哪些糖尿病患者不能使用二甲双胍降血糖? 自二甲双胍上市以来,凭其增加胰岛素依赖和非胰岛素依赖效用,减轻胰岛素抵抗、降低高血糖且不会引发低血糖症和体重增加的特点,已成为当前应用最广泛的口服降糖药之一。 二甲双胍更是第一个被证明能预防糖尿病或延缓糖尿病发生的药物。二甲双胍能有效地降低糖尿病前期人群发生2型糖尿病的风险,且具有良好的耐受性和长期的有效性。此外,二甲双胍还可以降低心血管风险,并且对改善微血管和大血管功能具有长期效用。 不过,在临床中,有部分临床医生和患者对二甲双胍的使用存在认识误区,由于担心二甲双胍的副作用而使一些原本可从二甲双胍治疗中获益的患者错失治疗良机。 为此,在中华医学会内分泌学分会(CSE)2014年会上,我国多位内分泌临床专家、药学专家共同制订《二甲双胍临床应用专家共识》,以指导临床医生和患者正确认识并合理使用二甲双胍。 以下患者不宜使用二甲双胍: 1、肾功能障碍达到以下情况则禁用:血清肌酐水平≥1.5 mg/dl(132 μmmol/L)(男性),≥1.4mg/dl(124 μmmol/L)(女性),或eGFR<45 ml/(min?1.73m2); 2、已知对盐酸二甲双胍过敏 3、严重感染和外伤、外科大手术、临床有低血压和缺氧等; 4、;需要药物治疗的充血性心衰和其他严重心、肺疾患; 5、急性或慢性代谢性酸中毒,包括有或无昏迷的糖尿病酮症酸中毒; 6、维生素B12、叶酸缺乏未纠正者。 7、酗酒者; 8、接受血管内注射碘化对比剂者,应暂时停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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