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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历史文化】由电影《满江红》想到一部志书酿成的悲剧​‖刘德元

 方志四川 2023-02-01 发布于四川


由电影《满江红》

想到一部志书酿成的悲剧



刘德元 

农历兔年正月初一,随着电影《满江红》的上映,岳飞的名字再度成为热搜,岳飞的英名再度誉满海内。

岳飞(1103—1142),字鹏举,相州汤阴(今河南省汤阴县)人。南宋抗金名将、军事家、战略家、民族英雄、书法家、诗人,位列南宋“中兴四将”(岳飞、张俊、韩世忠、刘光世)之首。

公元1103年(北宋崇宁二年),岳飞出生在河南汤阴一个很普通的农民家庭,父母为人和善。《宋史·岳飞传》称,少年时代的岳飞朴实稳重,不爱说话,喜读《左氏春秋》《孙吴兵法》等书。读书之余,他拜人称“铁臂大侠”的周侗为师,学习枪棒骑射等,数年后,论武艺,“一县无敌”。岳飞平时生活俭朴,淡泊名利,对子女的教育很严格,勉励儿子们要“自立勋劳”。民间流传着很多关于他的故事,其中“岳母刺字”便是家喻户晓。大意说的是,岳母在岳飞的背上用绣花针刺上了“尽忠报国”四个字,希望他永远以报国为志。“尽忠报国”四个字深入肌理,后来慢慢演变为“精忠报国”,是民族英雄岳飞的精神凝集和民族信仰。

岳飞从20岁起,曾先后四次从军。自建炎二年(1128)遇宗泽至绍兴十一年(1141)止,他率领岳家军与金军浴血奋战,所向披靡,先后参与、指挥大小战斗数百次。金军攻打江南时,岳飞独树一帜,力主抗金,收复建康。绍兴四年(1134),收复襄阳六郡;绍兴六年(1136),攻取商州、虢州等地;绍兴十年(1140),金主完颜宗弼毁盟攻宋,岳飞再次挥师北伐,两河人民奔走相告,各地义军纷纷响应,夹击金军。岳家军先后收复郑州、洛阳等地,在郾城、颍昌大败金军,进军朱仙镇。每到一地,岳飞往往亲率十数骑巡逻,检查军纪执行情况。他体恤民众,行军途中,如果军士有践踏农田、妨碍农事等,都会被按军法秉公处置。在岳飞统帅下,“岳家军”形成了极强的战斗力,缔造了“连结河朔”之谋,主张黄河以北的民间抗金义军和宋军互相配合,以收复失地。对此,金兵发出了“撼山易,撼岳家军难”的哀叹。而此时,心怀诡谲的宋高宗赵构与宰相秦桧沆瀣一气,一意求和,前后以十二道“金牌”催令班师。在宋金议和过程中,岳飞遭受秦桧、张俊等人诬陷入狱。绍兴十二年(1142)一月,以“莫须有”的罪名,岳飞与长子岳云、部将张宪一同遇害。宋孝宗时,平反昭雪,改葬于西湖畔栖霞岭,追谥武穆,后又追谥忠武,封鄂王。

岳飞不仅勇冠三军,而且文采飞扬,是我国历史上少有的文武全才。

对于岳飞的文采,《宋史》记“其中心之所蕴,谋略之所施,往往见于表奏、题跋、吟咏之间。”其代表作《满江红》《小重山》等几乎家喻户晓。尤其是被后人称之为“一词压两宋”的《满江红》,整首词一气呵成,气势磅礴,用词精准,结构严谨,散发着极其强烈的感染力,淋漓尽致地抒发了其万丈豪情。另有一首鲜为人知的《小重山·昨夜寒蛩不住鸣》,虽不如《满江红》大气磅礴,却也以细腻的笔触抒发了岳飞彼时的心情,真挚动人。词云:“昨夜寒蛩不住鸣。惊回千里梦,已三更。起来独自绕阶行。人悄悄,帘外月胧明。白首为功名。旧山松竹老,阻归程。欲将心事付瑶琴。知音少,弦断有谁听?”对岳飞诗文的评价,宋徐自明撰《宋宰辅编年录》、元好问编《中州集》和宋李幼武纂集的《宋名臣言行录续集》等不同史料多有记述。

另外,对于岳飞的书法,如“还我河山”“前后出师表”“书谢眺诗”等,文天祥对其评价是“若云鹤游天,群鸿戏海,而兼文学之长,当吾世谁能及之。”

对岳飞一生的评价,宋史学家邓广铭先生认为:“他始终一贯地坚持收复失地、一雪国耻,虽遭到反对派的忌恨而不稍改变,且终至以身殉之,成为我们历史上伟大的民族英雄之一。岳飞为此而生,为此而死,他的死,大义凛然,重于泰山。”

然而,谁也不曾料想,在岳飞去世40年后,还有一出离奇的悲剧却是因他而发生,那就是一部志书——《新安志》酿成的悲剧。 

一般人对《新安志》知之甚少,但在史志界却是无人不知。它是我国现存33种宋志之一,也是我国方志发展史上有重大影响的志书之一。新安,在今安徽省黄山市。清代为徽州府。东汉置新都郡,晋太康元年易名新安郡。隋开皇十一年置歙州,大业三年又复为新安郡。唐武德四年又改新安郡为歙州。宋宣和三年(1127)改歙州为徽州,以绩溪有徽岭、徽溪为名,领歙县、黟县、祁门、休宁、婺源、绩溪六县。时有“大州”“富州”之称。

《新安志》总纂罗愿(1136—1184),字端良,号存斋,南宋徽州府歙县十四都呈坎人,累官知鄂州。罗愿从小性格孤僻,凝重寡言,曾为朱熹称重。元代史学家方茴说他“文章精炼醇雅,有秦汉古文之风”。罗愿出生官宦之家,其父罗汝楫历任大理寺丞、刑部员外郎、御史中丞、吏部尚书、龙图阁大学士,卒后封新安开国候。清代章回小说家钱彩《说岳全传》“风波亭”主审岳飞的三个人,即何铸、万俟卨(读xiè)和罗汝楫。因此,大家可以不知道罗愿,但不可以不知道罗汝楫。罗汝楫是负责主审和陷害岳飞的主谋,这一点,在史学界已成定论。

南宋绍兴十一年(1141),秦桧奉行割地、纳贡的议和政策,极力贬斥主张奋勇抗金的官员,压制满朝抗金舆论,以“莫须有”的罪名诬陷岳飞下狱,命御史中丞何铸主审(《说岳全传》中的吴三畏即何铸)。岳飞凛然正气,当庭袒示背部母亲所刺“精忠报国”,何铸为之震惊,当即下令暂停审理,继而察其冤、鸣不平,转为岳飞辩护,朝堂上,何铸厉色斥责秦桧:“强敌未灭,无故戮一大将,失士卒心,非社稷之长计。”①面对何铸正义凛然,秦桧无话可说,私下撤销了何铸主审岳飞一职,并命他出使金国。何铸迎难而行,不辱使命,完成任务回朝后,秦桧又指使万俟卨弹劾何铸与岳飞私通,何铸遭贬,终老徽州。

绍兴十二年(1142)腊月,一个雨雪纷飞的寒夜,秦桧与其党羽策划,岳飞案改由万俟卨和罗汝楫主审。在岳飞抗金北伐时,罗和万因与岳飞军务相左而结怨。《说岳全传》说:“万俟卨、罗汝楫触犯军令罪不当赦,岳飞却以仁厚代之。”可这时,万、罗二人非但不记旧情,反而极尽诬陷之能事,一口咬定岳飞曾写信给张宪,有布置夺军谋反的计划和虚报军情以及滞留淮西等罪。岳飞在狱中,万俟卨与罗汝楫合谋,骗得岳飞写信命岳云和张宪回朝,致使岳飞父子和张宪等人以“莫须有”的罪名被害于风波亭。面对冤情,岳飞在临死之前写下的“供状”,只有八个字:“天理昭昭、天理昭昭”。岳案结束后,万俟卨升任参知政事,罗汝楫升任吏部尚书,与秦桧共同把持官员任免大权。之后随着岳飞的被害,韩世忠、刘锜等大将相继被解除兵权,至此,南宋初期的主战派或被杀、或被贬、或被任以闲职。而之前接连被岳家军击败的金人,则暂时息兵讲和,等待卷土重来。

绍兴和议既成,自认天下开始太平的宋高宗放松了警惕,而独揽朝政的秦桧则利用各种手段培植势力,并处处打压迫害那些坚持抗战、反对议和的官员。在此情况下,秦桧的党羽逐渐遍布朝廷内外,以致宋高宗身边尽是秦桧的亲信。但一代权臣的生命即将走向终点。到绍兴二十五年(1155)九月,秦桧病重,连字也写不了了。听说秦桧病危,隐忍多年的宋高宗前往探视病情。秦桧已经无法开口说话,只是一直流眼泪。十一月,秦桧薨。秦桧死后,罗汝楫失势,从二品尚书谪知严州,连降几级,最后回乡奔丧期间也追随秦桧而去。

回头再说罗愿20岁那年,靠“荫补”得任承务郎九品一职。在宋代,荫补又称“恩荫”,即无须通过科场考试而凭祖上功德得到某一职位。一般是指父亲在朝为官,朝廷根据其官职“恩造子孙”直接入朝,授予不同职位。元好问编《中州集》说,罗汝楫的6个儿子,均是靠“恩荫”而做官的。《新安志·职官》记载:“罗汝楫六子入仕,仅罗愿一人在乾道二年登进士第。”然《宋史》《四库全书总目提要》均没有这个记录。《新安志》是罗愿写的,自己写自己“登进士第”,其真实性让人生疑不说,其后有关史书亦无此记录。

罗愿荫补承务郎后,授临安府新城县监税(相当于财经干部),任职7年期满,调任饶州景德镇税。乾道元年(1166)监南岳庙,罗愿不服荫补调动,未前往赴任,此时罗愿已31岁,只好去台州崇道观,做了一个无所事事的闲官。

这里有一个细节是,罗愿不服调动,知县不去当,去主崇道观,是不是真的登进士第,由此可见一斑。6年后,罗愿37岁,请祠(祠通辞)任赣州通判获准,开始协助知州处理政事。此时,恰逢朝廷颁旨“爰修方志”,罗愿正逢其时,在廪员赵不悔协助下,《新安志》于淳熙二年(1175)八月纂成。

《新安志》共十卷,第一卷为《州郡》;第二卷为《物产贡赋》;第三卷至第五卷为所属之歙、休宁、祁门、婺源、绩溪、黟六县;第六卷、七卷为《先达》;第八卷为《进士题名》,凡贤良、明经、赐策、献策、特奏名、武举皆附之,义民、仙释,亦并在是卷;第九卷为《牧守》;第十卷为《杂录》。元代史学家脱脱称《新安志》叙述简括,引据亦极典核,既包括沿革、境土、治所、道路、乡里、山川等地理内容,又包括物产、户口、贡赋等经济内容;既有馆驿、祠庙、道观等古迹内容,又有营寨、镇寨等军事内容,还有先达、进士、义民、牧守等人物传、人名录,并记诗话、碑碣等地方文献。《新安志·赵不悔序》认为,“罗君以儒学蚤弛隽声,惟其博物洽闻,故论载甚广而其叙事又自得立言之法。”清代方志学家章学诚也认为《新安志》“意存著述”(寓观点于记述之中),是一部不可多得的佳作。

然而,在这部佳作背后,却隐藏着一段鲜为人知的历史。打开《新安志》卷七《先达》(人物传),最长的传记就是其父罗汝楫《先君尚书》,这段儿子写老子的文字,大书特书罗汝楫的政德,升任吏部尚书后,“请降,诏不允,请祠,除龙图阁学士,知严州,绍兴十四年也。公时年五十六,秩满,请祠以归,父子首相娱,自不出。凡提点江州太平兴国官,连四任,二十六年,遭先大父忧,未终丧薨,年七十。”②这段文字将其父描绘成一幅高风亮节的样子,反复请祠降职,帝不允,请祠更烈。而对于其父负责主审岳飞一案这样重大的政治军事事件,却刻意回避、只字未提,反而将一个负有直接责任陷害岳飞的人说成是以“全名始终”,既不符历史事实,也不符修志惯例,其心昭昭,天理难容,这也为后来他猝死岳飞像前埋下了伏笔。

历史之河流到淳熙十一年(1184),也就是离岳飞含冤去世后的第四十个年头。这一年,湖北鄂州(今湖北武昌)地区大旱,百姓饮水困难,庄稼颗粒无收,时任鄂州知州的罗愿突然良心发现,是不是因为自己在鄂州为官多年,从未拜祀过岳武穆庙,甲辰七月初三,罗愿衣冠沐浴后前往距署衙(今武昌大东门外五华里)的岳飞庙拜祭岳飞时,跪地不起,七窍流血而死。对于这桩奇案,宋代诗人刘克庄在他的《后村诗话》中这样认为:“愿之不书,殆非无意,未可遽以为曲笔也。”这段话的意思是,罗愿不是不知道其父主审岳飞一事,而是知道了不愿意书写,这也可以视为“春秋笔法”(寓褒贬于曲折的文笔之中)。而元代脱脱所修《宋史·罗汝楫传》附“罗愿传”的记述是:“愿字端良,博学好古。法秦汉为词章,高雅精炼,朱熹特称重之。有《小集》七卷,《尔雅翼》二十卷。知鄂州,有治绩,以父故不敢入岳飞庙。一日,自念吾政善,姑往祠之,甫拜,遽卒于像前。人疑飞之憾不释云。”③

“人疑飞之憾不释云”。这句话在今天看来,罗愿为其父陷害岳飞代罪受过,为自己曲笔修志愧恨交加,这个遗憾难以释怀,良心发现促使他前往岳武穆庙祭祀岳飞,不想一拜不起,猝死像前,父债子还,酿成不该发生的悲剧。

兔年农历正月初五,笔者看完电影《满江红》后,突然翻到这段历史的有关记述。读完此文,当如何正视电影《满江红》,又如何评介《新安志》呢?

注:

①脱脱:《宋史·何铸传》卷380列传第1170页。
②罗愿:《新安志》卷七《先达》,《新安志整理与研究》第233页。
③脱脱:《宋史》卷380列传第139,《罗汝楫传附罗愿传》第1724页。
来源:四川省地方志工作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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