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宁,沈阳。一辆白色的私家车停在铁轨上,逼停了迎面驶来的火车,司机下来找车主理论,却发现对方连联系方式都没有留,便报了警。 可是民警都赶来了,私家车车主都还没有出现,大约过了二十几分钟后,私家车车主才提着一袋蔬菜,慢悠悠地出现在大家的视线。 可能车主怎么也想不到,年底了自己还要火一把,现在这件事肯定是人尽皆知了。 确实,私家车停在铁轨上,简直是闻所未闻,可以说连一点基本常识都没有。那可是火车啊! 既然民警都来了,车主可就别想这么轻易而离开了,轻者罚款,重则触犯了法律。 @雷神看法 从法律的角度来说,该如何认定这件事呢? 首先,司机的行为肯定是乱停乱放,大家都说:见过违章停在消防通道的,却没有见过违章停在铁轨上的。 不得不说车主够胆大,试想一下,现在正值年关,来往的行人如此之多,又是贸易市场附近,如果火车的速度够快,不能及时刹车,一旦出现事故,可能车主难以承受住这个结果吧? 并且私家车违章停在这里,当地人肯定知道这样的危险系数极高,难道就没有人提前报警?或者是找附近执法的人员进行阻止吗? 不管怎么说,车主的乱停乱放肯定是要处罚的。 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第63条的规定,交叉路口铁道口、隧道50米范围内不能停车,违反禁令标志,被处以200元罚款,驾照扣3分的处罚。 所以私家车的这种行为,会扣他三分,并处罚200元钱。 另外,在火车道上违法停车,还有可能涉嫌在铁路线上放置障碍物,而触犯法律。 治安管理处罚法第35条规定,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较轻的,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 (一)盗窃、损毁或者擅自移动铁路设施、设备、机车车辆配件或者安全标志的; (二)在铁路线路上放置障碍物,或者故意向列车投掷物品的; (三)在铁路线路、桥梁、涵洞处挖掘坑穴、采石取沙的; (四)在铁路线路上私设道口或者平交过道的。 私家车车主符合第2条,在铁路上放置障碍物,私家车停放在铁路上,当然算是放置了障碍物。 所以,会处以5日以上10日以下的拘留,并处500元的罚款。 还有人提出了,这是危害公共安全,必须要严惩。 所谓危害公共安全罪:是指故意或者过失地实施危害不特定多数人的生命、健康或者重大公私财产安全的行为。 车主可能是找不到停车位,所以才将私家车停在铁轨上。不管他的主观意图是故意还是过失,这种行为他一旦做了,就有可能造成很多人的生命危害,所以符合此罪。 刑法第114条,放火、决水、放射性、传染病病原体等物质或者以其他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尚未造成严重后果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所以,即使私家车的这种行为没有造成严重后果,但是他的行为已经属于危害公共安全,将会处于三年以上十年以下的有期徒刑。 当然,以前也出现过类似的事件,最后做出的判决是拘留5日,罚款500元的处罚,并没有按照刑法来追究其责任。 对于这件事,大家觉得该不该追究这位车主的刑事责任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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