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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民工工资管理办法
2023-02-06 | 阅:  转:  |  分享 
  
农民工工资管理办法一、系统介绍业主(沪昆铁路客运专线湖南有限责任公司)为保证农民工工资及时、足额的发放,特研制了《沪昆铁路客运专线湖南有限责
任公司农民工管理信息系统》。用以控制、监督各施工单位的农民工工资支付情况。二、劳务班组合同管理必须按照铁道部、劳动和社会保障部相关
法规要求,及时与农民工签订用工合同。经理部的劳人为第一责任人,负责劳动合同管理工作,建立劳动合同管理台帐,实行动态管理。队部的劳人
为第二责任人,负责收集整理各劳务班组的农民工信息、收集身份证复印件、进退场时间等,实现以合同文本规范劳务班组的各项管理工作。三、合
同签订经理部与农民工签订劳动合同,应当包括以下条款:劳动合同期限、工作内容和工作时间、劳动保护和劳动条件,劳动报酬、劳动纪律、违反
劳动合同的责任。根据不同岗位的特点与农民工协商一致,还可以在劳动合同中约定其他条款。四、农民工人员基本信息管理经理部劳人应为参建农
民工建立电子档案(附表一),包括每位农民工的姓名、身份证扫描件、银行工资卡号码、近身照、工作地点、劳务合同、在职和离职情况等多项信
息,电子档案内的人员信息根据农民工的进、退场情况及时更新。五、农民工工资发放(一)设立农民工工资专户,人手一卡,原则上不现金发放农
民工工资,为农民工工资发放记录建立电子档案,通过银行转账批量代发的形式每月按时发放、保证农民工工资每月按时、准确发放到位。(二)每
月26号前,各作业队班组负责人要及时将农合工当月出勤情况以记工表形式报各队劳资员和队长审核,记工表分别由工班长、队劳资员、队长签字
每月28号前,各队部、分公司劳人将农民工考勤表上报给经理部劳人,经理部劳人收集整理,每月30号前将经理部、各队部、分公司站队的农民
工考勤表上报给财务部。财务部在次月2日(节假日不顺延)前将上月农民工考勤信息上传至农民工信息系统中,次月5日(节假日不顺延)前,上
报农民工工资支付台账,且与农民工信息系统中当月考勤人数保持一致。(三)经理部在收到业主(局指)拨付到农民工工资专户的农民工工资款后
十日内,财务部通过农民工信息系统,严格按照上报的农民工台账数据发放工资,并在5个工作日内将银行回单上传至农民工信息系统。业主将于每
月末按农民工信息系统中的发放人数和金额对经理部的工资发放情况进行核查。未及时上传至农民工信息系统的数据一律视为未发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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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系知识资料圈原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