级别设定待遇标准,而是执行一致的最高报销标准:年度累计起付标准300元,在职人员的报销比例为70%,退休人员为75%。
(五)鼓励参保人员与家庭医生签约,参保人员与基层医疗机构的家庭医生签约升级服务包,并在签约基层医疗机构就诊的,支付比例提高10个百分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