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6月28日,杭州互联网法院在(2018)浙0192民初81号侵害作品信息网络传播权案件中,首次司法判决认可区块链存证的效力。原告华泰一媒公司通过第三方存证平台保全网对被告道同公司的侵权网页予以取证,并通过区块链储存电子数据的方式证明电子数据的完整性及未被篡改。法院结合《中华人民共和国电子签名法》第八条规定,从存证平台的资质、侵权网页取证的技术手段可信度以及区块链电子证据保存完整性三个方面进行审查,对案涉电子证据的效力最终予以认定。本案系全国首次对区块链电子存证的法律效力进行认定的案件,为该种新型电子证据的认定提供了审查思路,明确了认定区块链存证效力的相关规则。
2018年9月7日,最高人民法院印发了《关于互联网法院审理案件若干问题的规定》(以下简称《规定》),认可了区块链存证在互联网案件中举证的法律效力。《规定》的第十一条第二款明确规定:“当事人提交的电子数据,通过电子签名、可信时间戳、哈希值校验、区块链等证据收集、固定和防篡改的技术手段或者通过电子取证存证平台认证,能够证明其真实性的,互联网法院应当确认。”
2018年9月18日,杭州互联网法院宣布司法区块链正式上线运行,成为全国首家应用区块链技术定分止争的法院。该司法区块链是由公证处、司法鉴定中心、CA(认证证书的颁发机构)、法院等多个节点共同见证、共同背书,为起诉人提供一站式服务,支持对接更多国家机关或社会组织的联盟链。当事人可以通过区块链平台确权存证和侵权取证,对发生侵权行为的页面、图片、记录等数据进行实时固定,将侵权数据作为电子证据存储至区块链,通过区块链同步至司法机构,直接发起相关诉讼实现快速维权。同时,数据平台辅助法官验证电子证据的真实性,大幅度提高审判效率。
2018年9月,北京互联网法院联合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司法鉴定中心、公证处等司法机构,以及行业组织、大型央企、大型金融机构、大型互联网平台等20多家单位作为节点共同组建的“天平链”正式上线运行。北京互联网法院与北京市版权局联合发布“版权链-天平链协同治理平台”,促进著作权登记和司法审判“双标统一”,开创了全国首个版权领域的行政司法协同治理机制。该机制通过标准统一、技术对接、证据上链等关键环节支撑,推动了版权纠纷高效化解。
从上述区块链应用的实例来看,区块链在著作权保护司法领域的落地主要体现在对著作权确权和侵权存证方面,同时,司法联盟链的应用范围越来越广,版权链与司法链协同,使著作权保护更加全面化、一体化和高效化。