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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再出声音,我就弄死你!”,女孩下班回家,路上惨遭强奸

 刘海蓝 2023-01-24 发布于山东
强奸是令女性害怕的话题,它带给女性的不仅是身体的伤害,还有心灵上的伤。
据统计,夜晚是强奸案发生的高发期,因此,女性独自走夜路时一定要小心,有人专门在夜晚下手,有人在深夜看到女性独自一人便心生歹意。
案件回顾:
23岁的琳琳在南方某城市上班,和男朋友一起在外面租了个房子,为了省钱,房子的位置比较偏僻,从公交站到房子需要经过一段漆黑的小路。
这天,琳琳所在的项目组临时接到了任务,需要在晚上十二点前完成,没办法,整个项目组只能加班。
等忙活完已经十一点,这个时候连公交车都没有了,她打车也没人接单,最后只能找辆自行车骑回去。
等到了房子附近的公交站就已经将近十二点,以往,不管多晚回家,琳琳的男友都会来接她,可这几天,他在外地出差。
琳琳本想骑车回去,可一想那条小路没个路灯,路又很颠簸,骑自行车怕也不安全,于是决定走回去。
可走着走着,琳琳眼前突然出现一个男子,在这个时间这个环境,琳琳发出一声尖叫,对方点了根烟,略有不好意思的说道:“不好意思,吓到你了是吧,我在这等人。”
听完男子说的话,琳琳才稍微安心些,她现在只想赶紧回家,可她没想到,自己刚走没多远,男人从后面抱住了琳琳,并将她拖到路边草丛里。
琳琳非常害怕,慌张地摸出手机准备报警,可男子立马抢过手机和背包,将里面的现金洗劫一空。
然后,他开始对琳琳动手动脚,而且动作越来越大,琳琳下意识地的反抗,结果男子一拳打在她的脸上,扇了她几个耳光,并让她闭嘴,要不就弄死她。
琳琳哪里还敢反抗,只能任由他脱下自己的衣服,被其强奸,事后,男子非但没有离开,反而用手机拍下了琳琳的裸照,威胁她不要报警。
被这么一威胁,琳琳确实害怕了,她先给男友打去电话,男友让她保护好现场,然后立即报警,而他也第一时间往回赶。
琳琳保安后,警方的全力侦查,最终成功抓到了嫌疑人吴某。
据吴某交代,他失业了,也找不到工作,所以就想着抢点钱花花,案发当晚,他看到了琳琳,顿时将其当成目标,抢劫后,她看琳琳长得好看,于是又实施了强奸。
案件分析
不论是抢劫还是强奸,都是重罪。
值得一提的是,抢劫罪是行为犯罪,就算是抢1块钱,也依旧构成强奸罪。
具体到本案,吴某对财物的所有人琳琳实施使用暴力的方法,抢走了琳琳的手机以及325元现金,已经构成的犯罪。
《刑法》第二百六十三条规定:【抢劫罪】以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方法抢劫公私财物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强奸罪,是指行为人违反我国刑法的相关规定,违背被害人的意愿,采用暴力、威胁、伤害或其他手段,强迫被害人进行性行为从而构成的犯罪。
具体到本案,吴某通过暴力和威胁,致使琳琳不敢反抗,违背其意愿强行与她发生关系,已经构成强奸罪。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三十六条规定:【强奸罪】以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手段强奸妇女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最终,吴某被判有期徒刑7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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