强奸后报不报警?这一直是个备受争议的话题,不愿报警的人大多都存在各种顾虑,而报警的后果她们无法承担,比如他人异样的目光、婚姻的破裂等等。还有一些施害者为了逃避法律的制裁,主动找到了被害人,希望与对方私下和解,在他们眼里,无非就是多花些钱。23岁的周艳没什么文化,初中后就踏入社会,现在在一家养生会所做按摩技师。说实话,社会上不少人对这一行有些偏见,总会觉得按摩和色情服务挂钩,认为按摩技师的钱不干净。周艳不在乎别人的想法,可她的父母也这么想,这让她很不好受,和父母的联系也少了很多。生活上,周艳干了几年的技师,攒了一些钱,于是首付买下了一套复式的公寓,虽然不大,但也是个家;事业上,她从一个技师成为了领班。就在案发前,会所进行改革,多了一项上门服务的项目,价格自然也高了不少。周艳服务的客户女性居多,男性很少,可她没想到,自己的第一单上门的客户就是男性,而且第一次就出了意外。 中午十二点多,周艳携带工具来到客户家,家里只有客户谢某一人。刚开始的按摩还正常,可渐渐地,谢某的手开始在周艳的腿上乱摸,他想干什么周艳心里跟明镜似的,她立刻制止,说项目只是按摩。可谢某却不这么想,他认为,价格高还是上门,这不摆明了是告诉顾客里面包含色情服务嘛。他不仅没停止手上的动作,反而更加大胆,周艳见状直接收拾东西就要离开。哪曾想谢某直接抱住了周艳,将她强抱到卧室,扔到床上,然后实施了侵犯,完事后,还说以后会继续照顾生意。 离开后的周艳并未第一时间报警,而是先将事情告诉老板,老板一时间也不知道该怎么办,他想让周艳报警,但又怕影响生意。时间来到下午四点,谢某居然来到会所,他拿出5万的现金,说是给周艳的补偿,并为自己的行为道歉。虽然没有明说,但摆明了就是拿钱平事,不让周艳报警。 有了这5万,老板也劝周艳不要报警,他告诉周艳,如果报警,谢某会坐牢,但经济赔偿应该没有,现在对方愿意给5万,那就大事化小小事化了。周艳原本还在犹豫,可经过老板这么一说,她当即决定报警,他们以为钱能摆平一切,钱能买了自己的清白,她就偏不让对方得逞。当晚,周艳就来到派出所报案,由于报案还算及时,相关机构从周艳的内衣、下体的提取物中检测出谢某的DNA,有了老板的证言,谢某也不得不承认自己的犯罪事实。强奸罪,是指行为人违反我国刑法的相关规定,违背被害人的意愿,采用暴力、威胁、伤害或其他手段,强迫被害人进行性行为从而构成的犯罪。谢某违背周艳的意志,采用暴力手段,强行与她发生性关系,这已经构成强奸罪。一般来说,强奸罪处3年以上10年以下的有期徒刑,谢某的行为固然可恶,但并不属于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的情形。因为强奸行为导致受害者精神损害的,受害者完全是可以要求对此进行精神损害赔偿的,当然了,造成身体伤害的,还需要对此赔偿医疗费,护理费,误工费等相关的费用。我很希望周艳可以得到赔偿,可是像她的这种情况,其实很难索要精神赔偿,医疗费、误工费等等更是不可能。就像老板所说的,到最后,只是谢某被判刑,周艳并不会有赔偿。最终,案件经过审理,谢某也是被判了有期徒刑3年9个月。周艳的做法是正确的,守住自己的底线,让谢某受到了该有的惩罚。 这是当今社会的常态,对于那些被看的人而言,当遭受到非法侵害时,别人“冷眼相看”,如果自己还不保护自己,那只会让这种常态更加严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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