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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0分钟直接变瘦”被罚20万!上海公布医疗美容行业违法案例

 反传销杨老师 2023-01-19 发布于湖北

东方网记者程琦1月11日报道:为进一步加强医疗美容行业监管,促进行业规范健康发展,上海市市场监管局、上海市卫生健康委、上海市药品监管局等十一个部门近期联合开展了医疗美容行业突出问题专项治理工作,查办了一批医美领域违法案件。为举一反三,加强行业警示教育,推动社会共治,近日,上海市市场监管局公布第一批典型违法案例。

不乏虚假宣传、非法行医

发布违法广告等违规行为

在上海愉悦美联臣医疗美容医院有限公司虚假宣传案中,经查,当事人在微博平台发布其医疗减肥诊疗项目及诊疗效果等相关内容的商业信息,声称“只需30分钟减少脂肪雕塑形体”、“30分钟也能直接变瘦”、标识为“coolsculpting”的仪器图片等内容。上述并无实验数据或临床案例支持,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反不正当竞争法》第八条第一款的规定,构成虚假宣传的违法行为。虹口区市场监管局依法对当事人作出责令立即停止虚假商业宣传并处罚款人民币20万元的行政处罚。

典型案例中,也不乏非法行医、涉嫌使用未依法注册的医疗器械、虚假交易、发布违法广告等违规行为。

如上海芈匠美容有限公司(现更名为上海仙美特美容有限公司)非法行医案中,经查,当事人在其经营场所使用无标识仪器为顾客提供“祛斑”服务,造成顾客面部皮肤破损,该祛斑服务过程属有创伤性的医学技术方法,为医疗行为。当事人未取得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擅自执业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基本医疗卫生与健康促进法》第三十八条第二款、《医疗机构管理条例》第二十四条的规定。静安区卫健委依法对当事人作出罚款110000元,没收违法所得4340元,没收相关仪器1台的行政处罚。

而在肖某非法行医案中,经查,当事人肖某未取得《医师资格证书》、《医师执业证书》等卫生技术人员证书,于2020年9月20日至2022年9月20日期间,擅自为顾客开展注射类医疗美容服务,违法所得共计8000元。肖某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执业医师法》第十四条第二款的规定,构成非医师行医的违法行为。黄浦区卫健委依法对当事人作出没收其违法所得及其药品、器械,并罚款人民币85000元的行政处罚。

是药三分毒,用械三分险

消费者应当慎重选择

上海市市场监管局指出,上述案例警示美容行业市场主体:应举一反三,自查自纠,进一步强化依法合规经营责任意识,共同维护规范有序的市场环境。医疗美容服务属于医疗专业服务,任何单位和个人未取得医疗美容许可资质不得擅自开展医疗美容服务。药品、医疗器械是特殊商品,生产、经营和使用必须严格遵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不得通过“刷单炒信”等方式虚构交易或者利用“种草笔记”“体验分享”等方式开展虚假营销。此外,医疗美容广告属于医疗广告,未经审查不得发布。更不得以虚假折价、虚假价格比较、不履行价格承诺、低标高结等对消费者进行价格欺诈,侵害消费者权益。

同时,也提醒患者或消费者:医疗美容是特殊的医疗服务,应当慎重选择,提高自我安全保护意识。特别是要注意防范非法医疗美容的各种经营陷阱,不到美容医疗机构以外的任何机构和场所接受所谓“轻医美”等医疗美容服务。“是药三分毒,用械三分险”,如果选择医疗美容服务,一定要在有医疗服务资质的专业机构,使用有合法资质的医药产品,且保留完整的病例记录和付费凭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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