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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沙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保护、传承和开发利用

 齐一摄现美 2023-02-01 发布于湖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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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遗传承人周佳霖的棕编作品《兔年大吉》

长沙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保护、传承和开发利用
——2012年长沙市社会科学规划课题
陈先枢 刘新权

摘要  2011年6月1日,《中华人民共和国非物质文化遗产法》正式颁布实施,长沙市的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工作亦由基础性工作的起步阶段进入依法保护、科学保护的发展阶段。长沙非物质文化遗产是长沙人民世代相传并视为其文化遗产组成部分的各种传统文化表现形式,以及与传统文化表现形式相关的实物和场所,包括传统口头文学以及作为其载体的语言,传统美术、文学、音乐、舞蹈、戏剧、曲艺和杂技,传统技艺、中医药和历法,传统礼仪、节庆等民俗,传统体育和游艺。它口传心授、口耳相传,承载着民族的精神和情感,是民族精神和传统文化的载体和象征。这些非物质文化遗产经过千百年的历史传承,至今还在人们生活中产生作用和影响,成为一种“活态”文化,并逐渐在拉动地方社会经济的发展。

 一、长沙非物质文化遗产的历史渊源
长沙非物质文化遗产弥漫着浓厚的湘楚文化底蕴,具有鲜明的湘楚地域特色。远古时期,长沙地区的居民以越、蛮、濮等民族为主。长沙地区最初的本土文化乃是这些民族创造的充满着神秘色彩的巫傩文化。春秋战国时期,随着楚国向洞庭湖以南地区扩张,楚人、巴人等楚国境内的民族相继进入湖南并逐渐成为湖南境内居民的主体,也使楚文化成为湘楚文化的源头。长沙为楚南重镇,屈原放逐沅湘,在这里作《九歌》,把楚文化发挥到极至。到秦灭楚统一六国后,随着汉文化势力的南下,湖南本土的巫傩文化逐渐受到冲击。由于中原和北方人口是以征服者的姿态进入,湖南境内原有的大部分土著民族逐步向西部、西南部山区迁徙,留下广大的江湖平地供中原人和楚人聚居,于是,在湖南境内,尤其在地处湘中北的长沙,大片的江湖平原地带遂成为从中原而来的汉文化的传播地。经魏晋南北朝到隋唐五代,湘楚汉文化便逐渐与中原文化融为一体。
汉文化南下入主湖湘之际,原住民被迫退却到了湘西与湘西南的崇山峻岭之中,即今天苗、侗、瑶、土家等少数民族所聚居的地方。在这些地区至今仍得以保留着远古湘楚巫傩文化的一些内容和形式。同时,巫傩文化并没有在汉族居住地区完全绝迹,它还有许多痕迹留存在长沙物质文化遗产当中。可见,楚文化应为长沙物质文化遗产的源头,而秦汉以后从中原进入并与本土文化融合为逐渐形成的汉文化为长沙物质文化遗产的主体。
长沙地区非物质文化遗产的范围和内容极其广泛,主要包括两个大的方面。
一是湘楚文化中反映长沙地区居民集体生活、制度文化层面的民俗风情和社会习俗。如望城剪纸样式、长沙戏曲剧情、长沙弹词词曲中的楚风楚韵,浏阳古乐、长沙民间庙会中的民俗民风、传统节日风俗等。
二是湘楚文化中反映长沙地区居民内心生活、精神文化层面的知识技能和民间艺术。知识是指知识领域中的各种学问,包括各种自然科学与哲学社会科学,它有意或无意,有形或无形渗透在各种民间艺术中。在中国的传统中,舞蹈、戏剧、曲艺、皮影等都是不登大雅之堂的,而属于“艺”的范畴,长沙湘剧、长沙花鼓戏、长沙弹词以及评书、木偶、皮影、民间歌舞等就属于这种“艺”。艺还包括技艺,即技能的范畴。就非物质文化遗产而言,主要是民间手工艺和工艺美术,如湘绣、浏阳花炮、菊花石雕、铜官陶瓷、望城剪纸、长沙棕编以及湘莱、传统小吃、中医药、其他手工艺品的技艺等。艺也包括民间文学艺术,如民间故事、民间传说和民谚、歌谣等。
从以上分析可以看出,长沙非物质文化遗产具有两个明显特征。
一是非物质性。从形式上看,非物质性是人类口头和非物质文化遗产的根本特性。由于它的非物质性,可称为无形遗产,这是它存在的基本特征之一。物质文化遗产是历史文化的物质载体,无论是不可移动的,还是可移动的,都是用一定的物质材料建造、创造、制作的,离开了物质材料,它们也就不复存在。非物质文化遗产则没有物质载体,它的存在形态与物质文化遗产的存在形态完全不同,是非物质的、无形的。比如口头传说和表述、艺术表演、各种民俗、手工技艺等
二是活态性。从本质上看,非物质文化遗产的重要特性是活态传承,主要依靠传承人的口传心授和言传身教。传承人掌握并承载着非物质文化遗产的知识和精湛技艺,他们既是非物质文化遗产活的宝库,又是非物质文化遗产代代相传的代表性人物。非物质文化遗产的存在与发展不能脱离一个民族、一个地域特殊的生活、生产方式,是地方个性和民族审美习惯的活的显现。对于非物质文化遗产传承的过程来说,人显得尤为重要。这种活态性,在非物质文化遗产之口头传说和表述及其语言、表演艺术、社会风俗、礼仪、节庆以及传统工艺技能等遗产中,表现得尤为突出。
长沙非物质文化遗产,尤其是工艺美术,在近代历史上有过许多辉煌,屡屡荣获国际大奖。在清宣统二年(1910)的南洋劝业会上,湘绣获得高度好评,言其人物“唯妙唯肖”,山水“浑笔墨于无痕,不审视不知其为绣画也”;次年又在意大利都郎博览会上获“最佳奖”。以后,湘绣绣品又陆续在日本的“大众博览会”、法国的“里昂赛会”和马拿马“万国博览会”上展出,均受到国内外观众好评。1933年在美国芝加哥举行的“百年纪念博览会”上,长沙锦华丽绣庄送展的一幅美国总统罗斯福的半身绣像,引起轰动,标价3000美元,美国有人愿以万元美金收购,时任湖南省主席的何键,授意以他个人名义赠送罗斯福,对方回赠奖金6000美元。该绣品今藏美国芝加哥亚历山大博物馆。
同年,浏阳“世吉祥”花炮庄生产的“鹿竹”牌鞭炮参加芝加哥万国商品博览会,获优等奖。1915年,浏阳菊花石雕大师戴清升所雕的梅菊瓶和梅兰竹菊横屏展品,在巴拿马万国博览会上获金质奖,并被誉为“全球一”。被誉为“江南一绝”的长沙棕编也曾参加德国莱比锡世界博览会,获得优奖。
 二、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传承、开发利用的现实意义和长沙市的主要作法
非物质文化遗产早在20世纪六七十年代已在日本、韩国等一些国家兴起。但对其概念尚无准确的界定。1997年11月,联合国教科文组织通过了建立人类口头与非物质遗产代表作的决议,“口头与非物质遗产”的概念被确认。2003年10月,联合国教科文组织通过了《保护非物质文化遗产公约》,确认了“非物质文化遗产”的概念。非物质文化遗产指被各群体、团体、个人视为其文化遗产的各种实践、表演、表现形式、知识和技能,及与之相关的工具、实物、工艺品和文化场所。非物质文化遗产定义的确定,使其保护、传承与开发利用越来越多地进入到人们的视野与行动中来。
当前,我国非物质文化遗产向产业化发展已成为一种趋势,在长沙它已成为文化产业的重要组成部分。首先,随着市场经济体制的确立,在社会分工和市场经济等外部因素的催化下,作为一种追求劳动价值实现的过程和结果,非物质文化遗产产品的商品化已为大势所趋。其次,随着我国对外开放的不断扩大,特别是加入世贸组织之后,作为一种宝贵而又丰富的文化旅游资源,非物质文化遗产产品以其纯真和质朴的特色受到格外青睐,具有广阔的市场前景。商品属性和旺盛的市场需求决定了非物质文化遗产产品必然走向市场,以其规模效应满足市场需求。这也是保护和弘扬非物质文化遗产的内在要求。
然而产业化又是一把双刃剑,产业化以市场为基本取向,生产由市场进行调节,由于价值规律作用的自发性、盲目性和局限性,它既为非物质文化遗产的继承和弘扬带来良好的机遇,又使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保护面临着危机,带来负面作用。如:在非物质文化遗产资源的开发上急功近利,出现世俗化、庸俗化倾向,缺乏创造力和生命力,丧失了地域性这一重要特色;在非物质文化遗产资源的开发利用上存在着竭泽而渔的掠夺式经营,使不少非物质文化遗产失去了原生态特色,丧失了赖以生存和传承下去的意义;一些非物质文化遗产产品风格式样雷同,失去了个性特色。
在对非物质文化遗产进行产业化运作时,既要遵循市场经济规律和商品价值规律,又要遵循社会价值规律和非物质文化遗产自身发展规律,在保证社会价值最大化的前提下,正确处理好保护与开发、继承和创新、市场化与个性化之间的关系,致力于二者的平衡。
我国是历史悠久的文明古国,有非常丰富的文化遗产资源,民族民间文化遗产保护也一直受到学者的关注、政府的重视。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以来,在民族民间文化遗产保护领域,从全国范围来说,有组织有领导的大规模调查有两次:第一次是1955—1962年进行的全国民族调查,对各少数民族的民间文化做了有史以来的第一次全面详尽的学科调查和记录;第二次是自1979年起由文化部、国家民委和中国文联有关的艺术家协会联合开展的10部中国民族民间文艺集成志书的编纂及其普查和研究工作。这次普查涵盖了戏曲、民间音乐、民间舞蹈、曲艺、民间文艺等5个艺术门类的10个领域。但是非物质文化遗产是一个新概念,保护非物质文化遗产是一个新理念,直到21世纪初,非物质文化遗产逐渐成为文化界、知识界的热门话题和关注热点,逐渐受到各级政府的重视。2005年国务院颁发《关于加强我国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工作的意见》,开启我国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工作的大幕。
2005年,长沙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工作正式启动,在全市各级党委政府的高度重视、社会各界的大力支持和全市文化工作者的共同努力下,以及广大非物质文化遗产传承人的通力合作,长沙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工作成绩斐然。一是全市市民的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意识得到加强,普遍关注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工作,保护氛围比较浓厚;二是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工作形成机制;三是普查工作全面完成,四级保护名录体系建立,代表性传承人受到有效保护,湘绣、浏阳花炮、湘剧等珍贵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成效显著。
长沙市的主要做法是:
1.完善工作机制
制定颁发了《长沙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强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工作的意见》《长沙市非物质文化遗产“十一五”保护规划》《长沙市市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作申报评定暂行办法》等政策性文件,将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纳入《长沙市历史文化名城保护条例》;成立了以市政府主管领导为组长的保护工作领导小组;组建了长沙市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工作专家评审委员会,建立专家咨询和评审制度;组建市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中心,具体实施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工作。各区、县(市)积极响应,相应成立领导小组,组建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中心。全市统一部署、统筹规划、紧密配合、整体推进,为长沙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工作有序开展打下扎实的基础。
2.建立四级名录体系
长沙是湖湘首邑,物华天宝,人杰地灵,文化发达,有着丰富的非物质文化遗产资源。2006年起,市文化部门周密部署,对全市非物质文化遗产资源进行了广泛普查,共普查登记非物质文化遗产重点项目1366个。在此基础上,成功组织申报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名录7项、省级名录12项,组织评审公布市级名录27项、区县(市)级名录67项,初步建立起国家、省、市、区县(市)四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名录体系。
 3.提升保护传承方式
二是建立传承发展基地。通过自愿申报、保护单位推荐、区县(市)文化行政部门考核、市非物质文化遗产专家评审委员会评审、市文化局审定,确认我市第一批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传承发展基地14个,积极推动非物质文化遗产传承发展。
三是建立专题博物馆。积极鼓励民间资本,建立了浏阳大瑶花炮文化博物馆、火宫殿火博馆、沙坪天利湘绣博物馆、再红湘绣大师楼、望城华夏剪纸博物馆、铜官陶瓷博物馆、靖港皮影博物馆、长沙玉和醋文化博物馆等非物质文化遗产专题博物馆。天心区选址太平街历史文化街区建立中国天心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展示中心。
四是推动非物质文化遗产进学校。将湘绣、湘剧、长沙花鼓戏等代表性非物质文化遗产写入《长沙历史文化普及知识》(小学版);湘绣国家级代表性传承人刘爱云等7名湘绣艺人应聘担任湖南工艺美术职业学院、益阳工艺美术学院湘绣教师,培育具有大专、中专学历的湘绣专业毕业生数百名,充实长沙湘绣企业;长沙商贸旅游职业技术学院延请长沙弹词“活化石”彭延昆讲授弹词知识,传授弹词技艺;长沙湘剧院除与湖南电视大学联合办学培养湘剧演员外,还在湖南信息职业技术学院和曙光路小学建立传承发展基地;雨花区将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传承纳入特色学校建设,开展“非遗进校园,文化有传承”主题活动,相继建立谜语、剪纸、诗词吟诵等4所非物质文化遗产特色学校。
六是整理出版保护成果。组织编著出版了《长沙民间艺术》《长沙传统风俗大观》《星城览珍——长沙市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成果荟萃》《湘绣》《菊花石雕》《湘剧》《长沙市非物质文化遗产普查成果资源目录及分布图》《沙坪湘绣》《沙坪词汇》《浏阳非物质文化遗产丛书》和《天心区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成果》等。
七是组织非物质文化遗产走出去。充分利用北京奥运会、上海世博会、成都国际非遗节、深圳文博会等机会,组织浏阳花炮、湘绣、菊花石雕、棕叶编、长沙窑铜官陶瓷烧制技艺、望城民间剪纸等项目参与其中,展览、展示、展演和展销。还组织湘绣、菊花石雕等优秀非物质文化遗产赴美国、沙特、香港、澳门等国家和地区进行文化交流,宣传长沙非物质文化遗产。2011年底至2012年初,长沙市湘绣、菊花石雕、长沙棕编、铜官陶瓷等赴台湾参加第二届“守望精神家园——两岸非物质文化遗产月”交流活动,受到岛内居民的追捧。
4.走创新之路,开发利用硕果累累
长沙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工作基础扎实,在传承的前提下,注重创新,成果显著。浏阳花炮在成功申报首批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名录后,进一步提升产业发展质量,以自主创新为动力,增强行业竞争力,大幅度提升品牌价值,利用橘子洲这块金字招牌,精心打造了70多场主题鲜明、影响广泛的主题音乐焰火晚会,相得益彰,实现双赢,产生了良好的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国内外100多家新闻媒体发布消息8000余条,400多万的相关网页,中央电视台“新闻联播”等栏目先后5次报道。
湘绣是中国四大名绣之一,保护传承发展得到了省、市、区三级政府的高度重视,开福区捞刀河镇作为湘绣原产地被文化部命名为“湘绣艺术之乡”,沙坪湘绣文化产业园汇集近20家湘绣企业,延请高级湘绣大师担任技术指导,传授湘绣传统针法,吸纳周边2区1县近30000名绣工,使湘绣独有的鬅毛针法和被国人誉为“超级绣品”、外国友人赞为“魔术般艺术”的双面全异绣得以传承保护、创新发展,精品迭出。“神六”、“神七”的太空之旅都搭载了湘绣作品,湘绣《饮虎》《雄狮》等名作被誉为国宝,为中国工艺美术博物馆收藏。
浏阳菊花石协会积极争取浏阳市委、市政府的支持,出台保护菊花石原料产地的政策,规范企业开采行为,使菊花石资源得到有效保护,菊花石雕产业规模不断壮大,菊花石雕精品在各种文化博览会上频频亮相,屡获殊荣,并多次被作为国礼赠送国际政要和国际友人。
湘剧作为我省主要地方戏剧种,承载厚重的湖湘文化基因。市湘剧院在困境中艰难前行,以强烈的文化自觉和文化自信实现文化自强。在国家级代表性传承人曹汝龙、曾金贵先生的率领下,充分发挥老艺人的传帮带,整理排演优秀传统折子戏40余个,优秀剧目8出,每年演出近200场,一大批优秀青年演员得到较好的培养。古老的湘剧在艰难的传承发展中焕发出蓬勃生机,新编历史剧《古画雄魂》入围国家舞台艺术精品工程,《布衣毛润之》等荣获中宣部“五个一”工程奖。长沙市湘剧、花鼓戏保护传承中心相继挂牌,花鼓戏新《刘海砍樵》排演成功,赢得了青年观众。湘江剧院、长沙公共大舞台、火宫殿庙会等为地方戏曲提供舞台,为非物质文化遗产走近百姓作出了贡献。
三、长沙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传承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
1.人员队伍建设滞后,工作难开展
由于非物质文化遗产是一个新概念,保护非物质文化遗产是一个新领域,专业技术人员临时抽调、临时培训,缺乏严谨、系统、科学的专业训练。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尚处于理论探索和实践经验积累的初期,影响人才队伍建设。目前,长沙从事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工作的都是由群艺馆(文化馆)工作人员兼任,群艺馆(文化馆)工作人员特别是专业技术人员本来就严重不足,且工作任务主要是组织开展群众文化活动,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工作只是一项搭头工作,不受重视,严重影响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工作的开展。
2.经费短缺,保护工作难实行
市财政安排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工作经费仅50万元,主要用于全市非物质文化遗产名录申报评审、文化遗产日的宣传纪念、非物质文化遗产的日常管理、会议组织等。区、县(市)发展不平衡,有的区、县(市)将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工作经费列入了财政预算,多的有几万元,少的只有几千元;有的区、县(市)没有专项经费,非遗保护无从谈起。因此,每个项目申报书上的五年保护计划大多成了一纸空文,为申报而申报,根本无法实施。由于没有保护经费,代表性传承人的保护也无法落实,保护传承积极性受到严重影响。
3.大量濒危的非物质文化遗产资源急待抢救、挖掘和整理
浏阳夏布、长沙油纸伞、捞刀河刀剪等传统手工艺产品的制作工艺已濒临失传。长沙一些主流媒体曾以《绣女老去,谁来留住湘绣传奇》《麻山锣鼓还能敲多久》《捞刀河畔最后的打刀人》《拿什么拯救你,浏阳夏布》等为题作了系列报道。今日望城区只有像秦石蛟先生这样的剪纸世家还在从事剪纸创作,作为大众化的“望城剪纸”已经消失。今日长沙尚有王文定、罗俊扬等老艺人和周佳霖后起之秀在从事棕编创作,在火宫殿火神庙庙会上偶尔可见到棕编摊担,但长沙街头的棕编摊担已销声匿迹。湘剧、花鼓戏、长沙弹词、浏阳皮影戏、浏阳文庙祭孔古乐等珍贵非物质文化遗产没有得到充分有效的保护,代表性传承人不能有效开展传承活动,人亡艺失的危机随时存在,不少有识之士慨叹:彭延坤老先生之后谁来演唱长沙弹词?
四、政府在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传承、开发利用中应起主导作用
作为上层建筑范畴,非物质文化遗产不仅具有商品属性,还具有社会属性。要确保非物质文化遗产的良性发展,使之得以保护、传承与弘扬,就必须发挥政府在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传承发展中的主导和参与作用。
1. 加强《非物质文化遗产法》的普及宣传,着力提高民众的保护意识,依法保护非物质文化遗产
出台《长沙市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与管理暂行办法》《长沙市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传承人扶助办法》,将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工作纳入政府绩效工作考核,纳入年度工作目标管理,纳入国民经济与社会发展的总体规划。
出台扶持政策,引导组织民间工艺由家庭作坊式生产方式向产业化生产方式过渡。引导专业剧团建立市场性的演出机制。同时,建立并完善非物质文化遗产传承人和特殊的非物质文化遗产表现形式的培养与保护机制。出台政策资助保护重点物质文化遗产传承人和重要的非物质文化遗产,切实解决艺人们的实际困难,使他们得以把技艺传承下去。把非物质文化遗产纳入知识产权保护范畴。
制定非物质文化遗产产业整体发展规划,健全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机制。保护是第一位的,开发应在保护的基础上进行。没有保护,开发便成了无源之水,无本之木。加大管理力度,避免出现放任自流的现象,保证民间艺术的原生态不受破坏。在此基础上,进行科学合理的开发,使民间艺术注入新的文化因素,不断获得发展,呈现新的活力。
2. 进一步完善四级名录体系和传承人体系
重点做好区、县(市)名录体系建设,继续做好国家级、省级名录项目和代表性传承人的申报工作。充分利用普查成果,组织专家对普查发现的1366条非遗重要线索进行研究、遴选,对具有地方特色,具有较大文化、历史、科学、艺术价值,影响较大的项目进行重点调查,全面摸清历史渊源、流布区域、生存状况,并有计划地组织申报,列入保护名录体系。
3. 进一步加强机构和人才队伍建设
组建市、区、县(市)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中心,确立人员编制。通过大学委培、面向社会公开考录和在岗选录等方式建立一支懂业务、会管理、能服务的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专业工作队伍,努力提高保护工作水平。规划建设长沙市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传承展示馆,通过实物、文字、图片和传承人表演,展示长沙瑰丽多彩的非物质文化遗产项目,重点展示长沙人生礼俗、生产生活商贸习俗、民间手工技艺、民间宗教信仰等具有浓郁长沙特色的民俗风情、民间文化等。
4. 进一步加大财政投入和民间融资
市、县、区(市)两级财政在保证保护工作经费足额到位的前提下,设立项目保护资金和代表性传承人扶助资金,对极其濒危项目进行扶持,鼓励代表性传承人积极收徒授艺。鼓励民间资本投向非物质文化遗产产品开发和旅游项目开发,在准入、税收、生产场地等方面制定简化手续、减免费用等优惠政策。
5. 努力探索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和开发的新途径
加强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工作手段、方式、规律的科学研究,实行分类指导和分类保护。在注重非物质文化遗产真实性、整体性和传承性的前提下,探索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的新方法,使珍贵的非物质文化遗产得到全面、系统的保护,科学、有序地传承和发展。引导民间艺人和企业、剧团解放思想、更新观念。既要适应时代发展和人们的欣赏需求,创新思路和表现形式,加大民间艺术产品的研究开发力度,又要确保继承其原有的传统风格精华,多出精品,以传统风格求生存,以质量谋发展。既通过产业化、市场化来适应现代社会需求,又确保民间艺术产品不因产业化、市场化生产而丧失个性特色。
对湘绣、浏阳花炮、长沙铜官窑陶瓷技艺、菊花石雕、望城民间剪纸、传统手工技艺等市场前景美好的非物质文化遗产项目采取生产性保护,鼓励保护单位在有效保护的前提下,进行合理的生产、利用,提高产品的附加值,利用电商平台,走市场化道路。对于湘剧、花鼓戏、长沙弹词等项目要采取积极扶持的政策,支持、鼓励艺术生产,提供演出场所,确保创作演出经费,确保演职人员无衣食后顾之忧。对宁乡麻山锣鼓、洞井龙舞、浏阳文庙祭孔古乐、浏阳客家山歌、宁乡对子花鼓、陶公庙会、火宫殿火神庙会、火宫殿传统小吃等民间音乐、舞蹈、传统体育与竞技及民俗类项目则实施与旅游相结合的保护措施,既让这些项目保持原汁原味,又让其走向市场,成为乡村游、古镇游、老街游、民俗游、公园游等的表演项目。大力发展旅游商品市场,打破旅游商品千城一面的局面,开发具有浓郁长沙地方特色、迎合各类消费群体需要的高中低档各类工艺美术品和纪念品。鼓励社会力量兴办专题博物馆、非遗展示馆、传承保护中心等。
6. 加强非物质文化遗产的宣传教育和理论研究
成立必要的研究机构,指导民间艺术产业的发展。长沙大学长沙文化研究所等科研院所可利用智力资源优势,承担非物质文化遗产项目的艺术创意和营销策划。利用民族传统节日和与各民族传统民俗节庆活动有机结合,组织丰富多彩的节日文化活动,突出传统节日的文化内涵,积极推动非物质文化遗产进校园、进课堂;积极推动非物质文化遗产进社区、进乡村,发挥非物质文化遗产在活跃群众精神文化生活、提高思想道德素质和科学文化素质等方面的积极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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