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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限公司变更参考范本(两人以上股东适用)
2023-02-03 | 阅:  转:  |  分享 
  
























































江阴市行政审批局

市场准入类文书签收告知书



企业名称 江阴市有限公司 √营业执照正本及副本 1 份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20281MA22222222

□准予设立登记通知书

√准予变更登记通知书

准予注销登记通知书



□电子营业执照 诉 权 告 知 如对所签收的文书内容有异议的,可以在收到本告知书之日起60日内向上一级登记机关或本级人民政府提起行政复议,也可以在6个月内向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签 收 地 点 □江阴市行政审批局市场准入窗口



□江阴市 街道/镇/园区行政审批局





收件人签名

2018年 月 日 备 注

公司登记(备案)申请书

√基本信息(必填项) 名  称 江阴市有限公司



(集团母公司需填写:集团名称: 集团简称: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设立登记不填写) 91320281MA22222222 住  所 江阴市XX路XX号 联系电话 XXXXXXXXXXX 邮政编码 XXXXXX □设立(仅设立登记填写) 法定代表人

姓   名 公司类型 □有限责任公司 □股份有限公司

□外资有限责任公司 □外资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资本

万元 (币种: □人民币 □其他 ) 投资总额

(外资公司填写)

万元(币种: ) 折美元: 万元 设立方式

(股份公司填写) □发起设立

□募集设立 营业期限/经营期限 □长期 □ 年 申领执照 □申领纸质执照 其中:副本 个(电子执照系统自动生成,纸质执照自行勾选) 经营范围

(根据登记机关公布的经营项目分类标准办理经营范围登记)











(申请人须根据企业自身情况填写《企业登记政府部门共享信息表》相关内容。) 注:本申请书适用于内资、外资公司申请设立、变更、备案。



√变更(仅变更登记填写,只填写与本次申请有关的事项) 变更事项 原登记内容 变更后登记内容 企业名称 江阴市XXX贸易有限公司 江阴市XXXXX有限公司 住所 江阴市XX路XX号 江阴市XX路XX号 经营范围 针纺织品及原料销售;机械设备销售。(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许可项目:XXXXXXXXXXXXXXXXXXX。(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审批结果为准)一般项目: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法定代表人 A B 注册资本 XX万元 XX万元 股东 A、B A、B、江阴XXX纺织有限公司 注:变更事项包括名称、住所、法定代表人(姓名)、注册资本、公司类型、经营范围、有限责任公司股东(股东姓名或者名称)、股份有限公司发起人的姓名或者名称。

申请公司名称变更,在名称中增加“集团或(集团)”字样的,应当填写集团名称、集团简称(无集团简称的可不填) √备案(仅备案填写) 事 项 √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经营期限

√章程(含修正案)

√认缴出资数额

□联络员

□外商投资企业法律文件送达接受人 注:高级管理人员包括“经理、副经理、财务负责人,上市公司董事会秘书和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人员。 √指定代表/委托代理人(必填项) 委托权限 1、同意√不同意□核对登记材料中的复印件并签署核对意见;

2、同意√不同意□修改企业自备文件的错误;

3、同意√不同意□修改有关表格的填写错误;

4、同意√不同意□领取营业执照和有关文书。 固定电话 移动电话 XXXXXXXXXX 指定代表/委托代理人

签字 (指定代表或者委托代理人身份证件复、影印件粘贴处) √申请人签署(必填项) 本申请人和签字人承诺如下,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一)填报的信息及提交的材料真实、准确、有效、完整。

(二)使用的名称符合《企业名称登记管理规定》有关要求,不含有损国家、社会公共利益或违背公序良俗及有其他不良影响的内容;名称与他人名称近似侵犯他人合法权益的,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四)经营范围涉及法律、行政法规、国务院决定规定、地方行政法规和地方规章规定,需要办理许可的,在取得相关部门批准前,不从事相关经营活动。





全体股东签字或盖章(仅限有限责任公司设立登记,可另附签字页):

董事会成员签字(仅限股份有限公司设立登记,可另附签字页):

法定代表人签字:





公司盖章



XXXX年XX月XX日

注:公司更换法定代表人的变更登记申请由新任法定代表人签字。



法定代表人信息

本表适用于设立及变更法定代表人填写。

姓 名 A 国别(地区) 中国 职 务 □董事长?执行董事 □经理 产生方式 选举/聘用 身份证件类型 居民身份证 身份证件号码 320200000000000000 固定电话 XXXXXXXX 移动电话 XXXXXXXXXXX 住 所 XXXXXXXXXXXXXXXXXX(按身份证填) 电子邮箱 123456@qq.com

(身份证件复、影印件粘贴处)

拟任法定代表人签字:







XXXX年XX 月XX日

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信息

(担任法定代表人的董事长、执行董事、经理不重复填写)

姓名____A__________ 国别(地区)_____中国_____ 职务___执行董事____产生方式_选举___________

身份证件类型__居民身份证______ 身份证件号码3202000000000000000

移动电话____XXXXXXXXXXX________



(身份证件复、影印件粘贴处)





注:1、“职务”指董事长(执行董事)、董事、经理、监事会主席、监事、副经理、财务负责人、

“产生方式”按照章程规定填写,董事、监事一般应为“选举”或“委派”;经理一般应为“聘任”。中外合资(合作)企业应当明确上述人员的委派方。

3、高级管理人员包括“经理、副经理、财务负责人,上市公司董事会秘书和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人员”。 姓名____B_________ 国别(地区)_____中国_____ 职务___监事____产生方式_选举___________

身份证件类型__居民身份证______ 身份证件号码___3202000000000000000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移动电话____XXXXXXXXXXX________





(身份证件复、影印件粘贴处)

备注事项同上







姓名__A或C_可兼任,可另聘__国别(地区)_____中国_____ 职务___经理____产生方式_聘任___________

身份证件类型__居民身份证______ 身份证件号码___3202000000000000000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移动电话____XXXXXXXXXXX________



(身份证件复、影印件粘贴处)

备注事项同上



姓名___D_________ 国别(地区)_____中国_____ 职务___财务负责人____产生方式_ 聘任______

身份证件类型__居民身份证______ 身份证件号码3202000000000000000

移动电话____XXXXXXXXXXX________



(身份证件复、影印件粘贴处)





注:1、“职务”指董事长(执行董事)、董事、经理、监事会主席、监事、副经理、财务负责人、

“产生方式”按照章程规定填写,董事、监事一般应为“选举”或“委派”;经理一般应为“聘任”。中外合资(合作)企业应当明确上述人员的委派方。

3、高级管理人员包括“经理、副经理、财务负责人,上市公司董事会秘书和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人员”。 姓名____ ________ 国别(地区)____ _ ____ 职务___ ___产生方式____ ______

身份证件类型___ ___ 身份证件号码____________ _ __________

移动电话___ ______





(身份证件复、影印件粘贴处)

备注事项同上







姓名____ ________ 国别(地区)____ _ ____ 职务___ ___产生方式____ ______

身份证件类型___ ___ 身份证件号码____________ _ __________

移动电话___ ______



(身份证件复、影印件粘贴处)

备注事项同上



认缴出资的适用本表

股东(发起人)、外国投资者出资情况

单位:万元(币种:√人民币 □其他________)

股东

(发起人)、

外国投资者

名称或姓名 国别

(地区) 证件类型 证件号码

认缴

出资额



实缴

出资额

出资

(认缴)

时间 出资

方式 A 中国 居民身份证 3202XXXXXXXXXXXXX XX 0 XXXX年XX月XX日

之前 货币 B 中国 居民身份证 3202XXXXXXXXXXXXX XX 0 XXXX年XX月XX日

之前 货币 认缴和实缴出资的适用本表

股东(发起人)、外国投资者出资情况

单位:万元(币种:√人民币 □其他________)

股东

(发起人)、

外国投资者

名称或姓名 国别

(地区) 证件类型 证件号码

认缴

出资额



实缴

出资额

出资

(认缴)

时间 出资

方式 A 中国 居民身份证 3202XXXXXXXXXXXXX XXX XXX

XXXX年XX月XX 货币 0 XXXX年XX月XX日

之前 B 中国 居民身份证 3202XXXXXXXXXXXXX XXX XXX

XXXX年XX月XX 货币 0 XXXX年XX月XX日

之前 实缴出资的适用本表

股东(发起人)、外国投资者出资情况

单位:万元(币种:√人民币 □其他________)

股东

(发起人)、

外国投资者

名称或姓名 国别

(地区) 证件类型 证件号码

认缴

出资额



实缴

出资额

出资

(认缴)

时间 出资

方式 A 中国 居民身份证 3202XXXXXXXXXXXXX XX XX XXXX年XX月XX日 货币 B 中国 居民身份证 3202XXXXXXXXXXXXX XX XX XXXX年XX月XX日 货币 联络员信息



姓 名 A 固定电话 移动电话 XXXXXXXXXX 电子邮箱 123456@qq.com 身份证件类型 居民身份证 身份证件号码 3202XXXXXXXXXXXXXX







(身份证件复、影印件粘贴处)















注:1、联络员主要负责本企业与企业登记机关的联系沟通,以本人个人信息登录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依法向社会公示本企业有关信息等。联络员应了解企业登记相关法规和企业信息公示有关规定。

2、《联络员信息》未变更的不需重填。







市场主体登记证照核发和归档记录表

名称 江阴市XXX贸易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注册号 91320281MA00000000 登记类型 变更登记 核准日期 业务号 颁发证照、文书情况 营业执照正本__1___个 营业执照副本 __1___个

登记证______个 代表证______个 通知书______个 通知书名称 通知书文号 发放日期 登记通知书 ( )登字[ ]第 号 邮寄送达 颁发人 签 字 日 期 备 注 打印人 打印日期 归档人 归档日期 归























备 注 领照人签名:



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变更登记(备案)审核表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20281MA0000000000



项 目 原登记事项 登记变更事项 名 称 江阴市XXX贸易有限公司 江阴市XXXXX有限公司 住所/经营场所/

主要经营场所 江阴市XX路XX号 江阴市XX路XX号 法定代表人

(执行事务合伙人/投资人) A B 注册资本

(注册资金/出资总额/投资额) XX(万元) XX(万元) 类 型 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 主管部门

(出资人) 经营范围 一般项目:针纺织品及原料销售;机械设备销售。(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许可项目:XXXXXXXXXXXXXXXXXX(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审批结果为准)一般项目:XXXXXXXXXXXXXXXXXXXXXXXX。(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备案事项 ?经营期限或合伙期限(仅限公司、非公司企业法人、合伙企业办理);

?章程或合伙协议(仅限公司、非公司企业法人、合伙企业办理);

?认缴出资数额(仅限公司、合伙企业、个人独资企业办理);

?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仅限公司办理);

□成员变动(仅限农民专业合作社(联合社)办理);

□联络员;

□外商投资企业法律文件送达接受人(仅限公司、合伙企业办理)

□其他 登记(备案)

通知书文号

登记意见







登记人员签字:







登记日期: 年 月 日 备 注 (适用于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变更登记和备案)







江阴市XXXXX有限公司章程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及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由A、B 、江阴XXX纺织有限公司三方共同出资,设立江阴市XXXXX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特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 本章程中的各项条款与法律、法规、规章不符的,以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为准。



公司名称和住所



公司名称:江阴市XXXXX有限公司。

住所:江阴市路号。



公司经营范围



第五条 公司经营范围:许可项目:XXXXXXXXXXXXXXXXXX(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审批结果为准)一般项目:XXXXXXXXXXXXXXXXXXXXXXXX。(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号 码 认缴出资数额(万元) 出资方式 认缴期限 A

320281000000000000 货币 年月日

之前 B

320281000000000000 货币 年月日

之前 江阴XXX纺织有限公司

913202810000000000 货币 年月日

之前

第五章 公司的机构及其产生办法、职权、议事规则



第八条 股东会由全体股东组成,是公司的权力机构,行使下列职权:

(一)决定公司的经营方针和投资计划;

(二)选举和更换非由职工代表担任的执行董事、监事,决定有关执行董事、监事的报酬事项;

(三)审议批准执行董事的报告;

(四)审议批准监事的报告;

(五)审议批准公司的年度财务预算方案、决算方案;

(六)审议批准公司的利润分配方案和弥补亏损的方案;

(七)对公司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作出决议;

(八)对发行公司债券作出决议;

(九)对公司合并、分立、解散、清算或者变更公司形式作出决议;

(十)修改公司章程;

(十一)其他职权:无。

股东会的首次会议由出资最多的股东召集和主持。

股东会会议由股东按照出资比例行使表决权。

股东会会议分为定期会议和临时会议。

召开股东会会议,应当于会议召开十五日以前通知全体股东。

定期会议应按一年两次定期召开,一般在年中和年末召开。代表十分之一以上表决权的股东,执行董事、监事提议召开临时会议的,应当召开临时会议。

第十二条 股东会会议由执行董事召集和主持。

执行董事不能履行或者不履行召集股东会会议职责的,由监事召集和主持;监事不召集和主持的,代表十分之一以上表决权的股东可以自行召集和主持。

第十三条 股东会会议作出修改公司章程、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的决议,以及公司合并、分立、解散或者变更公司形式的决议,必须经代表三分之二以上表决权的股东通过。对于其他事项必须经代表半数以上表决权的股东通过。

第十四条 公司不设董事会,执行董事由股东会选举产生,对股东会负责。执行董事任期3年,任期届满,可连选连任。

第十五条 执行董事行使下列职权:

负责召集股东会,并向股东会议报告工作;

执行股东会的决议;

决定公司的经营计划和投资方案;

制订公司的年度财务预算方案、决算方案;

制订公司的利润分配方案和弥补亏损方案;

制订公司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以及发行公司债券的方案;

制订公司合并、分立、变更公司形式、解散的方案;

决定公司内部管理机构的设置;

(九)决定聘任或者解聘公司经理及其报酬事项,并根据经理的提名决定聘任或者解聘公司副经理、财务负责人及其报酬事项。

(十)制定公司的基本管理制度;

(十一)其他职权:无。

第十六条 公司设经理,由执行董事聘任或者解聘,经理对执行董事负责,行使下列职权:

主持公司的生产经营管理工作,组织实施执行董事决定;

组织实施公司年度经营计划和投资方案;

拟订公司内部管理机构设置方案;

拟订公司的基本管理制度;

制定公司的具体规章;

提请聘任或者解聘公司副经理、财务负责人;

(七)决定聘任或者解聘除应由执行董事决定聘任或者解聘以外的负责管理人员;

(八)执行董事授予的其他职权。

第十七条 公司不设监事会,设监事一名,由股东会选举产生,监事保护公司股东利益,保护公司职工利益。监事的任期每届为三年,任期届满,可连选连任。

第十八条 监事行使下列职权:

(一)检查公司财务;

(二)对执行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执行公司职务的行为进行监督,对违反法律、行政法规、公司章程或者股东会决议的执行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提出罢免的建议;

(三)当执行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行为损害公司的利益时,要求执行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予以纠正;

(四)提议召开临时股东会会议,在执行董事不履行本法规定的召集和主持股东会会议职责时召集和主持股东会会议;

(五)向股东会会议提出提案;

(六)依照《公司法》第一百五十一条的规定,对执行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提起诉讼;

(七)其他职权:无。

第六章 公司的法定代表人

第十九条 执行董事为公司的法定代表人,任期每届3年,由股东会选举产生,任期届满,可连选连任。

第七章 股东会会议认为需要规定的其他事项

第二十条 股东之间可以相互转让其部分或全部股权。

第二十一条 股东向股东以外的人转让股权,应当经其他股东过半数同意。股东应就其股权转让事项书面通知其他股东征求同意,其他股东自接到书面通知之日起满三十日未答复的,视为同意转让。其他股东半数以上不同意转让的,不同意的股东应当购买该转让的股权;不购买的,视为同意转让。

经股东同意转让的股权,在同等条件下,其他股东有优先购买权。两个以上股东主张行使优先购买权的,协商确定各自的购买比例;协商不成的,按照转让时各自的出资比例行使优先购买权。

第二十二条 公司的营业期限30年,自公司营业执照签发之日起计算。

第二十三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公司清算组应当自公司清算结束之日起30日内向原公司登记机关申请注销登记:

(一)公司被依法宣告破产;

(二)公司章程规定的营业期限届满或者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解散事由出现,但公司通过修改公司章程而存续的除外;

(三)股东会决议解散;

(四)依法被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或者被撤销;

(五)人民法院依法予以解散;

(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解散情形。

第八章 附 则



第二十四条 公司登记事项以公司登记机关准予登记的事项为准。

第二十五条 本章程一式二份,并报公司登记机关一份。

第二十六条 本章程的解释权归股东会所有。



全体股东签名(盖章):



序号 股东姓名或名称 股东签名(盖章) 1 A 2 B 3 江阴XXX纺织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签字:





年月日



股东身份证明复印件:





































江阴市XXX贸易有限公司股东会决议



会议时间:年月日

会议地点:江阴市路号

全体股东一致通过如下决议:

一、修改后的公司章程(原章程作废)。

二、公司名称由江阴市XXX贸易有限公司变更为江阴市XXXXX有限公司。

三、公司住所由江阴市路号变更为江阴市路号。

四、A将持有公司%股权(计万元)转让给江阴XXX纺织有限公司。

五、公司注册资本由万元变更为万元。

六、股权转让及增资后股东出资情况为:

A以(货币)形式出资万元,占注册资本的%。

B以(货币)形式出资万元,占注册资本的%。

江阴市XXX纺织有限公司以(货币)形式出资万元,占注册资本的%。

七、公司经营范围变更为:许可项目: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审批结果为准);一般项目: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八、公司营业期限变更为长期。

九、选举A为公司执行董事,免去执行董事;选举B为公司监事,免去监事。

十、其余不变。











(以下无正文,签字盖章页附后)















(此页无正文,为《江阴市XXX有限公司XX年XX月XX日股东会决议》签字盖章页)



原股东签名(盖章):

序号 股东姓名或名称 股东签名(盖章) 1 A 2 B

现股东签名(盖章):

序号 股东姓名或名称 股东签名(盖章) 1 A 2 B 3 江阴XXX科技有限公司





年 月 日









股权转让协议



转让方(甲方):A

受让方(乙方):江阴XXX科技有限公司



经甲、乙双方协商同意,甲方将其在江阴市XXX贸易有限公司的 %的股权转让给乙方,并达成如下协议:

1、甲方将在江阴市XXX贸易有限公司的 %的股权计 万元以 万元的价格转让给乙方。

2、股权转让后,甲方在 有限公司中按出资比例承担的权利义务由乙方按照出资比例承继。

3、本协议经甲、乙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4、本协议一式 份。

5、本协议为在登记机关备案的正式文本,其他合同文本如有与本协议不一致的以本协议为准。





转让方签字:        受让方签字:

 

          

年 月 日







江阴市XXXXX有限公司执行董事决定



根据本公司章程规定,决定聘任A为公司经理,免去XXX原经理职务。











执行董事签字:



年 月 日

















房屋租赁合同



甲方(出租方):江阴市有限公司 以网络经营场所登记(仅限个体工商户电子商务经营者) 市场主体电子邮箱 ( 无 市场主体传真 ( 无 登记机关已向申请人告知住所(经营场所)即为市场主体通信地址、司法文书(含行政执法文书)送达地,本申请人现就住所(经营场所)登记作如下承诺:

申请登记的住所(经营场所)信息与实际情况一致,所提交的证明材料均真实、合法、有效,复印件与原件一致。

本申请人确认住所(经营场所)地址真实、准确,能够及时有效接收送达的司法文书;填报的电话、传真、电子邮箱等,作为接收司法文书的电子送达地址;在住所(经营场所)发生变化时及时申请住所(经营场所)变更登记,确保司法文书送达地址的有效性;在诉讼期间,如果司法文书送达地址有变化,可以通过填写当事人送达地址确认书,向人民法院重新确认该案中的司法文书送达地址。

住所(经营场所)不属于违法建筑、危险建筑等不能用作住所(经营场所)的房屋。

法律、法规规定应当经有关部门批准方可在住所(经营场所)从事相关经营活动的,承诺在取得有关许可证或者批准文件后再开展经营活动。

申请将住宅作为住所(经营场所)登记的,遵守法律、法规以及管理规约,并且已经有利害关系的业主一致同意,领取的营业执照不作为已改变房屋用途的凭证。电子商务经营者承诺仅通过互联网开展经营活动,不擅自改变其住宅房屋用途用于从事线下生产经营活动。

申请登记的住所(经营场所)属于拆迁征收范围的,承诺领取的营业执照不作为拆迁征收补偿的依据。

自觉接受自然资源规划、住房城乡建设、消防救援、应急、城管、卫生健康、公安、生态环境、文广旅游、新闻出版等监管部门对住所(经营场所)应当具备特定条件,或者利用非法建筑、危险建筑、擅自改变房屋用途等从事生产经营活动的监督管理,并承担由此引起的一切法律后果。因上述问题被有关部门依法查处后,承诺按照监管部门要求及时依法办理住所(经营场所)变更登记或者注销登记。

自觉接受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对住所(经营场所)登记情况的监督管理,并承担因住所(经营场所)的实际情况与登记不相符、提交虚假材料或者采取其他欺诈手段隐瞒重要事实取得登记所引起的一切法律后果。





签字: (加盖公章)



年 月 日 注:1、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申请设立登记时,本承诺书由拟任法定代表人(个人独资企业投资人、合伙企业执行事务合伙人或委派代表)签字;申请变更登记时,由法定代表人(个人独资企业投资人、合伙企业执行事务合伙人或委派代表)签字,并加盖企业或农民专业合作社公章。

2、市场主体为分支机构的,由隶属单位法定代表人(个人独资企业投资人、合伙企业执行事务合伙人或委派代表)签字,隶属单位加盖公章。

3、个体工商户由经营者本人签字,若不使用名称的,第一行填写经营者姓名;若使用网络经营场所作为经营场所登记的,第二行至第五行填写经营者住所(经常居住地)信息。



告 知 承 诺 书

(名称):

贵单位经营范围中含有“生产、制造、加工”等工业项目,在领取营业执照后必须前往以下部门(详见附表)办理相应手续,手续完成并符合相关要求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附表: 序号 部门名称 办理事项 江阴市行政审批局、属地政府 项目核准或备案 江阴市行政审批局、属地政府 节能审查或节能承诺表 无锡市江阴生态环境局(审批权限下放的由属地负责) 环境影响评价审批 无锡市江阴生态环境局 排污许可证 江阴市应急管理局 建设项目安全预评价安全设施设计专篇 江阴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 特殊类项目按照行业主管部门规定办理



告 知 承 诺 书



(名称):

贵单位经营范围中含有“小餐饮;小餐饮、小食杂、食品小作坊经营;餐饮服务”等项目,在领取营业执照后必须前往以下部门(详见附表)办理相应手续,手续完成并符合相关要求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附表: 部门名称 办理事项 属地政府(指定从业人员体检机构体检和办理) 健康证 江阴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3 属地政府 城镇污水排入排水管网许可证







告 知 承 诺 书



(名称):

贵单位经营范围中含有“道路货物运输 序号 部门名称 办理事项 江阴市交通运输局 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 新车注册登记 68829882 3 特殊类项目按照行业主管部门规定办理





告 知 承 诺 书



(名称):

贵单位经营范围中含有“再生资源回收;生产性废旧金属回收”等项目,在领取营业执照后必须前往以下部门(详见附表)办理相应手续,手续完成并符合相关要求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附表:

序号 部门名称 办理事项 备注 咨询电话 1 江阴市公安局 特种行业名录管理登记证 仅限生产性废旧金属回收 86826324 2 无锡市生态环境局 再生资源回收类环境影响评价审批 86415082

江阴市行政审批局







本企业(经营户)已知悉上述内容,并郑重承诺:未完成相应手续前,不开展相关经营活动,因未办理相应手续开展经营活动造成的一切法律后果和损失由本企业(经营户)自行承担。



承诺人(法定代表人/负责人)签字: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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