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业委会委员突然集体辞职,该如何防范?

 律赣州 2023-01-31 发布于江西

绝大多数小区,热心业主为了小区房产保值增值,让业主能有话语权,让小区业主居住体验能够更好,历经千辛万苦,在全体业主的支持下,选出了小区业委会。

但有不少小区,业委会运行一段时间,就突然爆出业委会委员集体辞职,业委会解体事件。这不仅对小区业主是重大伤害,对业委会这个组织,也有污名化的嫌疑。出现这种情况的小区,很多时候,很难再次选出新的业委会。

业委会委员集体辞职,原因很多,动机复杂。这里不做分析。本文只谈及如何防范,我的建议是:

一是在制度上设置规制条款。

比如限制业委会委员某一时间段辞职的人数。在小区议事规则中规定,委员当选之日起,每半年只允许一至两位委员辞职。以此防范委员集体辞职事件出现。

或是设置规定,在未有递补委员确定的情况下,不允许业委会委员辞职。当然,设置委员辞职损害赔偿条款,也是可以考虑的。但是这有可能影响业主报名参选委员的积极性。

二是预设多一点的候补委员。

按照现行的江西省物业管理条例的规定,设置候补委员的职位不低于40%。对此,完全可以多设置一些候补委员职位。如果担心人数设置太多会分流票数,导致正式委员选举困难,也有办法解决。

我参与提供法律支持的赣州市章贡区起点新天地小区的首次业主大会,议事规则中,除了设置选举业委会委员(十选七)的条款外,同时还设置了选举业主代表(十七选十五)条款。

参选业委会委员候选人未当选的业主,自然是候补委员。另外,议事规则中约定,业主代表在业委会候补委员空缺时,自动递补为业委会候补委员,有权在委员缺额时依次递补。

有十五个业主代表在等着递补,首届业委会委员就是集体辞职,也不用担心业委会这个组织会散架。

三是对业委会负有指导只能的政府部门及时干预。(略)

以上是我的一点物业法律实践心得,希望能抛砖引玉,获得更多更好这个问题的解决办法。读者如有的话,还请不吝赐教。

律赣州运营者简介

钟北斗律师,2006年通过司法考试,2008年正式执业至今。

 擅长处理:物业法律事务、民事案件、经济案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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