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税务稽查局最近两年重点稽查方向来看,总结出以下常见不合规行为,是为参考: 1、私户收款隐匿收入的行为; 2、买卖发票冲抵税金的行为; 3、公户私户公私不分、公户私户频繁互转的行为; 4、销售货物不开发票的行为; 5、虚列人员虚开工资的行为; 6、股东借款年底不还的行为; 7、白条入账也不调整的行为; 8、用个人卡发放工资的行为; 9、故意不缴纳社保金的行为; 10、不以实缴纳、最低基数缴纳社保的行为; 11、关联交易转移利润的行为;关联交易价格不公允的行为; 12、长期亏损却“亏而不倒”的行为; 13、进货销货进销不符的行为; 14、为没有发生的业务虚开发票的行为; 15、支付费用不要发票的行为; 16、大额挂账虚挂往来的行为; 17、暴力扣除也不调增的行为; 18、有销无进有进无销的行为; 19、仅为开票而设立个体经营和个人独资公司的行为; 20、与实际经营情况不符,在税收洼地刻意避税的行为; 21、为了抵税虚假购进的行为; 22、缺票就由自然人代开发票的行为; 23、个人卡交易流水频繁的行为; 24、虚增费用套取利润、分红和企业资产的行为; 25、股权转让偷逃个税的行为; 26、工资个税从不申报的行为; 27、支付报酬不扣个税的行为; 28、发票异常却不转出的行为; 29、过度筹划暴力避税的行为; 30、内账外账两套账簿的行为; 31、开票项目与实际经营范围严重不符; 32、企业自开业后长期零申报; 33、企业存在大量现金交易而不通过对公账户交易; 34、企业连续三年以上盈利,但是不向股东分红; 35、企业缴纳的增值税和附加税比对异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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