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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成立前签订的合同无效

 隐遁B 2023-02-09 发布于广东

——民法典144

摘要】《民法典144条规定无民事行为能力人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无效公司属于法人法人的行为能力与权利能力同时产生同时终止当法人具备相应的成立条件并经由设立程序取得法人资格后才开始享有权利能力也同时开始具备行为能力公司的民事行为能力自公司经由设立程序取得公司资格后才开始具备行为能力因此公司设立取得公司资格之前不具备民事行为能力签订的合同无效

简要案情在某公司设立之前王某与某公司签订咨询服务合同》,签订后该公司才设立取得营业执照后该公司注销

争议焦点咨询服务合同是否有效

赵律观点咨询服务合同无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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赵律简析依据民法典143条的规定任何民事法律行为欲生效皆须符合三个一般生效要件一是行为人具有相应的行为能力二是当事人的意思表示真实三是不违反法律或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不违背公序良俗其中对于第一个生效要件而言清华大学的崔建远教授和中国人民大学的王轶教授都认为只是针对自然人而言而不是针对所有类型的民事主体例如法人和非法人组织其认为“法人和非法人组织而言不存在实施法律行为不具备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的问题因为法人或非法人组织实施了法律或者行政法规禁止或者限制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不能认为法人或者非法人组织此时不具备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而是应当根据法律或者行政法规禁止或者限定的规范目的去妥善判断民事法律行为的效力

笔者认为崔建远教授和王轶教授的观点还存在不够准确之处因为法人和自然人一样都属于民事主体都存在着是否具备行为能力的问题都属于民法典143条第1款规定的“行为人”因此都应当受到民法典143条第1款规定的约束法人具备相应的成立条件并经由设立程序取得法人资格后才开始享有权利能力也同时开始具备行为能力因此公司设立取得公司资格之前正如民法典19条规定的八周岁以下的未成年人一样不具备民事行为能力签订的合同无效

并且民法典78条规定依法设立的营业法人由登记机关发给营业法人营业执照营业执照签发日期为营利法人的成立日期营业执照系由市场监督管理部门统一制作和颁发其他任何单位和个人均无权制作和颁发营业执照具有证明营业资格和法人资格的双重功能因此公司未取得营业执照取得公司资格签订的合同违反国务院无证无照经营查处办法5至第7条的规定应依法予以查处无效

赵律简介赵治刚律师,中南财经政法大学法学学士,金融学学士,湖北红安人,湖北中和信律师事务所合伙人。专业领域:民商事诉讼、行政诉讼及仲裁、刑事辩护、刑事代理、刑事合规、公司法律顾问。赵治刚律师拥有出众的法律理论修养,丰富的诉讼实务经验,2018年起从事律师工作,执业以来办理了大量民商事诉讼案件、刑事案件、行政诉讼案件;同时向多家企业提供各类专项法律服务,参与重大经济合同的制定、谈判及相关诉讼活动,取得了当事人满意的效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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