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是50年前的事了,那一年我9岁。 记得那是一个星期天的上午,跟着娘去7里路外的姥娘家走亲戚。 上世纪七十年代的初期,实行的是人民公社、生产队,靠挣工分吃饭,生产力水平低下,刚刚解决温饱问题。 那时交通闭塞,交通工具更无从谈起,就连洋车子(方言:自行车)都没有,如果也权且叫做交通工具的话,无非就是每个人的一双脚了。 走亲访友的,全凭一双脚去丈量路途的长度。 从我们肖皮口村到姥娘家的良友口村,一码的土路。其实,也没有什么大惊小怪的,那个年代,村与村之间本来就都是土路。 娘虽是一双小脚,但那时还年轻,走起道来并不慢。我像个尾巴一样,磨悠磨悠地跟在娘的后边,遇到路边的坷拉,会自觉不自觉地飞起一脚,踢出老远。 那个年代,庄稼也不灌溉,完全靠天吃饭,小麦的产量很低。每到麦收时节,一家人分不了多少麦子。 由于家徒四壁,娘回娘家去看我姥娘,也是捉襟见肘,实在是没有什么好拿的。于是,就装点小麦,去换一点挂面头(比换挂面给的数量多一些)带着,算作礼品,拿给姥娘时,老人家已经高兴的了不得了。 中午饭后,玩到半晌,娘打谱住下来陪陪我姥娘,让我自个儿回家。 那时,我们家到良友口的小道,我跟着娘已经走得很熟了,自己也曾经单独走过,当然没什么问题(当时社会安定,根本不存在人口拐骗现象)。 在我临走前,姥娘拿出一个自己舍不得吃、放得已经干透的烧饼,不由分说,塞进我的手里,并叮嘱:你吃一半,另一半留给你妹妹。 我答应得再爽快也不过了,头点得像鸡啄米,满心欢喜地双手接过香喷喷的烧饼。 烧饼白中泛黄,正面有一圈凸起的花边,密密麻麻的芝麻沾在花边以内,很是诱人。 在那个连饼干和糖果都不知是何物的年代,这个烧饼已称得上我食物中的顶配了。 那是我第一次吃烧饼,也是第一次知道烧饼好吃。 我高高兴兴地离开姥娘家,踏上回家的路途。 我蹦蹦跳跳地走着,欢快地吹起了口哨,树上的鸟儿叽叽喳喳的叫着,我并不感到寂寞。 出了村庄,把手里攥着的烧饼,放到嘴边嗅一嗅,扑鼻的香味一时间吊足了我的胃口,再也放不着了。于是,决定按照姥娘嘱咐的,把属于我的那一半吃掉,另一半拿回家给妹妹。 妹妹小我3岁,当时刚刚6岁。 我从中间一掰两半,把妹妹的那一半放进兜里,自己的一半拿在手里,一点一点地揪着吃。那是除了年三十啃骨头之外,排在第二位的美食了。 嚼到嘴里,又香又甜,一直把淀粉嚼成了麦芽糖,都舍不得往下咽,但嚼着嚼着就没有了。 在不知不觉中,半块烧饼就销声匿迹了。此时,我肚里的馋虫“咕咕”地叫着,兜里的另一半烧饼诱惑着我,心里好痒痒。 我做着思想斗争,我当哥哥的得有当哥哥的样,妹妹的那一份一定得留给她。 我拿出那半块烧饼,看了一眼,木咋了一下嘴,又放回兜里。妹妹也应该不曾吃过烧饼这种稀罕的美食吧。 走到半道上,已经有些心不在焉,满脑子就惦记着那一块烧饼了,美食的诱惑力再一次让我情不自禁地从兜里拿出来,打量着。 瞅着瞅着,禁不住揪下一点,放进嘴里,嚼着。此时,姥娘的话早已抛到九霄云外去了。 就这么着,一点一点的,就给吃没了。 最终,我没有守住自己给姥娘许下的承诺,违背了约定。 此时,我仿佛吃了菠菜的大力水手,浑身是劲,越过金堤,一路小跑。 回到家里,见到妹妹,我装作若无其事的样子,大气没敢喘一声,全当什么也没发生。 第二天,娘从我姥娘家回来后,也没提起烧饼的事。 也许认为我已经分给妹妹一半;也许猜到了我断然拿不到家,为了维护我做哥哥的面子和尊严,故意没再提起。 我渐渐长大,也逐渐明白事理,对当时吃独食的行为,感到愧疚。 属于自己的东西,值得自己去拥有;不属于自己的东西,永远不要去贪恋。 这个秘密,在我心里藏了好多年。我这位做哥哥的,感到有愧于自己的称谓,以至于连告诉妹妹的勇气都没有。 直到后来我们都长大了,某一天,我终于鼓足了勇气,把这事一五一十地说给妹妹,方如释重负。 妹妹听后笑了,丝毫没有责怪我的意思,“那时候我们都小。”妹妹说。 当时,我眼里已经满含热泪,说不清是内疚还是惭愧。 2023年1月24日15:58 作者简介:宫传东,网名“手术刀”,郓城诚信医院普外科医生,从事临床工作36年。爱好:留意人生的过往,记录生活的点滴。 |
|
来自: 新用户3558w41H > 《待分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