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追求什么样的幸福

 昵称1313463 2023-01-25 发布于四川
1、人生有三种幸福
因为每个人都有追求幸福的倾向,人生的行为就是追求幸福,人生的真正目的就是幸福,只有追求幸福的生活才是有价值的生活。因此,任何哲学都应该关心人的幸福,及如何达到幸福的途径。但“什么是幸福?”亚里士多德在《尼各马可伦理学》中指出,幸福就是快乐,而快乐有三种:
1 物质生活中通过物质而来的肉体满足的快乐;享乐活动虽然使肉体获得了快乐,但却绝对依赖于外物的供应。而且,随便什么人都能享受到肉体的快乐,即使奴隶也不比自由人差,但是我们却不能称奴隶过着幸福的生活。而人们追求金钱是为了别的目的,假如一个人仅仅为了追求金钱而追求金钱,一旦达到一定的富裕程度,多余的财富几乎不能给人们带来任何额外的满足感,只是使追求金钱的人受到强制的生活。因此,他将毫无人生乐趣可言。
2 )政治生活中通过荣誉名声而来的精神满足的快乐; 政治活动虽然不以丰衣足食为满足,但它的实现在很大程度上也依赖于外部条件。因此,这两种活动常常使追求的人们陷入于不幸之中。
3 )思辨生活中通过静观沉思而来的理智满足的快乐 。思维的快乐较之一切肉体感性的快乐纯洁。虽然思辨活动也需要外部条件,但它比前两种所需的外部条件最少,它只需要身体健康和充足的食物即可。在一切思想活动中,哲学活动又以其纯洁和经久而具有惊人的快乐。因为哲学活动最大限度地实现了人自己的本性——理性,达到自满自足的快乐和闲暇,并通过知识接近了神,最高的幸福存在于对神与永恒真理的沉思之中。换言之,由思辨活动所获得的乐趣,是神对人的最高奖赏。由此,希腊哲学便以追求智慧作为最大的幸福。
2、真正的幸福观
亚里士多德的这一认识,也是世界上所有理性主义者的认识。理性主义者都认为,物质条件的丰富,精神生活的安宁,以及有许多知己好友的陪伴,是人生幸福的必要条件,但不是幸福自身。人的一生家财万贯、富可敌国并不一定意味着你就是赢家。如果把快乐和感官利欲当作幸福,则是对幸福没有真知的表现。因为,这种幸福是由欲望满足所带来的快乐感受,它属于较低层次的感性欲望的满足所带来的快乐体验。但“如果幸福在于肉体快乐,那就应当说,牛找到草吃时是幸福的了。” 所以, 幸福不是一种状态:“因为如果幸福是状态的话,一个一生都在睡觉、过着植物般生活的人或那些遭遇不幸的人们就也可以算是幸福了。” [1] 而一个道德觉悟高的人,具有强烈的道德责任心,做高尚和公正的事,忠实履行道德义务,实现了道德理想,从良心和荣誉两个方面得到最高的道德评价,才是真正获得了幸福,幸福生活就是有德性的生活。 正如苏格拉底提出的,一个人的幸福与他的德性有着至关重要的关系,只有按照德性所要求的行为规范生活的人,才是幸福的人。
3、幸福包括德性和理性
人的德性只是潜在的,如果要将它们实现出来,必须要遵循理性的指导。因为理性是人们辨别是非的能力,它使人们在行动时所作出判断,考虑的是“是非”,而不需要任何实用的考虑与经验的理由。这件事我怎样做才是对的,对的事情吃亏也要做,不对的事情占便宜也不能做。即使每一个犯罪的人出自某种实用的动机,在犯罪的时刻,他的理性也会在内心告诉他,他不应该这样做。而不追求智慧就是无知,无知就是缺乏理性,缺乏理性就会受到由于身体的欲望、需要直接呈现出来的非理性情欲所支配。所以,人类必须服从理性,根据理性原则来约束自己,以理性原则为指导行动作出判断,以理性原则来确立人们的终极价值和人生目标。而由理性所实现的幸福就成为了一种精神上的快乐。而精神上的快乐不是那种一时的感性兴奋,而是一种长久存在的、最大的、真正的、永恒的幸福。
所以,幸福是美德、人格、理性的逐渐完善,也即幸福包含着两个方面:德性和理性。印欧语系的哲人们正是把知识当作是美德的充分必要条件,把完善知识、拥有真理与求善等同起来,才产生了一大批不是那种荣誉欲、权力欲和其他物欲上的奴隶,在平庸的世界上称王、并徒有虚名的人,而是超越了蒙昧无知的欲望,对于财富和权力无动于衷,鄙视现世价值的人。他们执守道德的绝对命令,执守理性的基本原则,执守理念的超越,执守文化高雅传统,并能够驾驭自己,而创造了灿烂的西方文明。但我们常说西方人以追求个人的需要得到满足而产生的快乐,实际上是对他们最大的误解。这是将其追求精神幸福的部分舍去了,而只剩下追求感性幸福部分,以适合了中国人的价值取向。

[1]亚里士多德著:《形而上学》1176a33 – 3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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