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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0123 每日一税】不得在2022年度税前扣除

 每日一税 2023-01-23 发布于四川

【20230123  每日一税】

不得在2022年度税前扣除

文/李冼

       这是《每日一税》为您服务的3203天,愿今天又是美好的一天。

       编者按:2023年01月20日,有同学咨询:公司计提的工资性支出,在汇算清缴后支付如何税前扣除?现与大家探讨。由于水平有限,有不当之处,还请海涵,并敬请指正。

    【问题】M公司系高新技术企业,2022年12月计提2022年度绩效6000万元。由于种种原因,该绩效于2023年8月实际发放并扣缴个税。问M公司2022年度绩效能否在2022年度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

      解析:一般地,跨年度费用支出确定需要把握两个基本原则:遵循权责发生制原则(另有规定的除外);取得合法有效的税前扣除凭证

       法规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国务院令第512号)

    第九条 企业应纳税所得额的计算,以权责发生制为原则,属于当期的收入和费用,不论款项是否收付,均作为当期的收入和费用;不属于当期的收入和费用,即使款项已经在当期收付,均不作为当期的收入和费用。本条例和国务院财政、税务主管部门另有规定的除外。

      法规依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发布<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凭证管理办法>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8年第28号)

   第二条 本办法所称税前扣除凭证,是指企业在计算企业所得税应纳税所得额时,证明与取得收入有关的、合理的支出实际发生,并据以税前扣除的各类凭证。

   第五条 企业发生支出,应取得税前扣除凭证,作为计算企业所得税应纳税所得额时扣除相关支出的依据。

  第六条 企业应在当年度企业所得税法规定的汇算清缴期结束前取得税前扣除凭证。

   第七条 企业应将与税前扣除凭证相关的资料,包括合同协议、支出依据、付款凭证等留存备查,以证实税前扣除凭证的真实性。

   第八条 税前扣除凭证按照来源分为内部凭证和外部凭证。

  内部凭证是指企业自制用于成本、费用、损失和其他支出核算的会计原始凭证。内部凭证的填制和使用应当符合国家会计法律、法规等相关规定。

  外部凭证是指企业发生经营活动和其他事项时,从其他单位、个人取得的用于证明其支出发生的凭证,包括但不限于发票(包括纸质发票和电子发票)、财政票据、完税凭证、收款凭证、分割单等。

       不言而喻,企业发生支出,在当年度企业所得税法规定的汇算清缴期结束前取得税前扣除凭证,就可以在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

       因此,M公司2022年度绩效6000万元,会计上2022年12月计提,根据权责发生原则,理应在2022年度税前扣除。但于2023年8月实际发放并扣缴个税,未在2022年度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前取得合法有效的税前扣除凭证——付款凭证和个税完税凭证,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1年第34号规定,不得在2022年度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

        法规依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所得税若干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1年第34号)

    六、关于企业提供有效凭证时间问题

  企业当年度实际发生的相关成本、费用,由于各种原因未能及时取得该成本、费用的有效凭证,企业在预缴季度所得税时,可暂按账面发生金额进行核算;但在汇算清缴时,应补充提供该成本、费用的有效凭证。

      既然 M公司2022年度绩效不得在2022年度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那么能在2023年度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吗?税法依据呢?

      当然可以,因为M公司2022年度绩效是在2023年度支付的,应在支付年度——2023年度税前扣除。

       法规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国务院令第512号)

    第三十四条 企业发生的合理的工资薪金支出,准予扣除。

  前款所称工资薪金,是指企业每一纳税年度支付给在本企业任职或者受雇的员工的所有现金形式或者非现金形式的劳动报酬,包括基本工资、奖金、津贴、补贴、年终加薪、加班工资,以及与员工任职或者受雇有关的其他支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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