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办理行政诉讼案件指引 第一章 总则 第二章 接受委托 第一节 一般规定 第二节 接受原告委托 第三节 接受其他当事人委托 第三章 证据 第一节 一般规定 第二节 向委托人收集证据 第三节 向证人调查和收集证据 第四节 申请人民法院调取证据 第五节 证据保全 第六节 证据的审查、整理和提交 第四章 起诉和应诉 第一节 准备起诉材料 第二节 确定管辖 第三节 起诉和法院立案 第四节 代理被告应诉 第五章 一审程序中的律师代理 第一节 一般规定 第二节 财产保全和先予执行的代理 第三节 出庭准备 第四节 参加法庭调查 第五节 参与法庭辩论 第六节 休庭后的工作 第六章 二审程序中的律师代理 第七章 审判监督程序中的律师代理 第八章 相关民事争议一并审理程序中的律师代理 第九章 规范性文件的一并审查 第十章 执行程序中的律师代理 第十一章 涉外行政案件中的律师代理 第十二章 行政赔偿案件中的律师代理 第十三章 附则 第八章 相关民事争议一并审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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