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14年2月10日,北洋政府与美国美孚石油公司签订了《中美合资创办石油公司合同》,约定由美孚石油公司派出专家,组建“筹办全国煤油矿事宜处堪矿测量队”,前往陕西省延安府、直隶省承德府附近地区,进行地质勘查与钻探。 美国地质学家菲德克·克拉普身为美孚石油公司所聘专家,于1913年12月先期抵达北京工作。 根据北洋政府内务部1914年5月25日发给山西、直隶、陕西各省《筹办全国煤油矿事宜处选派华洋勘查矿厂人员到境妥为保护文》的内容,其中提到勘探人员已于日内出发,要求沿途地方进行保护,克拉普随队6月20日抵达陕西榆林,之后又东行前往山西太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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