推荐阅读:黄璞琳有关民商法的文章与资料(二) —————— 公司经营不善,能转让股权一退了之吗? 黄璞琳 【网友问题】 与他人共同投资办公司,公司经营不下去,我想解散公司。但另一股东兼法定代表人要求我将股权无偿转让给他,否则就既不让我退出公司,也不解散公司。怎么办?通过无偿出让股权方式退出公司,会存在法律风险吗?可以不再对公司债务承担任何责任吗? 【璞评】 首先,你所投资的该公司,是否已经资不抵债?是否还有净资产?如果已经资不抵债,你手中的股权实际是价值为零,确实可以考虑通过无偿转让股权方式退出公司,但还是要与受让方(另一股东也是法定代表人)签好协议,确认相关事实,并明确出让股权后,该公司成立后至你退出前的运营风险与债务都由受让方承担(但此约定仅在转让股权双方之间有效,不能对抗外部债权人,你能否完全避开公司债务风险,得考虑后面要谈的事项)。如果该公司还是有净资产,且净资产按股份折算后,你手中的股权价值金额还是不小,足以请律师打官司且有剩余的话,建议坚持要求解散公司并依法进行清算,按股权比例分配公司净资产;股东之间协商不成的,聘请律师到法院提起民事诉讼。 其次,你还要考虑下,你及另一股东,是否都按在市场监管局(工商局)登记备案的公司章程中承诺的出资方式、出资金额、出资期限向公司缴付出资,并且不存在出资后从公司抽逃出资的行为。如果你或(及)另一股东存在未按期向公司出资到位,或者存在抽逃出资行为,且公司已经资不抵债或者净资产较小、较难兑现,不足以或者难以偿还公司债务的,这种情况下,你即使通过出让股权方式退出公司,公司债权人仍然可以要求你在自己未按期缴付的出资金额内、抽逃金额内,就公司债务承担补充偿还责任;同时,存在未按期缴付出资或者抽逃出资的另一股东,也在相应金额内就公司债务承担补充偿还责任,而你则对另一股东截至你退出公司时的补充偿还责任承担连带责任。所以,这种情况下,建议还是老老实实走公司解散清算程序;如果另一股东不配合进行公司解散清算,且经协商沟通仍无法解决的,建议还是向法院起诉公司解散清算的相关诉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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