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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公望丨关系视域中的农村婚配模式嬗变与家庭权力调适

 花间挹香 2023-01-31 发布于河南

摘要

婚配方式变迁是认识现代家庭形态的首要前提。既有的婚配模式研究聚焦于家庭结构,忽略家庭关系。从家庭关系视域出发,可以将现代婚姻缔结方式划分为嫁娶婚、“并家婚”与“两头婚”。不同婚配方式反映不同的婚姻关系,表现为嫁娶婚家庭关系伦理化、“两头婚”家庭关系生活化、“并家婚”家庭关系规则化。在家庭关系的形塑中,家庭权力结构发生变化,形塑出异质性的家庭权力结构:嫁娶婚家庭权力结构联合化、“两头婚”家庭权力结构分散化、“并家婚”家庭权力结构集权化。不同婚配方式中家庭关系的差异性及其形塑的权力结构,丰富了中国农村家庭现代化变迁,折射出现代家庭在应对社会挑战上所体现的发展韧性与能动性。

作者:张公望,中共杭州市委党校法学与社会学教研部讲师

摘自:《当代青年研究》2022年第2期

本文载《社会科学文摘》

2022年第12期

婚姻模式是男女双方为缔结婚姻关系、就婚姻形式与生活诸事而达成的婚姻规则。它不仅是婚姻双方的个人观念与行为,而且涉及双方父代家庭的参与,标志着年轻子代脱离原生家庭、组建新的小家庭,是形成家庭关系、塑造家庭结构的起点。在中国传统社会中,以父权为主的单系婚姻模式,形成“男婚女嫁”与招赘婚两种主要的婚配形式。在单系婚姻模式下,家庭继替是以单一父代家庭延续为主,出嫁一方意味着与原生家庭脱离关系,并入婚娶方的家庭体系。随着现代社会的发展、人们观念的改变、社会交往范围的扩大化,传统的婚姻模式受到社会力量的冲击。为适应现代社会生活,传统婚姻形式产生许多新的婚配方式,如江浙地区的“并家婚”、川西平原的“两头走”,以及江汉平原的“平婚”。如何理解不同的婚姻方式,是认识现代家庭转型的应有之义。

文献述评

近些年,学界在实践中逐渐认识到婚姻缔结形式的差异与变迁,开展了围绕现代婚姻经验认识的众多研究,其研究进路可以归纳为从单系婚谱到多系婚谱的转变。

其一,围绕现代观念对传统嫁娶婚姻方式的冲击展开论述。吴小英认为,家庭价值观在社会潜移默化的影响下发生难以逃遁的变迁,婚姻出现“祛魅”化。随着村庄与结构的变迁,农村婚姻的支持机制衰落,导致“闪婚”“闪离”婚姻失范。从婚姻匹配空间来看,婚姻匹配存在择偶梯度,女性易“上嫁”。同时,户籍政策和地理空间制约男性婚配机会,全国婚配市场挤压地方婚配市场。除传统婚姻匹配特质发生变化外,婚姻匹配模式影响着婚姻稳定性,同质婚更加稳定。既有的关于嫁娶婚配方式研究,一方面聚焦在宏观层面的社会变迁、社会政策实践对现代婚姻观念带来的冲突,另一方面从婚姻缔结形式,认识传统婚配在现代化社会中的异化形式及其原因。

其二,围绕双系婚姻的实践,阐释婚姻缔结形式的现代转型。研究侧重在生成机制、运作方式及其家庭影响。王跃生认为,双系婚姻言指双系传承,年轻家庭既是男方家庭传承的载体,又是女方家庭的继承单元。庄孔韶等从观念维持、亲属关系、养老、称谓、居住和财产方面剖析“既嫁又娶”的双系性质。宋丽娜考察现代双系婚姻中的规则性危机,财务关系明确破坏了家庭情感,纵向代际关系影响横向夫妻关系,现代法规切割家庭秩序。通过考察鄂西南“两头走”的婚姻方式,班涛指出,现代家庭权力结构呈现出年轻子代与双方父代三角平等特征。对于双系婚姻的目的,李宽、王会指出,苏南“并家”是为规避同外地人通婚带来的社会风险,以延续家庭的社会地位。

本研究试图对当前婚姻模式作出类型化讨论,关注不同婚配模式下的家庭关系展演。在家庭关系的互动中,因婚配方式的差异,家庭权力作出不同的调适。由此,回应家庭现代化催生家庭结构核心化和独立化的预判在中国语境下是否成立。

关系视域中的婚配变化及其

生成机制

(一)婚配类型的关系主义分析框架

关系主义与结构主义是实体主义分析的两大类型。关系主义反对从客观性诠释社会结构,却以结构论的眼光分析社会生活中的各种关系,强调结构中的关系。根据国内学者对关系社会学的定义,关系主义兼具文化的特殊性、纽带性和交换性。以关系主义解读家庭,两者具有天然的亲和性。家庭是各种关系的结合体,在家庭互动中也在不断地塑造着新的关系体,形成“婚姻缔结—家庭关系—家庭结构”的逻辑循环。

(二)多元化婚配模式的生成机制

家庭是链接个体与社会的桥梁,婚配模式的形成受个体和社会双重影响。婚配方式的形成,既是婚姻缔结主体的互动策略,又受政策环境和城镇化发展的宏观刺激,同时也受村庄社会结构的影响。

首先,家庭结构核心化与家庭发展压力成为婚配模式生成的底色架构。家庭现代化理论站在纵向历史发展维度,认为工业革命以来,家庭承载的功能转移到国家、社会,家庭的独立性增强,夫妻式核心家庭模式适应现代化的进程,并呈现出从美国向世界各国扩散的趋势。虽然我国各地计划生育政策实施力度不一,但是受计划生育政策的影响,核心家庭趋向独子化或者少子化。家庭是情感、养老、抚育的一体化场所。因子代构成结构的变化,传统多子家庭下的家庭规范和家庭行为受到挑战。结婚牵涉家庭的继替与绵延,在少子化的家庭中,子代个体均成为双方家庭继替的承载者。双方父代家庭的延续,父辈的情感性需求和功能性需求都需要在传统嫁娶婚配模式中作出改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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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次,村庄社会结构松散化与社会观念的嬗变是婚姻方式变化的直接诱导因素。随着市场力量的不断渗透,传统熟人社会的村庄社会共同体结构被打破,以血缘、亲缘为纽带的社会结构次第松散化,村庄呈现为原子化状态。随之而来的是,村庄社会内生约束性力量减弱,对农民行为、价值观念和婚配市场产生直接冲击。在宽松的社会结构中,家庭约束性力量减弱、自主性增强,村庄社会价值评价体系以生活性为导向,个人的价值和面子依靠自身的努力,而非观念的约束。在经验上,出现年轻女性婚后即使不参与市场活动,家庭分工成为家庭经营策略优化的选择,且家庭地位也较高的现象。出于情感的需求,许多独子家庭不希望自己女儿嫁得很远,一来不熟悉对方家庭情况,怕孩子受罪;二来女儿在家附近时常走动可以陪伴父母生活。

最后,家庭需求的增加与个体意识的觉醒促进婚姻模式朝向多元化和个体性发展。家庭是社会组织形态最小的分子单元,是个人生活的基础场域。维护家庭完整、承载个体在生活中对意义世界的追求是本体性价值需求。在农村独子家庭中,养老问题成为婚姻缔结的重要因素。子代通过坚守本体性价值需求,维持家庭的养老、抚育等生活功能。一方面,家庭需求的增加对家庭结构完整有了渴望;另一方面,随着年轻子代受现代价值的洗礼,个体意识觉醒,个人在生活中更加追求幸福感和意义感。个人行为的生活化,对婚姻形式提出新的要求。

婚配差异中的

家庭关系实践类型

关系是结构形成的基础和前提条件,关系视域强调在结构中认识关系。从婚姻行为主体来看,婚姻缔结这一家庭状态的形成,以及婚后围绕三方家庭形成多元关系,成为年轻子代婚姻缔结的首要考量。

(一)嫁娶婚:家庭关系伦理化

单系婚姻体系中的嫁娶婚是中国传统婚姻模式的现代转换,婚姻规则受传统观念影响较深,婚姻中的关系也表现出较强的伦理性。虽然其他婚配模式在各地如星星之火的势头呈现,但是,嫁娶婚仍是中国婚配市场的主导模式。在中西部的绝大部分农村,嫁娶婚的观念根深蒂固,特别是在宗族型地区和小亲族地区,这些地方血缘关系较为稳固,村庄社会结构对家庭具有很强的塑造性,婚配中的习俗和观念也延续传统婚姻。婚姻观念有明确的“嫁娶”意识,俗称“嫁出去的女儿,泼出去的水”,女方结婚后成为男方家庭的一分子,并入男方家庭。在婚姻契约形成过程中,男方给彩礼,女方也会陪嫁,婚姻酒席会办在男方家庭。特别是在婚姻的仪式方面,有许多延续的禁忌与仪式,如在安徽省Z市,女儿出嫁时,接亲车队来回不能走同一条路,寓意婚姻不能走回头路。随着人口的流动,地域性市场被吸纳进全国性婚配关系网络中,婚姻实践方式产生分化,如外地婚、本地婚。但是,嫁娶形式的婚配模式,并未改变婚姻缔结观念和缔结规则,结婚后的女性成为夫家的人,在娘家是外人。

(二)“两头婚”:家庭关系生活化

家庭需要满足家庭成员的本体性需求,也承载着社会继替的要求。作为现代化发展的产物,“两头婚”的出现是现代社会变迁对家庭形态调适的结果。在实践中可以看到,“两头婚”的发生前提有:独子或者少子家庭结构;通婚圈通常是在本地;在同一市区,居住在两家。这三个前提构成对“两头走”式不嫁不娶的婚姻需求。随着独子家庭中孩子步入结婚年龄,家中只有一个女儿,出于未来生活的考虑,父母希望女儿留在身边,能够承担养老的责任。在湖北省X市调研时,当地称这种婚姻模式为“平婚”。年轻女性表示:“不希望嫁到外地,找个本地的,'两头走’,也可以承担父母的养老。”在家庭继替任务的刺激下,独女家庭能有孩子陪伴在身边,成为父母为女儿婚姻考虑的重要因素。在双方父代的需求拉扯中,子代找个本地的“两头过”能够实现对双系母体家庭的兼顾。在这样的状态中,结合之后的婚姻居住上“两头”轮流居住,一边住一段时间,或者考虑到工作,选择比较合适方便的居住环境。在婚姻观念上,“两头走”婚姻突破传统文化的束缚,没有明显的里亲与外亲之分,双方父母都是爷爷奶奶,姓氏观念也不强,传宗接代的惯习被减弱。婚姻成本比较低,不用彩礼,也不需陪嫁,男女两性地位平等化。

(三)“并家婚”:家庭关系规则化

在浙江一带有这样一种婚姻模式:小夫妻成家后依旧与双方原生家庭保持一定“黏性”,通常各住各家;他们一般会生育两个小孩,第一个随父姓,由男方抚养为主,第二个随母姓,由女方抚养为主。在苏南地区,这种婚姻模式叫“并家”,在浙江叫“两头走”。与川西地区“两头走”婚姻形态不同的是,江浙一带的“两头走”具有很强的规则性,它是以双方家庭资源对等为基础前提,婚姻形态与婚姻事宜在协商中追求平等化,并且会在婚前形成规则性的共识。“并家婚”中年轻夫妻通常是本地人,通婚半径窄,多在本村或者本乡镇范围,父母有较强的主导地位。结婚前双方父母约定好结婚的事宜,小到结婚拜堂的地点选择,大到婚后孙辈的姓氏、财产继承。因为在“并家”婚姻中,双方父母提前协商好规则,婚姻生活中的这些争议也就较少,年轻夫妻也只要按照规则行事即可。

关系视域中的

家庭权力结构调适

在传统嫁娶模式的家庭权力结构中,家庭结构以外部文化机制的约束性力量,利用家庭伦理和资源配置权的规制,实现单系父权的延续。随着现代社会的发展,形塑家庭权力结构的社会环境、社区社会结构,以及家庭资源与家庭目标都已发生转变。

(一)嫁娶婚:家庭权力结构联合化

阎云翔曾考察东北下岬村,描述中国农村从传统走向现代的过程是“私人生活的变革,村庄社会生活的个体化,家庭逐渐走出祖荫”的过程。在“父为子纲、夫为妻纲”的祖荫传统结构中,父代掌握着道德话语、资源分配的权力,主导家庭发展权与家庭决策权,形成单系权威式的家庭结构。现代嫁娶婚的家庭中,嫁娶观念的婚姻缔结方式,决定着家庭关系具有伦理底色。但是,随着年轻夫妻能够进入劳动力市场,在务工机会中获得经济收入,年轻夫妻因其经济独立性有实现小家庭自主性的经济地位。而且,在开放性的社会结构中,人口流动加剧,婚姻与家庭突破时空限制,时空脱嵌为家庭关系的调适提供了因应可能。因而,嫁娶婚的家庭权力结构受传统规则与子代独立的双重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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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两头婚”:家庭权力结构分散化

“两头婚”婚配模式最核心的关系特征是平等化,双方父代平等地同子代建立代际关联,在实践中子代也能以生活为准则建立回馈型关联。与传统的单一父权结构不同,双系家庭结构中代际伦理约束少,代际关联是双向度的。代际关系伦理约束的弱化,为代际的关系建构提供了机会。年轻夫妻可以根据居住空间,选择双系父母间的联系倾向,对家庭内部关系进行调整与重构。

(三)“并家婚”:家庭权力结构集权化

虽然均为双系婚姻,与“两头婚”不同的是,“并家婚”在婚姻缔结中具有较强的规则性,能够形成固化的家庭权力结构。双系父权因其规则制定者的角色,成为集权式家庭结构的权力中心,此时,年轻夫妻自主性较弱,成为家庭权力的依附者。在婚姻缔结时,“并家婚”已将孙代姓氏和子代婚后生活以明确规则的形式确定,年轻夫妻生活的自主决策权受到挤压。比如,教养孙代的权力是父母享有对子代的教育权,也是小家庭内部统合的表现。但是,由于“并家”的规则性关系的约束,孙代姓氏的归属已经确定,从孩子出生后姓氏属于的爷爷奶奶会向孙辈倾注无尽的爱,这种爱会对父母亲的教养权造成严重挤压。在江苏省S市调研时,有访谈对象表示,在当地的“并家婚”中有些孩子“只知自己姓什么,不知怎么还有兄弟”。

结论与讨论

传统的嫁娶婚姻模式为应对现代社会带来的发展主义趋向,出现多种类型化的调适。研究发现,对西方家庭现代化理论形成挑战的是:中国乡村家庭在应对现代化的转型过程中,家庭现代化发展并不必然带来家庭结构的核心化和独子化。观察婚配模式的实践可以发现:家庭结构的调整,是父子两代人双系家庭在应对社会发展压力、村庄社会舆论环境、家庭经济水平等多维要素交织下的家庭策略选择。多类型的婚配模式表明,家庭不仅是消费单元、生产单元,而且是发展单元。家庭内部要素面对发展压力时,家庭资源、家庭目标、劳动力乃至家庭规范能够进行重组,以实现家庭再生产和家庭的继替。近些年,有学者对本土家庭理论进行反思,认为家庭理论需站在当代中国人的个人和家庭关系及生活实践的变迁上。

从不同婚配模式下的家庭关系及其权力结构分析中,可以看到家庭在面对发展型压力时所具有的韧性与能动性,以及不同婚配模式中的代际关系、子代发展能力的差异化,这促使我们对当前婚配模式进行反思:随着婚配模式的稳定化与维持不断再生产,婚配模式的差异是否会进一步固化年轻一代发展能力的差异,进而出现社会分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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