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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恒信律师事务所:楼盘烂尾,业主要选择适合的维权方式

 中恒信律所 2023-02-02 发布于北京

烂尾楼的产生,大部分是因为开发商将业主所支付的预售房屋的购房款挪作他用,最终因资金不足导致项目烂尾。毫无疑问,开发商就是楼盘项目烂尾的第一责任人。但是,遭遇楼盘烂尾问题,业主一定不能盲目的停贷断供,业主可以根据自身的需求和项目开发的实际情况,采取相应法律救济措施。今天的内容,北京市中恒信律师事务所就给大家大致介绍一下。

科普 2.2-1

中恒信律师事务所:楼盘烂尾,业主要选择适合的维权方式

首先来讲,如果业主认为楼盘前景尚可,且项目建设完成度较高,可以将推动项目复工作为第一目标,多方协商进行重组,或尝试推动新开发商接盘等。

若业主对楼盘已失去信心,可以开发商迟延交付房屋为由,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

我们知道,业主因为缺乏购房资金,所以把商品房作为抵押物抵押给银行,从银行获得贷款,由银行将购房款支付给开发商。业主和开发商之间是购房合同关系,和银行之间是借款合同关系。

司法实践中,法院会先审理业主与开发商的诉讼。如果认定是开发商的原因导致不能按约定时间交房,甚至出现烂尾问题,会判决业主、开发商双方解除购房合同。

然后,法院会再审理业主与银行的诉讼。根据最高法的判例显示,因开发商的原因未按照约定期限交付房屋,致使案涉《商品房预售合同》解除,业主与银行签订的《借款合同》《抵押合同》因合同目的无法实现,也应被解除。由开发商将收取的购房贷款本金及利息返还给银行和业主,这样业主就不用向银行还贷款了。

科普 2.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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针对开发商的违法行为,业主还可以向住建部门投诉,住建部门可以对开发商采取列入信用黑名单等行政措施。从刑事角度来看,业主也可以前往公安部门报案,要求追究开发商有关人员挪用资金的刑事责任。

科普 2.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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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开发商资不抵债,无法偿还,还有已经建成的建筑物和已经购买的土地使用权,这些资产还是有价值的。如果开发商进入破产程序了,将来资产拍卖或者破产重组,购房者作为债权人可以按比例分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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