分享

上海高院印发《关于进一步深化审判权力制约监督体系改革的实施意见》 及《任务分解表》 全力构建 规范高...

 天涯军博 2023-02-05 发布于北京
 图片

欢迎光临  司法改革  栏目

推送司法改革最新动态,展示司法改革最新成果,解读司法改革最新政策。

编者按

       根据中央、最高法院、市委有关文件精神以及关于加快构建规范高效的制约监督体系的最新要求,高院结合工作实际,研究制定了《上海市高级人民法院关于进一步深化审判权力制约监督体系改革的实施意见》及《任务分解表》,针对立案、审判、执行全流程,全力推进系统化、标准化、智能化的“8+4+1”的审判权力制约监督体系建设。同时,还梳理形成了《上海法院审判权力制约监督已有制度规定及仍需重点关注和解决的问题清单》,作为《任务分解表》的配套指引,切实推进审判权力制约监督体系改革落地见效。下一步,高院将结合教育整顿工作,组织全市法院开展专题学习部署,将最新改革精神和要求传达至每一位法院干警,确保各项具体改革任务抓实抓细抓落地。

上海高院印发《关于进一步深化审判权力制约监督体系改革的实施意见》 及《任务分解表》全力构建规范高效的制约监督体系

为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关于加快推进执法司法制约监督体系改革和建设重大部署,进一步深化新时代司法体制综合配套改革,加快实现上海法院审判体系和审判能力现代化,根据中央、最高法院、市委有关文件精神以及关于加快构建规范高效的制约监督体系的最新要求,高院结合工作实际,研究制定了《上海市高级人民法院关于进一步深化审判权力制约监督体系改革的实施意见》(以下简称《实施意见》)。《实施意见》分为“整体要求”、“主要任务”和“工作要求”三个部分。“整体要求”部分以党对司法工作的领导为统领,明确了深化审判权力制约监督体系改革的指导思想、基本原则和主要目标;“主要任务”部分则坚持问题导向,在全面梳理当前存在问题和已有制度的基础上,针对立案、审判、执行全流程,明确推进审判权力制约监督机制的系统化、标准化、智能化建设目标及具体任务,力争形成覆盖立审执全流程,涵盖事前、事中、事后全过程的“8+4+1”的审判权力制约监督体系,促进审判权力制约监督改革整体效能提升。“工作要求”部分明确了统一思想认识、加强组织领导、抓好分类施策等相关组织工作要求。

一、推进审判权力制约监督闭环机制系统化建设

《实施意见》中“主要任务”的第一部分,主要以“系统化”建设集成各项审判权力制约监督机制运行的闭环,包含8个方面长效机制和43项具体任务分解,明确了需要重点落实和完善的刚性制度要求。一是加强审判组织内部流程管理和监督机制。覆盖立案、审判、执行等审判权行使和内部监督管理环节,明确了落实立案登记制、随机分案配套机制、权责清单及合议庭职责分工、裁执分离及执行规范化管理、减刑假释案件办理、案件质量评查等制约监督环节中的重点问题及相关要求。二是完善院庭长、审判团队负责人监督履职机制。覆盖院庭长、审委会委员、审判团队负责人等审判监督管理责任主体,明确了办理疑难复杂案件、主持专业法官会议和重点监督“四类案件”、进行案件质效管理等主要职责;区分依法依规正常履行审判监督管理职责与违规过问干预案件行为,明确对非本人参与办理的案件进行监督管理需通过会议形式集体讨论、全程留痕。三是落实专业法官会议监督把关机制。明确细化补充需提交专业法官会议讨论案件范围,覆盖各审级、合议制、独任制案件和执行案件,制定全市统一的识别标准,各级法院根据管辖案件特点制定本院实施细则。针对“符合规定要求必须提交讨论”“全程留痕”“合议庭复议意见与专业法官会议意见实质性相悖需提交审委会讨论”等刚性要求,明确建立定期抽查通报和专项“倒查”机制。四是完善审判委员会审判监督和统一裁判规则机制。明确落实“审委会决定及理由依法在裁判文书中公开”“检察长、纪检组长列席审委会”的制度要求;明确高中院、基层法院审委会在区域法律适用分歧及审判质效管理中的职责分工与重点任务,明确严格执行原审法院审委会对上级法院改判发回瑕疵案件评估定责和备案机制。五是强化审级监督工作机制。明确法定的审级和审判监督环节中需要重点完善和落实的相关问题。严格规范瑕疵责任评估标准、信息确认和修改程序,二审法院对辖区法院改发案件加强原因研判和通报讲评等。六是完善适法分歧解决工作机制。针对加强案例检索,重点明确了类案检索的配套机制和优先顺序规则;针对建立完善法律适用分歧研讨和解决机制,重点推广应用“法律适用疑难问题网上咨询系统”,规范下级法院请示机制及高院办案指导文件、参考性案例的调研、论证、制定、清理程序。七是落实交流、回避、退出和惩戒机制。主要围绕对“人”的监督管理和“防火墙”制度,重点明确了对审判岗位职业化管理的刚性要求,包括重点审判岗位定期交流以及任职回避、个案回避、个人有关事项报告等要求;发挥法官权益保障部门作用,完善法官依法履职保障机制;研究制定法官惩戒工作办法,完善员额退出办法。八是完善主动接受监督机制。包含党委领导监督、政法委专项监督、党组监督、人大监督、政协民主监督、检察机关法律监督、与律协正常交流、廉政督察和司法巡查、第三方评估等重点内容和要求,通过建立自觉接受全方位外部监督机制,推动形成依法有序、全程覆盖、内外结合的审判权力监督格局。

二、推进审判权力制约监督配套工程标准化建设

《实施意见》中“主要任务”的第二部分,主要以“标准化”建设为抓手来统领审判权力制约监督形成长效机制,包含4大标准化建设工程和11项具体任务分解,明确了各项机制推进的抓手和效果评估的依据。一是加强审判权责清单标准化建设。明确适时更新审判权责清单指引,旨在明晰放权后各类审判权行使主体权责(“该做什么”)的边界。明确权责清单细化分解为质效指标、考核标准、工作流程和风险提示点,逐项嵌入上海法院的日常办案、考核管理、风险预警、质效评估体系,使之成为司法人员的常态化行为评价标准,实现对各项审判权责的全覆盖、标准化、可视化管理,为各类审判权责主体依法履职和责任追究提供规范依据。二是加强立审执流程节点管控标准化建设。通过梳理形成各环节的审判流程重点节点管控清单,重点解决院庭长、审判团队负责人“该管什么”的问题。要求将从立案到结案归档各个重点节点的管控要点、时限要求、程序调整、岗位指引、监督考核和文书样式嵌入信息化办案平台,为院庭长、审判团队负责人依法依规履行监督管理职责及履职情况综合考评提供指引依据。三是加强审判质效评估和权重系数标准化建设。明确适时调整优化审判质效评估指标和案件权重系数,充分发挥其在案件质效管控、司法资源配置、审判权力运行态势等方面的“体检表”“指挥棒”作用。通过建立科学的考核评估标准化体系,依托立审执联席会议、院长办公会、季度讲评会等制度性平台加强案件质效管控。四是加强类案适法统一标准化建设。包含类案办案要件指南计划、刑事智能辅助办案系统推进、刑事案件证据标准和量刑指引编制等,这是规范法官自由裁量权,推动类案在审理思路、裁判尺度上统一性的基础工程,也是法律适用分歧机制运行的配套基础工程。

三、推进审判权力制约监督“一网统管”智能化建设

《实施意见》中“主要任务”的第三部分,主要以“智能化”建设作为审判权力制约监督机制运行的发展方向和目标,包含15项具体任务分解,明确了实现案件审理“一网通办”和监督制约“一网统管”的目标和路径。一是研究制定完善全流程网上办案体系指导意见,依托电子档案单套制改革试点、在线立案、在线庭审、庭审记录方式改革、电子送达等统筹集成,整合优化全流程网上办案平台,推动办案流程再造。二是以全流程网上办案为基础,优化并系统集成法官业绩档案、质效评估、审执预警分析、智能辅助办案等司法应用板块和各应用系统数据,打造全程留痕、全程可视、全程可控的一体化审判业务支持和管理平台,推动执法办案、考核评估、预警分析、释法指导的信息化、可视化和智能化。

为确保《实施意见》的有效执行,高院制定了《任务分解表》,确定了69项具体任务分解,具体分为三类要求:一是已有相关制度规定,但执行中存在短板,需严格抓好落实(A类);二是现有制度规定,但根据审判和改革形势发展,需要修订完善(B类);三是尚未有制度规定,需研究建立相关制度规定(C类)。同时,为了确保相关任务的推进能够“分类施策”、效果评估能够更具指向性,还梳理形成了《上海法院审判权力制约监督已有制度规定及仍需重点关注和解决的问题清单》(以下简称《问题清单》),并明确了对应的具体任务分解,作为《任务分解表》的配套指引,也作为相关任务推进、完成、整改效果的导向及评估依据,切实推进审判权力制约监督体系改革落地见效。

下一步,高院将结合教育整顿工作,组织全市法院开展专题学习部署,将最新改革精神和要求传达至每一位法院干警,确保各项具体改革任务抓实抓细抓落地。高院将建立总台账,根据“三类情况”及问题清单,以“高院对相关制度是否及时修订完善并指导推进”“各级法院是否主动对接相关规定并细化操作规程、是否执行到位”“存在问题是否得到解决或改善”“人民群众对改革的满意度和认可度”作为标准,定期对任务进度、完成情况等进行综合评估。

⏩ 转载请注明出处 ⏪

图片

责任编辑:丁戈文 俞小海 伍红梅

执行编辑:吴涛  范雨萱

    本站是提供个人知识管理的网络存储空间,所有内容均由用户发布,不代表本站观点。请注意甄别内容中的联系方式、诱导购买等信息,谨防诈骗。如发现有害或侵权内容,请点击一键举报。
    转藏 分享 献花(0

    0条评论

    发表

    请遵守用户 评论公约

    类似文章 更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