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品用药剂量宜个体化,通常推荐起始剂量为20mg,每日一次。对经2周治疗后仍需进一步降低血压的患者,剂量可增至40mg,剂量大于40mg未显示出更大的降压效果。当日剂量相同时,每日2次给药与每日1次给药相比没有显示出优越性。对老年人、中度到明显的肝肾功能损害(肌酐清除率<40mL/分钟)的患者服用本品,无需调整剂量。对可能的血容量不足的患者(如:接受利尿剂治疗的患者,尤其是那些肾功能损害的患者)必须在周密的医学监护下使用奥美沙坦酯,而且可以考虑使用较低的起始剂量。不同厂商所生产的相同药品或存在说明书内容不一致的情况。若您在用药前发现药品说明书内容不一致的情况,请及时咨询医生或药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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