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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月起,多地电动自行车、电摩、超标车上路有新情况,车主注意了

 电动车小行家 2023-02-05 发布于天津

电动车是不少短途出行必备的交通工具,虽然大家骑得都是两轮电动车,但其实分类有不同,从目前来看,电动车有电动自行车、电摩、超标车这3种分类,而且,每种车型在上路也会有不同的管理规定,这不,从3月1日起,多地电动车管理有新情况,涉及这3种车型,一起来看看吧。

涉及电动自行车:多地有管理条例实施,上路有新情况

小行家刷到来自安徽含山交警发布的消息,2023年3月1日起,《安徽省电动自行车管理条例》实行,其中明确未满十六周岁不得驾驶电动自行车,驾乘人需要佩戴头盔,未规范戴头盔处警告或五元以上五十元以下罚款,禁止加装车棚、雨棚、车厢等上路,非机动车道行驶时速不超过15公里等。

另外,还包括陕西汉中、湖北荆州等地,也将有本地的电动自行车管理条例,将于3月1日起正式实施,对于上路行驶,都有明确的规范,比如汉中明确,未戴头盔、无牌上路,会处20~50元罚款。车主要注意。

涉及电摩:安徽利辛,3月1日停止白牌申领,非新国标车需要上电摩牌照

3月1日起,安徽电动车管理条例实施,届时,安徽利辛将会停止以往对于非新国标车发放的白色号牌,对于这类车,需要上电摩牌照,持有驾驶证才能上路行驶。

哪些非新国标车能上电摩号牌:对于车辆时速、电压、功率等超标新国标,但车辆列入《道路机动车辆生产企业及产品》目录的电动车,属于电摩,需要至车管所办理电摩号牌。

悬挂电摩号牌,上路需要什么驾照:车辆持有蓝色号牌,属于电动轻便摩托车,可以持有D、E、F其中之一,车辆悬挂黄色号牌,属于电动摩托车,可以持有D、E其中之一。

涉及超标车:3月1日起,甘肃秦安超标未备案车辆上路将依法查处

甘肃秦安对于电动车、摩托车的管理,采取“两步走”的管理措施,第一阶段是2月1日—2月28日的宣传发动阶段,而第二阶段是3月1日起至6月30日,为集中查处阶段,其中明确:对超标电动车未办理临时备案号牌的车辆上道路行驶的依法查处。

处罚依据及标准:那么,如果驾驶无牌达到机动车标准的超标车上路,依据《道交法》和《甘肃省道路交通安全条例》相关规定:扣留车辆,处200元罚款。

最后关于超标车,小行家再多说一个消息,之前看到湖南或湖南长沙的超标电动车,将于2023年3月1日起,过渡期结束,不能上路行驶,针对这个问题,其实早有湖南岳阳网友向交警咨询“黄牌电动摩托车2023年3月1日后能否上路行驶”。

而得到岳阳交警的答复:超标电动车,按《湖南省电动自行车管理办法》过渡期至2024年3月1日后,不能上路行驶。

这也意味着,湖南的超标电动车,虽然在2019年刚上牌的时候,设置的过渡期是截至2023年3月1日,但是,在2021年3月1日实施了《湖南省电动自行车管理办法》之后,就更新至2024年3月1日到期,因此,大家如果遇到再说3月1日湖南或长沙超标车不能上路,也要注意甄别真假消息。

以上就是从2023年3月1日起,关于电动自行车、电摩、超标车在多地的上路、管理变化,总的来说,电动自行车围绕的是管理条例实施,电摩围绕的是需要上电摩号牌,持有摩托车驾驶证,超标车围绕的是无牌治理,希望各位车主注意。

那么,对于以上3月起,多地电动车管理有新情况,您怎么看?欢迎大家评论交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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