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总揽兵权,控制全局,细说蒋介石军事独裁统治的最终确立

 兰州家长 2023-02-04 发布于甘肃

蒋介石于1931年12月第二次下野后,感到短期之内建立个人独裁统治绝非易事。他退而求其次,便起用过去的政敌汪精卫。蒋介石在1932年1月中旬专程从浙江奉化往杭州与汪氏会晤,达成了权力分配的协议,商定组成蒋汪合作的国民政府,由汪负责内政外交,出面对日折冲樽俎;蒋负责军事,专主“剿共”内战。同年3月18日,蒋就任国民政府军事委员会委员长,并兼任参谋本部参谋总长。他专任军事职务达数年之久。在此期间,他既没有国民党领袖的名义,也不是政府首脑,但实际上国民党政权的全局仍归他支配。他自己牢固地控制着军队,而南京政府的财政资源、党政要害机关等绝大部分也控制在拥蒋派手里。蒋竭力推行“攘外必先安内”的政策,继续采取各种措施,强化国家机器,加强对人民的统治和对抗日民主运动的镇压。

国民政府军事委员会的建立及其体制演变,有一个发展变化过程。早在1925年7月国民政府在广州成立时就设立了军事委员会,其职权是在国民党的指导、监督下,管理、统率国民政府所辖境内海陆军、航空队及一切关于军事的各机关。北伐战争开始后,又设国民革命军总司令部,蒋介石任总司令,规定军事委员会内各机关改隶总司令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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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27年4月18日南京国民政府成立时,为了表示不承认武汉国民党二届三中全会对军事委员会的改组,标榜南京政府符合法统,声称1927年4月21日国民政府军事委员会从广州迁进南京办公,当时规定,军事委员会是国民政府的最高军事机关,负全国陆海军编制、统御、教育、经理、卫生及充实国防之责。蒋介石经历了第一次下野后,于1928年1月复任国民革命军总司令,旋又在其总司令部组织大纲中规定“国民革命军总司令得兼任军事委员会主席”。同年10月蒋介石就任南京国民政府主席,通过国民政府组织法,兼任陆海空军总司令,统辖全国武装部队。11月7日,国民政府发布命令:军事委员会着即裁撤,该会所有一切事务限于11月10日以前结束,分别移交军政部、参谋本部、训练总监部、军事参议院。

在蒋介石第二次下野期间,1931年12月下旬国民党中央四届一中全会决定对中央政府政治体制进行了某些改革。首先,缩小国民政府主席的权力。全会通过的《关于中央政制改革案》规定,“国民政府主席为中华民国元首,对内对外代表国民政府,但不负实际政治责任,并不兼其他官职”,实际上是虚位元首,会议推举林森担任此职。其次,实行五院分立制。新政制规定,行政院负实际行政责任,五院独立行使五种治权,各自对国民党中央执行委员会负责,实行五权分立。第三,高级官吏任免权分散行使。这实际上是国民党统治集团内部权力的调整。它有防止和打击蒋介石继续实行个人独裁的企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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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32年1月28日,“一二八”事变发生。次日,国民党中央政治会议开会,决定重新设立军事委员会。同年3月5日国民党四届二中全会称,这次重设军事委员会,“目的在捍御外侮,整理军事,俟抗日军事终了,即撤销之”。但实际上国民党当局并不履行诺言,军事委员会成立后,在较长时间内,国民党以“攘外必先安内”为基本国策,不把主要精力用于对日作战,而集中军事力量“剿共”。当年出版的《中国国民党年鉴》也承认:国民党“于沪战结束后,指导国民政府设置军事委员会,以蒋中正任委员长,本三分军事,七分政治之原则,督师剿赤匪”。

在国民政府中,政策和机构常因人而设,因人而易。重设的军事委员会,委员长集权程度较前大为提高,取消了主席与常委共同署名的制度,常委与委员长不是共同领导关系,而是辅助关系。由于国民政府主席不负实际政治责任,国民政府委员会毫无实权,军事委员会虽直隶国民政府,但国民政府没有哪个机构,哪位领导人能领导军事委员会。它实际上只对中央政治会议负责,蒋介石拥有全权。

蒋介石在跌宕起伏的政坛生涯中,更认识到控制军权的重要性。他于1932年5月1日对天津《大公报》记者发表谈话称:“从前本人求政治统一太急,又以为其力足以扫除统一障碍,认为可先办成统一,再整顿军事,以统一军令。”“军政为统一政治之基本。本人愿努力治军,巩固中央。”

他下决心先抓军权,再及党权、政权,最终集党政军大权于一身,实行专制独裁统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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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32年6月上旬,蒋介石以军事委员会的名义颁发陆军师暂行编制表,规定统一各师编制,军为直辖单位,军长不兼师长,共编48个军96个师,形成了一支由蒋直接控制的“中央军”。为了加强这支正规化的军队,还逐步聘请大批外国军事顾问,大量购买外国军火,补充和更新武器装备,其首要目的是适应反共战争的需要。1932年6月下旬,蒋介石亲自出马任鄂豫皖三省“剿匪”总司令。其司令部组织大纲规定:“凡指调豫、鄂、皖三省剿匪之陆海空军,均归总司令节制指挥外,所有该三省党务及政务事宜,由中央特许,统受其指导办理之。”

蒋介石主持军事委员会后,机构迅速扩大,内除设办公厅外,增设了第一厅、第二厅、第三厅、调查统计局。1932年8月设立军事委员会北平分会,蒋介石兼委员长,处理北方的一切军事事宜,从此东北军也归蒋直接指挥。1934年5月,航空署改组为航空委员会,直隶军事委员会,蒋兼任委员长。继又设立许多派出机关,如南昌行营、武汉行营、广州行营、四川行营、西安行营、武昌行营等。

在《南昌行营组织大纲》中规定,“军事委员长为处理赣、粤、闽、湘、鄂五省剿匪军事及监督、指挥剿匪区内各省党、政事务之便利起见,特设南昌行营”。还规定了严密的组织系统,除设办公厅外,有第一、二厅、审核处、训练处、经理处、总务处。在办公厅内又有秘书长室、主任室、侍从室,在主任室内再设人事课、文书课、机要课、调查课。军事委员会把全国各地划分若干绥靖区,先后设有驻豫、驻鄂、驻赣、驻闽、驻陕、驻广州、驻南宁、驻北平、驻太原、驻豫皖、驻湘、驻贵滇黔、川康、驻甘、冀察等绥靖公署。各公署“绥靖主任由国民政府特派之,隶属军事委员会委员长,并受参谋总长、军政部长及训练总监之指导”。行营和绥靖公署除负责指导军事外,并干预甚至控制各地区的政治、经济、文化和社会生活。军事委员会又领导各省和大卫戍区的保安司令部及卫戍司令部。各省划分若干行政区,设保安司令,县设保安总队。总之,通过一整套的机构,军事委员会建立了对全国的军事统治网,蒋介石成为总揽军权的铁腕人物,从而也控制着国民政府的统治中枢。

在军事委员会内,蒋介石还设立了一个特殊机构,即军事委员长侍从室。它对蒋建立独裁统治起着特别的作用。正如程思远所指出:“蒋当总司令,权力中心就在总司令部;蒋当国府主席,权力中心就在国民政府;现在蒋当委员长,权力中心就转移到他的侍从室。以后蒋的侍从室变成了一个太上内阁,凌驾于党政最高领导之上,'中正侍秘’、'中正侍参’的电令,拥有最高无上的权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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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前所述,蒋介石出任军事委员会委员长后,以“攘外必先安内”为基本国策,集中主要军事力量继续“围剿”中国工农红军。先在汉口成立鄂豫皖三省“剿共”总司令部,继而设立军事委员长南昌行营。他在赴鄂、赣指挥部队时,总要随身带几个亲信侍从人员、秘书、副官和临时抽调的参谋人员等。这在起初并没有确定正式名称和机构,实际上已是侍从室的雏形。接着蒋把侍从秘书、副官、随行参谋人员及侍卫人员等组织在一起,成立侍从室,属南昌行营编制。在1933年6月20日由国民政府颁布的《军事委员长南昌行营组织大纲》中,侍从室已正式列入南昌行营的组织系统表内。侍从室的主任先是林蔚,后由晏道刚继任。其编制为第一组警卫,第二组秘书,第三组调查及记录,第四组总务,另附设侍从参谋若干人。以后经过逐渐扩充和发展,到1936年1月,侍从室改组,称为“国民政府军事委员长侍从室”。设侍从第一和第二两个处(到抗日战争时期增设第三处)。一处掌军事,晏道刚、钱大钧先后任主任;二处掌政治、党务,陈布雷为主任。每处下设三个组。处主任直接对蒋介石负责。另外,保卫蒋介石驻留和行动安全,由警卫大队和侍一处第三组负责,设侍卫长统一指挥这两个机构的行动,侍卫长由钱大钧兼任。侍从室官兵待遇很特殊,其工资、津贴等远在国民政府各机关之上。

侍从室设立之初,工作偏重于军事方面,1936年1月改组后进入一个新的阶段。这时蒋介石兼任行政院长,又集党、政、军大权于一身,领导一切,侍从室的职权也扩大到党、政、财、文,国民政府各院、部、会没有哪一个机构的职权有如此全面。蒋介石赋予它的权力不仅是办理一些事务,而是参与策划机密要事,掌握高级官员考核任免,拟发命令文电,实际上凌驾于院、部、会等机关之上。概括地说,侍从室一处第二组和二处第四组是侍从室的核心。一处二组为蒋的军事参谋,掌握范围包括军政、军令、军训、国防设计、绥靖、运输、空军、海军、军法、人事、情报等。二处四组是蒋的党政秘书,主管政治、党务、秘书等。后来权力更加集中,常常包办行政院业务。尤其值得注意的是侍从室在人事方面的特殊作用。侍从二处第五组初为蒋介石储备行政官员而设,由陈布雷兼组长,组内设侍从秘书,无定员,无定职,一律上校待遇,备蒋召见咨询,陆续派往其他部门工作。后来蒋的权力膨胀,凡属国民政府军事委员会与行政院所属机关、部队及中央和地方其他行政单位高级军、政主管官员的任免,都必须蒋亲自核定后,才交由主管部门发布任命。

总之,侍从室设立后经过发展演变,由军事委员会委员长的侍从办事机构,逐渐变成蒋介石独裁统治的“内廷”。正如深知内情者指出,“侍从室就像封建皇帝的内务府或内书房”,不同的是侍从室管得宽,党、政、财、文样样都管。此外,1932年4月1日,在国民政府军事委员会内设立了调查统计局(简称军统局),将CC系特务组织和复兴社特务处集中于军统局,局长先是贺耀组,1935年4月起由陈立夫继任。军统局的设立也使蒋介石能更得力地使用这一支特殊力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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毛泽东曾说:“蒋介石代替孙中山,创造了国民党的全盛的军事时代。他看军队如生命……创造了一个庞大的'中央军’。有军则有权,战争解决一切,这个基点,他是抓得很紧的。”

为了抓住军队,蒋特别注重掌握军校。他早已将黄埔军校迁入南京并改为中央军校,其官邸就设在军校校园的中心(黄埔路)。蒋介石长期兼任中央军校和其他多所军事政治学校的校长。这就使大多军官及县长以上的官吏都成了蒋的门生,成为蒋家王朝的基干力量。

蒋介石又懂得,单有军权尚不足以确保其稳固地位,只有通过重税、外国贷款获得大宗财源,或得到大城市的实业家、商人、银行家等的财政金融支持,才能支持军队,保持权力。因而,南京政府建立后,长期由宋子文、孔祥熙这两位蒋的亲戚和其他江浙籍实业家、银行家掌管财政。在行政院中,汪精卫任院长,宋子文则为副院长兼财政部长,这就保证了军事委员会有充足的财力为保障。蒋介石不断提出大宗军火的订单,交由宋子文、孔祥熙向德、美、英、意等国订购,从中获取高额的佣金,有的年份高达数千万元。这也为蒋、宋、孔等提供聚敛财富的重要来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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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35年4月,蒋介石以国民政府名义在原来为筹措“剿共”经费而建立起来的豫、鄂、皖赣四省农民银行的基础上加入250万元官股,改称中国农民银行,蒋任理事长,不久也准其发行钞票,加入法币系统。这个银行后来成为陈果夫、陈立夫所控制的CC系金融资本的核心。同时,又设立以经营进出口军火为主的中央信托局和从事储蓄、汇兑的邮政储金汇业局,形成了以“四行二局”为中心的金融垄断体系。蒋介石等还将军事委员会的势力逐渐延伸到工业及经济范围。1932年11月,成立国防设计委员会,隶属于国民政府参谋本部,会址设于南京。1935年4月易名为资源委员会,隶属于军委会。该会起初负责统制全国钨、锑等战略产品运销事宜,1936年起在湖南、江西等地筹建中央钢铁厂、中央机器制造厂、中央电工器材厂、湘潭煤矿、龙溪河水电厂等二十余家重工业厂矿。这样,蒋介石掌握的军事力量就有了比较坚实的经济后盾。

蒋介石与汪精卫联合组成中央政府以后,胡汉民处于在野地位,南京政府形成蒋汪双头政治,从形式上看,蒋主军,汪主政,但实际上只有主军的蒋介石才能指挥国民政府全局,并且逐渐趋向蒋的个人独裁。蒋汪之间既勾结又争夺,关系时有变化,这是南京政府内争的主要表现。在强大的拥蒋派制约下,汪的地位风雨飘摇,几次提出辞职,经蒋出面周旋才继续留任。稍后,汪企图通过对日外交途径,逐步攫取权力,逼蒋让步,虽一度得手,成为日本最信赖的外交对手,却引起主张抗日的亲欧美派人士的愤怒,激起广大民众的强烈反对。1935年11月1日,在国民党四届六中全会开幕式上,汪精卫遇刺后,南京政权再次完全由蒋介石所把持,他又集国民党党政军最高权力于一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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