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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天有两个有关医保的消息,吸引了大家的注意力

 一起悦读吧SH 2023-02-01 发布于广东

这是一起悦读吧SH陪你阅读的第1130文章

今天有两个有关医保的消息,吸引了大家的注意力,一个是北京对95岁以上老年人实行免费医疗一个是大连提高了医保门诊报销额到12000元/年。

相对北京做法,我觉得大连做法更实惠,也能使更多人受益。北京做法有点让人望梅止渴的感觉。不过,毕竟还是有了进步,像我们小地方只有最高5000元/年的报销额。什么时候能做到跨省也能报销门诊就好了,期盼中!

附:辽宁省某市职工医保门诊共济政策问答  

1.统筹待遇的报销比例是多少?

    报销比例按医院级别确定:医疗机构级别越低,支付比例越高。在一个自然年度内(下同),门诊统筹起付标准为:一级及以下定点医疗机构(含乡镇卫生院和村卫生室)400元,二级定点医疗机构500元,专科及以上定点医疗机构800元。起付标准在不同等级医疗机构累计计算。起付标准以上,最高支付限额以下的政策范围内门诊费用由统筹基金支付,在职职工和退休人员在一级及以下定点医疗机构(含乡镇卫生院和村卫生室)支付比例分别为70%75%,在二级定点医疗机构支付比例为60%65%,在专科及以上定点医疗机构支付比例为50%55%

    2.改革后,所有的普通门诊医疗费都可以报销吗?

    按照国家和省医保制度设计要求,普通门诊医保待遇按年度设置起付标准,起付标准以下的普通门诊医疗费,需要参保人个人承担;起付标准以上的普通门诊医疗费用,由医保按比例报销。普通门诊统筹基金年度最高支付限额为5000元,其中二级及以下定点医疗机构最高支付限额为2000元。

    具体的起付标准按定点医疗机构级别确定:级别越低,起付标准越低,患者个人承担的费用越少。各级医院的年度累计起付标准分别为:专科及以上定点医院800元,二级定点医院500元,一级及以下定点医院400元。

    3.普通门诊统筹年度累计起付标准怎样累计呢?

    参保人员在一个自然年度内,在各级医院多次就诊发生的起付标准以下费用均累计入普通门诊统筹年度累计起付标准。

    以甲一个自然年度内4次就诊报销情况举例来说明(以类医疗费用为例):

    甲在一级医院首次就诊发生医保政策范围内甲类医疗费用(以下简称医疗费用)200元,未超过起付标准,全部由个人自负;

    甲第二次又在一级医院就诊发生医疗费用400元,第二次就诊时已达到一级医院年度起付标准400元(第一次200+第二次200元),第二次在一级医院就诊发生的起付标准以上的200元费用按照70%(在职人员标准)报销140元;

    甲第三次在专科及以上医院就诊发生医疗费用1500元,个人需要继续负担医疗费用至该医院起付标准800元(第一次和第二次400+第三次400元),超过该院起付标准以上医疗费用为1100元(1500-400元),按照50%(在职人员标准)报销550元;

    甲第四次在任何一所定点医疗机构内就诊时,均不需要再负担起付标准费用,直接按比例报销医疗费用。年度起付标准会通过医保系统自动记录,达到各级医院年度起付标准时,医保自动报销。

     4.享受普通门诊统筹待遇需要申请吗?怎样才能享受普通门诊统筹待遇呢?

    参保人员享受普通门诊统筹待遇无须申请,但须持本人的医保电子凭证或社会保障卡就医。参保人员发生的医疗费用中应由职工医保统筹基金支付的,将由医保部门与纳入门诊统筹定点医疗机构结算,参保人员仅需要支付个人应当负担的医疗费用。参保人员个人负担的医疗费用可以通过个人账户余额或现金支付。

    5.哪些医疗费用普通门诊统筹可以支付?

    参保人员因病在普通门诊统筹定点医药机构发生的医保目录内的药品、检查、治疗等费用均可享受普通门诊统筹报销待遇。

    6.参保人员在哪些医药机构就诊能享受普通门诊统筹待遇呢?

    参保人员在我市门诊统筹保障定点医药机构就医才能享受普通门诊统筹待遇。定点范围主要包括各级医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站)、中心卫生院、乡镇卫生院、村卫生室等,具体以政策实施后医保部门定期公布的名单为准。

    7.改革后,参保人员在药店还可以持卡购药吗?

    参保人员个人账户可以继续在药店使用。

   8.参保人员异地就医时能享受普通门诊统筹待遇吗?

    办理异地安置备案的职工医保参保人员,在备案的长期居住地区可按本市待遇标准享受职工医保普通门诊统筹待遇。

    异地临时外出就医的参保人员,在就医地暂不享受职工医保普通门诊统筹待遇。

    9.参保人员可以同时享受普通门诊统筹和门诊慢特病待遇吗?

    享受门诊慢特病待遇的人员,也可以享受普通门诊统筹待遇。但一次门诊就医的费用,只能享受一项报销待遇,不能两项待遇重叠报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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