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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经济法第一章(整章)
2023-02-09 | 阅:  转:  |  分享 
  
此版本仅为课前预习,实际课件以老师上课为准考点1.1法的本质与特征☆一、法的本质法是统治阶级的“国家意志”的体现。(1)法只能是“统治阶级”
意志的体现;(2)法是由统治阶级的“物质生活条件决定”的,是社会客观需要的反映;(3)法体现的是统治阶级的“整体意志和根本利益”,
而不是统治阶级每个成员个人意志的简单相加;(4)法体现的不是一般的统治阶级意志,而是统治阶级的“国家意志”。二、法的特征(1)法是
经过国家制定或者认可才得以形成的规范,具有国家意志性。(2)法是凭借国家强制力的保证而获得普遍遵守的效力,具有国家强制性。(3)法
是确定人们在社会关系中的权利和义务的行为规范,具有规范性。(4)法律通过规定人们的权利和义务来分配利益,从而影响人们的动机和行为,
进而影响社会关系,实现统治阶级的意志和要求,维持社会秩序,具有利益导向性。(5)法是明确而普遍适用的规范,具有“明确公开性”和“普
遍约束性”。(6)法能使人们预知自己或他人一定行为的法律后果,具有可预测性。考点1.2法的渊源与法的分类一、法的渊源(了解)法的渊
源是指法的具体的表现形态。即法是由何种国家机关,依照什么方式和程序创制出来的,并表现为何种形式、具有何种效力等级的规范性法律文件。
(一)我国法的主要渊源★★【预备知识】关于我国政权组织结构【归纳】我国法的主要渊源渊源(形式) 制定机关 宪法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
法律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 法规 行政法规 国务院(如《企业财务会计报告条例》) 地方性法规 ①省、自治区、直辖市的人大
及其常委会;②设区的市、自治州的人大及其常务委员会;③经济特区所在地的省、市的人大及其常委会 自治条例、单行条例 民族自治地方(自
治区、自治州、自治县)人大 特别行政区的法 ①全国人大制定特别行政区基本法;②特别行政区依法制定并报全国人大常委会备案。【提示】以
上两类在特别行政区内有效的规范性法律文件,均属“特别行政区的法” 规章 部门规章 ①制定机关:国务院各部、委员会、中国人民银行、审
计署和具有行政管理职能的直属机构。②制定依据:根据法律、国务院的行政法规、决定、命令依照法定程序和权限制定 政府规章 ①制定机关:
省、自治区、直辖市和设区的市、自治州的人民政府。②制定依据:根据法律、行政法规、本省、自治区、直辖市的地方性法规依照法定程序和权限
制定 国际条约 属于国际法的范畴,如《国际民用航空公约》等 【提示】最高人民法院所作的“判决书”或发布的“指导案例”等,没有法律效
力,不产生法的强制力,不属于我国法的渊源。【单选题】下列规范行为中,属于行政法规的是( )。A.国务院发布的《企业财务会计报告
条例》B.全国人民代表大会通过《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C.中国人民银行发布的《支付结算办法》D.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通过
的《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答案】A【解析】本题考核法的渊源。(1)选项BD:属于法律;(2)选项C:属于部门规章。(二)法的生效
范围★效力种类具体内容时间效力生效①明确规定具体生效时间,如《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明确规定自2021年1月1日起施行。②法律公布
后符合一定条件时生效终止我国法的终止形式主要包括:①通常情况下,新法明确规定取代旧法,即新法取代旧法;②由有权的国家机关发布专门的
决议、决定,废除某些法律;③完成一定历史任务后终止不再适用;④同一国家机关制定的新法与旧法对同一事项规定相冲突时,旧法中的相应条款
效力终止,即新法优于旧法适用溯及力从旧兼从轻原则:①原则上新法无溯及力,对行为人适用旧法,但新法对行为人处罚较轻时适用新法;②法律
、行政法规、地方性法规、自治条例和单行条例、规章不溯及既往,但为了更好地保护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权利和利益而作的特别规定除外空间
效力域内全国宪法、法律、行政法规,除法律有特别规定的外,均在全国范围内有效局部地方性法规、地方政府规章、民族自治地方制定的自治条例
与单行条例,在其管辖范围内有效域外——主体效力中国公民①在我国领域内一律适用中国法律;②在国外既适用中国法律,又适用居住地法律。发
生冲突时,应遵循国际条约、协定和国际惯例解决外国人①在我国领域内一律适用中国法律,除非在刑事领域内享有外交特权和豁免权的外国人;②
不享有选举权、担任公务员的权利,不承担服兵役的义务(三)法的效力冲突及其解决方式★1.上位法优于下位法针对不同位阶的法之间的效力比
较。宪法>法律>行政法规>地方性法规>同级地方政府规章【示例】全国人大常务委员会制定的《公司法》,其效力高于国务院制定的《公司登记
管理条例》。【提示】我国宪法是国家根本法,具有最高的法律效力,一切法律、法规、规章、自治条例与单行条例均不得同宪法相抵触。2.新法
优于旧法同一国家机关在不同时期颁布的法产生冲突时,遵循该原则。【示例】2022年3月1日起,国务院制定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市场主体登
记管理条例》施行,原国务院制定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登记管理条例》同时废止。3.特别法优于一般法同一国家机关制定的法,遵循该原则。
【示例1】针对特定事项的特别法优先适用,如《公司法》相对于《企业破产法》来说是一般法,当公司破产清算时,适用《企业破产法》规定的破
产程序。《企业破产法》相对于《公司法》是特别法。即公司在破产这一特定事项上,遵循特别法适用。【示例2】针对特定主体的特别法优先适用
,如《劳动合同法》相对于《民法典》中合同编来说是特别法,作为特定主体的劳动者与用人单位之间若形成劳动关系,应适用《劳动合同法》。4
.裁决适用【提示】“新的一般法”与“旧的特别法”对同一事项规定不一致时的处理规则。规则一(谁制定、谁裁决)(1)法律VS法律。法律
之间对同一事项的新的一般规定与旧的特别规定不一致,不能确定如何适用时,由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裁决。(2)行政法规VS行政法规
。行政法规之间对同一事项的新的一般规定与旧的特别规定不一致,不能确定如何适用时,由国务院裁决。(3)规章VS规章。部门规章之间、部
门规章与地方政府规章之间对同一事项的规定不一致时,由国务院裁决。(4)授权制定的法规VS法律根据授权制定的法规与法律不一致,不能确
定如何适用时,由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裁决。规则二(依照意见、判断适用)当地方性法规与部门规章不一致时:第一步:由国务院“提出
意见”地方性法规和部门规章之间对同一事项的规定不一致,不能确定如何适用时,由国务院提出意见。第二步:根据国务院的不同意见,确定不同
适用①国务院认为应当适用地方性法规的,应当决定在该地方适用地方性法规的规定;②国务院认为应当适用部门规章的,应当提请“全国人民代表
大会常务委员会”裁决。【单选题】下列规范性文件中,法律效力最高的是( )。A.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通过的《中华人民共和国
劳动合同法》B.财政部发布的《会计基础工作规范》C.国务院发布的《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实施条例》D.全国人民代表大会通过的《
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答案】D【解析】本题考核法律效力。宪法是国家的根本大法,具有最高的法律效力。【多选题】下列关于规范性法律文件
适用原则的表述中,正确的有( )。A.行政法规之间对同一事项的新的一般规定与旧的特别规定不一致,不能确定如何适用时,由国务院裁
决B.根据授权制定的法规与法律不一致,不能确定如何适用时,由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裁决C.部门规章与地方政府规章之间对同一事项
的规定不一致时,由国务院裁决D.法律之间对同一事项的新的一般规定与旧的特别规定不一致,不能确定如何适用时,由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
员会裁决【答案】ABCD【解析】选项A:行政法规之间对同一事项的新的一般规定与旧的特别规定不一致,不能确定如何适用时,由国务院裁决
。选项B:根据授权制定的法规与法律不一致,不能确定如何适用时,由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裁决。选项C:部门规章与地方政府规章之间
对同一事项的规定不一致时,由国务院裁决。选项D:法律之间对同一事项的新的一般规定与旧的特别规定不一致,不能确定如何适用时,由全国人
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裁决。二、法的分类☆【归纳】法的分类分类依据分类项目解释根据法的创制方式和表现形式划分成文法依照法定程序制定的
具有条文形式的规范性文件不成文法国家机关认可的、不具有条文形式的规范。【提示】我国是成文法国家,无法律依据的情况下,习惯和判例均无
法律效力根据法的内容、效力和制定程序划分根本法根本法就是宪法普通法普通法泛指宪法以外的所有法律根据法的内容划分实体法规定主体的权利
和义务的法律(如《民法典》等)程序法制定的关于程序方面的法律,如《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根据法的空间效力、时间效力或对人的效力
划分一般法一国领域内对一般自然人、法人、组织和一般事项普遍适用的法特别法一国特定地域内(如某个行政区域)或只对特定主体(如公职人员
、军人)或在特定时期内(如战争时期)或对特定事项有效根据法的主体、调整对象和渊源划分国际法调整的对象主要是国家间的相互关系国内法调
整对象是一国内部的社会关系根据法律运用的目的划分公法以保护公共利益为目的(如宪法、行政法、刑法、诉讼法)私法以保护私人利益为目的(
如民法、商法)参考记忆口诀:(1)创形成文;(2)效程根本;(3)内容实体与程序;(4)一别三效;(5)两国主调渊;(6)运用目的
公与私【单选题】下列对法所作的分类中,以法的创制方式和表现形式为依据进行分类的是( )。A.成文法和不成文法B.根本法和普通法
C.实体法和程序法D.一般法和特别法【答案】A【解析】本题考核法的分类。根据法的创制方式和表现形式为依据分为成文法和不成文法。【单
选题】下列对法所作的分类中,以法的空间效力、时间效力或对人的效力进行分类的是( )。A.成文法和不成文法B.根本法和普通法C.
一般法和特别法D.实体法和程序法【答案】C【解析】本题考核法的分类。根据法的空间效力、时间效力或对人的效力划分,分为一般法和特别法
。考点1.3法律事实一、概念☆法律事实是由法律规范所确定,能够直接引起某种类型法律关系发生、变更和消灭的法律后果。任何法律关系的发
生、变更和消灭,都要有法律事实的存在。二、法律事件与法律行为★★★按照是否以“当事人的意志”为转移作标准,可以将法律事实划分为“法
律事件”和“法律行为”。【归纳】法律事件与法律行为的判断法律事件法律行为不以当事人的主观意志为转移,引起法律关系发生、变更、消灭以
法律关系主体意志为转移,能够引起法律后果,即引起法律关系发生、变更和消灭的人们“有意识”的活动自然现象(绝对事件)社会现象(相对事
件)地震、洪水、台风、森林大火等自然灾害、生老病死、意外事故等革命、战争、重大政策的改变等,虽属人的行为引起,但不以当事人的意志为
转移【提示】法律事件和法律行为都能够引起法律关系发生、变更和消灭,区分要点是“当事人的主观意志”。不以当事人的主观意志为转移的属于
法律事件。【举例】试判断以下法律事实是事件还是行为?【问题1】甲公司与乙公司订立合同。【分析1】属于法律行为。【问题2】某地区发生
泥石流,导致运输合同无法履行。【分析2】属于法律事件。【问题3】张三向李四签发一张支票。【分析3】属于法律行为。【问题4】自然人的
出生与死亡。【分析4】属于法律事件。【单选题】下列法律事实中,属于法律事件的是( )。A.疫情导致运输合同终止B.核酸检测C.
检测体温D.签订研发疫苗的技术合同【答案】A【解析】本题考核法律事实。选项BC属于非法律事实,不产生法律关系;选项D属于法律行为。
【单选题】张老师睡懒觉醒来后肚子饿了,于是用手机某APP点外卖吃晚饭。下列选项中,构成法律事实的是( )。A.张老师睡醒睁开眼
B.张老师肚子饿了C.张老师通过APP点单D.外卖送来张老师开心的吃饭【答案】C【解析】本题考核法律事实的概念。法律事实是由法律规
范所确定,能够“直接引起”某种类型法律关系发生、变更和消灭的法律后果。选项ABD是生活事实,并不具备法律上的效果,因此不是法律事实
;选项C,属于法律事实中的法律行为,具有法律效果,可直接形成:①张某与饭店的餐饮服务法律关系;②张某、饭店与外卖平台的运输服务法律
关系。三、法律行为的分类☆【提示】法律行为分类的理论较为抽象,建议大家暂且记住不同分类的名称和典型举例,等学完一个轮次后再复习巩固
,理解效果会更好。【归纳】法律行为的分类分类标准法律行为种类行为是否符合法律规范要求合法行为违法行为行为的表现形式积极行为(作为)
消极行为(不作为)是否通过意思表示意思表示行为:基于意思表示而作出的具有法律意义的行为(如签订合同)非意思表示行为:基于某种事实状
态即具有法律效果的行为。如拾得遗失物、发现埋藏物作出意思表示的主体数量单方行为:一方意思表示即可成立。如“遗嘱、行政命令”多方行为
:两个或两个以上的多方法律主体意思表示一致而成立,如“签订合同”行为行为是否需要特定形式或实质要件要式行为:须具有特定形式或程序才
能成立非要式行为:无须特定形式或程序即能成立主体实际参与行为的状态自主行为代理行为【单选题】以下属于单方行为的是( )。A.订
立遗嘱B.缔结婚姻C.签订合同D.销售商品【答案】A【解析】本题考核法律行为的分类。单方行为是指由法律主体一方的意思表示即可成立的
法律行为,如遗嘱(选项A正确)、行政命令等;多方行为是指由两个或两个以上的多方法律主体意思表示一致而成立的法律行为,如合同行为等(
选项BCD属于多方行为)。【判断题】某网络带货主播通过虚假申报方式逃税10亿元,其逃税行为属于法律行为中的积极行为和违法行为。(
)【答案】对【解析】违法行为是指行为人实施的违反法律规范的要求、应承担不利的法律后果的行为。积极行为(作为)是主动作用于客体的
、具有法律意义的行为。考点1.4法律关系一、法律关系的概念★法律关系是法律规范在调整人们的行为过程中所形成的一种“特殊的”社会关系
,即法律上的权利与义务关系。【图示说明】在生活中人与人之间的大部分关系都是“社会关系”,如恋爱、友谊等关系,其中很多不会被法律规范
所调整,而是通过道德、习惯、宗教等来约束。其余社会关系被“法律规范”调整之后,会被赋予法律上的权利和义务,由此便转化为法律关系。二
、法律关系的要素★★★法律关系的要素包括主体、客体和内容。【图示说明】张三将电脑卖给李四,此为合同法律关系,主体为张三和李四;客体
为“债的给付行为”;内容为张三和李四作为合同当事人享有的民事权利和承担的民事义务。【单选题】甲公司和乙公司签订购买20台办公电脑的
买卖合同,总价款为20万元。该法律关系的主体是( )。A.甲公司和乙公司B.20台办公电脑C.20万元价款D.买卖合同【答案】
A【解析】本题考核法律关系的主体。法律关系的主体是指参加法律关系,依法享有权利和承担义务的当事人。(一)法律关系的主体参加法律关系
,依法享有权利和承担义务的当事人,包括自然人、法人、非法人组织与国家(后面见“模块二”详解)。(二)法律关系的内容1.概念法律关系
主体所享有的权利和承担的义务。2.权利(1)权利主体有权自主作出或不作出某种行为;【示例】买不买房、开不开公司、签不签合同等。(2
)权利主体要求他人作出或不作出某种行为;【示例】劳动者要求用人单位支付工资、用人单位要求劳动者保守商业秘密等。(3)权利主体在权利
被侵犯的情况下,请求国家予以保护的权利3.义务(1)义务主体必须作出某种行为;【示例】纳税义务、交付货物、提供服务等。(2)义务主
体不得作出某种行为。【示例】不得侵犯他人财产、不得侵害他人身体。(三)法律关系的客体不同的法律关系,对应不同的客体,法律关系客体是
指法律关系主体的权利和义务所指向的对象。客体可以分为四类,物;人身、人格;智力成果;信息、数据、网络虚拟财产和行为。1.物(1)自
然物:土地、矿藏、水流、森林等;(2)人造物:电脑、建筑、机器、各类产品等;(3)财产物品的一般价值表现形式:人民币等货币、有价证
券(股票、债券、票据等)(4)有体物:既包括手机、电脑等有具体形态的,也包括电力、气体等没有具体形态的。(5)无体物:某种权利,如
应收账款、知识产权等,依照物权法律制度规定,在特定的法律关系中(如质押)成为物权客体2.人身、人格(1)人身权法律关系的客体。(2
)人的整体只能作为法律关系的主体,不能作为法律关系的客体。(3)人的组成部分脱离人的身体之后,在某些情况下可以视为法律上的“物”。
3.智力成果作品、发明、实用新型、外观设计、商标。【示例】某科幻小说的书籍,书籍本身是承载文字信息的载体,书籍属于“物”,而其承载
的小说文字信息则构成智力成果。4.信息、数据、网络虚拟财产信息,是指有价值的情报或资讯。(1)个人信息是以电子或其他方式记录的与已
识别或者可识别的自然人有关的各种信息,不包括匿名化处理后的信息。(2)法律对数据、网络虚拟财产的保护有规定的,按照其规定。5.行为
(1)生产经营行为;(2)经济管理行为;(3)提供一定劳务的行为;(4)完成一定工作的行为。【提示】行为是债权的客体【多选题】下列
属于法律关系要素中所称客体的是( )。A.智能手机B.小学生李雷和韩梅梅C.上市公司的股票D.甲公司与银行之间的借贷行为【答案
】ACD【解析】本题考核法律关系的客体。选项A,属于客体中的人造有体物;选项B,属于法律关系主体中的自然人;选项C,属于客体中的价
值表现形式;选项D,属于客体中的行为(即债权法律关系的客体)。【多选题】下列关于信息、数据和网络虚拟财产的说法中,正确的有(
)。A.有价值的情报信息或咨询信息,可以作为法律关系的客体B.个人信息属于法律关系的客体,但不受法律保护C.信息和网络虚拟财产,目
前不属于法律关系的客体,不受法律保护D.任何个人和组织不得窃取或者以其他非法方式获取个人信息【答案】AD【解析】本题考核法律关系的
客体。选项B错误,个人信息受法律保护;选项C错误,法律目前明确了虚拟财产和数据的财产属性,其属于法律关系客体,受法律保护。考点2.
1法律主体的分类一、自然人(1)概念。是指具有生命的个体的人,即生物学上的人,是基于出生而取得主体资格的人。【提示】自然人是法律基
于“自然生物属性”意义上人的概念,注意不包括人工智能、机器人等范围。(2)范围。自然人既包括中国公民,也包括居住在中国境内或在境内
活动的外国公民和无国籍人。(一)自然人的出生与死亡(1)自然人的出生时间和死亡时间,以出生证明、死亡证明记载的时间为准;(2)没有
出生证明、死亡证明的,以户籍登记或者其他有效身份登记记载的时间为准。(3)有其他证据足以推翻以上记载时间的,以该证据证明的时间为准
。(二)自然人享有权利、承担义务的期间(1)自然人从出生时起到死亡时止,具有民事权利能力,依法享有民事权利,承担民事义务;(2)涉
及遗产继承、接受赠与等胎儿利益保护的,胎儿“视为具有民事权利能力”。但是,胎儿娩出时为死体的,其民事权利能力自始不存在。【单选题】
某人身患癌症,将自己的房屋赠与妻子腹中已成型的胎儿,关于该情况,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A.胎儿接受赠与时具有民事权利能力,即
便娩出时为死体的,依然可以接受赠与B.自然人从出生时才具有民事权利能力,因此该赠与一定无效C.胎儿接受赠与时具有民事权利能力,但是
,胎儿娩出时为死体的,其民事权利能力自始不存在D.胎儿接受赠与时具有民事权利能力,但是,胎儿娩出时为死体的,其民事权利能力自出生时
失效【答案】C【解析】本题考核自然人的性质。根据规定,胎儿接受赠与时具有民事权利能力,但是,胎儿娩出时为死体的,其民事权利能力“自
始不存在”。二、法人(一)法人制度概述【图示说明】法人是具有民事权利能力和民事行为能力,依法独立享有民事权利和承担民事义务的组织。
设立人依照法定程序出资设立并登记为法人组织,法人依法成立后,即以独立的名称作为其虚拟人格化标志(人格独立)、独立的物质财产作为其参
与法律关系基础(财产独立)、以其全部财产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责任独立)、作为企业所得税的独立纳税主体,依法承担纳税义务(纳税独立)。
1.法人设立中的责任承担(1)设立人为设立法人从事的民事活动,其法律后果由“法人”承受。【示例】刘某、关某、张某共同出资设立桃园公
司,设立过程中产生债务1万元,由桃园公司成立后以法人财产支付这1万元债务。(2)设立人为设立法人以“自己的名义”从事民事活动产生的
民事责任,第三人“有权选择”请求法人或者设立人承担。【图示说明】刘某、关某、张某共同出资设立桃园公司,设立过程中,刘某以自己名义从
东吴公司购买一批河鲜商品,产生债务10万元。桃园公司成立后,东吴公司享有选择权,既有权请求刘某支付,亦有权请求桃园公司支付。(3)
法人未成立的,其法律后果由设立人承受,设立人为二人以上的,享有连带债权,承担连带债务。【图示说明】刘某、关某、张某共同出资设立桃园
公司,设立过程中,因预先订货产生债务10万元、因出租房屋产生债权3万元。桃园公司未能设立,由刘关张三位设立人共同对外承担10万元连
带债务、共同享有3万元连带债权。2.法人的法定代表人(1)概念。依照法律或者法人章程的规定,代表法人从事民事活动的负责人,为法人的
法定代表人。【图示说明】法人是法律所创设出的虚拟化人格,没有生物意义的实体形态,只存在于人们的观念之中,因此,法人从事民事活动需要
由某个自然人代表而为,这个自然人即“法定代表人”。(2)法律后果承担。①法定代表人以法人名义从事的民事活动,其法律后果由法人承受。
②法定代表人因执行职务造成他人损害的,由法人承担民事责任。③法人承担民事责任后,依照法律或者法人章程的规定,可以向有过错的法定代表
人追偿。【图示说明】刘某、关某、张某共同出资设立桃园公司,由刘某担任法定代表人。刘某与东吴公司签订了100万元的买卖合同,后因违约
行为给东吴公司造成8万元损失。该民事责任先由桃园公司承担,然后再根据刘某执行职务的过错程度,由刘某向桃园公司赔偿。3.法人的分支机
构(1)法人可以依法设立分支机构。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分支机构应当登记的,依照其规定。(2)分支机构以“自己的名义”从事民事活动,产
生的民事责任由法人承担;也可以先以该分支机构管理的财产承担,不足以承担的,由法人承担。【图示说明】刘某、关某、张某共同出资设立桃园
公司,桃园公司又设立A分支机构从事民事活动。A分支机构可以自己的名义与东吴公司签订买卖合同。履行合同义务时,可以由桃园公司承担,也
可以由A分支机构自己的财产承担,不足支付的,再由桃园公司承担。4.法人的合并法人合并的,其权利和义务由“合并后”的法人享有和承担。
5.法人的分立法人分立的,其权利和义务由“分立后”的法人享有连带债权,承担连带债务,但是债权人和债务人另有约定的除外。6.法人的解
散、终止与清算关于法人解散、终止与清算的关系,如图。(1)法人的解散。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法人解散:①法人章程规定的存续期间届满或者
法人章程规定的其他解散事由出现;②法人的权力机构决议解散;③因法人合并或者分立需要解散;【提示】合并与分立解散的,并不需要清算。④
法人依法被吊销营业执照、登记证书,被责令关闭或者被撤销;⑤法律规定的其他情形。(2)法人的终止。【提示】法人终止是指法人资格的丧失
,法人的解散是终止的情形之一。有下列原因之一并依法完成清算、注销登记的,法人终止:①法人解散;【提示】法人解散的,除合并或者分立的
情形外,清算义务人应当及时组成清算组进行清算。②法人被宣告破产;【提示】法人被宣告破产的,依法进行破产清算并完成法人注销登记时,法
人终止。③法律规定的其他原因。7.法人的清算(1)清算期间法人存续,但是不得从事与清算无关的活动。(2)清算结束并完成法人注销登记
时,法人终止;依法不需要办理法人登记的,清算结束时,法人终止。(二)法人的分类★★★1.营利法人(1)概念。以取得利润并“分配”给
股东等出资人为目的成立的法人,为营利法人。【提示】区分营利与非营利的关键在于是否可以将利润分配给出资人,而不是法人能否赚钱盈利。(
2)营利法人的分类。①公司制:有限责任公司;股份有限公司;②非公司制:全民所有制企业或集体所有制企业等。(3)营利法人的组织机构。
①应当设立“权力机构”和“执行机构”;②营利法人设监事会或者监事等监督机构的,监督机构依法行使检查法人财务,监督执行机构成员、高级
管理人员执行法人职务的行为,以及法人章程规定的其他职权。(4)营利法人的法定代表人。①执行机构为董事会或者执行董事的,董事长、执行
董事或者经理按照法人章程的规定担任法定代表人;②未设董事会或者执行董事的,法人章程规定的主要负责人为其执行机构和法定代表人。2.非
营利法人(1)概念。为公益目的或者其他非营利目的成立,不向出资人、设立人或者会员分配所取得利润的法人,为非营利法人。【提示】只是不
将取得的利润分配给设立人或会员,并非不允许法人从事盈利性活动。(2)非营利法人的分类。①事业单位;②社会团体;③捐助法人和宗教活动
场所法人。参考记忆口诀:捐助事业、社团宗教。3.特别法人(1)理解。某类法人既不是营利法人,亦不是非营利法人,但也具备财产独立、人
格独立、责任独立、纳税独立的法人特征,能够以法人的名义独立从事民事活动。《民法典》将其称为“特别法人”。(2)分类。①机关法人;②
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法人;③城镇农村的合作经济组织法人;④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法人。参考记忆口诀:群众合作组农机特别法人分类中,注意以下
两个要点:(1)机关法人被撤销的,法人终止,其民事权利和义务由继任的机关法人享有和承担;没有继任的机关法人的,由作出撤销决定的机关
法人享有和承担。(2)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法人与城镇农村的合作经济组织法人比较难以区分,我们可以从两者概念、成员身份、资产、权益、决策
程序的角度来简要区分。了解以下两类法人在理解上的区分:(1)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法人:是指利用“农村集体”的土地和其他财产,从事农业经
营等活动的组织。【提示】集体经济带有很强的身份绑定属性,同时,“集体”范围大小通常是模糊不确定的,个人所拥有的集体经济组织的财产份
额也不确定,内部民主决策程度不足。(2)城镇农村的合作经济组织法人:是指劳动者在互助的基础上,自筹资金共同经营,共同劳动并分享收益
的经济组织。【提示】入股出资是成为合作经济组织成员的基本条件,身份绑定属性较弱。成员享有与出资相对应的财产权益,内部决策程序上相比
集体经济组织也更为民主。三、非法人组织非法人组织是“不具有法人资格”,但是能够依法以“自己的名义”从事民事活动的组织。法人与非法人
组织容易混淆,我们可以列表进行区分对比。【归纳】法人与非法人组织的对比比较项目法人非法人假设示例张三设立法人组织A李四、王五设立非
法人组织B独立从事民事活动的能力可以自己名义从事民事活动【示例】A向银行借款10万元可以自己名义从事民事活动【示例】B向银行借款1
0万元哪个自然人代表其从事民事活动法定代表人依照法律或者法人章程的规定,代表法人从事民事活动的负责人。【示例】若张三是法定代表人,
张三代表A与银行签订借款合同投资人或事务执行人可以确定一人或者数人代表该组织从事民事活动。【示例】若李四是事务执行人,李四代表B与
银行签订借款合同种类营利法人、非营利法人、特别法人个人独资企业、合伙企业、不具有法人资格的专业服务机构等所得税A依法缴纳企业所得税
,将税后利润分配给张三后,张三缴纳个人所得税B不缴纳企业所得税,分配利润给李四和王五后,李四和王五缴纳个人所得税责任承担出资人或设
立人承担有限责任【示例】若A的财产不足以清偿银行10万元到期债务,张三不会以个人财产承担非法人组织的财产不足以清偿债务的,其出资人
或者设立人承担无限责任。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示例】若B的财产不足以清偿银行10万元到期债务,李四与王五需以个人财产对不足
清偿的部分继续承担清偿责任解散情形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法人解散: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非法人组织解散:①法人章程规定的存续期间届满或者法
人章程规定的其他解散事由出现;①章程规定的存续期间届满或者章程规定的其他解散事由出现;②法人的权力机构决议解散;②出资人或者设立人
决定解散;③因法人合并或者分立需要解散;④法人依法被吊销营业执照、登记证书,被责令关闭或者被撤销;——⑤法律规定的其他情形③法律规
定的其他情形清算A解散的,除合并或者分立的情形外,清算义务人应当及时组成清算组进行清算B解散的,应当依法清算四、国家★特殊情况下,
国家可作为一个整体成为法律关系主体,参与国际公法关系或对外贸易关系。【单选题】下列各项中,属于营利法人的是( )。A.取得捐赠
收入,登记为法人的基督教教堂B.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C.未进行公司改制的全民所有制工业企业D.中国青少年发展基金会【答案】C【解析
】本题考核法人的分类。选项A属于非营利法人,根据规定,依法设立的宗教活动场所,具备法人条件的,可以申请法人登记,取得捐助法人资格;
选项B为特别法人中的机关法人;选项C,营利法人不仅包括公司制的有限责任公司和股份有限公司,还包括非公司制的全民所有制企业或集体所有
制企业等;选项D属于非营利法人,根据规定,具备法人条件,为公益目的以捐助财产设立的基金会、社会服务机构等,经依法登记成立,取得捐助
法人资格。【多选题】下列选项中,可以作为法律关系主体的有( )。A.个人独资企业B.股份有限公司C.自然人D.智能机器人阿尔法
【答案】ABC【解析】本题考核法律关系的主体。法律关系主体,是指参加法律关系,依法享有权利和承担义务的当事人,包括自然人、法人、非
法人组织和国家。其中,个人独资企业是非法人组织,股份有限公司是营利法人。选项D中的人工智能,目前不属于法律关系主体的范围。【多选题
】下列属于非法人组织的有( )。A.合伙企业B.上市公司C.个人独资企业D.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答案】AC【解析】本题考核
非法人组织的分类。非法人组织包括个人独资企业、合伙企业、不具有法人资格的专业服务机构等。考点2.2法律主体·法律主体的资格法律主体
资格包括权利能力与行为能力。一、权利能力与行为能力的概念★【说明】(1)权利能力,是法律主体能够参加某种法律关系,依法享有一定权利
和承担一定义务的法律资格(偏向于静态)。(2)行为能力,是法律主体有权“通过自己的行为”实际取得权利和履行义务的能力(偏向于动态)
。【示例】我们举个可能不太恰当,但比较好理解的例子,一个人在篮球场上打球,假设他想扣篮。“扣篮”这个动作谁都有权去做,这是“权利能
力”,但能否扣篮成功还取决于这个人的身高、体能和弹跳力,这些共同构成了扣篮成功的前提条件,这是“行为能力”。针对民事活动,自然人与
法人均涉及民事权利能力和民事行为能力。【归纳】自然人与法人民事权利能力、民事行为能力简要比较比较自然人法人民事权利能力(人皆有)所
有自然人权利能力均相同由法人成立宗旨和业务范围决定始于出生,终于死亡始于成立,终于消灭民事行为能力①完全行为能力;②限制行为能力;
③无行为能力均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或有)取决于某人的年龄和心智辨认能力始于成立,终于消灭二、自然人的民事行为能力★★上图还可以
归纳为下表:【归纳】自然人行为能力的辨别年龄条件辨认自己行为能力性质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18周岁无障碍成年人≥16周岁,劳动收入无
障碍未成年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8周岁(含)~18周岁——未成年人≥18周岁不能完全辨认成年人无民事行为能力人<8周岁——未成年人≥
18周岁不能辨认成年人8周岁(含)~18周岁不能辨认未成年人【单选题】赵某,15周岁,系甲省体操队专业运动员,月收入3000 元,
完全能够满足自己生活所需,下列关于赵某民事行为能力的表述中,正确的是( )。A.赵某视为完全行为能力人B.赵某属于完全行为能力
人C.赵某属于限制行为能力人D.赵某属于无行为能力人【答案】C【解析】根据规定,16 周岁以上(≥16 周岁)的未成年人(<18
周岁),以自己的劳动收入为主要生活来源的,视为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8 周岁以上(≥8 周岁)的未成年人属于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赵某
15 周岁,属于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单选题】下列自然人中,视为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的是( )。A.小学生张某,8周岁,能歌善
舞B.某直播网红王某,17周岁,以美食直播的劳动收入为主要生活来源C.某高中女生李某某,17周岁,偶尔外出拍摄探店视频取得收入D.
某大学生胡某,22周岁,目前正全力拼搏考研【答案】B【解析】本题考核民事行为能力。选项A,不满8周岁的未成年人是无民事行为能力人;
选项B,16周岁以上的未成年人,以自己的劳动收入为主要生活来源的,视为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选项C,李某某虽年龄满16周岁,且有劳动
收入,但该劳动收入并非“主要生活来源”,因此不视为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选项D,18周岁以上的自然人为成年人,成年人为完全民事行为能
力人。三、自然人的刑事责任能力★★刑事责任能力是指行为人构成犯罪和承担刑事责任所必须具备刑法意义上辨认和控制自己行为的能力。上图再
结合其他规定可归纳如下表:【归纳】自然人刑事责任能力类别情形是否承担刑事责任是否从轻、减轻、免除处罚年龄<12周岁不承担——12周
岁(含)~14周岁①特别情形:犯故意杀人、故意伤害罪,致人死亡或者以特别残忍手段致人重伤造成严重残疾,情节恶劣;口诀:故杀故害致死
、残忍重伤致残②特别程序:经最高人民检察院核准追诉的,应当负刑事责任应当从轻或减轻处罚14周岁(含)~16周岁犯故意杀人、故意伤害
致人重伤或者死亡、强奸、抢劫、贩卖毒品、放火、爆炸、投放危险物质罪的,应当负刑事责任口诀:故杀、故害致死致重伤、奸劫卖毒品、火爆投
危物16周岁(含)~18周岁应当负刑事责任18周岁(含)~75周岁应当负刑事责任——≥75周岁应当负刑事责任故意:可以从轻或减轻;
过失:应当从轻或减轻精神病不能辨认或不能控制自己行为时经法定程序鉴定确认的,不负刑事责任——精神正常时应当负刑事责任——尚未完全丧
失辨认或控制自己行为时应当负刑事责任可以从轻或减轻醉酒醉酒的人犯罪应当负刑事责任——残疾人又聋又哑或盲人应当负刑事责任可以从轻、减
轻或免除【单选题】我国刑法规定的完全不负刑事责任的年龄为( )。A.不满14周岁B.不满12周岁C.不满16周岁D.不满18周
岁【答案】B【解析】本题考核自然人的刑事责任能力。考点3法律责任一、民事责任★种类:停止侵害;排除妨碍;消除危险;返还财产;恢复原
状;修理、重作、更换;继续履行;赔偿损失;支付违约金;消除影响、恢复名誉;赔礼道歉。以上民事责任形式在具体案件中可以单独适用,也可
以合并适用。二、行政责任★★种类内容行政处罚(针对外部相对人)警告、通报批评;罚款、没收违法所得、没收非法财物;暂扣许可证件、降低
资质等级、吊销许可证件;限制开展生产经营活动、责令停产停业、责令关闭、 限制从业;行政拘留;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行政处罚。【提
示】注意“行政拘留”“行政罚款”,“没收违法所得”、“没收非法财物”与刑事责任的区别行政处分(针对国家工作人员等相对人)《中华人民
共和国公务员法》规定的种类:警告;记过;记大过;降级;撤职;开除三、刑事责任★★刑事责任种类主刑管制①对犯罪分子不实行关押,但是限
制其一定的自由。②期限为3个月以上2年以下,数罪并罚最高是3年拘役①剥夺犯罪分子短期的人身自由,就近拘禁并强制劳动。②期限为1个月
以上6个月以下,数罪并罚最高是1年有期徒刑①剥夺犯罪分子一定期限的人身自由,实行劳动改造。②期限为6个月以上15年以下,数罪并罚“
总和刑期不满35年的,最高不能超过20年,总和刑期在35年以上的,最高不能超过25年”无期徒刑剥夺犯罪分子终身自由,实行劳动改造死刑①剥夺犯罪分子生命。②对于应当判处死刑的犯罪分子,如果不是必须立即执行的,可以判处死刑同时宣告缓期2年执行附加刑罚金、剥夺政治权利、没收财产、驱逐出境。【提示1】罚金是刑事责任;罚款是行政处罚。【提示2】没收财产是刑事责任;没收违法所得与没收非法财物是行政处罚。【提示3】附加刑可附加于主刑之后补充,同主刑一起适用;也可以“独立适用”关于上表主刑中的量刑期限记忆,参考记忆口诀:(1)管三二三;(2)拘一六一;(3)有期徒刑六一五,数罪并罚看三五,不满三五二十年,达到三五二十五。【单选题】下列法律责任形式中,属于民事责任的是( )。A.支付违约金B.责令停产停业C.没收违法所得D.罚款【答案】A【解析】本题考核民事责任的种类。民事责任主要包括:停止侵害;排除妨碍;消除危险;返还财产;恢复原状;修理、重作、更换;继续履行;赔偿损失;支付违约金;消除影响;恢复名誉;赔礼道歉。选项BCD,属于行政责任中的行政处罚。【单选题】甲公司因生产的奶制品所含食品添加剂严重超标,其法定代表人胡某被处五年内不得从事食品生产经营管理工作。胡某所承担的该项法律责任属于( )。A.刑事责任B.行政处分C.民事责任D.行政处罚【答案】D【解析】本题考核行政责任的划分。行政处罚是指行政机关依法对违反行政管理秩序的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以减损权益或者增加义务的方式予以惩戒的行为。包括:警告、通报批评;罚款、没收违法所得、没收非法财物;暂扣许可证件、降低资质等级、吊销许可证件;限制开展生产经营活动、责令停产停业、责令关闭、限制从业;行政拘留等。本题中,胡某被处以限制从业的行政处罚。【单选题】根据刑事法律制度的规定,下列各项中,属于拘役法定量刑期的是( )。A.15天以下B.1个月以上6个月以下C.3个月以上2年以下D.6个月以上15年以下【答案】B【解析】本题考核刑事责任。拘役的期限,为1个月以上6个月以下。【多选题】甲行政机关的出纳因经济类犯罪被人民法院判处有期徒刑,并处罚金和剥夺政治权利,后被所任职行政机关开除。该出纳承担的法律责任中,属于刑事责任的有( )。A.剥夺政治权利B.罚金C.有期徒刑D.开除【答案】ABC【解析】本题考核刑事责任的种类。选项D属于行政责任中的行政处分。【判断题】附加刑应同主刑一起使用,不得单独使用。( )【答案】错【解析】本题考核刑事责任的附加刑适用。附加刑可以同主刑一起使用,“也可以”单独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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